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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年12月《钦宗日历》宣告完成,“缘渡江之后,简编散逸,前来官吏冥搜博采,今已成书,凡七十五卷”。《钦宗日历》被命令直接送到国史院,立即准备编纂《钦宗实录》。注392次日,刚被指定为国史院编修官的洪迈,其上呈了一份长篇奏议,提出《实录》的工作纲领。纲领中承诺洪迈及其下属将在一年之内、在没有额外人员与资源的情况下完成工作。注393加快的日程表与没有其他资源分配可能反映了洪迈计划合并《钦宗实录》与《四朝国史》(神、哲、徽、钦)的修纂工作,并以此完成北宋的国史修纂。注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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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洪迈马上发现他的前任者刘仪凤虽然宣称广泛搜求数据,只是粉饰了资料不足的问题。1167年5月,洪迈上奏:“除日历所发到《靖康日历》及汪藻所编《靖康要录》并一时野史杂说与故臣家搜访到文字外,缘岁月益久,十不存一。”特别是,搜求那些死于靖康时期官员的传记几乎毫无所得。洪迈建议要求靖康年间曾于御史台任职的致仕官员孙觌帮忙解决这些缺陷。“其年虽老,笔力不衰。乞诏觌以其所闻见撰为蔡京……等列传。及一朝议论事迹,凡《国史》、《实录》所当书者,皆令条列,上送本院。”注395皇帝同意了此建议,命孙觌编纂这些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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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孙觌回复了皇帝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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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旨令撰蔡京、王黼等列传。伏见《神宗实录》藏之金匮久矣,绍圣以来,两经刊削,今有二书。臣今被旨,所当书者皆误社稷大恶,更无记注、日历为根据,而出于一夫之手。他日怨家仇人袭绍圣之迹,指为诽谤,吠声之众,群起而攻之,臣腰领不足以荐鈇钺。奉诏惕然,以乐为惧。况列传之体,合得州里、世次、出身、践历岁月终始,移文所属督责报应,皆非臣所能办。欲望察臣衰谢,非宣力之时,而私家亦非修史之地。今欲自蔡京以下臣所亲睹事迹有实状者旋行记忆,每得十数事,则缮写续申实录院,以备史官采择。乞免臣下笔作传,以逭越职出位之咎。注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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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觌用相当直接的措辞表明,如果强迫他写这些传记,稍早前《神宗实录》遭遇的命运也将等待着《钦宗实录》。《神宗实录》成了北宋晚期激烈党派之争的牺牲品,当时变法派指控编纂墨本《神宗实录》(完成于1091年3月)的史官们在书稿中诋毁神宗和新政。重修的朱本《神宗实录》(完成于1096年11月)删除了那些“诽谤”并从变法派的观点重写了这段历史。注397孙觌表示自己人单势孤,既没有史官的身分,也无法接触那些史官能使用的寻常档案资料。如果撰写《钦宗实录》之中如“大恶”传记这样重要的部分,他的参与将招致政敌的诽谤,也会危害《钦宗实录》的被接受度。孙觌指出,即使是圣旨命令他参与,也不足以保护他避免这样的结果。他也强调,自己没有承担此职责的必要资源。此外,或许他想起了刘仪凤最近的下场:私家不是修史的场所。孙觌同意提供他个人的回忆(此举是将他上呈的资料置于朝廷稍早要求普遍协助的范围之内),但仍坚持事件的选择以及传记定稿的责任必须归于史官。孝宗同意了他的请求,孙觌于1167年10月递交名为《蔡京事实》的手稿。较预定期限延迟了三个月,《钦宗实录》宣告完成,共四十卷,于1168年4月上呈。注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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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氏回答的要旨看起来表示了洪迈的要求以及接踵而来的诏命使他颇为惊讶。稍后笔者将回顾孙觌的突出事迹。目前可以说,没有迹象显示洪迈与孙觌之间有任何往来,足以使洪迈将如此艰巨的要求托付给这位年长官员。此外,洪迈选择孙觌担当为北宋臭名昭著的“罪籍之人”撰写传记这不受欢迎的任务也令人困惑。虽然孙觌的仕途自从1130年代初期即告没落,但即使到1160年4月致仕之后,孙觌仍是极具争议的人物。就在1166年4月,孙觌在噩梦般的1126年中的行为才再次被御史台弹劾。不过,尽管仕途困厄,他似乎天性爱交际,且对于北宋以来的故事,他是个热切成癖的讲述者,在晚年尤甚。孙觌以文笔著称,常有些同时代人的家族或是后人委托他撰写墓志,一些志文还保存在他的文集里。注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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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迈似乎确实认为他所掌握的档案材料不足以完成《钦宗实录》的编纂,但是为何他这样反常地寻求这位好交际且具争议性的八旬老人协助呢?之后的道学士人把洪迈的要求归因于他的天真以及缺乏身为史家的责任感。然而,这更有可能是出于一个更具恶意的动机:洪迈清楚任何关于北宋最后时日的历史叙述势必引起批评,他会否是在寻找可以转移批评的替罪羊?还有谁比这位以撰写墓志典雅著称、朝中无人、只被视为旧日遗迹的行将就木的八旬老人更合适呢?确实,从对孝宗的回复如此的坚决与小心来看,孙觌也许明白他被“算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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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可能确定孙觌所呈递手稿的确切性质,不论是他的文本、《钦宗实录》或是任何宋代国史都没有存留下来。因此,也不可能知道孙觌的手稿是否履行了他的承诺:为洪迈名单上的每位人物提供十余项事迹。然而,从今本《宋会要辑稿》中保存的《蔡京事实》这一标题来看,他的资料至少涉及蔡京。那么,是否有可能根据现存的《宋史·蔡京传》(完成于1345年)确认孙觌上呈资料的相关信息?注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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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比较《宋史》传记及其他南宋人所试图撰写的蔡京传记,可以得到一些重要的结论。笔者所见,现存有三部这样的文本。徐梦莘(1126-1207)于1196年完成的《三朝北盟会编》,便从两种12世纪中期著作的蔡京传记引用了数段文字。注401然而,这两种记载与《宋史·蔡京传》并无文本上的联系。也就是说,两者并不属于最终构成《宋史·蔡京传》的文本母体(textual matrix)。不过,现存的第三种记载——《东都事略·蔡京传》(1186年由王偁上呈朝廷)——则与《宋史·蔡京传》密切相关。注402对两传做详细比较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但是能够发现,虽然《宋史·蔡京传》包含了一些《东都事略·蔡京传》没有的段落,《宋史·蔡京传》事件的序列完全沿袭了《东都事略·蔡京传》。除却一些文体的细微改变,两种文本的段落基本上可以相互对应。显然,《宋史·蔡京传》的文本如果不是对《东都事略·蔡京传》文本进行改写,就是它们拥有共同的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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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年6月,洪迈再次受命任职国史院以完成《四朝国史》,并最终于1186年11月竣工。注403稍后在1187年3月的一份奏议中,洪迈承认编纂工作倚仗1186年王偁进呈的《东都事略》甚多,并推荐王偁任官作为献书的奖励。注404奏议中,洪迈称王偁完成《东都事略》是依托其父王赏(1149年去世)1140年代在秘书省任职时留下的资料。洪迈估计王氏父子九成的资料来自国史,剩下一成则有其他来源。而王应麟(1223-1296)亦对《东都事略》的内容给予相似的评价。注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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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王偁进献《东都事略》在1186年,但有明显的证据显示全书大部分在很早以前已经写就。王赏精于仪制与礼制,1142年3月开始在新近改革的秘书省中的实录院任职,比秦熺早一个月。1143年12月,或许是来自秦桧的授意,王赏遭到御史攻击,被迫离开临安。王赏在编纂《钦宗日历》的最初阶段及火速完成《建炎以来日历》期间都在实录院,在1144年7月秦熺完全掌控实录院前被免去职位。注406前文提及洪迈与王应麟都认可《东都事略》大部分抄录自官方档案。既然没有王偁曾担任可接触到官方档案的官职的记载,那么这些材料应该是王赏在秘书省任上抄录的。1149年去世之后,王赏的资料由其子王偁继承。王赏与李焘同是四川眉州人,当《东都事略》逐渐形成时,李焘极有可能认识王氏父子,知道他们的成书计划。注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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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事实可得到:第一,现存的《东都事略·蔡京传》,即便不是直接来自1140年代早期为《钦宗实录》编纂的蔡京传记,也是其近亲。第二,《东都事略》的文本是1186年《四朝国史》中蔡京传记的基础。第三,1186年的文本经过些许新增及文体上的修正,即成为现在的《宋史·蔡京传》。第四,也是我在这篇文章接下来的议题最重要的部分,孙觌于1167年递交给洪迈的手稿之中关于蔡京的材料,似乎并未在《四朝国史》或最终在《宋史》的《蔡京传》的形成中扮演主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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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对孙觌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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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觌于1169年去世,距他将手稿呈交给实录院尚不到两年。孙觌对孝宗的提醒——他参与《钦宗实录》的编纂可能引起其他人对文本可信度的批评——得到了应验。1185年秋天,尚在洪迈完成《四朝国史》前,朱熹在与他的学生刘爚(1144-1216)的谈话中,曾提及孙觌及其在北宋覆灭中的角色。朱熹认为这件事情的重要程度,值得他将自己的意见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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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之难,钦宗幸虏营,虏人欲得某文,钦宗不得已,为诏从臣孙觌为之,阴冀觌不奉诏,得以为解。而觌不复辞,一挥立就,过为贬损,以媚虏人,而词甚精丽,如宿成者。虏人大喜,至以大宗城卤获妇饷之,觌亦不辞。其后每语人曰:“人不胜天久矣,古今祸乱,莫非天之所为,而一时之士,欲以人力胜之,是以多败事而少成功,而身以不免焉。孟子所谓‘顺天者存,逆天者亡’者,盖谓此也。”或戏之曰:“然则子之在虏营也,顺天为已甚矣,其寿而康也,宜哉!”觌惭无以应,闻者快之。乙巳八月二十三日,与刘晦伯语,录记此事,因书以识云。注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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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所指的“某文”即所谓“降表”,是宋钦宗向金国皇帝承认臣属地位,并宣布北宋终结的正式文书。这份文件完成于1126年12月1日,此时钦宗和他的随员正被囚禁在女真设于“青城”的营地。孙觌时任中书舍人,身处起草这份羞辱性文件的过程的中心。《记孙觌事》清楚表明了朱熹对孙觌在此事件的角色和孙觌的动机及人格的态度。朱熹指出三点:(一)孙觌接受了钦宗的命令起草降表,是为不忠。(二)孙觌是机会主义者,因为他精心撰写了一份过分反宋的文书以取悦金人。(三)孙觌所写文本的优美措辞证明他定是在先前就拟好草稿。幸运的是,李心传及徐梦莘的历史著作、孙觌的文章以及现存金代编纂的文献都保存了关于“降表”的材料。这些材料使验证朱熹对孙觌指控的准确性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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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宋覆灭时期最早且最丰富的记载当属《宣和录》,如今不知撰人姓名且已散佚,而徐梦莘《会编》曾引用此书:“上在虏寨,宿郊宫,与二酋尚未相见,遣使议事。索降表,上命孙觌草表,但言请和称藩而已,使人赍草示粘罕,粘罕以为未是,使人往来者数四,皆不中,而要四六对属作降表。觌与吴幵互相推避不下笔,上曰:‘事已至此,当卑辞尽礼,勿计空言。’促使为之,于是觌、幵与何㮚共草成之。”《宣和录》从降表引用了三段文字,接着叙述钦宗对孙觌的评论:“对属甚切,非卿平昔闲习,安能及此?”接着,《宣和录》举出数例,说明女真“二酋”坚持在所引的三段降表文字中进行改动。《宣和录》最后引述孙觌来年进呈的一份辞状引述中的文字作结,孙觌在其中概述了他在降表起草中的参与。注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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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觌自己的解释支持了《宣和录》的说法。此外,孙觌解释道,由于起草国家重要文件一般是翰林学士而非他担任的中书舍人的职责,他最初拒绝执笔,但来自宰相何㮚与钦宗的压力使他妥协。孙觌又提到女真使节已决定降表的内容,而钦宗为了回到城内的皇宫,催促官员们按女真的条件起草。孙觌更指他之所以同意撰写最后定稿,是因为何㮚不满钦宗投降的决定而拒绝起草,而起居郎胡交修(1078-1142)亦参与了降表的准备。注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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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传的《系年要录》在一则据孙觌自己的文字所写成的条目中提到“降表”。李心传是为达成事件的中允记载接受了这些文字。注文中,李心传和《宣和录》一样,引用了1127年的辞状,此外还引用了孙觌在大约1160年写给御史朱倬(1086-1163)的信。李心传指出这两种材料的写作时间相距超过三十年,体现了孙觌对参与该事件的叙述始终一致。孙觌在信中称,由于钦宗急于回城,在两位翰林学士以病推辞起草后,钦宗命他起草文书,不许推辞。经过协商,女真决定文件内容,而何㮚、胡交修、孙觌及另一位官员起草文书,文字由孙觌实际撰写。注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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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从以上关于“降表”简要历史中推断朱熹严重地夸大了孙觌的过失。回到朱熹在《记孙觌事》的三个主要论点,第一,显然孙觌接受钦宗命令起草文件是在理应负责的官员拒绝、他自己拒绝、钦宗又禁止他拒绝之后。比起主张孙觌对皇帝命令的接受是不忠,我们也可以主张孙觌接受了同僚极力推辞的任务,显示了更高的忠诚。第二,很明显,孙觌几乎没有能力影响“降表”的内容与措辞。前引的史料一致认定女真方面决定其内容与一部分的措辞。此外,在北宋这边,孙觌并不否认他确实写就了那决定北宋灭亡命运的降表,但他只是撰写降表的“委员会”中的一名成员。最后,《宣和录》的文章脉络显示钦宗评论孙觌行文“对属甚切”,意在赞美孙觌的文体,而非质疑他的动机或忠诚。注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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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接着扩大了对孙觌的攻击。《朱子语类》有一段长篇的对话,其中朱熹将历史记载中的一些严重失实归咎于孙觌与他在1167年上呈给洪迈的资料。1199年,就在朱熹去世前不久,他的一位学生记录了下面这段对话,不过同样的观点可以在《语类》中一些系年早在1170年代初期的段落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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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李仁甫《通鉴长编》曰:“近得周益公书,亦疑其间考订未甚精密,因寄得数条来某看。他书靖康间事最疏略,如姚平仲劫寨,则以为出于李纲之谋;种师中赴敌而死,则以为迫于许翰之令。不知二事俱有曲折,劫寨一事,决于姚平仲侥幸之举,纲实不知。时执政如耿南仲辈,方极力沮纲,幸其有以藉口,遂合为一辞,谓平仲之出,纲为其谋。师中之死,亦非翰之故。脱如所书,则翰不度事宜,移文督战,固为有罪。师中身为大将,握重兵,岂有见枢府一纸书,不量可否,遂忿然赴敌以死!此二事盖出于孙觌所纪,故多失实。”问:“觌何如人?”曰:“觌初间亦说好话。夷考其行,不为诸公所与,遂与王及之、王时雍、刘观诸人附阿耿南仲,以主和议。后窜岭表,尤衔诸公,见李伯纪辈,望风恶之。洪景卢在史馆时,没意思,谓靖康诸臣,觌尚无恙,必知其事之详,奏乞下觌具所见闻进呈。秉笔之际,遂因而诬其素所不乐之人,如此二事是也。仁甫不审,多采其说,遂作正文书之。其他纪载有可信者,反为小字以疏其下,殊无统纪,遂令观者信之不疑,极是害事。昔王允之杀蔡邕也,谓:‘不可使佞臣执笔在幼主旁,使吾党蒙讪议。’允之用心,固自可诛,然佞臣不可执笔,则是不易之论。”注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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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详细分析此段落之前,笔者将深入考察北宋最后一年的历史与史学编纂。简单说明笔者的结论:在这段文字里,朱熹试图改变李焘在《长编》中建立的对1126年两个关键事件的认识。朱熹的策略是:既然孙觌据称是朱熹计划改正的那些错误信息的来源,那么借着攻击孙觌的动机与诚实,即可削弱《长编》这部可信史著的权威性。其最终目的,是转移李纲(1083-1140)在导致北宋覆灭的两个重要事件中的责任。本质上,朱熹试图精心打造北宋覆灭的道学解释。这一解释将李纲重塑成道学的道德模范和在政治、军事上长期持与女真对抗立场的典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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