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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684 注331  《南宋馆阁录》卷7,页97;卷8,页114、1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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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686 注332  《宋会要》,《运历》卷1,页25a-26a。刘仪凤自1161年7月至1165年3月任职于秘书省史馆,见《南宋馆阁录》卷7,页85、88;卷8,页130、131。附带一提,由于刘仪凤将秘书省任内所抄录的一万多卷文件藏于私宅,故在1166年1月遭御史台指控并将他解职。见《宋会要》,《职官》卷71,页13a。以及《宋史》卷389,页1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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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688 注333  《宋会要》,《运历》卷1,页2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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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690 注334  《宋会要》,《职官》卷18,页67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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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692 注335  《宋会要》,《职官》卷18,页67b-68a;《南宋馆阁录》卷4,页37-40。对于孙觌参与《钦宗实录》的撰述,以及十二世纪对于北宋覆亡的观点有何发展,详细的讨论,见本书《无奈的史家:孙觌、朱熹与北宋灭亡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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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694 注336  《南宋馆阁录》,卷4,页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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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696 注337  《宋会要》,《崇儒》卷4,页30b;文件日期为1176年5月9日。关于1177年《长编》的完成,见李焘之子李壁(1155-1222)于1201年为其父所作的《敷文阁学士李文简公焘神道碑》,收入《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中华书局,1986-1995),册1,页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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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698 注338  高斯得(1229进士),《耻堂存稿》卷2,收入于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页34-35。此处李焘的完整报告引自《孝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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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00 注339  《宋会要》,《职官》卷18,页59b-6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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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02 注340  《朝野杂记》,《甲集》卷9,页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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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04 注341  《宋会要》,《职官》卷18,页6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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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06 注342  同样重要的是,这部作品存有绍熙刻本,见王偁,《东都事略》4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关于这部作品与《宋史》关系的研究,见舒仁辉《〈东都事略〉与〈宋史〉比较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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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08 注343  《朝野杂记》,《甲编》卷4,页113-114。十三世纪的书目学家呼应了李心传的意见;见陈振孙(约1190-1249年之后),《直斋书录解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卷4,页110;以及赵希弁(死于1250年之后)的看法,收入晁公武(死于1171年)与赵希弁撰、孙猛校正,《郡斋读书志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页1107;还有王应麟(1223-1296),《玉海》(上海书店、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卷46,页51a。对于前述及与南宋同代作品的评价,亦见舒仁辉,页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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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10 注344  《宋会要》,《崇儒》卷5,页41a-b。这份文件也刊印在《东都事略》绍熙本的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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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12 注345  王士祯,《蚕尾续文》卷19,页11a。也援引在陈述,《〈东都事略〉撰人王赏、偁父子》,《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本第2分(1939年),页1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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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14 注346  《东都事略》,册1,序题,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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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16 注347  蔡崇榜,《宋代四川史学家王偁与〈东都事略〉》,《成都大学学报》4期(1985),页24-25。以及何忠礼,《王偁和他的〈东都事略〉》,《暨南学报》3期(1992),页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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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18 注348  关于李焘从《东都事略》中如何取材(以及是否自其中取材)的问题,是复杂的书目课题,此处不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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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20 注349  例如,在1144年9月获悉蔡攸之妻与其子进入京师时,御史汪勃强烈抗议,他们因此被秘密逮捕并在护卫下回到囚禁地。有一通敕令重申将蔡京的二十三个子孙永远放逐,并断绝未来任何赦免的可能性。见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北京:中华书局,1988),卷152,页2451。这个事件也在叶适(1150-1223)为汪勃所题写的墓志铭中提到,见《叶适集》(北京:中华书局,1961),卷24,页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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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22 注350  《会编》卷49,页493-495。此处所谈论的两份作品为《中兴遗史》与《幼老春秋》。关于这些文本的年代与性质,见陈乐素,《〈三朝北盟会编〉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本第3分(1936年),页28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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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24 注351  《宋会要》,《职官》卷18,页70b。以下的回顾不包括《蔡确传》,因为此传记原有可能在《哲宗实录》中;《哲宗实录》有着复杂的历史,在李焘到临安前已大致完成。其余三位人物(吕惠卿、章惇、曾布)传记的文本,分别见(1)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收入《四库全书》,下卷14,页9a-12b;下卷18,页8b-10b;下卷20,页1a-3a。(2)《东都事略》,卷83,页1a-3b;卷95,页1a-4a;卷95,页4a-5a。(3)《宋史》卷471,页13705-13709、13709-13714、13714-1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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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26 注352  《宋史》卷389,页11935;《南宋馆阁续录》,卷9,页366。袁枢是《通鉴纪事本末》的作者,这是首部以纲目体史书。袁枢与朱熹是关系密切的同道,而龚茂良则在朝中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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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28 注353  对于《实录》、《东都事略》及《宋史》内蔡确、吕惠卿与曾布传的比较研究与翻译,见Ari Levine,“A House in Darkness:The Politics of History and the Language of Politics in the Late Northern Song,1068-1104”(Ph.D.dissertation,Columbia University,2002),页204-308,59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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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30 注354  无论如何,《宋史》将蔡京从左仆射解职的日期标为1106年1月是错误的。正确的日期应该是1106年2月13日。见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北京:中华书局,2004),卷26,页87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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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32 注355  我此处所指的直接引述来自奏疏,依名称引用与标记。在VIII.A.1小节内的基础文本描述了讲议司的功能与人员。事实上这来自蔡京在1102年8月4日的奏疏(见《宋会要》,《职官》卷5,页13a),但在原文本内没有指明这个段落出自蔡京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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