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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56 蔡京的原文见《宋会要》,《食货》卷66,页68a-b;《宋史》,卷178,页4330;以及《长编拾补》,卷13,页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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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57 文字见《长编》卷495,页11773-1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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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58 除《东都事略》引文之外,蔡京的奏疏没有被其他同代的书籍保存下来,但可见于《长编拾补》卷31,页1026-1027;与《宋史》卷351,页1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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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59 汪琬,《尧峰文钞》(《四库全书》本),卷25,页2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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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0 方勺,《泊宅编》(北京:中华书局,1983),页9、73。这部作品具有复杂的流传史,现存3卷及10卷的版本。这两种版本都收录了这个轶事,尽管有一些差异,包括那些涉事官员的姓名。10卷版本的文字也出现在《宋会要》,《礼》卷19,页15a。在《宋会要》内的另一份文件,将苏棫在淮西的行动记载为1108年7月。见《宋会要》,《刑法》卷2,页48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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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1 奏疏全文见王明清(1127-1214之后),《挥麈录》(北京:中华书局,1961),《后录》卷3,页109-112。摘录见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11,页723-726。王明清的记载描述方的奏疏如何被交付到李焘之手以便纳入《长编》之内;但这个时期《长编》的拾补并未留存这份文字。见《长编拾补》卷27,页921-924;注释中引用了王明清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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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2 孙觌一文在十二世纪的出处,见汪藻(1079-1154),《靖康要录笺注》(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卷3,页386-390;在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3,页836-837引用的《中兴遗史》;《会编》,卷39,页389-391;《长编纪事本末》,卷148,页7b-8b。这份文本普及的一个主要因素为其动人的骈文,在这一点上孙觌是公认的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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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3 《靖康要录笺注》,卷7,页817-823;卷9,页907-911。《长编拾补》卷55,页1741-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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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4 陈朝老奏疏的全文见《会编》,卷50,页498-500。也可比较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12,页751;这份列表也被引用在评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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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5 关于张克公的奏疏见《会编》,卷50,页496-497。前引段落被合并在一份任命通知内,这份任命书将蔡京在1110年5月自左仆射之位免职。见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12,页749;以及《长编拾补》,卷29,页979-980。《东都事略》卷105,页3b提到这份奏疏是张克公与石公弼的共同努力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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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6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北京:中华书局,1983),卷11,页119。这个故事的另一版本出现在《丁未录》中,引述在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11,页703-704。李焘注意到邵伯温对1068年司马光与蔡京会晤的记载有数个矛盾之处,不过他接受了这次会面的基本事实。见《长编》,卷367,页8834-8836。之后,蔡京本人在1096年2月的奏疏中提及这个事件。见《宋会要》,食货14,页10a。然而,《蔡京传》沿用了邵伯温的原文,而非李焘对此次会面的修订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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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7 朱胜非回忆录内的这段文字,见《会编》卷50,页496,《长编纪事本末》,卷131,页20b-21a;亦见《长编拾补》卷48,页1493。关于《秀水闲居录》的年代见陈乐素,《〈三朝北盟会编〉考》,页291-92。该著只有一些其他书摘录的片段留存。蔡絛在1123年9月13日被免职,当时的批评者因他撰写《西清诗话》“多用苏轼、黄庭坚之说”,指控他“学术邪僻”。见《宋会要》,《职官》卷69,页13a。不过,显然他之后很快重返权力核心。1125年4月21日再次将他免职的敕令,使用的语言与XX.B小节内第二个基础文本相似,描述他对宣和库事务的参与。见《宋会要》,《职官》卷69,页17b-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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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8 《宋史》,卷362,页11315-11319。将任命朱胜非进入翰林院的时间系于1120年的是洪迈,见洪迈,《容斋随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页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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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9 见本书《一个邪恶形象地塑造:秦桧与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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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0 第VII.B小节的开篇提供了一个有趣的例子,展示了后世文本如何操弄早期的文本,迫使它们和不断演化的、关于历史实象的认识趋于一致。《宋史》行文如下:“韩忠彦与曾布交恶,谋引京自助,复用为学士承旨。”这段文字有些含糊不清,因为它并未明言是韩忠彦还是曾布谋划“利用”蔡京,并设计他的回京。然而,这暗示了韩忠彦是行动者,因为他是第一句话的主词;而且,的确,在以下注释内所引的十二世纪相应段落中,明确地陈述召回蔡京的人是韩忠彦。不过,韩忠彦是韩琦(1008-1075)之子,韩琦为十一世纪的重要宰辅并与欧阳修、司马光结交。于是,这段文字在明代修订本中被重写为:“会韩忠彦与曾布交恶,布谋引京自助……”由此将蔡京召回的行动者,从其后被圣格化的韩忠彦彻底变为“奸恶”的曾布。见陈邦瞻(1557-1602),《宋史纪事本末》(北京:中华书局,1977),卷49,页479。这个例子显示使用便利的宋后汇编本研究宋史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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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1 这个故事述及徽宗在审阅邓洵武(1055-1119)所呈的图表之后,怎样决定将蔡京拔擢为宰辅。邓所建构的图表向徽宗呈现了新政的反对者把持高位的情形,而升任蔡京为左仆射能处理这种失衡。李焘的叙述见《长编拾补》,卷18,页660-61。另一个记述见被引用在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11,页701-702的李丙的《丁未录》。《东都事略》中邓洵武的传记包含这个事件较长的版本,见《东都事略》卷98,页2b-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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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2 陈均(约1165-1236年之后),《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北京:中华书局,2006),卷26,页663。这个段落也出现在另一份十三世纪中期不详其作者的道学著作,18卷的《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中。这是一部自元代以来尚未被刊印的作品,见《续宋编年资治通鉴》(济南:齐鲁书社,1997,《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卷15,页5b。此处所谈的段落亦援引自较晚的《长编拾补》,卷20,页700的注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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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3 《长编拾补》卷18,页665及顾吉辰,《宋史比事质疑》(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页517-518。基本的问题是童贯在1102年3月被指派到长江三角洲时,蔡京已离开杭州,在1101年12月赴任知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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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4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页3128-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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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5 关于杨仲良的编本及其与《长编》关系的研究,见本书《〈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与十三世纪前期的史学编纂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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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6 《长编拾补》,卷55,页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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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7 《长编纪事本末》,卷131,页22a-b文本最优。亦见《长编拾补》卷55,页1738-1739,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30,页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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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8 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卷122,页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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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9 开篇段落为整篇传记定调:“张汤者,杜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笞汤。汤掘窟得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傅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其父见之,视其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父死后,汤为长安吏,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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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0 例子可见周煇(1127-98年之后),《清波别志》,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卷1,页124-25。此次战役触发了女真的入侵,最终使北宋在1126年覆灭。蔡京送给蔡攸的诗作留存下来了,而其真实性是无庸置疑的,它被引用在《会编》卷7,页60的,出自蔡絛所作的《北征纪实》。以这首诗表达了对这项计画可行性的严肃保留,而某些宋代的资料以其表面意义来理解它,故而认为蔡京表达了真实的反对意见;其他的作品则同意史家的看法,认为他所写的诗作,是为了使他本人在征伐行动失败时,可以免于责难的工具。见《长编拾补》,卷44,页1362-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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