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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51 努尔人的豹皮酋长也可帮忙解决比较小的争端,如偷牛、用棍棒打人,或是女方在离婚后拒绝还男方娶亲时送来的牛。不管如何,争端的解决并非为了断定谁是谁非。例如因牛被偷引发了争端,酋长虽然不否认牛被偷的事实,但还是会说失主或他的亲戚曾欠偷牛的人一笔赔偿金(如通奸、伤害、诱拐未婚少女的赔偿,或失主的姐妹离婚时未归还男方迎娶时送来的财物,或失主的亲戚未承担妻子因生产而死亡的责任)。除非失主打算诉诸暴力求偿,或是盗窃者担心自己和亲人可能遭到报复,盗窃者才会赔偿。因此,努尔人和佛尔人一样,如与人发生争端,多半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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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53 与其他四个非国家社群相比,努尔酋长的角色代表走向争端仲裁的第一步。然而,我们必须注意,从努尔人解决争端的过程来看,还见不到国家争端仲裁的特点,大多数非国家社群亦然,除非是规模很大的酋邦。努尔酋长只是个仲裁者,让双方冷静、保留颜面,如在比利家和马洛的雇主之间奔走的雅金。努尔酋长不能垄断武力,甚至没有武力的行使权,发生争端的双方仍然可以诉诸武力。努尔人解决争端的目的不在决定谁是谁非,而是重建关系,毕竟他们的社群很小,所有人互相之间都认识,如果双方相互仇视、水火不容,必然会影响整个社群的和谐与稳定。若是人口众多的酋邦(如波利尼西亚的大型酋邦和庞大的美洲印第安社群),酋长则握有政治与司法的实权,可垄断武力,代表酋邦已具早期国家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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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55 国家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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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57 我们再来比较上述非国家社群与国家解决争端的方式。如上面讨论的各种非国家社群,各个国家之间也存在若干差异。我对国家解决争端的讨论主要是基于我最熟悉的国家,也就是美国,然而我也会提到其他国家的一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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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59 无论是国家还是非国家社群,可供选择的解决争端的步骤都有两个:首先是设法使意见不同的双方达成协议,如果失败,还是会找出一个解决之道,不管这种解决方式能否使双方满意。在非国家社群,不能通过赔偿的过程解决争端,就可能演变成血腥报复(见第三、四章)。非国家社群没有一个正式的中央协调机制来避免私人暴力寻仇。由于以暴制暴会陷入恶性循环,涉及的人越来越多,非国家社群的和平与稳定将面临重大威胁。因此,有效能的国家政府必须保障公共安全,阻止国民擅用暴力。为了维系国内治安,只有国家与警察能够使用武力对付自己的人民,当然这么做还必须有充足的理由。然而,国家有时也会破例赋予人民使用武力保护自己的权利,如人身遭到攻击或财产面临重大威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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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61 由于国家的力量强大无比,不是个人所能抗衡的,民众因此心生畏惧,不敢私用暴力。此外,民众相信国家已建立了一套公正无私的司法体系,保障民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揪出作奸犯科之人加以惩罚,因此民众没有必要自己用暴力解决争端。如果国家能有效率地执法,受到伤害的民众就无须像新几内亚人或努尔人那样通过私力救济来实现正义。(但是,若国家不够强大,民众缺乏信心,不相信国家司法的效率,如巴布亚新几内亚,民众可能还是会像传统部落一样以私人暴力解决争端。)国家能为人民提供的最重要的服务之一就是维持社会的和平、安定。这也就是为何自从5400年前最初的国家政府出现在新月沃土,人民愿意牺牲一点儿个人自由,接受国家权威,缴纳税金,使国家领导人与官员过着舒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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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63 国家司法体系会不惜一切代价避免私人采取血腥复仇的行动,埃利·内斯勒(Ellie Nesler)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埃利·内斯勒(见图35)住在旧金山以东160公里一个名叫詹姆斯的小镇,她有一个6岁大的儿子威廉。威廉参加基督徒夏令营时,疑似遭到营队辅导员丹尼尔·德赖弗(Daniel Driver)性侵。德赖弗在1993年4月2日召开的预审即以性侵威廉等4名男童遭到起诉。在休庭时,内斯勒拿出手枪近距离对德赖弗连开5枪,将他击毙。这是典型的以私人暴力复仇的案例:内斯勒并非在德赖弗对其子性侵时开枪,她开枪也不是为了阻止德赖弗对其子伸出魔爪,而是在性侵发生之后,报复侵犯她儿子的嫌疑犯。内斯勒在法庭上自辩,说她儿子被性侵之后,心理遭受极大的伤害,不断呕吐,也无法出面指证德赖弗就是性侵他的人。她担心德赖弗会被判无罪,逍遥法外,继续对其他男童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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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65 内斯勒一案引发全国性争议,有人赞同她的行为,认为她若不采取这样的报复手段,就无法伸张正义,也有人批评她罔顾法纪。天下父母心,每一个做父母的都了解内斯勒为何如此愤怒,甚至有点儿同情她,或许大多数子女曾遭性侵的父母都会幻想自己像内斯勒一样为子复仇。但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政府的观点,只有政府的司法体系有权审判罪犯,并加以处罚。如果每个人都像内斯勒一样寻求私法正义,社会很快就会陷入政府瓦解的混乱状态。内斯勒最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服刑三年后,内斯勒的律师以陪审团行为失当提出上诉,推翻判决结果。然而,此案没能重新审理,内斯勒承认过失杀人,加上因罹患乳癌须接受治疗而获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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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67 因此,国家司法的首要目标就是维持社会安定,避免人民以暴力寻求正义,其他目标都是次要的。反之,非国家社群解决争端的目的在于恢复双方过去的关系,促进双方的了解与同情,毕竟在传统小型社群,大家都不是陌生人,以后还要相处。国家司法则必须依据法律裁定谁对谁错。由于国家与非国家社群的目标完全不同,两者如何用类似的方式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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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69 国家之民事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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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71 如要了解国家司法制度,首先我们必须知道国家司法分成两个系统,即刑法和民法,各有各的法庭、法官、律师和法律体系。刑法涉及触犯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及如何惩处,而民法则涉及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或法人之间的人身或财产关系。民法案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关于合约,即签订合约的一方违约,因而产生纠纷,通常涉及金钱;另一种是侵权,如某个人的权益或其财产因另一个人而受到侵害。在非国家社群,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则定义何为犯罪、何为民事纠纷,因此不会如此细分。而且如果有人遭受伤害,社群的其他人都会受到牵连,因此社群不得不为众人着想。正如前面提到的一对昆族夫妻失和,双方亲友都会陷入争端。(试想,如果一对加利福尼亚州的夫妻因为离婚闹上法庭,法官必须考虑这桩官司将会如何影响镇上的每一个人,情况将有多复杂。)在新几内亚,不管什么案件都是通过赔偿金的协商来解决,如蓄意谋杀、离婚之后的财物纠纷,或是某人的猪践踏了另一个人的菜园(以西方法律而言,这三种争端分属犯罪行为、合约纠纷与侵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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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73 我们再来比较国家与非国家社群如何解决民事纷争。一个相似点是双方都会请第三方来仲裁,分开当事人,让彼此冷静下来。如前述新几内亚的雅金、努尔族的豹皮酋长以及现代社会的律师,都是起调解作用的第三方。其实,在现代社会,协调者不只有律师,很多纠纷是由仲裁者、调解人或保险理赔员处理的,双方因而不必对簿公堂。尽管美国人素以好诉闻名,但大多数民事纠纷都是在庭外和解,或是在开庭前已经解决。有些独占某种资源的职业团体,如在缅因州捕龙虾的渔夫、牛场主人和钻石商,这些团体的成员间如发生纠纷通常会自行解决,不会闹上法庭。只有在第三方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才会动用社群的力量来解决,非国家社群就可能使用暴力或发动战争,而国家社群则诉诸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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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75 另一个相似点是,不管是国家还是非国家社群,造成对方损失的一方常会找其他人一同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我们会购买汽车保险或财产保险,如果发生车祸撞伤他人或撞坏他人的车子,保险公司就会代为赔偿。如果我们因为自己的疏忽,使别人在我们家门前的台阶上滑倒、摔伤,只要有保险,就不必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我们付保险费就是为了分摊风险和责任。非国家社群也是一样,如发生事端,亲戚和氏族都会帮忙支付赔偿金。马洛就曾告诉我,如果他没有工作,不是由雇主负责赔偿,全村的人都会帮忙筹措赔偿金给比利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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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77 在国家社群的民事纠纷中,与新几内亚补偿协商最类似的就是长期生意合伙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如纠纷无法顺利解决,其中的一方就会在愤怒之下去找律师。(这种情况在美国要比在日本或其他国家常见。)如果双方才刚合作就发生纠纷,那就一刀两断,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若已有长期合作关系,一方觉得自己被合伙人利用、背叛,往往咽不下这口气。这时律师的角色正如新几内亚争端的调解人,将以冷静、理性的言语劝说双方,要他们停止互相指责,并设法使双方不要那么坚持立场。如果生意原来有可观的获利,双方在未来仍有可能继续合作,就会接受律师的调解,给对方留一点儿面子,毕竟日后还要往来,正如新几内亚的村民。然而,我的律师朋友告诉我,在协商的过程中,像新几内亚人那种真诚道歉、尽弃前嫌的行为在美国商业纠纷中很罕见,常常拖到最后不得不和解时,理亏的一方才发表一纸道歉声明。若是只有一次合作关系,日后将不会往来,双方也就没有和解的动机(如新几内亚或努尔族关系不深的两个部族发生纠纷),可能上法庭解决。但是,由于诉讼费用高昂,加上结果难以预期,即使双方是第一次合作,关系不深,也有不得不和解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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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79 另一个类似的例子如国与国之间出现纷争。虽然有些国际纠纷是由联合国司法裁决机构国际法庭来处理,但有些仍像传统社群的解决模式,也就是双方直接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来调解,双方都小心翼翼,生怕谈判破裂引发战争。1938年发生的苏台德地区的危机就是很好的例子。当时,希特勒领导的纳粹德国与捷克斯洛伐克因苏台德地区的主权归属问题发生冲突。苏台德地区在德捷边境,该地大多数是日耳曼人。希特勒为了完成他的大德意志运动,早就对该地虎视眈眈。而英法两国为了自己的安全,实行绥靖政策,不惜逼迫捷克斯洛伐克妥协,同意让整个苏台德地区与德国合并。另外,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欧洲本已危机重重,在协商之下暂时相安无事,但1914年费迪南大公遇刺身亡,此事件成为大战的导火线,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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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81 至于非国家社群与国家的差异,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民事纠纷无法协调成功,还是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国家主要的考虑并非双方能否尽弃前嫌、互相体谅、重修旧好,即使发生纠纷的是兄弟姐妹、配偶、亲子或邻居,关系并非可轻易一刀两断。当然,对大多数动辄有数以百万计人口的国家社群而言,发生纠纷的双方几乎互不相识,或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期待将来会有任何互动,例如顾客和商家、发生车祸的双方驾驶员、罪犯及其受害者。尽管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双方不免会互相仇视,国家并无意化解双方的对立与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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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83 反之,国家司法制度的首要考虑是断定是非( 见图16),如涉及合约纠纷,法官要了解的是:被告是否违反合约?若是侵权官司,则须厘清被告是否有疏失或是否造成伤害?我们可以比较法官问的问题,以及比利遭马洛开车撞死的那起案件。比利的家人、亲戚认同这并非马洛的过失,但他们还是要求赔偿,而马洛的雇主也立刻同意赔偿。这是因为双方必须恢复先前的关系,而非辩论谁是谁非。其他传统社群很多也像新几内亚,以和平解决纷争、修复关系为首要目的,如北美最大的印第安社群纳瓦霍保留地的大法官罗伯特·雅兹(Robert Yazzie)所言:“西方司法制度要寻找的答案是:发生了什么事?是谁做的?但我们纳瓦霍族的调解则比较关心事件会造成什么影响:谁受了伤?他们有什么样的感受?要怎么做才能弥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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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85 如果是民事纠纷,国家司法制度首先断定被告是否应负法律责任,下一步就是计算原告因被告毁约或疏失造成的伤害有多大。这种计算的目的在于“弥补原告受到的任何损失”,即恢复被告过失前的情况。例如有一买家与卖家签约,以每只7美元的价格购买100只鸡,卖家却毁约,没把鸡卖给买家,致使买家必须到市场另以每只10美元的价格购买100只鸡,比原来签订的合约多付了300美元。此案件经法院审理,卖家将必须赔偿买家多付的300美元,包括这300美元衍生的利息,才得以完全弥补买家的损失。然而,如果是身体或情感遭受的伤害则不像财物那样容易计算。(我记得一位律师友人告诉过我一起案件:他的当事人开汽艇时,汽艇的电动桨碰到一个正在游泳的老人,把他的腿切断了。我的律师友人向陪审团陈述说,老人年事已高,剩下的时光不多,因此被切掉的那条腿并没有多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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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87 表面上看来,国家计算伤害的方式似乎与新几内亚人或努尔人近似,其实不然。例如,一个努尔人杀了一个人,一般而言他得赔偿四五十头牛。其他非国家社群则常视双方的协议而定,只要双方可以接受即可,像我在果堤村的朋友皮乌斯及其氏族就用几头猪和一些东西化解了与邻近部族的世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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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89 国家民事司法制度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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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91 不管是律师、法官、原告还是被告都常讨论国家民事司法制度的缺点。以美国的制度而言,问题之一是缠讼多年,一起案件常常会拖上5年。这是因为刑事案件优先,原本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可能被调去审理刑事案件。例如,在我写这段文字时,我居住的洛杉矶河边郡法院忙于审理刑事案件,所有的民事案件暂不审理。这一拖可能就是5年。在新几内亚,马洛意外撞死比利那起案子5天就解决了,但在洛杉矶一起案子往往拖了数年仍无结果,对原告和被告而言都是漫长的折磨。(话说回来,如果马洛那起案子不能协调成功,演变成部落战争,战事也可能持续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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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93 美国民事司法制度的另一个缺点是,除非合约明确规定,否则大多数案件都不会要求败诉的一方替胜诉的一方付律师费。比较富有的一方因而经常以诉讼费用高昂来威胁另一方,采取拖延策略或不断申请证据,耗尽另一方的财力。如此一来,对比较富有的一方当然有利(不管这一方是原告还是被告),让另一方有和解的压力,被迫接受不好的条件。如果民事司法的目的是弥补受害一方所有的损失,败诉者不必为对方负担律师费用实在不合理。反之,英国等国的司法制度则要求败诉者至少必须负担一部分胜诉者的律师和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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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95 关于国家民事司法制度,还有一个缺点,也是最根本的一个,即只考虑到伤害,而忽略双方的感受。即使发生纠纷的双方是陌生人(如相撞两车的驾驶员),在官司之后不会再见面,如果能让双方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感觉,了解对方的动机,将心比心,可能就不会造成毕生的遗憾,即使是在一方杀了另一方的近亲这样极端的案例中也是,如马洛的雇主吉迪恩与比利父亲的沟通,或是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为女性友人科佩奇尼的死[5]亲自向其父母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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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97 最糟的是,不知有多少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像是已有子女的夫妇闹离婚、为了财产继承权反目成仇的手足、产生纠纷的生意合伙人或邻居。法律诉讼不但无法使双方重修旧好,而且会使双方关系恶化。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例如,我有一位好友和她的姐姐因为哥哥与父亲的财产继承权官司被传唤到法庭作证。继母因她们的证词怀恨在心,甚至对我的朋友和她姐姐提起诉讼。两姐妹发誓,有生之年绝不再和哥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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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099 这个缺点通常可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是我们没有足够的调解人和民事法官。此外,调解人往往训练不足,民事法庭也常面临人员与经费短缺的窘况。结果,闹离婚的夫妻常常只能通过律师来沟通。只要你去过几次民事法庭就能了解纠纷双方的关系会变得多恶劣。夫妻双方及其儿女和他们的律师到了法庭之后,常必须待在同一个等候区,为了遗产继承权对簿公堂的家人也一样。如果双方在同一个等候区怒目相视,觉得很不舒服,如何能够成功调解?以离婚诉讼而言,孩子就像夹心饼干,在父母之间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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