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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11 SEE这样的公益组织在中国是一个探索,没有成例可循。在发展的过程中将会不断修改《章程》,所以建议成立一个常设机构直至全体理事大会认为可以取消为止。《章程》修改本身也应有严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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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13 动议9的内容是“SEE支持会员以区域、行业或其他理由成立‘会员小组’,从1998年10月25日颁布实施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看,是想打一个擦边球。《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不得成立分支机构。但这种只是为了加强对社团跨区域活动的控制,而不符合现实的需要。SEE会员来自全国各地,不少会员希望在本地会员有一些联络,共同在本地做一些环保的事情,SEE的发展需要成立起地方的分会组织。在这样的《章程》规定下,SEE在2009年12月17日成立了华南分部,2010年3月24日成立了华东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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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15 《章程》修改动议的讨论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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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17 王维嘉介绍完《章程》修改的十三条动议后,执行理事和监事们开始逐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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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19 张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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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21 第十三条:关于成立章程修改委员会,认为不必专设,需要修改的时候再成立临时性的委员会负责。老《章程》第六、十三、十五条有矛盾,等值的捐赠物资不可行,需取消“物资”,必须是人民币10万元才有理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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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23 高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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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25 章程修改委员会应该设立,而且委员必须熟悉协会情况,任期应加长。动议八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是比较困难的。如何确定规模,如何组阁需确定。自愿报名还是由负责的委员会主任自行组阁,也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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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27 刘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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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29 建议将《章程》修改程序列入《章程》,但不设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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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31 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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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33 《章程》修改的十三条动议很好,我基本同意,但如何发挥会员企业家的积极性应进一步完善,比如各地分会或小组,如何发挥他们的积极性,需要作出一些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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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35 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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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37 动议三,设立职工理事不是鼓励员工积极性的最好办法。动议五,不同意按得票数的多少直接选举会长、副会长,建议还是先选举出执行理事后,再由执行理事根据对会长的综合要求进行选举。动议六,会长的任期问题,没有必要限定会长只能任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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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39 陈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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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41 协会需确立是秘书长体制还是会长体制。如果是秘书长体制,执行理事会可以人多一些,参与人越多越好;如果是会长体制,执行理事会是个工作班子,则不同,任期应相对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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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43 张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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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45 SEE的发起模式是全新的,没有现成案例,治理方式也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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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47 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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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49 企业家的参与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赞成轮流坐庄,给大家参与的机会;关于模式的问题,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模式相结合;不管谁当会长和执行理事,对他的责任一定要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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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51 林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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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53 职工不宜成为理事,可以给其他待遇。会长体制,还是秘书长体制这个问题很重要。各地分会可以改个名称。章程委员会可以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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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55 杨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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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57 动议十一条,项目审批程序不清晰,应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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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80059 刘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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