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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少军 王小方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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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世纪北欧诸国城市结成的商业、政治同盟,此处借喻欧美出版商之间的合作与竞争。下文“信天翁”、“企鹅”、“大嘴鸟”、“白鹈鹕”和“人人文库”均为欧美大出版社的一些著名的经典文学丛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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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一九三八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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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伊登·菲尔波茨 《一个无耻之徒的画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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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是英国文学的偏好,但不是英国社会生活的偏好。麦克白和乔纳斯·瞿述伟[2]、道林·格雷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这类偏好的杰出代表。就连英语中的“凶杀”一词也比西班牙语的“凶杀”来得更加震撼人心,而且许多书的标题都使用了这令人生畏的字眼:《谋杀是门艺术》、《莫格街谋杀案》、《争权夺利的凶杀案》、《大教堂凶杀案》……(最后这部不是阿加莎·克里斯蒂,而是托·斯·艾略特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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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波茨的《一个无耻之徒的画像》继承了这一令人羡慕的传统。它从一个富有且机智的罪犯的角度,极其平静地讲述了一桩罪行(确切地说,是一系列罪行)。这部小说同弗朗西斯·艾尔斯的作品以及伊登·菲尔波茨的另一部小说《给自己治病的医生》很相似。我发现,当读一本小说或看一部电影时,我们往往会认同第一个出现的人物。在这部残酷的书里,菲尔波茨利用了这条奇怪的心理定律,强迫我们同可恶的欧文·坦普勒–福琼友好相处。我们不可抗拒地成为他罪行的同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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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有两个缺点。一个小缺点是,对话并非不悦目,但过于繁多。另一个是,主要人物,甚至主人公的本质过于脸谱化。在书的结局篇里,主要人物似乎不应该仅仅是一个恶棍,应该比恶棍多一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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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做的批评可能过于绝对。尽管有一些缺憾,这部作品却获得了成功。这一不争的事实表明,伊登·菲尔波茨具有高超的写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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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少军 王小方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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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篇及下篇初刊于1938年9月30日《家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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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狄更斯长篇小说《马丁·瞿述伟》的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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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约翰·汉普登《二十出独幕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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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集子收了二十出由二十位不同作家写的独幕剧。第一出剧出自格雷戈里夫人之手,写于一九〇七年,讲述了一个催人泪下的爱国故事。最后一出写于一九三六年。诺拉·拉特克利夫描写了一场沉闷的妖魔夜间聚会。这个集子里几乎所有的剧都使人不得不怀疑,独幕剧是一个错误的剧种。二十出剧中,只有三出使我们感到满意,并令我们摆脱上面那个教人伤心的假设。这三出剧是:约·米·辛格的《骑马下海的人》、邓萨尼勋爵的《酒馆之夜》和斯莱德·史密斯的《不能进天堂的男人》(也许还包括戈登·博顿利博士的《古尔宾·桑茨》合唱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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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出剧的最大共同特点是什么?我敢肯定地说,是它们完全没有心理描写,平铺直叙、一目了然。这是三个短故事。邓萨尼勋爵的《酒馆之夜》效果最好,情节编排也最出色。三个水手在印度斯坦偷了一块红宝石。那是神的一只眼睛。返回英国之后,三位远方的神的守护者追杀过来,以惩罚亵渎神明的行为,并夺回红宝石。但水手布下陷阱,杀死了守护者。他们欣喜若狂,因为在世上再也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了。他们喝得酩酊大醉,狂呼乱叫。突然,失去一只眼睛的神走进酒馆。伤残的神是来杀水手的(邓萨尼勋爵后来又写过一本书《约肯斯先生回忆非洲》——讲述的是被梦魇守护的绿松石的故事。有人夜晚把它偷走,天明又将其送回。这则故事的名字是《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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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到的是集子中情节编排最好的一出剧。最糟糕的一出剧名叫《进步》,由爱尔兰人圣约翰·厄文写成。选编者汉普登在序言中竟对他大加赞扬。此外,他在序言中还严肃地谈到诺埃尔·考沃德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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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少军 王小方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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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一九三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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