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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艺术史 第四篇 古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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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艺术史 1 骑士与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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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将论述建立在之前介绍希腊军事史那样的基础上,罗马军事制度和战争经历就只能从第二次布匿战争[61]讲起了,因为直到此时才有真正可靠的史料能够清晰勾勒出战斗的经过和罗马战法的特点。但是,与史料本身的情况一样,罗马的历史编纂传统也与希腊大相径庭。我们能够可靠地追溯罗马政治制度的发展,这是希腊人远远不及的。就我们的目标而言,这一差异导致了另一个过程。希腊城邦的体制要么趋于停滞,如斯巴达,我们对其只有模糊的认识;要么发生剧烈变动,以至于亚里士多德列出了雅典前后相继的11种体制。罗马固然经历过多次动荡,整体上却能维持发展的延续性。1王制改行共和无疑是一场革命,却仍然承袭了旧政治制度的若干重要基本理念。而且,哪怕已经过了很长时间,先前历代的痕迹依然可辨,即能够引导我们追溯没有直接史料记载的古代。后世的投票制度保留了先代的部分军事组织要素。古罗马早期的史料记载纯属传说,全无独立的可信度,只有明显的战争和战斗时间、指挥官姓名例外。但是,古罗马史学家从很早就有记录政治、法律和军事制度变迁的传统,这些记载经常能得到当下的印证,因此没有完全沦为臆想,而且从历史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说是它们“规训”了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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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种法政传统没有蒙上厚重的政治偏见,也没有在若干要点上完全错误的话,那么历史研究得出可确证的结果就要容易得多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史学家找到了辨别和排除谬误的方法和手段。哪怕是富有批判精神的早期史学家也曾天真地重复着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国王(King Servius Tullius)[62]的人口普查结果,即罗马公民总数为8万。但是,我们今天可以通过领土面积和罗马城本身的规模来检验这些数据,结果是它们并非实情,从它们引申得出的一切政治制度史也要一同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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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考虑到上述以及类似的保留意见,我们就可以一定程度上信任流传至今的记载。凭借将史实与传说、错谬、误解和其他不免会出现的错误区分开来的工具,我们可以清晰、明白、确定地了解那段时期的历史。作为有明确历史记载的时期的序幕,这些信息若能前后相继而无矛盾,那便必然是正确的;若无法理解,甚至不能被视为例外、揣测、偏误等,那便不能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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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迹象表明,骑马战斗在古意大利的重要性远高于古希腊。本书初版只讲了这样一句,但提到日后会继续阐述;现在,我也要将其留到后面接着谈。为了阐明在拉丁人的经济条件下,骑兵有着怎样的社会意义,我首先需要从宏观上论述中世纪的骑士制度,并追溯它的起源。只靠几句干瘪的话无法真正洞悉这些军事社会形式的价值。本书第三卷已经面世,因此我不妨将中世纪作战样式的结论转用到史前时代的罗马军队中。2有一点值得考虑:意大利高度发达的马上战斗是催生罗马贵族(patrician)阶级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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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在平坦的意大利中部,骑兵作战水平要远远高于希腊中部和伯罗奔尼撒半岛,这既是自然之理,也见诸史籍。诚然,李维(Livy)[63]的《建城以来史》(History of Rome)前几卷记载的大小战斗都应该被视为纯粹的神话,但骑战的优越地位实在太突出,以至于从中能窥见现实。若有人不愿采纳这一点,认为这些记载都是为罗马世家大族编造的东西,我们还有卡普阿城(Capua)的历史可为见证,虽然这只是间接证据,但是仍然颇具分量。卡普阿城就在罗马城附近,是整片地区最重要的城市之一。李维告诉我们,第二次布匿战争之初,卡普阿的步兵心无斗志,骑兵却水平很高。3他描述了两名持矛骑手的一次交手经历,颇似我们熟悉的中世纪骑士。两座城市发展的区别大概在于:卡普阿当时依然拥有一支战技娴熟的骑兵,步兵却已无用;而罗马通过编制、操练、纪律,将大量公民发展为有用处、有能力的士兵。但是,骑兵长期享有几乎达到排他地步的优越地位,最终奠定了拥有骑兵装备、作为骑兵参战的贵族与普通务农公民之间的截然区分。连罗马史大家特奥多尔·蒙森都认为,贵族阶级是最早的公民,而平民是外来户。换言之,阶级是按照籍贯划分的。但是,这种说法与史料完全相悖,连蒙森本人也不讳言,它大概只是找不到其他解释情况下的权宜之计。破解的关键要借用中世纪史的一个事实,即市民和农民组成的步兵编练为战术单元,习惯集团作战的方式之前,骑士都对其拥有不同寻常的优势。有一段时间,罗马还没有军团方阵。罗慕路斯(Romulus)[64]手下就有一支军团的说法没有可靠来源支持,应当为传说。当时的决定性力量是罗马骑士。我们必须认为这一群体的核心是古老的部落首领家族,他们逐渐全部或大部分迁入罗马城,这可能如希腊史籍中记载的那样,是由于某种“聚居倾向”*。这些家族富裕而好战,坐镇城市,遥领乡村。罗马城是贸易枢纽,是海运与广大台伯(Tiber)河流域的接驳点,首领家族的经济地位得到了极大发展。武力与放债双管齐下,他们主宰了农民和市民聚居的整个平坦城区。最古老的罗马史料中到处都是贵族镇压平民的残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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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贵贱之别在后世如何悬殊而不可跨越,史料都令我们相信,贵族地位在最初并非铁板一块,存在着古老家族和新晋家族的区别。事业成功且有能力、有意愿承担军役的商人很可能被吸收到了世家阶级中,正如中世纪城市的骑士家族后来与新兴商人结合为同一个阶级。但是,与中世纪城市相比,传统军事部落首领家族的成分似乎要更强,而商人的成分较弱。无论如何,军人都是贵族阶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显然,这一过程不是纯经济性质的。基于纯粹的经济标准,由少数命运垂青的家族组成的统治阶层不可能得到拉丁人大众的认可。4但是,随着掌握武力优势的战士与无情剥削底层的豪贾的结合,脱胎于旧贵族的新贵族阶层出现了,它终于走到了不屑与平民、公民通婚的地步。作为众神钟爱的小团体,他们要求取得主导地位,也确实掌握了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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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罗马的最早期,建立在军事和经济基础上的显贵家族数目很小。因此,与中世纪城市的情况一样,对外的军事力量相当弱小。于是,根据一份值得信任的文献记载,罗马被邻近的伊特鲁里亚王公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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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拉丁人的城市后来自行摆脱了外来统治者。随着抗争的发展,罗马完全有可能为纯粹基于骑士的旧军事体制的拓展与转型提供条件,加入了征召全体公民和农民组成的紧密方阵。只有掌握绝对权力的国王才可拥有此种组织。罗马诸王不世袭,也不是希腊意义上的僭主,而是终身任职的最高官员。从希腊的角度来看,他们最恰当的称呼可能是“执政官”(archon);为了方便现在人的理解,可以说是“总督”(doge)。与最早期的威尼斯总督一样,罗马诸王手下有元老院(Senate),行参议之职。但是,元老院几乎无法驾驭国王。在这一时期,国王想要王位世袭的欲望或许也引发了内部冲突,如同早期的威尼斯。但是,终身官职的原则被保留了下来,并发展出不可动摇的最高权力,既因为罗马不存在通常与世袭王权相伴的温情脉脉的族长地位,也因为国家形势危急,如此重任只能托付给最强者。征召武装民兵,组成步兵方阵的人正是这样的一位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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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罗马整体分为20个部落(tribe),4个在城市,16个在乡村。每个部落分为4个百人队(century),其中3个百人队的队员要准备护甲上阵。当时尚为远古,自然不能指望每个人都有全套重装步兵的装备,大多数人只有必备的盾牌和头盔而已。第四个百人队是由轻装步兵(psiloi)组成的,轻装步兵相当于希腊的轻盾兵,同时承担听差、车夫和次要作战任务。由于士兵要自备装备,成为重装步兵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若有无产者编入,国家须为其提供武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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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雅典,每名重装步兵都配有一名轻装随从;而在罗马,服兵役要艰苦朴素得多,3名重装步兵才有一名轻装随从。在雅典,随从往往由奴隶担任;而在罗马,随从也是公民,可以承担作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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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废除王制的时候,罗马疆域有所扩大,组成了第21个部落,即克里斯涂米安(Clustuminian)部落。但是,它的4个百人队全都是轻装步兵,于是轻装随从和重装步兵的比例上升为2:5。现在,罗马总共有84个百人队的步兵;此外还有6个百人队的骑兵,两个百人队的铜匠和木匠,两个百人队的号手,还有一个百人队是军需官和书记员(accen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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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制废除时的罗马领土不大,不过370平方英里(约983平方千米),远远不到阿提卡半岛面积的一半。步兵方阵初建的时候罗马领土还要更小。国土狭窄,城市本身也大不到哪里去,否则早就收服了周围的各个小城。维伊(Veii)是一座乡镇,距离罗马城门不过9英里(约14千米),结果直到一百多年后才纳入罗马境内。城市的面积和人口总是存在一定数量关系的。当时罗马地区每平方千米的人口数最多58,这样算下来,总人口就在6万左右,还要减去几千名奴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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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民总数按照最高上限6万人来算,那么符合兵役资格的17岁到46岁男性估计在9000人到1万人之间,年老体弱者估计有5000人到6000人,全体成年男性公民数约有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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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数字来看,部落和百人队显然不是抽丁片区,而是民兵单位,包括所有符合兵役资格的男性。除非所有男性都被集合到一起,否则如何称得上“百人队”呢?如前所述,有资格上战场的男性共有9000人到1万名,分为95个百人队(84个步兵百人队,5个辅助百人队,6个骑兵百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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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国王,史称“塔克文·苏佩布”(Tarquinius Superbus),被废黜放逐之后,罗马建立了新的制度,用两名任期一年的官员取代一名终身任职的国王。新官员起初叫作“先导官”(praetor),后来叫作“执政官”(consul),以军队组织百人队为单位,由人民选举产生。从此以后,百人队便不只是民兵编制,也是政治选举实体。罗马政体变迁不定,这项规定却始终如一。罗马人最初的军事组织就是这样为我们所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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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将民兵编制用于选举执政官(先导官)的政治目的,超出服役年限的老年人也要被组织起来。于是,除84个青年百人队(juniore)之外,另设84个老年百人队(seniore)。不管是有意设计,抑或纯属巧合,这种组织形式赋予年老公民远大于年轻公民的话语权。骑兵百人队和辅助百人队不分青年和老年,由此我们或许可以得出结论:究其性质,骑兵百人队与步兵百人队有些许不同。后者是纯粹的民兵编制,因此只要承担兵役职责,便不会被纳入老年人队。另一方面,骑兵百人队应当被视为由骑马者共同组成的团体,老人同样是其成员,而且相应于其骑士性质,他们仍然会驰骋沙场。同理,铜匠、木匠、乐手、书记员都是专业团体——不妨称之为“行会”——本应包含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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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早就发现早期罗马军事组织与后世选举流程之间的这层关系,现在不仅可以通过显而易见的军事分配原则确证,更能通过数字相合加以澄清。罗马共和国初期,全国分为21个部落。迟至公元前2世纪,一个军团的常规兵额——全体民兵数量的一半,由两名执政官之一统领——都是4200名步兵。这两个数字流传至今,从无异说或疑义,而且彼此相合不可能是纯粹的巧合。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共和国建立时,步兵民兵的一半就是4200人,骑兵则为300人。“4200”这个数字本身属于偶然,但因循成习,被定为常规兵力人数。文献中出现的第三个数据与其他数据并不完全吻合:青年百人队的数目是85个,而不是我们以为的84个。不过,这个小小的偏差有一个非常简单的解释。尽管数字有错误,但它仍然可以佐证其他两个数字,从而确证整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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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百人队由军事单位转向选举实体时,老年百人队才加入进来,这是毋庸置疑的。46岁以上服役的民兵实属罕见,自然不会常设编制,重新走一遍繁重的登记流程。7因此,事件过去两三百年后的史家记述卡米卢斯(Camillus)征战四方,还提到老年百人队的存在,这是绝对不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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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兵役制的执行力度、征召范围都是能想象到的最严格。这是罗马军事制度的基本原则,草创于王政时代,共和国因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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