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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二、主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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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派的学说体系中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复杂,以下主要根据《瑜伽经》及其注与复注,侧重论述此派理论体系中的“心作用”、“三昧”、“能观和所观”、“八支行法”、“神通力”等观念或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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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作用”也可称为心的变化。《瑜伽经》在一开始就给“瑜伽”定义,认为“瑜伽是对心作用(心的变化)的抑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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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作用被分为五种:正知、不正知、分别知、睡眠、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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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知指日常生活中一般的真实认识,主要指通过现量、比量、圣教量获得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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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知是对事物的虚假认识,这种认识不表明事物的真实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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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知由言语表达的认识产生,它对事物进行区分或类别划分,没有实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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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也是一种心识的形态,它依赖于不实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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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对以前经历过的事物的未遗忘的感觉印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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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五种心所用以世俗的观念来看有正确的和错误的,但瑜伽派认为它们对达到事物的最高境界都有阻碍,应通过长期的修习和离欲来灭除。所谓修习是指为了使心平静而做的不间断的努力,这需要不受外界的干扰并极度地专注;所谓离欲是指放弃对外物的追求,即摆脱对一般的世间享乐和特殊的超验享乐(如天堂中的享乐)(3)。借助修习和离欲就能达到“三昧”(Samādhi)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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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派的所谓“三昧”主要指心专注一处而不散乱的精神状态。这种状态在《瑜伽经》中有时被称为“三昧”,有时被称为“等至”(Samāpatti),并被做了种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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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经》中首先把三昧做了两种区分。一种是“有想三昧”,另一种是“无想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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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想三昧”是还带有一定思虑情感的状态,这种三昧虽然也是一种入定的状态,但还伴随着人的想象等自我意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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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想三昧”则摆脱了各种杂念,不存在现行的心作用,仅保留作为潜在能力的心作用。这是一种较高程度的三昧状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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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到“无想三昧”的方式,《瑜伽经》中有不少论述。作者认为,达到这种状态的基本方法是依靠信(信仰)、力(力量)、念(忆念)、定(禅定)、慧(智慧)。此外,通过敬最高神也可达到“无想三昧”。最高神摆脱了烦恼、业力等。象征最高神的圣音是“唵”(Om)。重复这个圣音并思念其意义,就可以理解自我并消除一切引起精神涣散的障碍。这些障碍共有九种:病、昏沉、疑惑、放逸、懈怠、欲念、妄见、不得地、不安定。伴随着障碍引起的精神涣散的是痛苦、忧愁、动摇和不规则的呼吸。为了防止这些障碍及精神涣散的随属现象,就必须把心集中在一个实在(Tattva)上。要使心明净须借助于对友好(慈)、同情(悲)、满足(喜)的习性的修炼和对乐、苦、善、恶的冷漠(舍)。再有,通过调节呼吸,或使意安静,或去除贪欲,或对任意选择的一个对象进行静虑,都可达到三昧状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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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昧在被称为“等至”时分为四种,即:有寻等至、无寻等至、有伺等至、无伺等至。这是四个修行程度不断深化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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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寻等至”是修行者还掺杂着主观的言语、概念等的状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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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寻等至”时修行者的主观的记忆印象被排除(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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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伺等至”和“无伺等至”则以细微之物为禅定对象,逐步接近事物的实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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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通过四等至能不断深化瑜伽修行,修行者的禅定可达到相当高的程度,但瑜伽派认为这四等至又都属于“有种三昧”,即修行者虽然逐步排除了当时的杂念或印象,但还没有彻底消除过去行为(业)所产生的残存潜势力(种子)。如果修行者能更进一步,把有种三昧中的这种潜势力也消除掉或加以抑制,就可以达到“无种三昧”的境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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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派认为,为了进入三昧和减少烦恼,应当修习“当为瑜伽”。所谓当为瑜伽指苦行、诵读和敬神。苦行是一种使心净化的行为;诵读是反复念诵纯净的言语(如“唵”);敬神则是将一切行为敬献给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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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经》把烦恼分成五种:无明、我见、贪、瞋和现贪。无明在各种烦恼中是基础或根干,它把无常、不净、苦和非我误认为是常、净、乐与我;我见是认为主体的意识力与对客体的观察力同一的表现;贪由感觉愉快的事物引起;瞋则由感觉痛苦的事物引起;现贪是对现实生存的追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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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派认为,人的行为产生的意乐(Āśaya,潜势力)根源于烦恼,只要这个根源存在,就会形成生命现象(生命的状态、时间和经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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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印度宗教哲学中的大多数派别一样,瑜伽派也探讨人的痛苦的形成根源。此派认为,在人的生存过程中,过去的善与恶会产生乐与苦,而变化等就是苦(即乐亦可转化为苦),因此,差别的一切都是痛苦的。《瑜伽经》中说:“能观和所观的结合是可以避免的苦的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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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谓“能观”(Draṣṭṛ,观照者)相当于数论派中的“神我”;所谓“所观”(Dṛśya,被观照者)相当于数论派中的“自性”。能观仅是一种纯观念的“观照”(观察),它是纯净的;所观则由元素和知觉器官构成,并具有“三德”,它以享受和解脱为目的。所观仅为能观而存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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