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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力心理学 Section 08 被强化的记忆:怎样认识复习性记忆和强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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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所有事物的记忆过程都会经历或部分经历三个过程——识记、遗忘和重新学习。我们通过反复的诵读去识记知识,达到恰能背诵的程度,并应用于当时的工作。但是,如果想再次利用这些知识来更好地完成其他工作,那么,一次性反复诵读识记显然是不够的,因为随着时间推移,我们的大脑会慢慢将这些知识遗忘,要想重新记起它们,就需要精心重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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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无论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记忆知识,记忆的内部情况往往都是极其相似的。如果我们能够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些要学的知识上,并且能在脑中识记和确认它们,保持高涨的意识活动和高昂的情绪,那么我们就能通过脑中复杂的意识活动将它们紧密联系起来,最终达到完全牢记的目的。但是,记忆总会在时间的冲刷下渐渐变得模糊,在以后的时间里,这种被复杂意识活动紧密连接起来的内部联系就会慢慢土崩瓦解,最后它们的相似性就会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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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像我们做过的实验那样,我们会逐渐忘记音节组,但是我们确信,两次的背诵效果总比一次的背诵效果好,因为两次背诵能维持更久的记忆效果。而如果我们能进行更多次的重学,我们对音节组的记忆将会更牢固、更不易消失。因此,我们坚信自己需要的知识最终能被我们永远记住;当我们用心掌握它们时,它们的意义就能与表象相结合,在我们需要它们时,它们便最终能被我们完全回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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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力心理学 1.有关记忆强度的问题与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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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进行的音节组实验中,音节组在人的脑海中会经历识记、遗忘和重新学习的过程。人脑在记忆的过程中会出现许多相似性的东西。例如,被实验者第一次学习音节组时,在他通过反复诵读直至能完全背诵出音节组的过程中,音节组在他记忆内部的情况必然是极其相似的。在识记音节组时,被实验者对音节组的注意力将会非常集中,而在脑海中完全确认音节组的意识活动也是非常高涨的。这种以记忆音节组为目的的复杂的意识活动是相似的,它们存在着许多内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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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记音节组时,各种复杂的意识活动会与音节组紧密联系起来,而被实验者背诵完音节组之后的时间里,这种内部的联系性就会隐藏起来或者说消失无踪。我们无法获知这种内部联系消失的具体原因,我们只熟悉这样一个事实,即第一次学习了音节组后,如果对其搁置不理,那么被实验者对音节组的内容就会逐渐遗忘。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始终明白,第一次诵读过两遍音节组比诵读过一遍音节组的记忆消退得更慢。以这样的逻辑继续推论,假设被实验者第一次学习音节组时诵读了三遍或更多遍,那么随着诵读次数的增加,被实验者对音节组的记忆也会不断得到加强,并最终铭记于心。这样的话,即使经过较长的搁置时间,他也不会遗忘音节组。而事实也的确如此。通过这样的分析和假设,我们可以预期,通过这样的学习,这些音节组会被被实验者的心灵所掌握,被实验者试图回忆或不经意地回想,都能随时想起这些音节组来,这个过程往往是有意义的表现和常用的表象相结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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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做了如此多的实验,是因为我们需要获得数量化的材料,来证明被实验者对音节组保持的记忆的持久性和对音节组重学到能完全背诵的诵读次数的关系。可以发现,这种关系与第六章中我们通过实验所描述的一种关系极其相似。在第六章,我们证明了被实验者在重学时对音节组的熟记程度与第一次学习音节组的诵读次数成比例关系。两种关系——或者说两种实验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前者的证明实验中,被实验者对音节组的重学(复习)不是在一个集中的时间里完成的,而是分作多次重学(复习)进行的,而且在这里所说的情况下,复习的次数会逐渐变少。由于我们对这种内部联系的关系知之甚少,我们无法推此即彼,将一个关系的研究结果看成另一个关系的支持材料,从而贸然地通过对一种关系的证实来证明另一个关系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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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下来的实验与以往有所不同,我们规定,每一次重学之间的相隔时间都为24小时。也就是说,所有实验中,重学之间的时间间隔统一采取一种,不再做多余的变化。规定了不变的条件后,我们还需要制定必要的变量。此次实验中,我们将音节组的长度也规定成一个变量,所有的实验总共包含三个不同长度的音节组,这些音节组分别拥有不同数量的音节,包括12个音节的音节组、14个音节的音节组以及36个音节的音节组。按照这三种音节组,我们可以做三组不同的实验,这三组实验分别是拥有12个音节的9个音节组的实验、拥有14个音节的3个音节组的实验以及拥有36个音节组的2个音节组的实验。除了这三组实验外,我们还做了一些辅助性实验,这些辅助实验并不要求被实验者继续识记音节,而是让被实验者学习拜伦的《唐璜》中的六节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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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实验设计如下:被实验者按照要求,在某一时间对一定数量的音节组进行第一次学习,通过反复诵读达到刚好能准确无误背诵的程度;接着,在第二天的同一时间(相隔24小时)对原先所识记的音节组进行重新学习,并达到做一次无误背诵的程度。关于音节组的实验,被实验者必须持续学习6天方可结束;而关于拜伦诗句的实验将持续4天,因为被实验者在第5天不用再做任何诵读,就可以完整无误地背诵出拜伦的诗句,因此,这个实验只持续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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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音节组的实验中,被实验者对每一种长度的音节组都做了7次实验。在这7次实验中,被实验者每次实验对音节组的诵读次数都是154次,相比于学习音节组的6天时间,每次试验都只在短短的几分钟内便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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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表的表头都是罗马数字,分别代表实验日,比如Ⅰ代表第一实验日、Ⅱ代表第二实验日、Ⅵ代表第六实验日等;各表中间所罗列的数字是被实验者每次学习能达到第一次背诵音节组的诵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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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1 9个音节组,每组12个音节的实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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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2 3个音节组,每组24个音节的实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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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3 2个音节组,每组36个音节的实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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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4 《唐璜》的六节诗句(第十章)的实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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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们无法通过分析以上四个表格的数据来直接获得各个平均数之间的关系,要想知道它们之间具有怎样的关系,我们需要做进一步的数据整理。在整理相关数据之前,我们需要弄清楚表示这种关系的必要条件。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当各个实验的数据能够在单位上进行统一时,各个平均数之间的关系才能直接地被呈现出来。而要统一实验数据的单位,就需要将各个平均数据除以各实验中的音节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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