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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着思考:人、狗、意义和死亡 3.天生会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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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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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经验告诉我,每次跑步都有自己的心跳。心跳是跑步的本质,是跑步的实际;这是我体外的心跳,不是体内的心跳: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着,时强时弱。我跑在拉思莫尔半岛的金塞尔小镇,它位于爱尔兰南部海岸中部地带的正中。风伴着我迈出的每一步:时起时落,永无停歇,呼呼作响,安静,呼呼作响,安静。还有几只狗跟我一起跑。我正和狼狗布勒南、它的伴侣尼娜以及它的女儿苔丝一起跑。它们的12只脚发出“啪——啪——啪”的响声,48个脚趾发出“嗒——嗒——嗒”的声音,就像上了珐琅的节拍器,敲出了我们在这个碎裂、褪色、坑洼不平的柏油碎石路面上已跑的距离和已用的时间。我听见了三种“呼哧——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听见了三条链子发出的“叮当——叮当”声。这些声音,与我耳边“呼呼作响,安静”的循环融为了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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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狭窄、弯曲的乡间小路上,汽车很少。我可以让那几只狗任意地跑。它们在我身后跑,或远或近,什么地方都行,就是绝不能在我前面跑。这是规矩。这并不涉及主宰权,而完全是为安全起见。但它们毕竟合上了我的节奏,毫不费力地跑在我身边,游魂般地游动在地面上。此外,跑步还是可变的,总在变化。路两边开花的灌木树篱,以及夏日高耸的树篱,无不充满了躁动的生机。一阵使人满怀希望的窸窣声,也许是一只田鼠、地鼠、野兔或家鼠发出的,把狼狗布勒南吸引了过去。它先用爪子刨地,这只犬科动物希望自己被人化、被固定,成为变作了峨参的毛茛科灌木,让自己全身都消失。后来,它又两爪空空地返回狗群,跟上节奏。这样的中断和重返是跑步的心跳的组成部分,在跑步过程中一次次地重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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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快跑到兔子住的那个地方了:它就在拐角处,而400大步之外,灌木树篱隔开了一块场地。被当作场地入口的是两个笨重、腐烂的草垛,它们在那里的时间比我们更长。草垛之间是个养兔场。一如既往,兔子会尽量利用爱尔兰微弱、含蓄的夏日阳光。在这些地方,含蓄差不多像阳光一样受人欢迎。我们一拐过弯,我就感到那群狗兴奋了起来。我们离那里还有300大步远,但它们却慢慢地向我施压,想让我跑快一点儿。布勒南把鼻子伸到我面前,试探我的态度。我吼了一声:“回去!”心里却在笑,猛然翘起了我的大拇指。几秒钟后,尼娜做了同样的尝试。这是一种策略。先由一只狗出场,再由另一只出场:轮番试探我。我又吼了一声:“再等一会儿!”接着,过了令人极为痛苦的一小段时间,我放松了紧张情绪:“接着跑吧!”我们很快跑完了剩下的距离。这是一种用来快速完成任务的方法,令人愉快。我需要它。我可怜巴巴地跟在那些狗后面,跑到了草垛那里,几只狗已经在我眼前散开了:布勒南朝一个方向跑,尼娜朝另一个方向跑,苔丝朝第三个方向跑——那是一场疯狂的追逐、猛咬和脱逃,但毫无成效——这些奔跑中,没有一只兔子受到伤害。它们也许听见了我们一路传来的嘈杂声。我们到来后,它们就耐心地等在洞旁,丝毫没有觉得意外,或许还有几分愉快。其实,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我弯下腰,气喘吁吁,频频觉得有点儿恶心,但兴高采烈。那些狗一起朝我跳了过来,伸出舌头,眼里闪烁着兴奋:那很有趣,明天的运气会更好。几分钟后,我们回到了路上,我们一行那种和缓的节奏又自行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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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7岁时,确实做过很蠢的事。其实那一年我做过很多蠢事,但我只记得这一件,因为它无意间造就了我日后的生活进程。最初见到(和认识)布勒南时,我是阿拉巴马大学哲学系的年轻助教,它才六个星期大,是狼狗家族中一只笨笨的小泰迪熊。至少,我是把它作为狼狗买来的,但它很可能是混种的狼犬。不管它是什么,它都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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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照片是几年前我离开阿拉巴马后我和它的合影。其实,那个地方应当是我们今天跑步的地方。它在查尔斯堡[1],在一个名叫夏湾的小村庄,位于金塞尔市外两三英里。布勒南不得不跟一个漂泊不定的、不安分的哲学家同住,因此变成了一只很习惯于四海为家的狼狗,跟着我从阿拉巴马去了爱尔兰和英国,最后又到了法国。拍这张照片时,布勒南想是已经7岁左右,那天是我35岁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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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带着布勒南跑的距离不长,但也并非完全无事。我从起居室跑到卧室,跑到书房,跑到下一个卧房,跑到另一个房间(我一直都不知道用那个房间干什么),跑到厨房,跑到储藏室,跑出屋子。我当时并不经常跟在它后面跑。我那天把它买回家,把它领进屋子。它的第一个行动是撩开每一个房间的窗帘,终于找到了一扇敞开的后门。它跑到院子里,穿过另一扇敞开的门,设法钻到了屋子底下。在那里,它撕破了所有包着软套的管子,那些管子把空调的冷气送进屋子。那两分钟让我损失了500美元,这正好等于我几乎不到半个小时前花的那500美元,我用那些钱把布勒南买了回家。当时,那笔钱是我年薪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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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贪玩的狗崽,你也许会这样想。但它长大后似乎也没变得成熟。若说它有了什么变化,那就是变得更糟了。不妨说,布勒南具有某种特质。只要我不理它,短短几分钟它就会毁掉它下巴底下的一切——它的背部离地板有35英寸,所以被它毁坏的东西就很多,尤其是没用螺丝拧在天花板上的东西。我不知道它是不是很容易烦躁,是否有隔离焦虑症,是否有幽闭恐惧症,或者是否同时有所有这些症状。但结果是,布勒南必须跟着我到各处去。我去讲课也带着它。它在课堂的一角躺下睡觉:反正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如此。它若没有睡觉,事情就变得有意思了。我参加的任何社交活动——酒吧聚会、晚会——它都到场。我若去赴约会,它就扮演凶猛的陪伴者的角色。有十多年的时间,布勒南和我的关系一直十分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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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它这种破坏癖相伴的,是它用之不尽的能量。布勒南还是狗崽时,以及后来成了年轻狼狗时,都喜欢玩一个游戏:它常常从我正坐着的沙发或扶手椅上拽下靠垫,跑进花园,而我连忙追出去。这是一种追逐游戏,它很喜欢。但它越长越大时,就决定改变这个游戏。一天,我正坐在书房里,我的沉思被一阵“砰——砰”的巨响打断了,声音来自通向后花园的那个房间。它没从扶手椅上叼下靠垫,再跑到屋外的花园,而是把整个扶手椅叼走,也许它认为这样获得的回报会更多。巨响是扶手椅发出来的,布勒南用嘴紧叼着它,椅子一次次地撞在了门框上。我想,我正是在这一刻悟到了一点:考虑到这一切,若是布勒南经常累得筋疲力尽,那倒真是件好事。因此我们每天的一同散步就改成了每天一同跑步。这就是我成年之后开始跑步生涯的方式、时间和理由。多年里,我们的跑步活动跨过了大洋,跑步的距离也不断翻倍。但我们以同跑开始了在美国阿拉巴马州塔斯卡卢萨市的那一天。就在那张扶手椅撞着门框,发出了“砰——砰——砰”的巨响后,我们开始一同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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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说,任何存在的事物——物、人、事件或过程——都有四种“因”。亚里士多德指的是类似于被我们称为“解释”的东西。任何存在的事物——我的跑步也不例外——都可以用四种不同的方式解释。我们若想理解这个问题,就必须理解所有这些方式。亚里士多德会说,布勒南就是我跑步的“动力因”。某个事物的动力因就是该事物的直接推动力。一只台球撞击另一只台球——引用哲学家们谈论这个问题时最常用的例子——使后者运动,第一只台球的运动就是第二只台球运动的动力因。布勒南能量无限,喜欢破坏,我根本不想试验它的极限,它就是我不断跑步(日复一日、风雨无阻)的动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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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四岁左右时,我们从美国的阿拉巴马州迁居到了爱尔兰的科克郡。在那里,布勒南很快就有了另外一些动力因。布勒南必须接受六个月的隔离检疫。这个做法可以回溯到宠物护照之类的东西出现以前。当时的英国政府和爱尔兰政府,显然没时间使用路易·巴斯德和埃米尔·鲁1885年发明的狂犬病疫苗。布勒南获释后,我发誓要让它的后半生过得尽可能幸福,因此决定给它找个朋友,那个朋友比我腿多,鼻子也比我的凉。结果我就找到了尼娜,德国牧羊犬和爱斯基摩犬的混种。下面是尼娜的照片,是在诺克达夫小屋拍摄的,那是一个草草搭建的、摇摇欲坠的小屋,我们都住在那里。尼娜当时还很年轻(它的鼻子永远是灰色的)。照片上,它彻底摆出了一副“带我去跑,否则我杀了你”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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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娜到来两年后,布勒南单方面决定扩大它的狗族。于是,它便与一只白色的德国牧羊犬有了一次违法的约会,地点在离小屋几英里之外——大约14个星期之后,苔丝就出世了。苔丝在很多方面长得都像其父亲。它身上的毛大多都是灰白色的,而不是棕褐色的,但你一定能看出它是谁的女儿。我记得,苔丝是更温和、更文雅版的布勒南:一只玩具式的狼狗,美丽但有一点儿圆浑、蓬松。苔丝从来没有它父亲的生硬棱角,它的外表远没那么粗糙。它完全是一只幼崽,个头太小,小得不像真正的狼狗。它优雅,隐忍,喜欢舒适。它全身连一根好斗的骨头都没有。一次,我把苔丝从一只凶悍的杰克罗素梗犬[2]那里救了出来。这主要是因为尼娜对苔丝毫不宽宥。尼娜年岁大一些,是排位第一的雌犬,并打算保持这个地位。苔丝表现出的主张其权利的一切征兆,都会遭到尼娜的无情镇压。苔丝若是回击那只小猎狗,尼娜便很可能加入打斗,但不是站在苔丝一边。尽管如此,正如你(在照片上)所见,它们还是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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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的苔丝差不多六个月大,日后长大了不少。它完全长成后,个头比尼娜稍大一些。当时大家都以为它会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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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娜和苔丝似乎都很崇拜布勒南——至少它们模仿布勒南的一举一动。这绝非好事。我若不理布勒南,它就会吃掉我的房子和我拥有的一切。因此你能想象这三只狗在一起会干出什么来。我们坚持每天跑步,跑步欲也越来越迫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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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勒南、尼娜和苔丝就是我开始跑步、每天坚持跑步的“动力因”——无论天气好坏,无论我的身体状况如何。我若不跑步,就会出事。得重病,失去一个肢体或类似的东西,这种事情很可能找上我。但若是那样,我想那几只狗一定会盼着我坐在装了马达的轮椅上,在小路上转悠。那些动物需要奔跑,不会需要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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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亚里士多德若是正确的,我们就应当理解更多的原因,而不只是“动力因”。他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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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意为:(1)在某种意义上,指某种存在造成的结果,那种存在造就了某个事物,例如制造雕像的青铜、制作杯子的银子;(2)在另一种意义上,它指形式或样式,换言之,即构成形式或样式的基本规则与种类;(3)最初的变化或休止的来源,例如,设计者即是因,父为子之因,而一般地说,生产者是被生产者之因,改变者是被改变者之因;(4)与“目的”同义,即终极原因,例如散步的“目的”是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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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动力因”这个概念属于第三个定义。布勒南、尼娜和苔丝就是我跑步的“动力因”,因为父为子之因。若论及雕像(这是亚里士多德最喜欢用的例子),雕像的“动力因”就应当是雕琢大理石的雕刻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布勒南,还有尼娜和苔丝,就是我跑步的雕刻者——它们雕琢了(也许还啃掉了)我这个终日待在家里的懒人,露出了潜藏着的跑步者。但要理解雕像,我们就不应仅仅理解“动力因”,还必须理解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雕像的“材料因”和“形式因”。雕像的“材料因”,就是制作雕像的材料——大理石块或雕刻师采用的其他任何材料。雕像的“形式因”,就是它的形式或形状,即雕的是什么——狼、狗、人等。要理解雕像这样的东西,你不仅必须理解雕刻者是谁或者是什么(动力因),而且必须理解雕像是用什么材料制作的(材料因),并理解正在制作的雕像是什么样子(形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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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存在抽象的跑步。只有跑步者的跑步,只有某个身体改变其位置、从甲地移动到乙地的具体情节。我跑步的“材料因”和“形式因”在我身上结合了起来。我跑步的“材料因”就是我:马克·罗兰兹,一块肉。我跑步的“形式因”就是这块肉的结构方式。准确地说,那是一种什么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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