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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77 印度哲学通史 [:1701910791]
1701912478 (二)原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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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80 生活派从命定论出发,对宇宙和人生作了各种解释。拘舍罗认为一切有生命的物类都是由灵魂(命)、地、水、风、火、空、得、失、苦、乐、生、死十二种原素所构成。地、水、风、火是纯粹物质的原素,苦、乐、生、死是精神的原素(也有人认为是非物质非精神的原素),空是上述十一种原素赖以成立的场所,灵魂存在于地、水、风、火等无机物质之中,也存在于动植物等有机物质之中,灵魂本身也是物质的原素。拘舍罗所承认的得、失的原素和生、死的原素实质上是一样的东西。后期生活派的注释者也有把苦、乐解释为善、恶的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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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82 据南印度泰米尔文献所传,后期生活派宣称,拘舍罗主张有七原素,即地、水、风、火、空、苦、乐。拘舍罗的“七原素说”无疑就是“六师”中婆浮陀所宣传的“七身说”,在婆浮陀看来,七原素既不是任何东西创造出来的,也不创造任何东西,这些原素像山顶一样永远不活动,也不转变。各个原素之间相互不接触,也不相互影响(25)。但在拘舍罗看来,这七原素是可以活动和变化的,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和相互结合的,它们密集起来时可以像金刚石那样坚硬,松散起来时可以像空心的竹子那样脆弱。原素是由最基本的原子(极微、尘,aṇụ)所组成的,单个的原子只有在圣者的直觉中能觉察,但原子结合起来的聚合物(蕴)则人们能见到,这好比一根头发在黑暗中我们不能发觉,但结合成为一束头发就能见到。同一类或不同类别原子的结合按照一定的比例形成各种千差万别的对象(实在、大种,bhūtas),从而获得各种对象的名称。关于结合的比例在《摩尼弥伽罗》与《湿婆智慧书》中有着不同的说法,前者认为是1∶3/4∶1/2∶1/4,后者认为是4∶3∶2∶1。例如地原素包含着4个地原子、3个水原子、2个火原子、1个空原子。其他风、水、火等的原素也按同样的比例所构成并获得不同的名称。另外,他们还认为,地、水、风、火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倾向:地性坚,趋下;水性湿,趋沉;风性动,趋中;火性暖,趋上。这和佛教一切有部所说的“大种谓四界,即地、水、火、风能成持等业,坚、湿、暖、动性”(26)基本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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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84 据早期佛教和耆那教的文献,拘舍罗、婆浮陀都认为灵魂的原素(命)是物质的东西。后期南印度生活派解释为由物质的原子或粒子所构成,具有一定的形状(八角形)、颜色(蓝色)和体积(大小为五百由旬),并且是不可分的。这和耆那教所说灵魂是非物质的、无形的有着明显的不同。但是由于生活派和佛教一样也继承婆罗门教业报轮回的学说,因此,后期生活派中的少数注释家也有人把灵魂解释为超越于个人肉体的灵气,这就改变了早期生活派的哲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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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86 关于各种原素结合的原因,早期的拘舍罗、婆浮陀等都援引命定论来加以解释,认为命运(Niyati)是最终的动力,这是一种机械的、自然的、无关系的(无因无缘)结合。后期生活派有人主张是由于“永恒的业”(Niṭta-vi1E49;ai),这种解释虽然在措词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与命运的含义并没有多大的不同。迨生活派与印度教毗湿奴等派紧密结合以后,有人就公开提出梵天、富兰那跋陀罗(Pūṛnabhadra,神格化了的富兰那)和摩尼跋陀罗(Maṇibhadra)是原素及其基本单位的原子结合和运动的原因,从此改变了早期生活派多元论的哲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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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88 印度哲学通史 [:1701910792]
1701912489 (三)宇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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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91 早期生活派认为,人生是受命运支配的,因此宇宙的秩序也是由铁的命运规律所决定的。世界上的各种事物的形式、数量、次序等虽然在现象上有所变化,但它们的内容和总量是绝对不变的。《沙门果经》描绘了他们对宇宙和人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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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93 有十四亿生门、又六万生门(巴利文《沙门果经》作六千——引者注,下同)、又六百生门,有五百种业、五业、三业、一业、半业,六十二行迹,六十二中劫,六胜生类,八大土地(人地),四千九百种活命(生活法),四千九百种出家(游行者),四千九百种龙家,二千种根,三千地狱,三十六尘界,七有想藏(七想胎),七无想藏(七无想胎),七离系藏(七节胎),七天,七人,七毕舍遮(七鬼),七池,七波秋他(七山),七百小波秋他,七险,七百小险,七梦,七百小梦。于如是处,经八百四十万大劫,若愚若智,往来流转,乃决定能作苦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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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95 《杂阿含经》卷七,在内容和译名上略有不同,兹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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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97 于此十四百千生门、六十千六百,五业、三业、二业、一业、半业,六十二道迹,六十二内劫,百二十尼犁,百三十根,三十六贪界,四十九千龙家,四十九千金翅鸟家,四十九千邪命外道,四十九千外道出家,七想劫,七无想劫,七阿修罗,七毗舍遮,七天,七人,七百海,七梦,七百梦,七险,七百险,七觉,七百觉,六生,十增进,八大土地,于此八万四千大劫,若愚若智,往来经历,究竟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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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499 耆那教《福经》(XV.第550经)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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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01 依我所见,凡已生、未生或将生者须经八百四十万大劫始能成就,于此期间必须七次转生于天界为神天,七次于世间为生类(胎藏即人),七次再生于不同的身体,于轮回中涤尽五业、三业、半业的业果,各依(八百四十万大劫的——引者加)五十万、六万和六百的劫数,获得最后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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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03 佛教和耆那教的记载大致雷同,现在试把上面几段经文分别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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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05 (a)生门(Yoni-pamukha)意为诞生或孕育的种类。生活派把天上人间各种生类的种数区分为十四亿、六千和六百种,或总数为十四亿零六千六百种。这包括胎生、卵生、湿生、化生等等,是轮回中的各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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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07 (b)业(Kamma)是指有情或众生在业报轮回中所依据的行为。根据佛音的注释(27),五百业是“似是而非”的说法;五业(28)是由五种感觉器官所引起的活动;三业是指行为、言语和思想(身、口、意);一业是指言语或行为;半业是指思想。这种解释与佛教有相同,也有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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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09 (c)行迹或道迹(Paṭipadā),即道路,也有人译为“行为的模式”。佛音认为灵魂在轮回解脱中必须经过六十二种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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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11 (d)中劫或内劫(Antara-kappa),在劫数中的过程。佛音释为六十四种,拘舍罗只提六十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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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13 (e)胜生类(Abhijāti),即人的阶级。生活派根据信仰和职业,把世间的人分为高低不同的六类。《大毗婆沙论》卷一九八释:“六胜生类谓黑、青、黄、赤、白、极白生类差别。黑胜生类,谓杂秽业者即屠脍等;青胜生类,谓余在家活命;黄胜生类,谓余出家活命;赤胜生类,谓沙门释子;白胜生类,谓诸离系(耆那教徒——引注);极白胜生类,谓难陀·伐磋、末塞羯利瞿赊利子(即末伽黎·拘舍罗)等。”(29)关于颜色在泰米尔文献所传南印度生活派中有着不同的解释。总之,在生活派看来,他们的宗教信仰和所处的地位应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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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15 (f)活命(Ājīva),即生活派。佛音解释生活派的谋生之道有四千九百多种。西藏所传谓生活派在轮回中要经历四千九百次再生,喻指他们要经历无尽的痛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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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17 (g)土家或外道出家(Paribbājaka),即游方僧。据说有四千九百多种,西藏所传谓游方僧在轮回解脱中要经历四千九百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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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19 (h)龙家(Nāgāvāsa),也称蛇家。印度民间信仰崇拜蛇神的一派。在生活派的神话中,拘舍罗曾譬喻为一条大蛇,击败了无数对他攻击的敌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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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21 (i)根(Indriya),即器官。生活派认为有两千种,不仅包括生类的感觉器官和行动器官,也包括灵魂在解脱过程中所获得的超感觉或神通。巴利文的英译者利斯·达维斯译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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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23 (j)地狱(Niraya),生活派谓有三千种,这是印度各个宗教的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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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2525 (k)尘界或贪界(Rajo-dhātu),即欲界,谓有三十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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