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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派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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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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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是印度奴隶制鼎盛的时期。公元前327年希腊亚历山大的卫戍部队侵入次大陆的西北部,占据了印度河流域附近一带,直逼恒河平原。马其顿的部队曾遭到当地人民的顽强抵抗。当时印度河流域最大的国家是在难陀王朝统治之下的摩揭陀。不久,难陀王朝为其部将旃陀罗笈多(月护王,Candragupta,有人根据他的名字考证他是有首陀罗种姓的血统)所覆灭。旃陀罗笈多在赶走希腊的入侵军队并兼并中、西、北部以后,建立了孔雀王朝。在旃陀罗笈多的孙子阿育王(Aśoka,约公元前273~前232)的统治下,其版图又向印度东南地区扩展。孔雀王朝是印度历史上空前的统一大帝国,它包括在种姓成分、语言以及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各不相同的许多地区和民族。阿育王对内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和强大的武装力量,兴办了巨大的水利灌溉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了生产;对外和希腊、埃及、叙利亚等国家交换了使臣,建立了外交和贸易的关系。孔雀王朝虽然在表面上很繁荣富强,但隐伏着印度奴隶制关系内部所具有的深刻的矛盾。列宁说:“所有一切压迫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都需要有两种社会职能:一种是刽子手的职能,另一种是牧师的职能。刽子手镇压被压迫者的反抗和暴动。牧师安慰被压迫者,给他们描绘一幅在保存阶级统治的条件下减少痛苦和牺牲的远景(这些话说起来特别容易,因为不用担保“实现”这种远景……),从而使他们忍受这种统治,使他们放弃革命行动,打消他们的革命热情,破坏他们的革命决心。”(63)阿育王是历史上典型的一个例子,他为了巩固他的统治,一方面大举并吞邻近的国家,残酷地镇压人民,据佛教记载,他在征服羯陵伽国的过程中,曾毁灭了无数的乡镇,屠杀了数以万计的人民;另一方面,他扶植各种宗教,挑选欺骗性的佛教作为国教,设置“正法大官”(Dharma mahāmātras),巡回各地,宣传佛法。他从他的统治经验中得出了“依法胜,是为最胜”(64)的经验。佛教在他的支持下,由印度的恒河流域一带扩展到了次大陆各地,并传播到了希腊、埃及、叙利亚、马其顿、克莱奈、爱毗芬斯、斯里兰卡、缅甸、柬埔寨等国家,一跃成为世界性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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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王朝在阿育王以后就开始衰替,在公元前180年左右为部将富奢密多罗(Puṣyamitra)所消灭。富奢密多罗在中印度一带建立了巽伽王朝(Sunṅga)。他拥护婆罗门教,反对佛教,佛教的僧众遭到了迫害,塔寺受到破坏。印度在这个时候又陷入了孔雀王朝以前的四分五裂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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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巽伽王朝控制中部恒河流域一带的时候,西北部受到很多外来民族的侵略。先是希腊人,后来又有塞族人和安息人。这些外族入侵者所建立的国家,大部分都采用希腊的体制,奉祀希腊的宗教诸神,对佛教有的采取弹压的政策,有的采取宽容的态度。佛教开始受到了基督教甚至琐罗亚斯德教的影响。另外,在这个时期中,东南印度也分裂成为许多小国,其中势力最强的是由伽罗维拉王(Khāravela,约公元前2世纪)所统治的羯陵伽(Kaliṅ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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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次大陆分裂为若干小国并且互相对峙的时候,印度的奴隶制关系已开始显现出某些衰颓的现象。以种姓分立为基础的农村公社仍然处于十分孤立和封闭的状态中,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成为专制制度不可动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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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佛教的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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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逝世后二百多年中,相传佛教经过三次结集。所谓结集(saṅgahīti),意思就是集体会诵经典。佛陀在世时所说的教义和所制定的戒律都没有文字记录,佛陀逝世以后,弟子们感到这样辗转口授,由于记忆的差错,容易产生误解和思想上的分歧。于是在比丘中选出最有学问的人为上座,在大众集会中诵出经典,得到大众同意的,就被认为是佛所说的教义和所制定的戒律,作为共同遵守的根据。第一次结集据说是佛陀逝世那年在王舍城举行的,有五百比丘参加。第二次结集是佛陀逝世后一百至二百多年(65),在毗舍离举行,有七百比丘参加,结集的目的主要是讨论有关佛所制的戒律问题。往后,据说在阿育王时(公元前242)又有第三次结集,在波吒利弗城(华氏城)举行,参加这次结集的,有以国师目犍连子帝须(Moggaliputta Tissa)为首的一千比丘,结集的目的主要是想清除掺杂进佛教的其他教义。目犍连子帝须关于这次结集曾写有《论事》一书。(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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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佛教的派别分裂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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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佛教的分派大概在佛陀死后一百至二百余年间,但在这以前已有某些分裂的现象。据佛经记载,释迦在世时,佛教的另一个指导者提婆达多因戒律问题和佛陀持不同意见,曾率门徒五百余人离去,另组僧团。这个僧团,在法显和玄奘去印度时(5~7世纪)还看到它的影响。嗣后,在第一次结集中佛的弟子对于戒律的“八事”(67)也发生过细微的争论,但统一佛教的公开的分派还是在第二次结集以后。关于分裂的原因,南、北传有不同的说法。据南传主要是关于戒律的意见不同,据北传主要是对教理的看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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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佛教的说法是:在佛灭约百年后,以毗舍离城为中心的东方跋耆族的比丘对于戒律采取较自由的行动而归结为“十事”,以耶舍为首的西方(以摩吒罗城为中心,西北及于印度河流域)比丘则认为“十事”为非法,因而引起了争论。所谓十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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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角盐净(普通的食物容许第二天再吃,食盐可储蓄在角器中供日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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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指净[比丘原定太阳照射南中即正午前进食,但跋耆族比丘们认为如果中午太阳的影子过二个指头(二时程)时进食,还可算正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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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坐食净(吃完了,还能再坐就食)(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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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他聚落净(食后,还能到附近乡村聚落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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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酥油、蜜、石蜜和酪净(不到时候,也能吃酥油、蜜糖和奶酪等食物)(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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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饮阇楼伽酒净(比丘不准饮酒,但在有病的时候,可吃一些未发酵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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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缘坐具净(比丘用的坐具可随意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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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习净(出家前所习的东西在出家后仍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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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赞同净(僧团原规定有事需大家商量决定,不准独断专行,但跋耆族比丘认为在有些场合未经讨论决定的事情,可先做,事后再请求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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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受蓄金银钱净(比丘原规定不准接受金银财物,但跋耆族比丘认为可以受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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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十事争论的结果,就是上座、大众二部的分裂。认为这十事是非法的耶舍一派,成为上座部,意思是由佛教长老为中心的正统派。坚持实行这十事的跋耆一派,成为大众部,是佛教的非正统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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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北传佛教的说法,统一佛教的分裂是由于对阿罗汉果有不同的看法。阿罗汉果是佛教徒所达到的一种精神境界,也就是修行所证得的果位。最初佛教把它作为究竟(最高)位,只要达到这个境界,就可以断尽一切烦恼,不再堕入轮回。当时有一个叫大天的比丘(Mahādeva,摩诃提婆)提出不同的看法,认为阿罗汉有五种局限性:(一)虽为阿罗汉,只要有生理欲望的存在,还有梦中遗精等事(余所诱);(二)还为无明所覆盖(无知);(三)还有对教理和戒律、三宝的存疑(犹豫);(四)还需要佛和其他先辈的指示(他令入);(五)虽为阿罗汉,有时如不发出“苦”的声音,仍有世无常、苦等痛切的感觉(道因声故起)。所以阿罗汉不是究竟位,佛才是究竟位。当时大天的这种说法曾在“四众”中进行过争论。(70)所谓“四众”是:(一)龙象众,龙象众后人有种种不同的解释,有人解释为与当时的“边鄙众”相对的“大国众”,即印度当时大国或都市中的僧众;也有人解释是指依借统治阶级的权力欺压正直佛教徒的僧众。“龙象”是比喻那些僧众像龙象一样的暴戾。(二)边鄙众,有人解释为属于印度边鄙地区的僧众,也有人解释为“身在僧团,心在教外”的僧众。(三)多闻众,指爱好佛法、广学多闻、善解经义的僧众。(四)大德众,指“道德高超,智慧无上”的僧众。另外,据西藏佛教史料,“四众”是用四种不同言语诵戒的四种部派,即以梵语诵戒的说一切有部,以俗语诵戒的大众部,以杂语诵戒的犊子正量部,以鬼语(非雅利安系的地方语言)诵戒的上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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