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915780
四、世界观
1701915781
1701915783
(一)范畴论
1701915784
1701915785
弥曼差从上述的认识论出发,认为感觉所及的客观对象是真实的。他们常常用一句箴言来表述他们的世界观:“世界永远是在那里。”弥曼差在反对佛教空宗的“一切皆空”、瑜伽行派的“唯识无境”和吠檀多派的“世界是幻”的斗争中,形成了他们自己的世界观。他们和胜论一样,把世界上的各种现象总括为若干范畴或句义,每个范畴中又可分为不同的类别。童中师主张有五个:实体(实)、性质(德)、运动(业)、普遍(同)、非存在(无);光显主张有八个:实体、性质、运动、普遍、内属(和合)、能力(śakti)、相似(似,sādṛśya)和数(saṁkhyā),但他不承认非存在是一个独立的范畴,现将弥曼差各派承认的范畴及其所属列表如下:
1701915786
1701915787
1701915788
1701915789
1701915790
①O为童中师所主张,△为光显师所主张,☆为弥曼差派其他论师所主张。
1701915791
1701915792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弥曼差派的范畴说大致和胜论相似。他们都承认世界的基础是范畴或句义,这种范畴既有精神性的,也有物质性的,这是一种实在论的解释。弥曼差与胜论十个范畴学说相比减少了特殊(异)、可能(有能)(14)、非可能(无能)、亦同亦异(俱分)四个范畴,增加了相似、能力和数的范畴;在实体范畴中增加了暗;在性质范畴中除去了“不可见力规律”(“法与非法”),增加了显现(能力的显现)的德性。弥曼差这种增减不是偶然的,它不仅是思辨或分类形式上的不同,而且在其背后有着本体论上的意义。弥曼差认为,世界上各种事物都有一种使它们产生结果的力量或能力,如果没有这种力量就不能完成。例如火在一般的情况下可以产生它们一定的结果,但在某种条件的影响下(如自然的原因、人为的念咒等)就不会燃烧,因此我们可以推知,使火能够燃烧必定有某种能力的存在。另外,古典胜论主张物理世界是由原子所构成,而原子则由“不可见力规律”(“法与非法”)所支配,后期胜论把“不可见力规律”解释为神的主宰。弥曼差派论师中除小部分人主张原子论外,极大部分不主张原子论,他们反对胜论的积聚说(事物是由原子或原素所聚合而成)而主张转变说(由实体转变或开展为各种现象),同时反对胜论所主张的因中无果论或因果差异论,而主张一因生多果的因果论。因此,在他们的范畴学说中增加了作为原因的能力范畴,在性质范畴中相应地增加了能力“显现”的属性,而除去了胜论的“不可见力规律”。
1701915793
1701915794
弥曼差在印度哲学中较早地把“数”和“相似”作为一个独立的范畴来加以考察,他们的论证虽然是思辨的,但是有着一定的科学意义。数的概念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所产生,它深刻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数量关系或量的规定性。弥曼差派在考察数的问题时不像希腊毕达哥拉斯那样,把数看作是一种离开具体事物和人的头脑而独立存在的范畴,而是把它看作是与性质范畴有关的客观存在的概括。这对人们深刻认识世界,从而推动社会生产有着意义。弥曼差派认为,相似是和实体不同的范畴,但显现在性质范畴和运动范畴之中。例如我们说,“同样的花”、“相似的动作”,这是在性质和运动之中被我们所认识。相似不能归入种或类的概念之中。我们知道,相似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极为普遍的现象,在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同和变异,只有同,事物之间才能有所继承;只有变异,事物才能向前发展,所谓相似就是客观事物中同与异的矛盾的统一。相似现象是客观事物的一种协调方式。现代科学普遍引用的方法,如模拟等都是以人们头脑中贮存的相似为基础的。
1701915795
1701915797
(二)“无前”与无神论
1701915798
1701915799
弥曼差是专门研究吠陀祭祀的学问。他们把“吠陀谕令”的法看作是人生目的的究竟和道德的职责,但是他们认为祭祀本身就是一种神异的力量,在祭祀和它的结果或福报之间有着必然的关系,在祭祀以前是“无所有”,在祭祀后才能生出一种新的力量——“无前”(apūrva),即祭祀的结果。童中师解释“无前”是从祭祀者的永恒灵魂中产生的,由于“无前”这种新的力量,祭祀者才能享受现世的利益或后世的福乐;光显反对上述“无前”产生于灵魂的说法,认为“无前”是在祭祀过程中根据机械的“自然法则”所引起的。弥曼差既然主张“无前”,那当然要否定吠陀诸神的神奇力量,同时也否定自在天或最高神作为创造主而存在。
1701915800
1701915801
阇弥尼在《弥曼差经》中避而不谈神和永恒灵魂的问题。山隐师在他的注疏中简单地否定了最高神的存在,他认为吠陀中所提到的各种神祇只不过是“名称”或“声音”。跋多派和师尊派在反对胜论—正理论和吠檀多的神创世说中都阐发了他们无神论的思想。他们共同宣称:既然人的果报是由祭祀本身的力量所产生的结果,那就没有神干预的必要,神不能给予人们仁慈的恩施,也就无力指导人们的行为。他们反问说,如果创造主为了对众生的仁慈而创造了世界,那么在创造以前,创造主自己还没有身体,没有身体的神如何有意欲进行创造呢?那时,在世界上还没有被创造物,因此,神的仁慈也没有施与的对象。如果神真的为了芸芸众生而创造了世界,那世界为什么又充满着无尽的苦难呢?他们还进而认为,世界上的个别事物虽然有其始终,但就其整体来说是没有始终的,世界上的各种有机体和无机体都是根据自然的法则所产生的,因之它们的成败劫灭也不需要超自然的力量或神的主宰。
1701915802
1701915804
(三)言语不灭论
1701915805
1701915806
印度哲学史中的语言哲学是一个饶有兴趣的问题。中国古代佛教徒常常把语言不灭论(声常住论,śabbda-nityatā-vadin)看作弥曼差特有的思想,这是不全面的。印度文法学派、瑜伽派、吠檀多派和佛教真言宗中很多人都主张言语不灭论,并有他们各自不同的解释。语言不灭论和语言可灭论围绕着语言或声音是否实在的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声常住论和弥曼差派在中国的史料中有着不少的记载。(15)
1701915807
1701915808
印度的语言哲学渊源很早,在梵书时代就有人把吠陀看作是天启的经典,吠陀是最高的权威和真理,它的一言一语都有无限神秘的力量,显示了无限的、永恒的实在。例如《二十五梵书》(XV.1.4.2)说:“语言为生主的自体。”《百道梵书》(Ⅺ.1.6.18)认为语言就是整个宇宙。这是言语不灭论或声常住论的雏形。以后在研究和解释吠陀中出现了专门研究文句和音韵等的文法学派。公元前5世纪左右耶斯迦在其所著的《尼录多》中论述了语源等问题,公元350年左右波你尼作了文典,论述了梵语的语音和语法,树立了古典梵文的轨范,以后伽旃衍那(Kātyāyana,约公元前250年)作了评注,钵颠阇利(约公元前150年)又作了详细的注疏,充实和发展了这派的学说。以上这些学者的思想对声常住论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弥曼差派认为,语言有着三种含义:(1)发出之音,(2)所含的意义(诠),(3)所指的事物。他们不仅认为语言表明了个别事物,也表明了事物的类概念。
1701915809
1701915810
根据中国佛教的史料,印度主张声常住论的基本派别有两类,一是“明论声常”,也就是婆罗门教或吠檀多派所主张的声常论。他们认为,人们所有的概念和语言(声)都是吠陀或梵自身(表现为吠陀文句)借着发声的机缘而显现的永恒的实在,因此人们的概念和语言不是人们自身的东西。《成唯识论述记》卷一释:“明论(吠陀——引者)声常是婆罗门等计……彼计此论,声为能诠定量(能显现意义和名称),表诠诸法(表显为各种存在),诸法楷量(各种存在的标准尺度),故是常住……梵王诵者而本性有。”二是“声明记论”(毗伽罗论,Vyākaraṇa),这又可分为声显说和声生说两种。《成唯识论》说:“有执一切声皆是常,待缘显发,方有诠表。”窥基在《成唯识论述记》卷一中解释说:“待缘显者,声显也,待缘发者,声生也,发是生意,声皆是常。”声显说认为,我们的概念和名称都是由语言而来,语言则由相应的根底即实在的声显现出来,但实在之声不都是吠陀或梵本身种种的显现,每一种声都是它的相应实在(体)的显现。《法苑义林》卷二释:“声显论者,声体本有,待缘显之,体性常住。此计有二:一者随一一物,各各有一能诠常声……以寻(粗——引注)伺(细)等所发音显,音是无常,今用众多常声为体;二者一切法上,但共有一能诠常声……以寻伺等所发音显。此音无常,今者唯取一常声为体。其音声等但是缘显,非能诠体。”声生论者认为声本来是无,可是声发生之后,却成为永恒的存在。《法苑义林》同卷解释说:“其声生论,计声本无,待缘生之,生已常住,由音响等所发生故。”《因明大疏》卷六还把声生分为三类:“一者响音,虽耳所闻,不能诠表。如近巩语(巩是长颈瓶的意思),别有响声;二者声性,一一能诠,各有性类,离能诠外,别有本常。不缘不觉。新生缘具,方始可闻;三者能诠,离前二有,响及此二,皆新生。响不能诠。”以上解释很使人费解,但声显论和声生论都认为,发声是无常的,而声音本身则是永恒常住的。另外,他们已把吠陀之声扩展到了一般的声音,认为声音是一种实在,并且具有各种性德和力量。“声明记论”原系印度婆罗门必须学习的五明之一的声明,概指研究声明的文法学派。据《大唐西域记》卷二、《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三及《南海寄归传》卷四记述,印度的文法学派源远流长,其中包括波你尼、阇弥尼、钵颠阇梨,甚至包括与山隐师等同时代的吠檀多著名的语言学家伐致呵利(Bhartṛhari,5世纪后半)等人的论述。因之很难与前一说——“明论声常”作严格的划分。但有一个重要区别是:前者认为声只是吠陀之声或从梵自身那里派生出来的;后者认为不但吠陀之声而且一般的声都是常住的。声显论与弥曼差派的解释极为相似(我将在后一节中详加解说),但声生论不知何所指。(16)因为婆罗门教一般不认为声是可以生出的(吠陀是天启经典,没有作者,当然不能生出)而只是存在的显现。我认为,声生论可能属于胜论的主张,因为胜论主张声无常论,他们认为声是空特有的性质,它一旦发生后就是永恒的和无所不在的。
1701915811
1701915812
弥曼差派进一步发挥了声显说的义理,认为吠陀的语言、权威和可信人的语言是独立的认识来源,声不是一种单纯的名称或概念,在它的背后有着不变的实在。他们对声常住论进行了繁琐的论证,首先提出胜论—正理论和佛教所主张声无常论的理由(前论),然后逐一进行驳斥(驳论),最后提出他们自己最终的结论(极成说)。现将论证分述如下:
1701915813
1701915814
前论
1701915815
1701915816
[弥曼差经]
1701915817
1701915818
Ⅰ.1.6.某些人说:“(声是)所作的(karma),因为(在所作以后)可以感到。”
1701915819
1701915820
[注]……声音的发出和人的作为有着一种不变的共同性,只有人的作为,声音才能发出,因此我们推知声音是“所作的”……
1701915821
1701915822
Ⅰ.1.7.因为不能永续。
1701915823
1701915824
[注]声音发出后立即会消失。
1701915825
1701915826
Ⅰ.1.8也因“作为”(karoti)这个词是用来(和声相连的)。
1701915827
1701915828
[注]发声和谈话都须使用语言,故知是所作的。
[
上一页 ]
[ :1.70191577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