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030862
中国儒学史 第三节 汉武帝、董仲舒与“独尊儒术”
1702030863
1702030864
一、汉武帝尊儒的历程
1702030865
1702030866
《汉书·武帝纪》赞曰:“汉承百王之弊,高祖拨乱反正,文景务在养民,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遂畤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这段话试图概括汉武帝在文治方面的突出贡献,将其与前代帝王的功用进行了对比:汉高祖的首要贡献在于纠正了秦代的弊端,而文景两代的作用在于休养生息,至于文化传统的恢复尚有缺憾。武帝即位之初,便罢黜百家、独尊六经,并以此为标准选拔贤能,协助治理天下。
1702030867
1702030868
这段话被广为引用,作为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证据。但从更详尽的考察来看,此处关于独尊儒术的记述过于简略以至于接近失实的地步。
1702030869
1702030870
武帝即位之初,的确举行过察举贤良的活动:“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11)汉武帝命大臣、诸侯举贤良方正之士,或许已经潜藏了推崇儒家的动机。所以当各地推荐的人才多集中于法家和纵横家的时候,他依照丞相提议废止了这次选拔。也可以说,他通过地方推举方式来任用儒家人才的尝试最终失败了。
1702030871
1702030872
但是武帝没有中止启用儒家人才的活动,同年七月,“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12)鲁人申公,以治《诗经》而名于世。武帝直接厚遇征召他入朝,表明了倡导儒学的态度,试图为今后的察举树立标尺。
1702030873
1702030874
然而他试图任用儒生的举措并没有能够延续下去,不久就受到了来自崇尚黄老之说的窦太后的反对。“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蚡免。”(13)当时朝廷的实权,毕竟还掌握在窦太后手中,武帝大力倡导儒学,在太后看来就是同崇奉黄老的自己做对。当赵绾提出政事不必过问太后的时候,窦太后进行迅速而残酷的反击。《史记》中详细记载了这次宫廷斗争的内幕:
1702030875
1702030876
魏其、武安俱好儒术,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迎鲁申公,欲设明堂,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举适诸窦宗室毋节行者,除其属籍。时诸外家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国,以故毁日至窦太后。太后好黄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赵绾、王臧等务隆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窦太后滋不说魏其等。及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赵绾请无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乃罢逐赵绾、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以柏至侯许昌为丞相,武强侯庄青翟为御史大夫。魏其、武安由此以侯家居。(14)
1702030877
1702030878
这次事件中,权力斗争与思想冲突纠结在一起。武帝尚儒家绝非偶然,其目的是建立权力高度集中的中央以应对内外危机,并防止权力被后宫分散。而窦太后崇尚黄老也未必是出于修身养性的考虑,而是试图削弱君权以扩张皇帝之外的势力。
1702030879
1702030880
虽赵绾、王臧被害而导致尊儒进程受到波折,但是武帝没有停止,建元五年设五经博士。《汉书·儒林传》的记载认为这次设四博士:“初,《书》唯有欧阳,《礼》后,《易》杨,《春秋》公羊而已。”之所以少《诗经》博士,依照皮锡瑞的观点,因为汉初已经设立了申公、辕固、韩婴三家《诗》博士的缘故。(15)
1702030881
1702030882
建元六年窦太后去世,从此外部没有能够阻止汉武帝崇尚儒学的势力。次年汉武帝再次下令察举贤良,这次董仲舒、公孙弘等被推荐入朝,对局势产生了实质性影响。至此,可以说武帝尊儒的局面已经形成。
1702030883
1702030884
但是武帝尊儒并不意味着他罢黜百家,也就是说尊儒和“独尊儒术”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实际上,汉武帝一方面尊儒,另外一方面则是“悉延百端之学”,各种人才都予以任用。《史记·龟策列传》中讲道:“至今上(武帝)即位,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通一伎之士咸得自效,绝伦超奇者为右,无所阿私,数年之间,太卜大集。”杨生民对此有详细的考察:“录用既学儒学又学各家之学,或先学各家之学后学儒术的学者是‘悉引百端之学’的表现形式之一。……汉武帝‘悉延百端之学’的另一表现形式是直接任用各学派的人做官,如任用法家并发挥其作用。……黄老之术是西汉初国家的指导思想。武帝即位后黄老学说的地位大大降低,但是武帝仍然任用学黄老之术的人当官。汲黯就是一例。……此外,武帝对杂家、兵家、术数家等也一概任用。……上述事实说明,武帝‘悉延百端之学’确系历史事实。这就是说,武帝在尊儒术、重法治的同时,还兼用百家。”(16)
1702030885
1702030886
基本上看,汉武帝在尊儒的同时并没有罢黜百家之学,而是人尽其用,不拘学派。至于儒家独尊的结果,是武帝之后逐渐形成的局面。
1702030887
1702030888
二、董仲舒与“独尊儒术”
1702030889
1702030890
董仲舒尊儒的主张,集中于他的三篇对策之中。
1702030891
1702030892
为了倡导儒学,他指出了法家和黄老思想法治立场的错误之处:“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天使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使阴入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终阳以成岁为名,此天意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与!孔子曰:‘不教而诛谓之虐。’虐政用于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难成也。”(17)这段论述中董仲舒采用了天人相应的观点运用于政治领域:在他看来天道阳生而阴杀,对应于政治则是阳德阴刑,以德治国为阳,以刑法治国为阴。上天以阳生为主而阴杀为辅,所以圣王应效法天道以德治国,以刑辅助,而不能颠倒本末违逆天道。
1702030893
1702030894
《论语》中也曾经对德治、法治的关系进行过对比:“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8)其中并没有采用形而上色彩浓厚的天人感应学说,而是从现实政治举措的效果来看待德治、法治的得失。董仲舒的论证除了天人感应之外,也提供了类似的视角:
1702030895
1702030896
今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势,又有能致之资,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爱民而好士,可谓谊主矣。然而天地未应而美祥莫至者,何也?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1702030897
1702030898
圣王之继乱世也,埽除其迹而悉去之,复修教化而崇起之。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子孙循之,行五六百岁尚未败也。至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圣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自古以俫,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嚚顽,抵冒殊扞,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窃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古人有言曰:“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善治则灾害日去,福禄日来。《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人。”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祐,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19)
1702030899
1702030900
其实在第一次对策中,董仲舒就对关键问题提出了论述,但是汉武帝没有充分理解而已。在这段对策中,董仲舒提出了儒家最为重要的社会治理观念:教化。
1702030901
1702030902
董仲舒认为,虽然汉武帝贵为天子,聪明勤勉,知人善任,但是并没有取得预期中的治理成果,其主要原因在于欠缺了对民众的教化。董仲舒提出:“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他以民之本性为趋利的立场,继承了荀子的观点,也是社会现实的反映。但是显然避免民众过分趋利的方法不只一种,董仲舒需要证明为什么法家的治理方式并非合适的解决方案。他的基本观点在于,法治不足以杜绝奸邪,从而使得社会治理成本过高最终无法负担,反之德治的成本低而成效大。“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接着他对比了西周历史的悠久和秦朝寿命的短暂,更强化了法治与德治的对比效果。随后他对汉朝的制度进行了分析:汉初继承秦制沿袭法治,结果是:“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此处董仲舒对现实的判断,与《老子》中所讲“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立场接近,继承了汉初对秦制反思的传统。他认为,根据汉朝目前的形势,应当改变既往的政策:“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董仲舒认为汉朝应该由先前的法治为主转向德治,如此才能得到理想中的治世。
1702030903
1702030904
如果说第一篇对策确立了德治的基本方向,那么第二篇对策中董仲舒指出了德治的具体操作办法:
1702030905
1702030906
陛下亲耕藉田以为农先,夙寤晨兴,忧劳万民,思惟往古,而务以求贤,此亦尧舜之用心也,然而未云获者,士素不厉也。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是以阴阳错缪,氛气弃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皆长吏不明,使至于此也。(20)
1702030907
1702030908
尽管没有理论上的论证,但是董仲舒直觉地意识到,在圣上和百姓之间的士大夫阶层是维系国家兴衰的关键。他指出,之所以武帝如此勤苦而不能得治世,因为缺乏足够的品行兼备的士大夫。而士大夫阶层的形成,需要教化而无法自然生成:“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对于士大夫阶层的教化而言,最为重要的设置莫过于教育机构——太学。董仲舒恳请汉武帝设置太学,延聘明师以教养士大夫,通过考试问答来选拔人才。只有把中层官吏诸如郡守、县令的素养提升,才能避免中央政令无法通达于下、地方大员暴虐百姓的现象发生。中级官员的任命,在汉初以富贵家子弟为主,“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21)除了批评传统的官爵“世袭”制度外,董仲舒还指出了传统察举制度的改进建议:“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22)传统上的察举制度,地方官员只负责向上推荐人才,这样难免有私心任命的嫌疑。现在董仲舒提议,要对地方举荐的人才予以考察:对于推荐不合格人才的地方官员应予以惩罚,而对推荐优秀人才的地方官员予以奖励,这样才能使得高素养人才脱颖而出。
1702030909
1702030910
简要概括董仲舒的第二对策,那就是要解决人才体系的构建的问题。他提出的两个建议都具有很高的可操作性:第一,设置太学对人才进行培养;第二,改善察举制度以充分发掘民间的人才。如果能做到以上两点,那么他认为来自中央的政令才能有条不紊地畅行于基层,明主的努力才能转化为理想中的治世。
[
上一页 ]
[ :1.70203086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