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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儒学史 第四节 刘向的儒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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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时期中,在儒家思想史上,一个比较有影响的人物应是刘向。刘向字子政,本名更生,成帝即位时(前32),因为重被任用而更名“向”。生于昭帝元凤二年(前79),卒于成帝绥和元年(前8)。(146)其父祖相继为宗正(父德、祖辟疆、从曾祖郢客),其高祖楚元王刘交,是刘邦的同父少弟。刘向十二岁时,“以父德任为辇郎”。宣帝神爵二年(前60)被擢为谏议大夫,其后因伪铸黄金下狱,其兄以一半家产赎其罪,宣帝“亦奇其材,得逾冬减死论”。甘露三年(前51),参与石渠阁会议。元帝即位之初(前48),太傅萧望之、少傅周堪推举他出任宗正,三人与侍中金敞“同心辅政,患苦外戚许、史在位放纵”,谋罢外戚以及宦官弘恭、石显之权,谋泄未行,反与周堪一起下狱,萧望之被罢官。后来,刘向指使亲戚上书讼冤,并指斥外戚宦官弄权,但结果更加触怒了政敌,被免为庶人,萧望之亦自杀。元帝永光四年(前40),周堪及其学生张猛(出使西域的名臣张骞之孙)自杀,刘向感伤不已,作《疾谗》、《救危》等文,“依兴古事,悼己及同类也”。成帝即位的建始元年(前32),刘向被重新启用,任光禄大夫,上书议论郊祀和庙制,其幼子刘歆也在此年为黄门郎。成帝河平三年(前26),“诏向领校中五经秘书”,撰成《洪范五行传论》共十一篇上奏。其后的十年间,刘向“睹俗弥奢淫,而赵、卫之属起微贱,逾礼制。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及采传记行事,著《新序》、《说苑》凡五十篇奏之”。(147)自此,刘向不断上疏论政,但几乎都没被采用,至成帝绥和元年四月卒。子刘歆承其校书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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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一生坎坷,虽未得大用,却矢志不渝。史书说他“为人简易无威仪,廉靖乐道,不交接世俗,专积思于经术,昼诵书传,夜观星宿,或不寐达旦”。这些大概得自于他的家风。(148)然而,刘向一生所处的正是西汉帝国的盛衰交替之际,作为深谙儒学的宗室之后,他对汉王朝有非同寻常的忠诚;作为想施能救弊的士大夫,他又有强烈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这从他解释自己为何上疏的话中可以看出。他曾对好友陈汤说:“灾异如此,而外家日盛,其渐必危刘氏。吾幸得同姓末属,累世蒙汉厚恩,身为宗室遗老,历事三主。上以我先帝旧臣,每进见常加优礼,吾而不言,孰当言者?”(149)事实上,这段话是刘向一生心境的写照,也是那个时代儒者心灵和精神的自我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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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撰述与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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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对于后世的意义,今人多注重其校书所成就的创始目录校雠学之功,以及他的五行思想,而有意无意忽略了他在汉代经学和思想演变中的地位和作用。事实上,比之于其子刘歆在两汉之际的经学活动,刘向本人对经书的整理和阐释,以及他编著作品中所体现出的思想趣向,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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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汉书·楚元王传》所附《刘向传》记载,刘向年轻时的文章辞赋是出类拔萃的,又因为其父好黄老术,故在很小的时候就看了《枕中鸿宝苑秘书》,信奉其中的“神仙使鬼物为金之术”和“重道延命方”,“献之,言黄金可成”,结果是“费甚多,方不验”,以致下狱论死。大概这次教训颇为惨痛,至宣帝五凤三年(前55)待诏金马门,奉宣帝命习《穀梁》,到甘露三年(前51)参与石渠阁会议,这五年间刘向可谓“脱胎换骨”,其经学素养无疑得到很快的提高。但他辅政不成,于元帝初元二年(前47)二次下狱被免为庶人后,参政无门,刘向就致力于议政和著述,成为西汉少有的宗室大儒。从青年到壮年这样的经历,对刘向以后校书尤其是著述思想的形成有不可估量的潜在影响。对此,徐复观深入仔细地研究《新序》和《说苑》后认为,“以刘向的家世及其遭遇,他的思想是始于政治,终于政治,乃当然之事”,(150)其思想中“人君能任贤纳谏”是针对现实的一面,“天下为公”是其突破现实政治的理想的一面,而刘向对有关禄在学中、报仇与报恩、立身处事等问题的编纂,也把自身由深刻的现实经验而来的诸多感触融合其中。(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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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序》和《说苑》是否为刘向所最初编纂,至今尚有争议,它们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刘向本人的思想,也难有定论。在此,我们仅依据史书中的有关记载,以及《新序》和《说苑》本身的材料,对刘向的编撰和著述与经以及经学的关系略作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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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诗经》。据《汉书·楚元王传》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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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王既至楚,以穆生、白生、申公为中大夫。高后时,浮丘伯在长安,元王遣于郢客与申公俱卒业。文帝时,闻申公为《诗》最精,以为博士。元王好《诗》,诸子皆读《诗》,申公始为《诗》传,号《鲁诗》。元王亦次之《诗》传,号曰《元王诗》,世或有之。(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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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说,刘向高祖楚元王及诸曾祖,都深谙《诗》学。无论从师法还是从家法上讲,刘向都可能非常熟悉《鲁诗》。而据徐复观考证,《新序》与《韩诗》完全相同者二十二条,相近的有十三条,《说苑》中与《韩诗》相同或相近者近四十条,(153)由此可知,无论两书是否为刘向所独立编纂,这些情况都说明他并没有后人在论汉代经学时所强调的师法或家法意识。相反,如果它们是刘向独立编纂,则表明他博采他书,突破了官方儒学所极度强调的师法限制;而如果如前人所论,二书先有初本,刘向仅是“序次”分类的话,则表明刘向有很强的求真和求实意识(“史”的意识),而不随意删改初本,这无疑与其校书的精神是一致的。进一步地,再参照刘向上疏中引经据典的情况,且以元帝永光元年(前43)的《上封事疏》为例。此疏是史书所见刘向最长的一篇谏书,引《诗》十一次,引《易》四次,《论语》一次。这说明刘向对《诗》义有深刻的理解和纯熟的运用。而从其内容看,刘向是把“诗”当做“史”来运用,以说明天与人、君与臣之间“和”的重要性。(154)事实上,这篇谏疏的目的刘向自己说得也很明确,即,“臣幸得托肺附,诚见阴阳不调,不敢不通所闻。窃推《春秋》灾异,以救今事一二,条其所以,不宜宣泄。”这里虽然说主旨是以《春秋》灾异之理来救世,但从其引《诗》的情形看,以经学的眼光视之,则也可说是以《诗》解《春秋》,即后世所说的“以经解经”。(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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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看《尚书》。据《汉书·艺文志》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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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古文读应《尔雅》,故解古今语而可知也。(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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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文志》据刘歆的《七略》而成,而《七略》又源自刘向的《别录》,则此处说刘向云云,其实应是刘向自己校书所得的结果。(157)这里所揭示的事实,均为争论今古文问题、《尚书》流传问题的双方所承认。撇开《尚书》篇目的今文、古文分歧不论,还有两点值得重新审视:一是以刘向用中古文校三家《尚书》而言,其对《尚书》文字的返本归源即有不朽之功,因为“古文读应《尔雅》,故解古今语而可知也”。这是说,刘向所见的《尚书》与今文《尚书》三家有七百字不同,又因为古文的音义以《尔雅》为准,加上《尔雅》为汉人常识,故对各家《尚书》文字的校正,乃至对经义的理解,都可通过《尔雅》来比对今古两类文字音义的异同,而得到相对顺畅的解释。刘向这次校正的结果,很可能就是《艺文志·六艺略》中有关《尚书》条末尾所提到的“入刘向《稽疑》一篇”。二是刘向作过《洪范五行传论》,且为后世所推崇,班固《五行志》录存甚多。(158)这从侧面证明刘向对《尚书》的研究,甚至超越了那些《尚书》学博士。否则,以班固治史之谨严,为何不录更多的其他《尚书》博士的著作,而偏偏大量选录没有被立于学官的刘氏之论。(159)班固去刘向不远,其所取材的材料底本,应该与事实比较接近。其《志》多选录刘氏父子的五行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刘氏之说在当时已经发生广泛影响,乃至不得不录。这就是班固在刘氏父子传的“赞”中所说:“刘氏《洪范论》发明《大传》,著天人之应。”由此可见,由刘向开始,古文《尚书》开始真正成为经学的中心问题之一,而由刘向深度阐发的“洪范五行”思想,又成为中国古代思想和政治的重要问题。(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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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礼》经。《仪礼》、《礼记》、《周礼》的“三礼”定名,自东汉郑玄始,其前《仪礼》称谓多变,或以《礼》,或以《士礼》,或以《礼经》。《史记·儒林传》所说“于今独有《士礼》,高堂生能言之”,即指《仪礼》。(161)下面据郑玄所注《仪礼》的篇次(即今见《仪礼》,也是刘向《别录》中的篇次),与郑玄《仪礼目录》所列大小戴礼中所谓“仪礼”的篇次相较,以见刘向对礼学的整理与经学及其思想的可能关系。列表(表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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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今本《仪礼》、大小戴礼所载《仪礼》篇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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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据《十三经注疏》之贾公彦《仪礼注疏》所引郑玄《仪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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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可见,今本与小戴本从第一到第七的篇次是相同的,大戴本的前三篇与今本和小戴本相同,大戴本的第十到第十三的篇次与另两本的第四到第七的篇次相同,余者篇次皆不同。(162)由于两戴本先于刘向,则这样的差异表明,要么刘向另据别本而重新编订篇次,要么他根据自己对礼学理解而改变目次,但无论何种情形,都表明刘向是不怎么同意其前有关礼学的看法的。那么,何种原因让刘向取此编次呢?贾疏或可说明其一二原因。其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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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刘向《别录》,即此十七篇之次是也,皆尊卑吉凶次第伦叙,故郑用之。至于大戴即以《士丧》为第四,……《丧服》第十七。小戴于《乡饮》、《乡射》、《燕礼》、《大射》七篇亦依此《别录》次第,……《觐礼》为第十七。皆尊卑吉凶杂乱,故郑玄皆不从之矣。(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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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公彦认为,郑玄之所以同意各家都以冠礼为首,是因为他据《周礼》大宗伯所掌五礼——吉、凶、宾、军、嘉而言。而刘向的篇次,在贾氏看来是依据“尊卑吉凶次第”,郑玄也认可这样的次序,但两戴的篇次是“尊卑吉凶杂乱”,故郑玄不从。(164)细较三本篇次,可知《别录》的第一、二、四、五、六、七、九为嘉礼,三、八、十为宾礼,十一到十四为凶礼,后三者为吉礼。不过,郑玄的《目录》所说和贾疏的辨析,都没有很好地说明刘向为何如此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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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按礼的性质来看,刘向没有遵循《周礼》吉凶宾军嘉的顺次,但他的编次中暗含着这样的逻辑顺列:人之成人,冠、婚为本,而按照汉代的察举制度,士人经世致用多由乡里称誉而达名于州郡以致于朝廷,故有“士以职位相亲,始承挚相见礼”,(165)而后“诸侯之乡大夫,三年大比,献贤者能者于其君,以礼宾之,与之饮酒”。(166)很显然,这是以汉代郡县政体作为潜在依据而建立的士入仕的过程之礼。而后便是“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之礼”,(167)而“诸侯无事,若卿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群臣燕饮以乐之”,(168)“诸侯将有祭祀之事,与其群臣射以观其礼。”(169)这是与众乐,是州郡、诸侯属国内“和”的境地。如此还非天下太平,故“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小聘使大夫”,(170)这样又有“主国君以礼食小聘大夫之礼”,(171)这是宗室之乐,没有祸起萧墙的兄弟争位,没有刀光剑影的诸侯反叛。至此,国泰民安,君臣安位,乃有“诸侯秋见天子之礼”,(172)此即“觐礼”。这是一个由低向高的仪礼过程,是一种颇为理想化的自庶人以至于天子的相交和乐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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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人终究要归于死,故有“丧服”,“天子以下,死而相丧,衣服、年月、亲疏、隆杀之礼”,(173)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差等序列,由宗法而来。丧之大者,父丧母丧,故有“士丧其父母,自始死至于既殡之礼”;(174)殡后乃葬,故有“请启期”的既夕礼;(175)“士既葬父母,迎精而反,日中祭之于殡宫以安之。”(176)此为《士虞礼》。至此,如前文所论,汉以“孝”治天下,则此类凶礼,是“孝”的体现。非但普通士人如此,诸侯之士也不例外,故有“诸侯之士祭祖祢”的“特牲馈食之礼”,(177)再向上,即是“诸侯之卿大夫祭其祖祢于庙”的“少牢”之礼。(178)按宗法之意,诸侯卿大夫皆为诸侯的小宗,以诸侯王所在一支为大宗,而相对于天子,诸侯又成为小宗,天子为大宗。至此,方有诸侯或天子参与的“有司彻”之礼。(179)这三类礼是“慎终追远”,为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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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刘向对《仪礼》的新编次,隐含的是他对礼学内涵和形式的双重新理解,他一面试图从礼之内容上体现出士人“修身——治国”的古老传统,这是他坚守儒家精神的体现,也是整个先秦思想核心理念——“和”的精神的体现。而在这种“和”的理解上,他几乎扬弃了天人感应的公羊学弊端,而专注于人世的日常生活。这与他上疏中屡屡强调灾异说,有着很大差异,无须多论,这种差异源自礼学与《春秋》学的主旨的不同。另一方面,他又力图从礼之仪式上体现出等级变化,士、卿大夫、诸侯、天子的礼仪在刘向的目次中界限分明,这是儒家差等思想在大一统帝国背景下的新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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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对礼学的另一个富有启发意义的阐释是,他用简短的语言对《礼记》(小戴礼)四十九篇的内容作了判断,这是他试图把握《礼记》篇章内容和性质的努力。为简省故,这里只根据郑玄《礼记目录》注,择要列举。其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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