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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儒学史 第四节 仲长统的社会批判和制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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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长统复姓仲长,名统,字公理,后世称其为仲长子。兖州山阳郡高平(今山东邹县)人,生于汉灵帝光和三年(180),卒于献帝延康元年(220)。《后汉书》卷四九《仲长统传》称其“少好学,博涉《书》、《记》,赡于文辞”,性俶傥,“敢直言,不矜小节,默语无常,时人或谓之狂生。”二十多岁时“游学青、徐、并、冀之间,与交友者多异之”。这期间,袁绍外甥高幹为并州刺史,向过访的仲长统咨询世事,仲长统对高幹说:“君有雄志而无雄才,好士而不能择人,所以为君深戒也。”但高幹自以为是,未纳其言,不久即为曹操所败。这件事让仲长统声名远扬,“并、冀之士,以是识统。”(203)大约在二十七八岁时,时任尚书令的荀彧推荐他为尚书郎,《答邓义社主难》应为此间所作。后到曹操那里参与军事,可不知什么原因,又返回许昌重做尚书郎。至于著作,缪袭《〈昌言〉表》说其“每论说古今世俗行事,发愤叹息,辄以为论,名曰《昌言》,凡二十四篇”。(204)严可均《全后汉文》卷八七至八九收集仲长统佚文,分《昌言》为上下卷。(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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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天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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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关系是汉儒着重论说的主题,前文董仲舒和谶纬等章节已有详论。仲长统一反其前天人感应、灾异谴告等主流思想,反思所谓的“天道”对于人世治理的意义,进而提出“人事为本”的思想。他认为,两汉政权的建立,并非是什么汉继尧德的天运结果,而是尽人事使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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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高祖诛秦、项,而陟天子之位,光武讨篡臣,而复已亡之汉,皆受命之圣主也。萧、曹、丙、魏、平、勃、霍光之等,夷诸吕,尊大宗,废昌邑而立孝宣,经纬国家,镇安社稷,一代之名臣也。二主数子之所以震威四海,布德生民,建功立业,流名百世者,唯人事之尽耳,无天道之学焉。然则王天下、作大臣者,不待于知天道矣。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其大略也。吉凶之祥,又何取焉?故知天道而无人略者,是巫医卜祝之伍,下愚不齿之民也。信天道而背人略者,是昏乱迷惑之主,覆国亡家之臣也。(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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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受命之圣主”,虽是传统的说法,但其所论的主要内容,已非传统的必须受天命而为王,而是用天道以尽人事才可“王天下”。在仲长统看来,所谓的天道,并非指政权的继承或更迭关系,而是指自然的规律。之所以要懂得“天之道”,不是为了政权的名分,而是为了有利于社会生产。如果无视自然规律对于社会生产的意义,而只以政治和宗教意义上的“天道”来说灾异吉凶,那是愚昧无知的巫医卜祝的伎俩,也是覆国亡家的君臣的借口。而如果说天道对于治理真有什么意义的话,也仅仅是“四时之宜”而已,其他的都应“壹之于人事”。在此意义上,星占灾异之类至多也就是“大备于天人之道耳”,“是非治天下之本也,是非理生民之要也。”(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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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除“天道”神秘的、至高无上的宗教与政治意义后,仲长统认为天人关系的关键是统治者能否合理合法地尽人事。如果“王者官人无私,唯贤是亲,勤恤政事,屡省功臣”,能公正而合理地进行国家治理,其结果是“政平民安,各得其所”,“恶物将自舍我而亡矣”。反之,如果国家的治理者不是王者的亲属就是其宠幸,王者所爱慕的不是美色就是巧佞,王者不是以自己的好恶为善恶就是以自己的喜怒为赏罚标准,其结果必然是“黎民冤枉,庶类残贼”。那样的话,即便能在冬季惩罚罪犯,但由于赏罚无序,罪犯本身根本无罪,则无论怎样观星测日和献祭祈祷,“犹无益于败亡也”。(208)在此意义上,仲长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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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为本,天道为末。不其然与?故审我已善,而不复恃乎天道,上也;疑我未善,引天道以自济者,其次也;不求诸己,而求诸天者,下愚之主也。(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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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如果人主能自我审视,明白自己的言行都是善的,则其治理本身是无需“天道”支撑的,这是最好的治理。其次是自己不能确认所行都是好的,而借助天道来明晰自身的缺陷,这多少还会有“自济”功效。但如果不积极地自我审视,连自己有什么和可以做什么都不知道,只懒惰地迷信地企求上天给予保佑,那就是亡国的“下愚之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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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仲长统如此分析天人关系,在批判汉代扭曲的天人感应论和灾异说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说明人可以不依靠天,其自身是可以为善的。或者说,天道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如何通过自身的积极努力来成就“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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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天命史观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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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王符、崔寔等着重探究东汉王朝何以衰败的具体原因不同,仲长统从整个历史大势来总结两汉的兴亡得失,探寻治乱之道。从逻辑上讲,当仲长统认为“天道为末”,反对《公羊》家的天人感应和灾异说时,就意味着他也会遗弃《公羊》学家们的五德终始说和黑白赤三统的继运论;当他注重“人事为本”时,意味着他会把历史的治乱归结到人自身。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仲长统并不认为有什么“天命”来规制天下,只有人的才智勇力决定谁可以“得”天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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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杰之当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者也。无天下之分,故战争者竞起焉。于斯之时,并伪假天威,矫据方图,拥甲兵与我角才智,程勇力与我竞雌雄,不知去就,疑误天下,盖不可数也。角知者皆穷,角力者皆负,形不堪复伉,势不足复校,乃始羁首系颈,就我之衔绁耳。夫或曾为我之尊长矣,或曾与我为等侪矣,或曾臣虏我矣,或曾执囚我矣。彼之蔚蔚,皆匈詈腹诅,幸我之不成,而以奋其前志,讵肯用此为终死之分邪?(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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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长统这里的确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即,如果人类社会一开始即有“天命”要某人得天下的话,那为何还有那么多战争呢?而历史的事实是,王朝的建立,无不经历了血雨腥风的角智斗力的过程。因此,豪杰之所以并起而争天下,是因为天下并没有为某个豪杰所命受,故大家都能以天命为借口争霸一方(“伪假天威,矫据方图”)。在这样的争斗过程中,谁都会穷智竭力地想获得胜利,谁也不想主动退出,甚至还不停地彼此诅咒,希望对方失败,其结果是“疑误天下,不可数也”。最终,无论争斗者之间以前的地位、关系如何,那些“形”无法抗拒,“势”不能维系的人,均臣服于才智和勇力都高过自己的人,结果自是形与势强者胜,劣者败。这样,经由战争之乱,某个王朝建立了,这是历史的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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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长统认为,接下来是“治”的历史第二期,即这个王朝的“继体之时”。这个时候,大家安居乐业,不再争斗,“豪杰之心既绝,士民之志已定,贵有常家,尊在一人。”在这种“天下晏然”的情形下,即便是愚笨的人做统治者,“犹能使恩同天地,威侔鬼神。”可不幸的是,“富贵生不仁,沈溺致愚疾”,在稳定繁荣的背后,危机又在酝酿着。尤其是“愚主”当政时,“见天下莫敢与之违,自谓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于是便纵欲肆虐,“荒废庶政”,国家的治理机构不是被“佞谄容悦”者把握,就是被“后妃姬妾之家”所充斥。慢慢地,祸乱并起,四夷侵叛,“昔之为我哺乳之子孙者,今尽是我饮血之寇仇。”(211)历史进入第三期,即如第一期那般,又是乱世。仲长统把这样的情形叫做“存亡以之迭代,政乱从此周复,天道常然之大数也”。也就是说,历史总是沿着“乱—治—乱—治”的路子迭代演进,没有什么天命来决定谁必然是治乱之主。而且,在这样的进程中,“乱世则小人贵宠,君子困贱”,即便是“清世”,政治与伦理都免不了矫枉过正的缺憾,以致老者愈老,“不能及宽饶之俗”,少者虽然渐壮,却又不得不“困于衰乱之时”,这样,治世也会使“奸人擅无穷之福利,而善士挂不赦之罪辜”。(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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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长统以汉代为例展开批判,他认为汉代以“财力”和运用“智诈”而成为君长的,每朝每世都很多,这些“豪人之室”,良田遍野,房屋数百,奴婢以千数,依附者以万计。关键的问题是,只要他们得到这些,人们也并不以为其所得有什么罪过。而相对于他们的“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的情形,“清洁之士”却只能“自苦于茨棘之间”,无法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这样的现实审察,成为仲长统提出“乱世长而化世短”的历史批判的重要原由。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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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春秋之时,周氏之乱世也。逮乎战国,则又甚矣。秦政乘并兼之势,放虎狼之心,屠裂天下,吞食生人,暴虐不已,以招楚汉用兵之苦,甚于战国之时也。汉二百年而遭王莽之乱,计其残夷灭亡之数,又复倍乎秦、项矣。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此则又甚于亡新之时也。(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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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长统看来,历史的进程不仅是一部战乱的血帐簿,更是一代不如一代的衰亡史。很显然,这与道家的历史观有共通处。对这样的历史进程,仲长统有点无奈地慨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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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夫!不及五百年,大难三起,中间之乱,尚不数焉。变而弥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于尽矣。嗟乎!不知来世圣人救此之道,将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穷此之数,欲何至邪?(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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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长统在此又提出一个更为严肃而迫切的问题——历史的经验与价值,即,历史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血帐簿和衰亡史,那历史的意义何在,人类的发展岂不是没有指望了吗?(“推此以往,可及于尽矣。”)这样,他在后一层慨叹中转而追问历史对于未来的意义,即,来世之人应该从这看似残酷的历史经验中寻出有益的东西,如果还是停留在“天命”层面进行追寻的话,是没有什么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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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在仲长统看似悲观的叹息中,他对汉代的“天命”历史观作了彻底的怀疑。但这样的怀疑,并没有让仲长统脱离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仁爱、至公,也没有促使他建构新的治世理论。相反,他又不自觉地朝向中国古代知识人的共通向往——从圣王明主那里寻求治世的良方,这便是他对制度的总结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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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时“变复”的制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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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由于历代文人和统治者过于注重以古鉴今,而在如何总结历史经验和制度得失层面上,仲长统又有着异于他人的见解,故在现存的仲长统著作中,论析前代历史经验和制度得失的篇幅,保留最多。仲长统从历史大势论治乱时,其悲观色彩是浓郁的。可一旦他进行历史经验的总结时,那种悲观意味便消弥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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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仲长统在《损益篇》的开头即提出“变复”的观念,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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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有利于时,制有便于物者,可为也。事有乖于数,法有翫于时者,可改也。故行于古有其迹,用于今无其功者,不可不变。变而不如前,易而多所败者,亦不可不复也。(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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