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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法律人的世界 从“群众”到“人民”:中国共产党宪法观念的变迁(1931—1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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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辉煌 饶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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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后,中共逐渐放弃对左派国民党的希望,开始独立建立苏维埃政权。城市工人暴动的道路屡屡受挫,争取群众支持成为共产党内的共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在内容上吸纳了这种共识,通过对群众的动员和规训走出了政治整合的第一步;同时以“大纲”的形式表明本身是暂时的和进行时的,这也恰恰反映新民主主义是过渡性的形式。之后,中共通过统一战线完成了在理念和制度两方面从“群众”到“人民”的过渡,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了对政治力量的吸纳,凝聚了强大的政治共识作为建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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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群众 人民 政治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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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当然有破坏,然而更需要建设,破坏是痛快的,建设却是麻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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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对于左翼作家联盟的意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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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革命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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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1月7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以下简称“一苏大会”)。当天上午在叶坪红军阅兵广场举行了隆重的阅兵仪式,下午举行了一苏大会的开幕式,大会主席台前放置着一块牌匾,书曰:“工农堡垒 民主专政。”11月11日,毛泽东、任弼时等人根据大会主席团的决定开始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宪法大纲》),至11月18日,大会已经讨论并正式通过劳动法、土地法和《宪法大纲》等文件。[3]11月20日,一苏大会正式闭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正式诞生。但值得说明的是,当时在瑞金建立的是“临时中央政府”,《宪法大纲》序言明确指出,只有“在全中国建立苏维埃共和国的统治之后”,《宪法大纲》才能具体化为完整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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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列主义语境中,暴力革命是实现国家和社会融合的第一步。社会由不同阶级组成,而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只有通过暴力革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才能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由此国家成为社会的真正代表,从而变得多余而“自行消亡”。在理想状态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建国并不是革命的结束,而是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环境更加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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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义上的建国是指战争和革命的结束、秩序构建的开始,而当时中国共产党还承受着国民党“抗共卫国戡乱”的巨大压力。一苏大会宣告苏维埃政权是一个共和国政权,但是其力量在当时的中国远不能和国民党相比。1927年国共两党分道扬镳,革命史正式进入第一次国共内战阶段。从1930年12月到1931年9月,国民党军先后三次“围剿”中央苏区,致使一苏大会一再延期。大会前,毛泽东等人在闽西长汀布置了假会场,大会开幕当天,尚有敌机偷袭瑞金、长汀两地,投弹百余枚。[4]毛泽东在一苏大会闭幕词中强调,“战争是我们生活的中心”,工农劳苦群众要懂得“战争是我们得到解放的唯一有效的手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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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环境如此险恶,虽然中共在共产国际的指示下确定了建立苏维埃全国政权的总方针,但是中共内部在具体建国策略的选择上却还有不同意见。1930年前后,一苏大会的准备工作当然是中共工作的重点;但是同年5月起,“立三路线”逐渐成形并得到践行,全国总行动委员会成立,城市暴动工人屡战屡败,革命事业遭遇重大挫折。而后,为彻底纠正“立三路线”党内又有持续的动荡,表现在党的领导层发生尖锐危机。[6]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后仅一个月,周恩来到达中央苏区,任弼时、王稼祥便在党代表大会上批评他们在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伙伴毛泽东,致使其被排挤出权力中心,仅仅负责政府工作。[7]“立三路线”虽然已经被完全否定,随后王明等“国际派”却一跃成为中共领导核心,并延续了“左”倾错误。国民党调集重兵继续“围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沦为“马背上的共和国”,在漫长的长征路上颠沛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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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的知识分子看来,虽然国民党不让人满意,但仍然是国内势力最强的政治力量,最有可能完成统一全国、抵御外辱的使命。以傅斯年为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次年,他发表文章称:“中国政治若离了国民党便没有了政府。”[8]针对共产党,他断言道:“共产党自身的力量也正有限……只是情感的发泄,并无建国的能力……共产党一朝攫得政权虽有可能,但共产党之建国是办不到的。”并将国共两党做了一个简单的比较,认为以孙中山之伟大人格,国民党尚且不能吸纳一批施政建国的人才,对中共“一队缺知识少训练的人们”来说,更是付之阙如。[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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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虽然言带讥讽之意,却道出中国近代史的一个重要命题。清帝国退出历史舞台之后原来的政治基础化为齑粉,建立一个崭新的共和国的前提是必须能够从平民到精英最大限度地凝聚政治共识,整合政治力量。宪法作为一个政权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表征,必须能够对此问题做出回应,然而近代中国模仿西方进行宪制建设屡屡失败,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没有完成这个政治吸纳/整合的任务。[10]傅斯年的断言并没有成真,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其序言道:“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并称“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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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的历史任务是通过革命建设一个崭新的共和国,中共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了这个任务。张君劢曾有感于清末到民国的革命运动,认为革命和建国的心理背景截然不同,革命是靠武力、战争和奋不顾身的精神来破坏,建国则意味着以冷静的头脑,有思想、有经验地去建设和平与法治。[11]孙中山也曾面临着同样的困境,一方面他也认为国家是武力和霸道的产物;另一方面,他无法回避从革命的混乱如何转到建国的法律秩序的构建问题。[12]然而,在中共的语境下下,新民主主义本身就是过渡的和进行时的形式,[13]从1931年开始中共领导制定的宪法性文本都不过是“在阶级斗争过程中随着阶级矛盾的成熟而成长起来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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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恰恰说明了中共领导制定的宪法性文本正好是窥见当时社会变迁及中共领导的革命策略的一扇窗口。“对社会变迁而言,法既是反应器,又是启动器”,[15]涂尔干通过不同时期的法律考察了社会分工的不同形式,本文借鉴此方法,叙述不同时期的社会现实及共产党应对的纲领,并分析相应时期的宪法性文本,试图探明共产党在不同时期对宪法的理解。施米特认为,宪法是统一体不断形成和不断被创造的力量或动态生成原则,[16]法律不只是制度,也是“时代话语”。通过分析中共不同时期的宪法文件对社会现实的回应和反作用,我们或许能够窥知中共打造政治共识、整合政治力量的历史过程,了解“人民民主主义”何以成为新中国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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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苏维埃政权:从口号到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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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政变,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国民党左派和革命群众,亲共的武汉国民党中央宣布开除蒋介石党籍,当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与武汉国民政府分庭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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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二大时便已经提出要建立“工农苏维埃共和国”,但是民主革命的任务定性和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情势决定了这并不是当时的行动纲领。1927年初,国民党右派气势日盛,国共合作岌岌可危,四一二政变后斯大林仍然坚持“提出成立新的政权机关意味着反对革命的国民党”。[17]随后斯大林与托洛茨基进行激烈的争论,最终斯大林在共产国际国际执委会第八次会议中成为胜利者,议决国民党仍然是革命运动的旗帜和国内政治的重要因子,中共的任务是推动群众运动,改造国民党为真正的群众组织。决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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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现此项任务,不扩大群众运动,没有农民革命,不坚决改善工人阶级地位,不变国民党成为劳动群众的真正的伟大的组织,不继续加强职工会,扩大共产党,不造成武汉政府与群众间之最密切的联络,则胜利的完成革命是不可得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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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思潮一直延续到8月,八七会议看轻苏维埃口号,同月的中央决议也认为是否立即建立苏维埃应当取决于与国民党左派的合作是否成功。[19]到了9月,共产国际认识到,寄希望于国民党左派的问题在于,其假设了革命斗争的高涨能够吸引小资产阶级参与到工农的群众运动中来,其结果是“必须和可能保持国民党以前的作用”。[20]中共中央也认为,国民党成为屠杀、反革命和白色恐怖的象征,复兴左派成为空想。[21]1928年2月,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九次大会确定“中国整个群众革命运动已经向新的苏维埃阶段过渡”,四个月后中共六大确定“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政府”是十大政纲之一。另一方面,南昌起义之后中共开始独立领导军队,但是仍然采用国民党左派的旗号。8月,毛泽东在给中共中央的信中提出“我们应立即坚决竖起红旗”,随后江西修水升起了工农革命军的旗帜——这是共产党的旗帜,也是苏维埃的旗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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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独立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努力正式开始。但是在一开始,建立苏维埃政权就走向了两条道路。第一条是复制苏联经验,在大城市组织暴动;第二条是扎根农村,以土地革命和游击战为主要手段扩大群众基础。实际上,共产国际在“输出革命”的想法的驱动下,一直对中共的农村道路保有怀疑,并一直着力让工人党员占据中共主要领导位置,在实践中,城市暴动的结局被认为是工农革命运动“第一个浪潮”的衰退和失败,共产国际不得不建议中共暂时退却和在“争取群众”口号下恢复和集聚力量。[23]一方面,土地革命的开展如火如荼,“遍长江及珠江流域各省”,[24]旗帜正向“黄河流域”和“滇桂之交”飞扬,[25]地方政权的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另一方面,各地不一的法令和组织需要一个合法中枢的统领,于是建立苏维埃中央政府被提上日程,《宪法大纲》的起草理所当然地成为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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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共产国际致信中共中央,要求建立“工农独裁”,“创造苏维埃区域”和使诸省工农红军的行动相互配合。1930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召开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苏代会”)。周恩来承认,“农民游击战和土地革命是今日中国革命的主要特征”。[26]但是这并没有终结建立苏维埃政权的道路之争,1930年上半年,国民党逐渐陷入中原大战的泥潭,革命发展形势大好,李立三逐渐掌握中共领导权力,尤其是在周恩来5月前往莫斯科报告工作后,李立三以“城市暴动”带动革命高潮的思想已经成型,而且实际掌握着苏代会的话语权。于是整个大会实际上成为推广左倾的“立三路线”的平台,为后来苏区革命遭遇严重挫折埋下伏笔。苏代会之前,中央曾指名让毛泽东参加会议,[27]毛泽东出于对“立三路线”的怀疑,因此托故未参加。[28]但是此次大会的主席团做出正式决议:召开一苏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同时决定,邀请诸单位参加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以下简称“苏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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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李立三“会师武汉,饮马长江”的美好预想被共产国际打断,但是他“城市建国”的想法并未消失,共产国际有些领导人仍然认为在苏维埃政权没有扩展到大工业中心城市时,建国“为时尚早”,但是斯大林在1930年6月19日给中共中央的电文否认了这样的看法,认为重点是要保证党在苏区中央政府中的影响。[29]10月,朱德、毛泽东领导的红一方面军攻占吉安,建立江西省苏维埃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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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苏准会”全体会议召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由中共中央提出,以下简称《根本法草案》)及相关法令得到通过。根据实际情况,苏准会初定1930年11月7日在上海举行一苏大会。但是由于反“围剿”等客观环境,一苏大会的举行多次被延迟。共产国际领导人对此多有不满,多次督促。[30]同年6月,苏维埃中央军委为了第三次反“围剿”而发布通令,决定一苏大会在11月7日举行。[31]反“围剿”结束后,经过共产国际审议,一苏大会如期举行,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正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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