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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 第二版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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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与理论研究取得明显进展。最高人民法院为适应行政诉讼审判实践发展的需要,于2007年底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也有很大发展。为及时反映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理论与实践取得的最新成果,适应法学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编写组决定对本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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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的主要章节是第二章第二节、第三章第四节、第六章第六节、第十一章第五节等。修订工作由马怀德、张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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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编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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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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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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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制度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与民主化建设中都居于重要地位,因为它主要涉及公民的权利、公共行政权力以及司法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这三种性质不同的权利(力)关系,是任何一个致力于法治建设和人民福祉之提升的国度无法回避的战略性课题与使命。我国在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就是对这一使命的回应。行政诉讼制度实施的十几年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制度在保护公民的权益、监督与保障依法行政方面的功能,促进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公民法制观念的提高。行政诉讼制度在中国已经取得了良性发展的制度基础和社会文化基础,因而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必将继续向前发展和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将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有关行政诉讼的学术研究必将继续深入和符合中国的国情。为了传播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文化和满足大学法学本科教学的需要,我们组织中国政法大学有关行政诉讼法的专家,集体编写了这本教材。这本教材有以下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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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制度性和实践性相结合。全书重点在于阐述我国的现行制度,准确理解制度的含义和精神,同时又紧密联系实际,结合大量的案例使理论与制度具体化,提高教学的效率,也使学生易于理解。行政诉讼法学是一门应用法学,必须重点关注实践中的问题,不能空洞化。学生学习完行政诉讼法后,在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时要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现行制度,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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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重点在于阐述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原理。行政诉讼制度作为诉讼形态的一种,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诸多方面具有相同性,但这些共性不是本书写作的重点。本书的重点在于讲解行政诉讼区别于二者的不同制度和原理,比如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制度、行政诉讼审理对象与审理标准制度以及举证责任制度等,使学生准确把握行政诉讼的本质与特色,尤其是注重培养学生对行政诉讼制度精神的领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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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增强启发性教育。法学教育不是一种教条式的、被动的教育,而应当是重点培养学生对法律的信仰、使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思维的互动过程。本教材的一些案例和思考题的设计虽然立足于教材,但又不局限于教材,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和探讨性,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术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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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写作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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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莘: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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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第二章,第七章第一、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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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芹: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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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兵: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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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波: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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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义: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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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兰领:第七章第一、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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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善春:第七章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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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锋: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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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平: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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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刚凌: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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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佩娟: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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