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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23 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 [:1702717312]
1702720924 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 第二节 行政诉讼执行措施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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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26 一、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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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28 执行措施是指执行组织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具体手段与方法。执行措施直接针对被执行人的人身、财产实施,对其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执行措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执行组织任意采取。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执行措施的法律主要是《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其他单行的行政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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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30 在行政诉讼中,由于被告行政机关一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相关,因而对其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不同于相对人一方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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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32 (一)适用于行政机关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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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34 行政机关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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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36 1.强制划拨。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当人民法院采取该项措施时,可以向行政机关的开户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银行将应支付的款项从行政机关的账户转到权利人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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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38 2.罚款。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这种方式又称为执行罚,其目的在于用罚款的办法,对行政机关施加压力,使其意识到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判的不良后果,从而促使其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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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40 3.提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拒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通过这种方式,使对行政机关负有监督职责的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对行政机关或有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以促使义务得到履行。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应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是一种间接执行措施,适用得比较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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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42 4.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地说,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是一种执行措施,而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它的存在是要通过其所具有的威慑力量,给人造成心理压力,以此达到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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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44 5.对个人罚款。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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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46 从上述执行措施上可以看出,对行政机关适用的强制措施主要是间接强制手段,通过这些措施促使行政机关自己履行义务,而不是直接实现义务,这是由行政机关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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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48 (二)适用于行政相对人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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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50 对于相对人的执行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直接强制手段为主。具体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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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52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或其他储蓄业务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并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直接向存款银行或其他储蓄业务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接到通知的银行或其他储蓄单位应当立即办理。冻结、划拨存款的数额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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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54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人民法院直接从发放或存放被执行人收入的单位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股票、债券等。人民法院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扣留、提取收入时,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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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56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这些措施时,应当作出书面裁定,裁定中应当写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数额、存放地点以及人民法院决定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裁定书应当送达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在执行查封、扣押时,应当通知被执行人在场,并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人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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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58 4.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拆除违章建筑或者退出土地。被执行人强占他人房屋或者强占他人土地,或者违法占有公有土地时,被执行人应自动退出土地或迁出房屋。如果被执行人有自动履行义务,则强制其迁出或者强制其退出。被执行人的违章建筑,应当强制拆除。人民法院实施这些强制措施时,应由法院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内自行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人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应计入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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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60 除上述执行措施外,还包括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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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62 二、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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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64 行政诉讼执行程序,除依据《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外,在许多具体内容上也要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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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66 (一)执行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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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68 执行提起引起执行程序的开始,它可由申请人提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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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70 1.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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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20972 申请执行是指当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时,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3条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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