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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道隣法政文集 明太祖与中国专制政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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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宰相制度的废除二、杀人廷杖和特务三、任情生杀的君主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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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君主专制,到了明朝,才真正恶化。汉唐盛世,固不必论;就是在宋朝初年,敕书要宰相签署的;虽皇帝也不能代笔。臣下立功该升迁的,皇帝虽然不喜欢他,仍只好照办。[2]到了明朝的皇帝,才真正能“为所欲为”、“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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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专制之恶化,主要在太祖时期。而在其过程中,有废除宰相制度,频兴大狱,任情生杀三方面,可以分开来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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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宰相制度的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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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组织,自秦(246B.C.)至明初(1368),一直是施行宰相制度的。宰相(亦称“丞相”、“相国”)的职权,本来是很大的。他“承天子助理万机”[4],“海内无不统焉”[5],确实有点“副天子”的意思。[6]照汉官仪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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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进,天子御座为起,在舆为下。有疾,法驾至第问,得戮二千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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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时(162B.C.—158B.C.),宰相是申屠嘉,他要斩文帝的宠臣太中大夫(比二千石)邓通,多亏文帝再三说情,才得活命。景帝二年(155B.C.),他又要斩内史(二千石)晁错,景帝故意说谎搪塞,才把他挡住。他深悔当初没有“先斩后奏”。[8]这都足以证明汉初宰相确有“专戮”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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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才过了一百多年,有野心的皇帝们,就一个一个的逐步削弱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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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哀帝(6B.C.—5在位)是一个有作为的皇帝,他看见成帝时代(22B.C.—7B.C.),“禄去王室,权柄外移”(外戚王凤、王根专权),他“欲强主威,以则(法)武(帝)宣(帝)”。[9]他在元寿二年(1B.C.)五月,“正三公官,分职”[10],他把“丞相”更名为“大司徒”,恢复“大司马”的印绶官属,“位在司徒上”,再把“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11]于是原来单独一个人的宰相,现在变成一起三个人的“三公”,原来“海内无不统焉”的“副天子”,现在变成一位第二名的大臣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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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中兴,表面上继续施行三公制度,而实际上把一切要政,托付给替他传递文书的“尚书令”,以加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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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令”是“少府卿”的一名属官。他掌“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秩只千石,比起其他公卿,是一名小官,所以有时候被派出去作县令。[13]而现在却侵占了宰相(万石)的职权,无怪仲长统(179—220)很不满意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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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谓尚书也)。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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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尚书令渐渐的变成宰相,他部下的组织,也逐渐充实。(由四个“曹”逐步扩充到六个“曹”)到了北齐(550—580),改名“都省”,所属六曹,改名“尚书”(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15],这就是隋唐的“尚书省”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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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中间一段时期,魏晋(220—419)都在重用“中书令”,使之掌管机要。[16]梁(502—554)和后魏(385—524),则尤重“门下省”,多以“侍中”(门下省长官)辅政。[17]到了隋文帝(581—603),“废三公府寮,令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遂为宰相之职。”[18]于是掌诏敕的“中书省”,掌封驳的“门下省”,和“事无不总”的“尚书省”[19],正式的分掌宰相的职权,而奠定了唐宋两朝中央政府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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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尚书省,虽然说是有“总领百官,仪刑端揆”的职权,[20]但是皇帝所亲信的,倒是中书省和门下省的长官。所以通典说:“大唐侍中中书令,是真宰相。”[21](其实这个情形,在隋朝已是如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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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变为“三省”,其中有重要的一点,须要特别指出。即宰相更名为大司徒后,虽然只是三公之一,而且还是老二,而其职权又实际上为尚书令所侵占,但是在理论上和名义上,他仍然是惟一的“宰相”。到了隋唐的三省制度成立,一个完整的相权,平白地被分裂开来而交付给三个机关,而且这三个机关的首长,全是“宰相”,于是作宰相的同时至少有四个人(尚书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不久之后,三省的副首长(尚书左右丞、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和许多其他官吏(如六部尚书侍郎、秘书监之类)也都以“参知政事”、“平章政事”等许多名义来参预朝政,而且也都算是正式的宰相。在睿宗景云元年(710),宰相同时竟有十七个人之多。[23]在这么庞大的一个“宰相委员会”里面,谁还是真正的“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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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之制,到了宋朝,依然是被维持着。不过这时的中书省,被搬入禁中,而和执掌兵权的枢密院对持文武二柄,号称“二府”[24],其内部组织,又逐步扩充,到了哲宗元祐年间(1086),设立的有十一个房(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开拆房、班簿房、制敕库房、催驱房、点检房)[25],其地位之重要,显然的超越在尚书省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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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神宗起,宋室似乎在逐渐提高相权。在元丰(1080)新官制里,三省全不设长官,而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这就是用两个人来兼统三省(王珪、蔡确)。到了南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就索性“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删去三省长官虚称,道揆之名遂定”。[26]于是在汉惠帝时施行过十一年的左右丞相制度(119B.C.—178B.C.),被搁置了一千三百五十年之后,至此复活,而连续施行了五百九十年的三省制度,到此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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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里有重要的一点不同,即宰相的地位,虽然现在表面上似乎提高了不少,但其实际的职权,比起汉唐来仍是被减削了很多:①武事任枢密院,于是宰相没有兵权。②设置了三司(户部司、盐铁司、度支使司),于是财务亦非宰相所得预。③“审官院”、“三班院”考课百官,宰相的用人权,也就所余无几了。[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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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入主中国之后,在政治组织上,曾作过一番用心的设计。忽必烈(世祖)于至元六年(1269),命许衡等定官制。“衡历考古今分并统属之序,去其权摄增置冗长侧置者”[28],七年(1270)上之。于是中枢的政权,又集中于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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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衡等制定的宰相制度,很接近前汉。它既不要唐宋的三省,也不要后汉魏晋的三公。它接受宋朝权集中书省的事实,把中书令当作宰相,另设左右丞相各一人以副之(三人皆正一品)。把中书省当作宰相府,而以原属尚书省的六部尚书改隶之。把原来的尚书省当作理财机关,而三复三废之后,终于废除。门下省则根本不设。[29]在世祖至元十年(1273),成宗大德十一年(1306),仁宗延祐三年(1316)的时候,中书令都是由太子兼领[30],从武宗(1308—1321)起,不再设中书令,只设左右丞相,并且大大提高了他们的权力。至大元年(1308)有这样一道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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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政本也。军国之务,大小由之……今特命塔斯布哈为右丞相,哥他特布济克为左丞相,统百官,平庶政,便者举行,弊者革去。大小机务并听中书省区处。诸王贵戚,不得阻挠。近侍官属及内外诸司,事不由中书议者,毋得隔越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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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又下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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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降敕书,令诸人勿干中书之政。他日或有乘朕遗忘,持内降文记及传旨至中书者,其执之以来,朕将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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