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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 第八章 品位序列与品位性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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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问题,是官阶研究的核心问题。不含权责要素,却配置有薪俸、资格、特权及礼遇要素,而且具有个人属性的官号,就是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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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有两种形式:品位序列与品位性官号。成熟的品位是序列化的,拥有整齐的阶次,是品位发展的“最高阶段”。此外还有一些官职,形式上仍是职位,但又有很强的品位功能,可以用来提供一个起家之位,一个升迁之阶,增添一分荣耀,加重一分资望,多享受一份俸禄,甚至只是让人拥有一个朝廷名号、从而成为“官人”而已。这类官职,就是“品位性官职”。还有一些名号不独立使用,而是用来“兼”、用来“加”的,它们算是“品位性衔号”。品位性官职、品位性衔号,合称“品位性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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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性官号”概念的建立,将大大拓宽官阶研究空间。因为这类官号,在很多王朝被普遍使用,花样繁多,极大丰富了等级管理手段,是中国官阶制的重要特色。从其来源、功能、演变规律,及其与职位的关系之中,可以提出众多研究课题,由此深化对中国官僚政治的认识。比如职事官的品位化现象,在现代文官制中相当罕见,在中国古代却是经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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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品位性官号本来是职事官,是在后来才发生了品位化的,存在着从职事官到品位性官号、进而到品位序列的演化规律。职事官的品位化,还能反过来影响职位结构,造成职位结构的畸变。当然品位序列也有消亡的时候,其消亡往往与滥授和贬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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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计划,是讨论品位序列与品位性官号的分析方法,介绍若干比较重要的品位性官号,对品位的演生和变迁的规律性现象进行概括。最后,唐宋间职事官的品位化现象很有解剖价值,所以要提供一个专门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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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位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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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职位”是本书的主要视角,至此为止,已有大量叙述是围绕二者关系而展开的。已能看到,“品位分等”与“职位分等”只是个简化说法,实际上它们有多种形式,还存在着居间的形态。两种分等可能在同一王朝下并存,例如在秦汉,二十等爵是一种品位,秩级则有浓厚的职位分等色彩。两种分等有可能交融,比如这样的情况:在品秩的高端,品位薪俸的分量较重;在品秩的低端,职位薪俸的分量较重。有些时代能看到发达的品位性安排,而另一些时代就不是如此了。那么对品位序列和品位性官号,应如何分析与评估呢?下面就对品位的分析方法进行总结与推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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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秩要素的配置 大多数王朝通常使用不止一种位阶,那么权责、资格、薪俸、特权及礼遇诸要素,就可能被配置在不同位阶之上。不妨想象:某朝有A、B、C三个等级序列,它们各有分工,有可能A序列配置了权责和薪俸,而B序列用于确定入仕迁转资格,C序列则更多附丽着特权与礼遇。秦汉二十等军功爵不构成任官资格,北朝隋唐的爵级就可以叙阶了。魏晋南北朝的中正品,梁武帝的十八班,所配置的主要是资格,但不涉权责、薪俸。有人认为,公、卿、大夫、士是汉朝最重要的身份等级。汉朝以六百石以上为大夫、以下为士,然而这种大夫、士的概念大多运用于礼制场合,用于比附礼书上的古礼。就是说这种大夫、士的上面主要配置礼遇而已,其重要性不能跟爵级、秩级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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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通常附丽于职位,但也不能说与品位一点儿关系没有。比如爵可以看成一种品位,周朝的公侯伯子男爵,其拥有者是国君,拥有君权;其时的公、卿、大夫、士爵,存在着官、爵、职不分的情况;卿大夫还能在个人的采邑中行使领主之权。汉代前期列侯拥有议政权,参议军国大事;还拥有选举权,可以察举贤良、方正、秀才等(1)。汉代列侯的议政、选举之权,来自周爵的历史影响。在异族政权之下,统治部族的王公往往拥有较大政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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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秩的效力 品位及一般品秩,都有效力大小的问题。品秩效力通常都处在变化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效力大小。唐代陆贽云:“故锡货财、列廪秩,以彰实也;差品列,异服章,以饰虚也……”(2)这番话中的所谓“虚”、“实”,就是对当时不同位阶的效力评价。“实”的,就是效力较大的等级;“虚”的,就是效力较小的等级。陆贽判断虚实时所着眼的,有“货财”、“廪秩”、“品列”、“服章”、“赋事”、“资荫”、“崇贵”、“功劳”等事项。决定品秩效力的,还不止这些因素。下面提示“度量效力”、“覆盖效力”、“比例效力”及“场合效力”4个观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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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秩的效力,首先来自品秩上所附着的资格、薪俸、特权及礼遇的高下、丰薄。这些东西的高下、丰薄是可度量、可比较的,所以这种效力,可称“度量效力”。它们等于是品爵位阶的“含金量”,又好比是货币的面值,对官僚有实质意义,官僚也分外敏感。秦汉的二十等爵本来可以授田,但后来“授田”成了一纸空文,则二十等爵的度量效力下降了。唐初依本品领俸,五品以上散阶在无职事官时依然有俸,待遇可称丰厚;唐中期改向职事品发俸,散阶上的待遇大大减少,其度量效力也下降了。当然,唐后期的散阶仍残留着若干待遇,仍可以受田、免役、官当,维系官员服色,并用于计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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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位阶所覆盖的层级与职类,是不相同的。为此,这里揭举“覆盖效力”。有的位阶通用于多个层级、多种职类,其纵向与横向的覆盖面大,就可以说它的覆盖效力大;另一些位阶只覆盖了少数层级或少数职类,其纵向与横向的覆盖面小,则可以说它覆盖效力小。在战国之时,禄秩只覆盖了中低级官员;到了汉代,其纵向在伸展,覆盖了从丞相到佐史的各级官职;其横向在扩张,覆盖了“宦皇帝者”、文学之官、掾属、国官及军吏;则其覆盖效力大大增加。秦汉的二十等爵超越了行政组织的边界,一直覆盖到了社会成员。后代面向医官、画师、天文官的位阶,只能覆盖本职类的官员。顾江龙君认为,北魏军号还不能看成官员的本阶,其理由之一,就是“北魏后期军号的应用范围远未覆盖官僚主体”,只有部分而不是全体官员都拥有军号(3)。至于南朝军号,据陈奕玲君的统计及估算,约有30%的中央文官拥有军号(4),军号的覆盖面也没达到100%。这两个论点,都算是就“覆盖效力”立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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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覆盖效力”不同的是“比例效力”。它指的是相对于特定参考群体,名号拥有者所占比例。“覆盖效力”是覆盖面越大,则此位阶的效力越大;而“比例效力”则是反过来的,名号拥有者人数越少,则此名号的效力越大。假设一所大学,原有100名教授,现有200名教授,那么“教授”在这所大学贬值一半。改革开放之初,大学文凭就很被社会看重;而在今天,博士学位都不稀罕了,因为中国培养的博士太多了,都超过美国了。西汉丞相只有一人,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西汉后期实行三公制,则丞相的名望由三人分割。西晋八公并置,再加上其他“位从公”的官儿,则“公”的实际位望贬值了,或说比例效力下降了。曾读过一份研究,文中对一个家族在北朝隋唐的任官品级进行了统计。然而在那位作者所考察的时段,不止一次出现名位猥滥的现象。这时若忽略了比例效力,其统计的价值就要打折扣:在名位猥滥时,此家族成员的官居高品,不足以证明其显赫,因为拥有同样品级者比比皆是。所以“比例效力”所指示的,是位阶与名号的“物以稀为贵”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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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等级安排,只在特定场合发挥作用,由此又出现“场合效力”的问题。春秋有这样的制度:“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5)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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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上中下卿及上下大夫,有5等之异,而大国、次国、小国之间,卿大夫有7等之差。5等通用于国内,7等只用于外交场合,后者的效力是有限的。7等的架构,只在外交场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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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合效力”的问题,在等级礼制方面比较明显。例如冕服礼制。周礼,卿大夫以上服冕,所以“冠冕”成了卿大夫的代称。战国秦汉间冕服衰落了。汉明帝搞复古,起用冕服,但只用于天地明堂祭祀而已。较之先秦,可以说冕服的“场合效力”下降了。南北朝时,随着“周礼”的影响不断上升,冕服的使用场合不断增加。除祭祀外,皇帝正旦、朔望和临轩,也用衮冕。隋朝皇帝祀圆丘、方泽、感帝、明堂、五郊、雩、蜡、封禅、朝日、夕月、宗庙、社稷、籍田、庙遣上将、征还饮至、元服、纳后、正月受朝及临轩拜王公,皆用衮冕。李唐六冕,周锡保先生列举了其44种用途(6)。连官僚子弟的冠礼、婚礼,都用古冕。冕服已不只是祭服,还成了隆重的礼服(7)。而宋朝以下,冕服的使用场合越来越少,只在祭祀时用。明朝只有皇帝及皇子服冕,官僚在祭祀时也不能服冕。等级冕服的场合效力,大大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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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导致品秩效力下降的可能性 有些时候,品秩很为官僚看重,有些时候就看得轻一些。这都有其具体的情况。品秩效力是可以分解开来的。比如出现滥授现象时,度量效力、比例效力通常会下降,但覆盖效力反而增大。造成品秩效力下降的,有各种可能性,例如非正式身份强化,灰黑收入增加,以及迁转路线与一般品秩脱节等,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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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正式身份强化造成的正式品秩效力下降。由于传统政治的个人性和不确定性,正式品秩经常不能反映职位或人员的实际地位。俗话说:“宰相家人七品官”(8)。君主周围可能有一些宠幸,地位不高但权势炙手可热。在政治形态较为原始,或非正常情况下,就容易发生正式品秩与非正式身份的脱节。周朝的膳夫只是给天子做饭的,在《周礼》中也不过是上士而已,然而一度权势煊赫,能跟卿士、司徒齿列,甚至能使用七鼎、九鼎(9)。西晋石崇是三品卫尉,贾谧是三品秘书监,看上去俩人平起平坐,但因贾谧恃宠弄权,故石崇谄事之,竟至望尘而拜(10)。南朝宋齐有“寒人掌机要”之事。中书舍人茹法良、吕文度等“并势倾天下,太尉王俭常谓人曰:我虽有大位,权寄岂及茹公?”(11)这都是非正式身份强化,而导致正式品秩效力下降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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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灰黑收入增加造成的品秩效力下降。若实际收入中,灰黑收入所占比例上升,就会改变官场对职位等级的评价,导致品秩效力下降,因为品秩只能反映合法收入。明清官僚评价“肥缺”、“美缺”的标准,就是灰黑收入。“俗所指美缺,大率陋规较多之地,岁例所入,人人预筹分润。”(12)知县都是七品官,然而“缺的美恶就如天上地下一般”(13)。苏州七县,人称“金太仓,银嘉定,铜常熟,铁崇明,豆腐吴江,叫化昆山,纸长洲,空心吴县。言金银富厚,铜臭,铁刚,豆腐淡,叫化龌龊,纸薄,空心虚伪也”(14)。太仓有“困十万”之称,意思是说,不用特意搜括,只要卧床懒睡,就能到手雪花银子十万两。中央六部也有类似情况。清朝“旧之六部,户曹管财政,最为膏腴之地。吏部掌铨衡外省官员,谒选入觐者奉为神明。刑部操生杀之权,兵部典戎政。礼部事简,最为清贫。工部多杂流,所与接近者,木厂商人而已,颇为士流所轻。故时人之喻六部者,曰:富、贵、威、武、贫、贱”(15)。“肥瘠”这个令人作呕的字眼儿,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官文书中,成为正式用语。1898年黄思永建议发行“自强股票”,其拟定的办法,就是“先按官之品级、缺之肥瘠、家道之厚薄,酌定借数之多少,查照官册分派,渐及民间”(16)。“缺之肥瘠”,都成了派购股票的标准了。总之,若灰黑收入增大,则正式品秩效力下降。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明清吏胥通为“流外”而已,不设流外九品:吏胥的生计全赖灰黑收入,“品级”对他们完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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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迁转路线与品秩脱节造成的品秩效力下降。迁转路线,指特定职位构成的迁转次序或方式(例如超迁),须特定资格者才能进入。迁转路线有可能与正式品秩不一致。如果同一品级的不同职位,被赋予了不同的迁转前景,或品秩相同但出身不同的人,被给予了不同的迁转前景,则一般品秩的效力将会下降。详见第九章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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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的获得方式与占有状态 这个指标,包括如下两点:第一,品位获得方式的开放或封闭程度;第二,品位占有的变动或稳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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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二十等爵、唐代的勋官之类,据军功而授予;唐宋明清的科举学历,来自考试。可见古代有一些品位,其获得途径是开放的,没有身份限制。而且这类品位是可变动的,即可晋升的,如从低爵晋升到高爵,从低级勋官晋升到高级勋官,或生员经考试而成为举人,举人经考试而成为进士。而周朝的卿、大夫、士爵,依宗法贵族身份获致,一旦拥有就不大变动了。中正品在魏晋还时有升降之事,到东晋南朝,其升降就相当罕见了,因为中正品与士族门第的对应关系已凝固化了,高门照例上品,“吏门”照例下品,“役门”即平民无品。开放性或封闭性,变动性或稳定性,是一个与身份和阶层相关的问题。当官员固定来自某个特定阶层时,品位的封闭性、稳定性必然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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