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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68 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 [:1703072014]
1703078169 1.中国官阶发展的五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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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71 夏商的官员等级,已无法考求其详。如果从周朝算起,中国官阶制经历了近三千年的漫长发展。其发展的连续性,在世界史上无与伦比。当然,“连续性”不是说其没有变化。透过本书所建构的概念框架来观察,其发展经历了五大阶段。在各章节讨论具体事象时,我们都尽量提供阶段性变化的轨迹;本节把这些变化的轨迹汇集一起,做一个综合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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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73 先秦:“爵本位”和“爵—食体制” 中国的官员等级制,在周代初具规模。这时候所萌生的两个爵列,即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与公卿大夫士爵,都深刻影响了后代的位阶变迁。五等爵的拥有者是国君,不能看成官员等级。同时周朝封建等级秩序通常被表述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所以五等爵在品位结构中依然占据了一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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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75 至于公卿大夫士,显然就是贵族官员的等级了。这个爵列的性质,我们认为是“品位分等”的。其理由如下:第一,这个爵列与职位两分。比如郑国的罕朔逃往晋国,子产向晋国方面介绍,此人爵是“亚大夫”,官是“马师”,晋国便根据“罪人以其罪降”的古制,给他低一等的嬖大夫之爵(1)。可见卿有了罪过,就要降爵为大夫;大夫是爵,马师是官职,前者才是立身之本,当时对此区分得相当清楚。又如《周礼》一书,对卿、中大夫、下大夫及上中下士之爵,以及各级爵位可以担任的官职,分别罗列。第二,各种礼遇,大都辐辏于爵级之上,即采用天子行某礼、诸侯行某礼、大夫行某礼、士行某礼的形式,而不是辐辏于职位之上。第三,无职位也可以有身份。如前述罕朔逃到晋国,得到了嬖大夫之位,但没有官职。又如孔子最初是士,做的是委吏、乘田等小官;后来升任大夫,担任了鲁国司寇。在孔子去职之后,其大夫身份并不丧失,照样依大夫之礼,乘车出行(2)。人类史上较早产生的文官等级制,通常都是品位分等。在这里没有什么奇迹发生,让中国成为一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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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77 周朝的位阶结构简单,位阶的运用规则相应也很简单。因为此时尚处历史早期,并且贵族社会是凝固而缺乏流动的,没那么频繁的进阶降级之事,所以位阶也不会太复杂。这种体制是“爵本位”的,亦即身份本位的。贵族家族的传统权势,是先于爵列而存在的。爵列更多地是适应了、而不是塑造、改造了社会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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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79 大夫有采邑,可以世袭;士有禄田,可以享受到退职。这是一种“长时段”的酬报方式,而且属于品位薪俸。此外周代还有一大群无爵的胥吏。他们以“稍食”即官府发放的口粮为生。“稍食”是“短时段”的、按月发放的,属于职位薪俸。胥吏要每月考课,稍食要年终定等,考课定等的依据是能力、业绩与职事简繁。那么稍食等级,就是胥吏的等级;在稍食等级之中,蕴藏着官僚政治的萌芽。这样,周代的品位结构就可以概括为“爵—食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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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81 在品位结构上,“爵”与“食”是上下承接的,也就是说“爵—食体制”是“一元化”的,是一个纵向单列。《周礼》提出了一种“九命”的设想,把五等爵与公卿大夫爵都容纳其中,前者使用九、七、五命,后者使用八、六、四命。这虽然不是真实制度,但却反映了历史早期的制度规划者,就已在寻求“一元化”了。而且“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的礼制安排,更是一种把所有社会成员却都涵盖在内的总体性社会安排。十二、九、七、五、三、一或八、六、四、二这样“数字化”的礼制,还告诉我们,在早期贵族时代,天子与臣下的等级距离还不太高峻,不能与专制时代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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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83 在这个体制之下,贵族与胥吏之间是一道身份鸿沟,所以“士—吏”有别,而且这种区别是一种“贵—贱”之别。但周爵不分“文—武”,因为此期的贵族们“允文允武”。此外,贵族子弟作为“士庶子”被编制起来,接受教育并承担职役,构成了一个“候选人”群体。这个制度,成为战国秦汉“宦皇帝”职类的起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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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85 军爵与禄秩支撑的“爵—秩体制” 随战国社会的剧烈转型,专制官僚政治取代了贵族政治,品位结构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其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周爵的衰落,以及二十等军功爵和禄秩的兴起。二十等军功爵与周爵的最大不同,在于它的功绩制性质。其斩首得爵之法,为平民提供一个前所未有的获得爵位、提高身份的机会,大大增进了社会流动。所以军爵的意义,不亚于一场社会革命。但是同时,军功爵又具有双重性,它依然带有早期社会的色彩。“爵”这种位阶所赋予其拥有者的,是一种贵族式的荣耀。田宅依爵级而分配,众多待遇与爵级挂钩,而且待遇优厚。汉廷还经常向吏民普赐爵级,有爵者的数量非常之大,二十等爵变成了一套社会身份体系。王朝不是被动适应、而是主动用爵级来塑造社会身份;但以爵为身份尺度,仍是周朝贵族政治的历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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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87 禄秩源于先秦的胥吏稍食,其性质是“吏禄”,是新式吏员的身份尺度。到了秦汉,百官都采用秩级定高下,昔日周代的待吏之法,现在用于待百官了。这就意味着,统治者以“吏”的形象为百官定性定位了。秦汉政治精神,就是“以吏治天下”。爵级是一种品位,秩级却是附丽于职位的,其所标志的是职位高低,居其职方有其秩,居其职则从其秩,具有浓厚的“职位分等”色彩;若无职位,则官员个人既无级别可言,也无薪俸可言。所以这时的薪俸,其性质是“劳务报酬”。秩级不用作资格,官员的以往秩级不能带到新职上去。当官员因病、因丧一度离职,而在病愈、丧满后再度入仕之时,朝廷可以不管其既往秩级,任命到较低的职位也是可能的。汉代官场,官可大可小,秩可高可低,人能上能下。在禄秩这种官阶之下,官员没有多少品位保障。新式吏员在登上政治舞台之初,还没立即发展为一个官僚阶级,他们通过行政级别——秩级而获得的任官、教育、法律和经济特权,还是比较小的。在强大的秦汉皇权之下,秦汉官吏表现出了浓厚的“服务取向”;而秦汉秩级的性质,由此可以判定为“职位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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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89 二十等爵及王侯封爵,与秩级两立并峙,构成了秦汉品位结构的两大支柱。这个体制,可称“爵—秩体制”。爵级既有功绩制性质,同时也带有周朝“爵本位”的传统影响,用以维系身份秩序;秩级则反映了新兴官僚政治的蓬勃活力,用以维系行政秩序。而且“爵”与“秩”二者是疏离的,二者没有严格的等级对应关系,凭爵级不能获得秩级,不能起家做官。康有为认为:“官、爵并行,则职事不败,而年劳者不怨。官、爵合一,则必以有爵者任官,而难以称职,必至屈才贤于无用,而至于失人,其制甚非宜也。”(3)而汉爵恰好就是官、爵并行,官、爵疏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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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91 爵级与秩级都不区分“贵—贱”,都是开放性的,平民都有可能由其低端升至高端。汉代职类结构,从资格分类上说“文—武”有别,从资格分等上说“文—武”无别,文职并不比武职更清贵;文武官可以互迁,文官任武职、武人任文职都无限制。而且在这个历史时期,武职对品位结构的影响大于后世。例如用军功爵来构建身份系统,用将军号做辅政者的位阶,用郎卫组织做仕途枢纽,甚至校尉之号会作为一种品位荣耀而加给儒者。这与历史后期以科举学历为主要身份尺度的情况,很不相同。再看“士—吏”关系。儒生与文吏在资格分类上有别,博士、文学之官通常任以儒生,法职通常任以文吏;但在资格分等上无别,二者并立朝廷,无大轩轾。儒者如果担任吏职,一样被视之为“吏”;小吏亦可迁至高官,其间并无阻隔。当然在汉代,“士—吏”之别还是萌芽了。察举科目,就是最初的“士人化”的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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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93 汉代职类分三大类:文职、武职,及“宦皇帝者”职类。后者属宫廷官,与朝官有别,从而形成鲜明的“宫—朝”两分格局。“宦皇帝者”主要由郎官、大夫,以及侍中、给事中、庶子、舍人等构成,是皇帝的侍卫、侍从。因其是皇帝供养的私属,所以最初没有薪俸,当然也没有秩级。郎官是入仕之阶,大夫是储才之所,二者一起构成了“候选官”。“宦皇帝”职类的存在,是早期官制的突出特点。但随制度进步,这个职类也在逐渐公职化。朝廷在安排其等级之时,让其与正秩相比,由此在汉景帝、武帝之时形成了“比秩”,即如比三百石、比六百石之类。此外,文学之官、掾属、军职也列在比秩,“吏职”即行政官职,则都是正秩。这种比秩、正秩的交错结构,是“宦皇帝者”制度的派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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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95 魏晋南北朝:官品体制与门品秩序 由于处在帝国初期,汉代品位结构还有很多粗糙之处。例如爵级与秩级的等级关系不清晰,秩级不能覆盖所有官职;例如“公”以上高官另靠朝位区分高下,将军号、散官与秩级也不能完全匹配,等等。这种情况,因魏晋官品的出现,而决定性地改变了。九品官品吸收了朝位的一元化功能,把职事官、爵级、军号、散官纳入一个整齐的框架之中,使之一体化了。由此“爵—秩体制”告终,“一元化多序列的复式品位结构”,得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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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97 秦汉禄秩具有浓厚“职位分等”性质,而魏晋南北朝的等级秩序则发生了重大变动,向“品位分等”大幅度偏转了。其表现是:其一,官僚有了个人位阶,用于记录个人官资高下,以供吏部任用。“进阶”、“加位”之事,在魏晋以降频繁出现。其二,中正品成了一种品位,用于承载任官资格,并造就了一支无官位但有入仕资格的“候选人”队伍。其三,将军之职变成了军阶,由一百多号组成,到梁陈更发展到了二三百号之多。而且文官也用军号标志级别。其四,品位性官号膨胀,各种散官、加号、虚衔繁衍开来,很多职事官也明显品位化了。它们有不少被用为“候选官”,“候选官”数量大增。汉代官僚的结衔相当简练,是单一官衔;而这时的官僚结衔叠床架屋,变成了复式官衔。其五,出现了流内流外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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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199 源于汉代的孝廉、秀才等科目,在东晋曾一度衰落。但总的说来,在整个魏晋南北朝,察举在不断向考试制度进化。察举科目是面向士人的品位资格。魏晋以来出现的中正制度,来源于汉末的士林品题,品评以德才为标准,所以也是一种面向士人的位阶。中正品区分“士—吏”,使非士人的吏员难以进身了;同时也区分“文—武”,中正品只用于士人,武人入仕不看中正品;同时也区分“贵—贱”,中正品评实际是以权势门第为准的,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中正二品以上就是士族,三品以下是寒士、寒人。士族习惯性的起家迁转之官,在当时被视为“清官”,各种“清官”构成了“清途”。寒人一般只能担任“浊官”。总的说来,中正品造成了一种“门品秩序”,依门第高下决定任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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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201 北魏孝文帝改革官品时,把中正三品以下所任之官,另列为七品,由此形成“流外”制度;中正二品以上者所任之官,则留在九品之内。进入九品之内就为“君子”,流外七品被说成是“小人之官”。梁武帝创十八班,十八班之内都是中正二品之官。位不登二品者所任之官,另为七班,或者列入三品蕴位、三品勋位。可见对流内外的形成,九品中正制起了决定作用。流内外是一种身份安排。秦汉小吏迁至高官,本来无大阻隔,而现在一道高峻的门槛,拦在“流外”面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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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203 西晋恢复了五等爵制度,受封者大都是司马氏的爪牙心腹,封爵这种古老的位阶,在这时发挥了优待既得利益集团的功能。爵位的传袭比汉代优越得多,还有“回封”、“别封”之制,使更多家庭成员由之而受惠得爵。汉代不能依爵起家,而南北朝时依爵起家制度发展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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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205 魏晋南北朝之所以成为一个“品位化”的时代,从总体上说,是士族门阀政治——在北朝还有部落贵族政治——充分发展的结果,也是皇权低落的结果。此期官僚表现了更大的“自利取向”,拥有了与皇权博弈的更大能力,并为自己争取到了足够的品位利益,得以平流进取、坐享天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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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207 当然问题总是多方面的。魏晋南北朝的军阶,就没有明显的优待士族的倾向,其功绩制的色彩浓厚得多。北朝的军功新贵在崛起之中,不但占有了军号,又凭借自己的政治竞争力,进而占有了文散官。由此在北周,形成了一种军号与散官的“双授”制度,即,在授予军号的同时再加授一个同品散官。散官的序列化程度本来是较低的,此时则在军号的“拉动”之下,充分序列化了。南朝官僚结衔,照例文号居前、武号居后,而北周双授却是武号居前、文号居后。在其背后,是这样一个南北差异:南朝是文化士族占据更高地位,北朝是军功贵族占据更高地位。北朝封爵的功绩制色彩,也比南朝更为浓厚。从北周府兵官号中,还发展出了由柱国、大将军等组成的一套“戎秩”,它成了这个政权的基本身份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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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209 由此可见,北朝位阶的功绩制、军事化的色彩,比南朝浓厚得多。北朝位阶的进化程度,也比南朝快一拍。例如南朝禄秩、官品并用,仍是“双轨制”,而北朝则将二者并轨,只用官品,废弃了禄秩;南朝五等爵与汉爵并用,北朝则只用五等爵,废弃了汉爵;北朝的军号、散官“双授”之制,构成唐代文武散阶的来源。所以汉唐位阶的进化步伐,可以表述为“汉—魏晋南朝—北朝—隋唐”,北朝领先于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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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211 唐宋:阶官与资格 周朝的“爵本位体制”,经由秦汉的“爵—秩二元体制”,在魏晋南北朝因九品官品的诞生,而初步形成了“一元化多序列的复式品位结构”。这个“官本位”体制,在唐宋进入全面成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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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213 “爵本位”就是以“爵”为本,也就是以凝固不变的贵族身份为本;“官本位”就是以“官”为本,也就是以变动不居的行政级别为本。秦汉“爵—秩体制”,是二者之间的过渡形态,是贵族政治残余与新兴官僚政治的一种特别结合方式。随帝国品位结构的重心不断向“官”偏移,行政化的位阶,就逐渐取代了贵族性的位阶,成为等级秩序的主干位阶了。在这时候,封爵不再是官僚的立身之本了,更多的只是一种行政激励手段,一种“官本位”的辅助物。在这个过程中,昔日附丽于“爵”的待遇,在魏晋隋唐间逐渐向官品转移了。例如,秦汉以爵级赎罪,而南北朝隋唐以官品当罪;秦汉以爵级授田,而晋以官品占田,北朝隋唐以官品授田;古制“生无爵,死无谥”,而晋以下无爵者亦给谥,唐朝依官品给谥,三品以上职事官、二品以上散官有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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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215 唐朝的九品18等30阶框架,把职事官、文散阶、武散阶、勋官与爵级熔铸一炉,井然不紊。文散阶和武散阶,用作官员的个人级别。入仕时首先获得的是散阶,考课所升迁的也是散阶。在做满一任官而离职之时,散阶足以维持官僚名位。五品以上有散阶者,甚至还可以领到一份薪俸。唐人最重服色,而服色由散阶高低决定。所以“虽宰相之尊,而散官未及三品,犹以‘赐紫’系衔”,“非赐不得衣紫”(4)。官僚有了个人级别,这与秦汉大为不同。所以学者说“秦汉以来,文官有职而无阶”,而唐代散阶则被称为“阶职分立制”。“阶职分立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品位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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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8217 魏晋南北朝的官僚品位特权,在隋唐留下了浓厚的历史影响;同时隋唐又已走出了中古士族门阀政治,回归于专制官僚政治了,从而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唐制:“散位则一切以门荫结品,然后劳考进叙。”这样两点,就反映了唐代散阶制度的双重意义。“一切以门荫结品”,无疑是上一时代门资制度的历史遗产。池田温把唐代官阶称为“身份官人制”,由官品而来的待遇,超过了与职务有关的合理范围而泛及于生活的全体,用以表示附属于品官自身的身份特权,而不是针对职务的保障(5)。唐人所云“置阶级所以彰贵贱”(6),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散阶制的衍生,是历史发展中官僚阶级所获权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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