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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03 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 [:1703078747]
1703079904 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 第二章 立停科举与清末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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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06 晚清科举改革的探索,贯穿于戊戌与新政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时期。前者重在内容变通,以科举接纳包容西学与实学为目标,办法是自下而上、由外而内地进行舆论鼓动并利用皇权乾纲独断,促动与推进改革;后者以学堂合并科举为旨归,观念层面的社会认同(指积极兴学及为其扫除障碍)基本达成,主要矛盾开始转向上层决策的具体运作,即实施方案的内容、时间、程序、途径和效果预测的行政决断。清廷中枢的观念异同及人事变动,直接影响改革进度与成效。媒体关注的角度也由对维新派主张的宣传,转为对朝臣疆吏活动的报道。[1]这一既往不被注意的变法模式的转变,表明新政期间重大决策的酝酿,统治集团内部仍需要自下而上的复杂运作。否则即使是恢复戊戌变法的措施,也并非轻而易举。而新政在复行变法的同时,也自觉与不自觉地模仿了戊戌的观念乃至运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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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08 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 [:1703078748]
1703079909 第一节 新政初督抚的变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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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11 一 以权谋变科举的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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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13 以权谋促变科举的酝酿与活动,在举国上下对甲午战败原因深刻反省的背景下出现,戊戌与新政时期一脉相承、各具特点。其滥觞始于维新派,却对新政时期的督抚不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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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16 自1842年祁奏请广设科目、调整科考内容以来,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议改科举,均以朝臣疆吏的奏章为主要表现形式。由于每个奏章的上奏者各自独立,相互间隔时间较长,既缺少具体操作的详细建议,也无法形成庙堂之上的舆论压力,结果如同李鸿章所概括:“今自殿廷以至郡县之试,旁及书院之课,皆就其已成之业而进退高下之,则有举而无教矣,而所学又非所用。论者咸知时文试帖之无用,又不敢倡言废科举,辄欲调停其间,于是艺科、算学之说迭见条陈,或搁置不行,或暂行辄止。盖事无两胜,此优则彼绌,数百年积重之势,非偶然更置一二所能转移。”[2]其基本态势,可谓议论不断,成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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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18 如何通过新途径、采取新方法更为有效地推动科举改革,颇费思量。戊戌期间,维新派寄希望于政府变法,已意识到疆吏与枢臣的态度对于变法成败至关重要。1897年,唐才常撰文猛烈抨击科举流弊,并对“枢要诸臣与夫封疆大吏,则无有抉其弊,危其词,为我皇上言之者”的现状感到痛心疾首。[3]因为思想家与民众的呼声,虽然可能为改革提供一定的社会条件和土壤,却难以直接催生变法措施的出台。那些实权在手、掌握各种政治资源的“枢要诸臣”和“封疆大吏”一旦接受改革的主张,从内部发动,倒是更容易影响变革的速度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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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20 戊戌前后梁启超对于以权谋促变科举一事相当积极且信心满满,在他看来,“惟科举一变,则海内洗心,三年之内,人才不教而自成,此实维新之第一义也”。他深知其事不易为,尤其是“天听隔绝,廷臣守旧,难望丕变”,仅按官场文书呈递的一般正常程序,要么石沉大海,要么走完过场,只能看到官样文章。突破重重阻挠,直接面圣以耸动天听,至为关键。为此,他突发奇想,提出“若得言官十余人共昌斯义,连牍入陈,雷厉风行,或见采纳。昔胡文忠以四万金贿肃顺,求赏左文襄四品卿督师,于是中兴之基定焉……今拟联合同志,共集义款,以百金为一分,总集三千金,分馈台官,乞为入告。其封事则请同志中文笔优长者拟定,或主详尽,或主简明,各明一义,各举一法,其宗旨不离科举一事。务使一月之内十折上闻,天高听卑,必蒙垂鉴。则人才蔚兴,庶政可举”。此议乍看不择手段,有失君子之风,而梁启超绝非戏言,认真付诸实行。不久,他函告康广仁和徐勤:“今日在此做得一大快事,说人捐金三千,买都老爷上折子,专言科举,今将小引呈上。现已集有千余矣,想两日内可成也。请公等亦拟数篇,各出其议论。不然超独作十篇,恐才尽也。此事俟明春次亮入京办之”。[4]后来宋伯鲁和徐致靖以言官身份呈递的奏折,实则出自康有为之手,[5]与此似不无关系。可见维新派坐言之后要想起行,也不得不遵循权力角逐的胜负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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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22 贿买言官意在耸动天听,立志图新的光绪帝果然从善如流,力排众议,毅然诏废八股改试策论,[6]令康、梁等人喜出望外。在此之前,维新派并不敢奢望事情会进展得如此顺利,除上达天听外,主要精力放在尝试与赞成变法的疆臣合作推进维新事业上面。张之洞在变科举方面与维新派不乏共识。他曾经对梁启超说:“废八股为变法第一事矣”,[7]所撰《劝学篇》,第八即为变科举,虽“谓今日科举之制,宜存其大体而斟酌修改之”,[8]主张却与维新派的要求大体相同。他随即与湖南巡抚陈宝箴合奏《妥议科举新章折》,步调也与康、梁等人一致。[9]1898年5月,梁启超致函夏穗卿,提及运动变科举一事:“瓜分之局已成,而人情闭塞如昨,至可忧耳。香帅到京,恐未必大用,位次太末,用亦未必有权……顷专意办变科举事,成否未可知,虽知其无及,不能不略为说法”。[10]由此来看,维新派当在科举改革等问题上与张之洞或其他官员有过接触磋商,希望通过有权势的官员影响朝廷决策,开辟实现其政治理想的另一途径。这与新政期间群臣的谋划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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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24 二 督抚同心促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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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26 “百日维新”的夭折,使科举改革退回起点。新政复行之际,捡起科举改革接力棒的正是清政府的一些朝臣和疆吏。清廷关于征集官员建议举办新政的风声刚刚传出,变法诏令尚未颁布,各地督抚之间的联络便活跃起来。1901年1月13日,袁世凯致电张之洞等人,率先提出枢臣与疆吏联手合力共挽危局的对策,要求盛宣怀出面倡议:“惟承乏疆寄,未便畅言,拟请杏兄酌电枢相谓:‘和未定,弱可忧,和既定,贫可忧,运筹在枢臣,奉行在疆臣,枢疆合谋,始可补救。应请旨饬下诸疆臣各陈所见,毋拘成见,毋存顾忌,毋涉空谈’云云。傥得此诏,便可进言,仍请三公酌裁”。[11]袁世凯的建议很快得到张之洞赞同,后者次日即复电袁世凯、刘坤一、盛宣怀,明确表态:“济漾复电悉。慰帅致书当道,请枢疆合力补救,扼要得法,此入手一定步骤”;并言及四川总督奎俊等亦愿意列衔上奏促请变法,“大要首在学校、科举……枢纽只在‘化新旧之见’五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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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28 两个月后,张之洞致电鹿传霖,强调枢臣与疆吏合力促成变法的重要性,并嘱鹿在军机中运动联络:“此等大计,圣上主之,疆臣议之,政府定之,迂谬之说不理可也……伏望详思明断,与略园、仁和两相密商之”。[13]此后,一些督抚与朝廷政要之间,商谈斟酌变法措施的电牍书信往来不绝,而促使他们趋向一致的,当是危难时局下覆巢累卵的忧虑及力挽狂澜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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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30 与戊戌期间主要靠维新派推动变法的情形迥异,新政时期科举改革的议论与活动,是在部分封疆大吏的主导、参与及推动下进行的。按其形式和内容,分为递进的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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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32 新政伊始的1901年,是由督抚发起并主导科举改革的第一阶段。在此期间,两广总督陶模、广东巡抚德寿、山东巡抚袁世凯、安徽巡抚王之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以及左都御史张百熙等,先后奏陈改革科举。其主旨则由戊戌以废八股为内容的变科举,转到以减额渐停为途径的废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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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34 从时间来看,最早奏请变通科举的应是陶模。当多数官员尚在犹豫观望之时,刚刚履新的两广总督陶模于1901年2月正式呈递了关于新政的第一份奏议《奏请变通科举折》。[14]变革科举始终是陶模变法主张的重心,1898年6月8日,他曾与甘肃学政夏启瑜联衔上《请变通武科折》,提出仿西法改革武科,特别要求:“无论新章能否通行,旧例武科应一律停止,以归画一。”[15]其以停止武科促进仿西法的思路,对此后文科举改革最终由调整形式内容到停科考的转折,不无影响。病重辞差前,陶模与广东巡抚德寿联衔的最后一份奏章,仍然敦请清廷关注科举妨碍兴学的问题,主张采取果断措施改变现状。陶模的执着,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和趋新人士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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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36 以科举改革作为变法的当务之急本来是维新派的主张,其基本思路为:欲行新法,首在变政;欲变新政,首在育才;欲植人才,首在兴学;欲兴学校,必须先变科举。新政复行后,这一观念成为不少疆臣的共识。直隶布政使周馥、四川总督奎俊等人均认为,推行新政,“大要首在学校、科举”。[16]但督抚中最早向清廷建言,并专折奏请实行者则是陶模和德寿。他俩联衔呈递的《奏请变通科举折》,断言“为政之要,首在得人;取人之方,不外学校科举”,并列举古今中外人才选拔的利弊,提出了两个方案,上策是恢复三代之制,以学校取代科举。办法是于各地广设学校,“自小学以上凡涉洋务者,许参用各国之人,在学有成,小学、大学均各授以本学执照一纸。嗣后无论旗汉,无论由何项进身,非有学堂执照者不得授以实官,则所取皆实学,所学皆实用。学校既兴,人才自出,吏治民生,军政财政,渐可得人而理。其商学、农学、工学、化学、医学,亦皆听民间自立。仍于京师国学附列专科,学成各就所学用之”。若“不得已而思其次”,则请自当年乡试、次年会试暂以时务策论取士,“仍俟学校齐备,课有成才,即将科举停止”。[17]该折将广兴学堂与废除科举联系在一起,以科举停废为最终目标,“俾天下向学之士归于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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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38 陶模等人的下策,只是恢复戊戌变法废八股改试策论的成果,其上策则全面以学校取代科举,这与梁启超等人前此未能实行的理想目标相吻合。[18]尽管梁启超明确认识到,“由上策者强,由中策者安,由下策者存”,可是强大的阻力迫使他只能出其下策,而不敢公然取法乎上。所以戊戌时康有为、梁启超对于科举改革只是提出废八股、改试策论,代奏的宋伯鲁还因此获罪。[19]科举改革的主张由变而废,仅此一点,新政一开始就在戊戌变法的基点上有所突破。以疆臣身份首倡停废科举,陶模所奏确有石破天惊的效应。不过,新政时期废科举的主张虽由督抚正式提出,思想渊源却可上溯到戊戌时期维新派的思想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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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40 继陶模之后,袁世凯在1901年4月25日《遵旨敬抒管见上备甄择折》中,首次提出逐渐减少“各省岁科乡会各试取中之额”的“量为变通”之策,要求增设实科,“按中西各学分门别类,募考实学”,“旧科中额,每次递减二成;实科递增二成,以六成为度……迨三科之后,学堂中多成材之士,考官中亦多实学之人,即将旧科所留四成帖括中额概行废止”。以实科逐渐取代旧科,科举制势必名存实亡。然而,清廷并未予以采纳,折上七日,“奉旨留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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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42 相比于陶模和德寿直截了当提议废止科举,袁世凯减停科举的意思多少有些含糊。陶模为科举改革树立高标,使其他督抚的出奏有了参照。张之洞为此致书陶模表示钦佩之意:“近读变科举疏稿,具征卓识坚定”。[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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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44 陶模的奏折对《江楚会奏》产生了两方面的影响:其一,为了保持各督抚言行一致,确定《江楚会奏》第一疏的内容以科举改革为重点。此前张之洞曾征询鹿传霖的意见:“鄙意第一条欲力扫六部吏例痼习痼弊,枢廷诸公肯否?”重心尚未确定。[22]另见1901年4月24日刘坤一给盛宣怀的信提及:“变法条陈,香帅尚无成稿,钦奉旨催,想亦不能过迟”。[23]其二,加大主张科举改革的力度。张之洞草拟江楚会奏并与刘坤一商榷时,先是明确表示:“惟变法改科举章程,鄙意此次复奏,只能仿戊戌年敝处所奏已奉旨允准办法”,即《劝学篇》所说的改试策论,将来学堂广设,“再请将凭文考试之中额渐次酌减”。后又自觉想法似过于保守,便征询刘坤一的意见:“或将陶、袁两奏大意酌采叙入,以见科举旧法必应变通。惟科举究应如何更改,敝处前三年原奏应否量加更定,统请尊处酌裁拟稿,电示敝处”。[24]刘坤一复电肯定张之洞前奏“甚禆实学,最为扼要”,“应以前奏为主”,同时强调“引证陶、袁两奏,以见科举改章,具有同心,尤易动听”,[25]同意吸收陶模等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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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46 其实,就正式提出的科举改革办法程序而论,张之洞、陶模、袁世凯的主张相去甚远。《劝学篇》仍然沿袭纳西学于科举的路径,只是要求改变科举的内容,即废八股改试策论,并无废除科举之意;袁世凯的《遵旨敬抒管见上备甄择折》,虽然提出增设实科,逐渐减少“各省岁科乡会各试取中之额”的“量为变通”之策,即以旧科递减和实科递增作为过渡,由渐变而至终停,[26]但与陶模直接由学校取代科举的上策仍有不小距离。只是陶模的主张有些理想化,当时清廷不可能采取立停科举的做法。张、刘两人反复斟酌,最后折中了陶、袁两折和张謇等人的意见,提出停罢武科,酌改文科,分科减额,岁科会试前两科每科分减旧额三成,第三科分减四成,“十年三科之后,旧额减尽,生员、举人、进士皆出于学堂”的方案,[27]实际上认可了陶模的科举与学堂终归一途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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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48 然而,科举停废路途崎岖,即使赞成改革科举的人,意见分歧也十分明显。安徽巡抚王之春持论中庸,主张科举与学堂并行不悖,以渐进为佳策,避免过激之举。[28]张謇的《变法平议》则建议科举减额,“断以十年为限,限满既停”。[29]张之洞和刘坤一的《江楚会奏》第一疏,既确定了递减进度,限期实现停废,又留下过渡衔接的时间,以减少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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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50 关于上述过程,有几个重要细节未被关注:其一,袁世凯、陶模、德寿、端方等人在促停科举中的作用十分重要,既往研究于此或完全忽略,或估计不足,许多著述论及科举废除过程,仅以《江楚会奏》第一折、《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片》《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等几个奏折为据,基本归功于张之洞,于事实不无出入。其二,张之洞酝酿“江楚会奏”之初,对科举改革的主张还停留在《劝学篇》时的“变通”,与以停废为主的最后成稿相去甚远,其态度变化既受刘坤一的影响,也与此前几个方案的启发有关。其三,1901年部分督抚提出新政方案时,曾有过合奏和分奏两种意见,[30]最终迎合朝廷旨意而采取了分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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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9952 由各地督抚提出的科举改革方案,包括内容与结果各异的四种类型:“(1)保留科举框架,增设实科,使之渐成主体;(2)改变科考内容,形式上相应调整;(3)学堂与科举并进,减额渐停,科举旧额递减,学堂出身逐增,限期完成过渡交替;(4)直接采用“学堂执照”,从形式到内容立停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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