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097788e+09
1703097788 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 [:1703091659]
1703097789 秩序和道德
1703097790
1703097791 规模较大和组织较好的宗族费心地维持自己宗族的秩序和道德。他们有时候会依据儒家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制定行为规范,通常称为“宗规”。这些宗规或者在合适场合口头宣讲,[106]或者写下来张贴在祠堂里的合适地方。[107]做儿子的必须孝敬父母,做妻子的必须忠于丈夫,做兄弟的必须相互和睦。所有族人都不准懒惰,不准奢侈浪费,不准赌博,不准争吵,不准使用暴力,不准从事其他犯罪行为。[108]通奸、不孝顺父母,被视为严重犯罪,经常受到驱逐,甚至被处死。[109]在一些宗族中,严格禁止杀婴和吸食鸦片。[110]湖南非常著名的曾氏宗族制定了一系列族规,其中许多反映了《圣谕广训》中的训示;族谱上翻印大约40条大清律令,以此向族人表明,在个人言行、家庭关系和经济问题中,哪些是可以做而且合法的。[111]
1703097792
1703097793 族规借由奖惩而得到加强。一些宗族把族规解释得十分清楚,执行起来十分严厉。举例来说,族人的优良行为要记载在特别的“族善簿”中;[112]或者由宗族请求官府赐匾或赐建牌楼。[113]违反族规者由族长处理。如果罪行十分严重,就会在宗祠里当着所有族人的面审问;其目的并不是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是使犯罪者受到公开嘲笑,以阻止其他人犯罪。犯罪者所受到的惩罚,有公开训斥、鞭打、罚款、暂停参加祭祀的权利、驱逐,甚至处死。[114]这些肉体惩罚和金钱惩罚当然未经清政府批准,因而是非法的,但是很少引起地方官员的注意。
1703097794
1703097795 尽管制定了族规,族人之间还是会不断产生争论和口角。因此,如何处理争端也就成为宗规的一项重要任务。很自然,这种任务落到了宗族头领或族长的身上。一些宗族制定一套书面措施,作为族长履行自己职责的指南。江苏镇江王氏宗族1847年修订的族谱,就包含了下列措施:
1703097796
1703097797 族中言语小忿及田产钱债等事,俱赴祠呈禀,处明和解。事有难处,方许控官究理。若不先呈族长,径自越告者,罚银五两,入祠公用。[115]
1703097798
1703097799 在广东南海县冯氏宗族,所有族人都必须参加每五年举行一次的大型祭祀活动。在此种性质的祭祀活动举行后的第一天,要召开全族大会,解决所有争端,决定族内事务。[116]
1703097800
1703097801 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 [:1703091660]
1703097802 自卫
1703097803
1703097804 防御暴徒、土匪和其他敌人的自卫任务,有时由宗族承担。据记载,广东恩平县19世纪中叶就有这样的事例:
1703097805
1703097806 咸丰年间,客人作乱……于是联合十里内各姓,组织一团体……名为五福堡。即醵赀,在沙湖墟筑室数楹……遇事召集面商。[117]
1703097807
1703097808 下列一段记载,虽然所指发生时期要晚得多,但是可以提示宗族在地方防御中所起的作用:
1703097809
1703097810 在广东,“族”扩大到包括有关区域内所有同姓之人,集中同姓力量共同反抗侵略,保护自己。1944年夏,日军攻占台山和三水,威胁开平(译者按:原文误为L’ai-p’ing)。虽然中国军队已经撤退,但司徒氏和关氏两族自己组织起来保卫家乡。司徒氏宗族的富商和地主认识到日军侵略给人人都带来了巨大威胁,因而把全部家产捐献出来购买武器。由于资金还不够,祭田和其他公共财产也被拍卖。[118]
1703097811
1703097812 宗族为了保护自己利益,还以武力对抗官府代理人。下一段记载发生于19世纪晚期福建一乡村:
1703097813
1703097814 在黄东林(Huang Dunglin)祖父还在世时,一名税吏来黄村收税,冤屈了该村的某个家庭。黄东林的祖父性格耿直,他敲响锣鼓,召集族人,准备抵抗税吏及其随从。如果税吏当时不立即道歉,肯定会有流血冲突。自那时起,黄村就得到了一个称号——“蛮子村”。[119]
1703097815
1703097816 有关宗族活动的探讨,我们得到一个结论:宗族活动在较大程度上与前面一章中所描述的乡村活动完全相同。这并不稀奇,因为宗族和乡村在本质上是联系在一起的,两者实质上都受到同一因素(即绅士)的控制,都由相同的居民(大多数是农民)组成。没有理由在活动上有什么明显区别。
1703097817
1703097818 在乡村(尤其是单族乡村)中存在着宗族,自然要给乡村生活带来一些不同。宗族会增强其所在乡村的团结,使村社比在其他情况下更加紧密、组织更加完善。但是,宗族在实质上并没有改变乡村生活的基本模式。社会和经济地位不同的人之间的区别仍然存在,乡村未能解决的许多问题,宗族也没能解决。
1703097819
1703097820 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 [:1703091661]
1703097821 茶坑——19世纪的一个单族村庄
1703097822
1703097823 上面所得到的“宗族—乡村”是一种合成的图景,是从各种各样的资料来源收集来的并列事实所形成的,这些事实很少有空间和时间上的联系。下一段资料就描述了一个真正的宗族乡村,是大学者梁启超在19世纪最后几十年的亲身观察。不过,我们没有必要接受他对事实的解释。
1703097824
1703097825 吾乡曰茶坑,距崖门十余里之一岛也。岛中一山,依山麓为村落,居民约五千,吾梁氏约三千,居山之东麓,自为一保,余、袁、聂等姓分居环山之三面,为二保,故吾乡总名亦称三保。乡治各决于本保,其有关系三保共同利害者,则由三保联治机关法决之,联治机关曰“三保庙”。
1703097826
1703097827 本保自治机关则吾梁氏宗祠“叠绳堂”。自治机关之最高权,由叠绳堂子孙年五十一岁以上之耆老会议掌之。未及年而有“功名”者(秀才监生以上)亦得与焉。会议名曰“上祠堂”(联治会议则名曰“上庙”),本保大小事,皆以“上祠堂”决之。
1703097828
1703097829 叠绳堂置值理四人至六人,以壮年子弟任之,执行耆老会议所决定之事项。内二人专管会计,其人每年由耆老会议指定,但有连任至十余年者。凡值理虽未及年亦得列席于耆老会议。
1703097830
1703097831 保长一人,专以应官,身份甚卑,未及年者则不得列席于耆老会议。
1703097832
1703097833 耆老及值理皆名誉职,其特别权利只在祭礼时领双胙及祠堂有宴饮时得入座。保长有俸给,每年每户给米三升,名曰“保长米”,由保长亲自沿门征收。
1703097834
1703097835 耆老会议例会每年两次,以春秋二祭之前一日行之。春祭会主要事项为指定来年值理,秋祭会主要事项为报告决算及新旧值理交代。故秋祭会时或延长至三四日。此外遇有重要事件发生,即临时开会。大率每年开会总在二十次以上,农忙时较少,冬春之交最多。耆老总数常六七十人,但出席者每不及半数,有时仅数人亦开议。
1703097836
1703097837 未满五十岁者只得立而旁听,有大事或挤至数百人,堂前阶下皆满。亦常有发言者,但发言不当,辄被耆老诃斥。
[ 上一页 ]  [ :1.70309778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