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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附录 历代中央行政权力运行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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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分阶段地编绘历代中央行政权力运行图示,并作简要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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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西汉丞相开府秉钧九卿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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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治结构和权力运行,以皇帝及丞相为中心。处于外朝的丞相和丞相府,集参与机务的决策权和领导百官的行政指挥权于一身,无论在大政决策和政令执行中,都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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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卿分掌的各种职事,既有朝廷政务,又有皇室事务,而且后者比重较大。这表明中央执行机关的分工建置还不十分健全。九卿可以直接上奏和接受诏令,故在中央权力运行中也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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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奏、决策,到政令执行,中介环节较少,相应地行政效率也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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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与丞相的关系,因相权重而难以和谐,不利于皇帝专制。所以,此权力结构或模式,不可能长久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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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尚书台三公九卿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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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组织由外朝移入内朝,由一两名丞相负责制变为群体宰相负责制。宰相的名与实,品秩与权力开始出现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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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机务和决策的中枢组织与领导百官的行政节制机构分离,分别由内朝的尚书台和外朝的三公府充任。在朝廷决策机制中,皇帝及尚书台发挥主导作用。政令执行,则由三公九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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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枢组织与行政节制机构的分离,运行环节有所增加,施政效率受一定影响。这又是魏晋尚书省及其诸部曹起而取代三公九卿充当施政机关的原因之一。但尚书台设于宫内,对皇帝依附性较强,可以减少皇帝与宰相间的权力分配摩擦,保持最高决策的一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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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三省递代秉钧六部九卿复合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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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递代充中枢组织,不仅使宰相群体进一步扩大到三省长官范围之内,而且三省在中枢组织中的地位轻重也有明显变动。有人说,东汉“政归尚书,魏晋政归中书,后魏政归门下”(《困学纪闻》卷十三《汉魏晋政柄所归》),大体反映了上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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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省逐渐演化为中央行政节制机关,取代原三公府的地位和职能。以尚书省六部为主,以九卿为辅的复合施政体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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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中枢组织,抑或施政机关,常处于新旧交替状态,前后变动较大,不够稳定。这既与政权频繁更迭有关,也和三省六部制取代丞相九卿制的历史性过渡不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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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三省协同秉钧六部寺监复合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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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宰相体制进一步发展。无论是隋和唐初三省长官并为宰相,或是后来的政事堂、中书门下,都是群体。宰相中的轮流秉笔和奏闻议政制度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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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了中书省拟诏,门下省审复,尚书省执行的三省协同辅政程序。三省既分工,又协作,居于皇帝之下中央行政权力运转的核心。三省协同体制,使中枢宰相辅政在机务与行政节制权分离的基础上,又将中枢组织的机务交给中书、门下二省共同承担,增加了运转环节,对行政效率不无影响。这也是三省制享年不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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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尚书省六部、九寺五监复合施政过程中,尚书省充当行政节制机关,协调六部与寺监的政务联系,地位十分重要。六部分掌主要政务和政令编制。九寺五监担负次要政务,并较正式地被置于尚书省及六部的统辖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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