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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67 世界新秩序 [:1703229797]
1703232368 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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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70 为了理解政府网络的全面影响,必须理解信息革命如何改变了国内政府的本质和政府在国外面对的问题。基欧汉和奈的警告是明智且正确的,他们反对那种认为以资源为基础的传统权利不再重要,技术已经创造了一个美好的新世界,这个世界将按照崭新的政治运行的想法(61)。然而,信息的有效性和廉价正在以某些深刻的方式改变政府工作的方式:占有权力的类型和行使权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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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72 政府正在学习如何提供有价值的可信的信息,使个人在基本的标准框架内规范自身的行为,而不是决定个人应该如何做,命令他们以某种方式做,然后监督他们是否遵守。贾恩多梅尼戈·马琼(Giandomenico Majone)首先提出将欧盟作为“管理国家”(62)的概念,他认为鉴于直接管理依赖于一系列的命令和控制技术,比如命令和禁令(63),信息管理试图通过改变不同政策行为者的动力结构或者通过给他们合适的信息来“间接改变行为”(64)。获得可靠的信息能改变不同行为者的估计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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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74 信息管理是软权力统治。通过改变他人可利用的信息,你使他人相信他们需要的正是你所需要的——这正是软权力的定义。梅乔恩同意基欧汉和奈的观点,但认为关键在于获得信息。因此国家的核心角色就从强制执行者转变为提供者和可用信息质量的保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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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76 由于缺乏行使命令和控制权的中央权威,在国际领域中统治必须转变为治理,在这一领域中信息管理大有可为。它同时提供了在无等级制条件下有效行使权力和在一致的基本框架内存在最大限度的多样性的预期。如果政府能够提供信息以帮助人们自我管理,那么政府网络就不仅能够收集和分享提供的信息,也包括被采纳的解决办法。网络可能通过一个秘书处或者新闻机构,在网络内收集和传递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以此来提供和保证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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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78 政府在国内试验信息管理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政府认为问题和背景的变化快于中央权威的反应。他们还寻求赋予公民在提议方面的积极参与权。这些问题需要某种管理,但不一定是正式的法律规则。同样,在今后几十年,为解决许许多多的新旧问题,跨国合作将面对快速变化的环境和令人惊叹的背景变换,同样需要尽可能多的国家内积极的公民参与。政府网络的有效性将加强合作的可能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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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80 信息管理同时在不同的政治体系中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下面将分析来自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联合国的例子。欧盟的例子包括水平的管理网络和超国家的新闻机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例子展示了靠提供信息运作来运作的垂直网络,联合国的例子是在集体学习平台中与私人公司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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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82 世界新秩序 [:1703229798]
1703232383 欧洲信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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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85 在欧盟内,从直接管理到信息管理的转变是“对有关规范的阐释和应用方式的彻底再思考”(65)的一部分。甚至欧盟委员会也已认识到“立法者阐明规范以及行政官员和法官应用规范”的简单管理模式不足以面对不确定和复杂的公共政策议题,尤其是那些涉及风险管理的议题。欧盟的反应被其戏称为“联合管理”—— 下放管理权威以转移更多的权力至欧盟内部成员国的管理者,同时在超国家层次创造新一代专业化的行政机构(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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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87 在之前的章节中,有些事例已经说明了国际组织是如何为政府网络的工作提供便利的,它是通过向官员提供能使政府官员网络最有效运作的结构来实现这一便利的(67)。管理权威下放至国家官员,这就更需要确保官员之间最低限度的一致性——因此更体现出网络的价值。这个网络能够、也确实在一个特别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负责协调其合作的超国家机构的出现极大地加强了这个网络。因此,在1990年至1997年之间根据这个任务在欧盟层次产生了八个新的机构,“为了建立‘观念共同体’”(68),这些机构已经将现存的政府网络延伸至私人行为者的平行网络。创建这些更为广泛的网络已经导致“对有争议政策的更宽泛的所有权”,而且也实现了“更好的遵守,即使在细节规则不具约束力之处。”(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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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89 那么,这些行动如何与信息管理相联系呢?为了确保欧盟机构不从相应的国家机构那里夺取太多的权力,“它们的权力被限制且主要作用是收集数据和提供信息。”(70)信息的收集与传播又反过来成为赋予网络生机的力量,有助于确保对解释拥有一定程度的共同理解和一致性的解释(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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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91 在这里,可信度背后的联系很有趣。为了有效,欧洲机构必须可信,他们唯有通过尽可能的独立性和追求作为国家当局之间的协调者和诚实的中间人的角色来维护这个性质。同时,国家当局需要建立作为独立的公众管理者的可信度。这意味着信息的三股潜在流向:在特定政府网络的成员之间,由信息机构提供便利条件;由政府网络上传至欧洲层次的决策者;下传至国家公众中有兴趣的成员(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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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93 世界新秩序 [:1703229799]
1703232394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环境合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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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96 可信度建立在专业知识上,但它同样也由于被与更广泛的公众所隔离而有所削弱。这是一直困扰行政法的难题:如何同时确保独立的判断和对合法政治关注的充分考虑。马琼和德乌斯(Dehousse)以欧洲机构为背景提到了这个问题,强调“通过管理过程来整合专家和社会评价”(73)的需要。欧盟委员会赞成,强调将最大范围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弱势群体和无组织者引进这个进程的重要性(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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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398 在大洋彼岸,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已经首创了一个新颖的争端解决机制,这个机制完全建立在通过提供信息来动员公众这一理念的基础上。这正是建立在北美环境合作协议下(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附带协议)的环境合作委员会的明确责任(75)。在该条款下,加拿大、美国和墨西哥赋予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私人团体向环境保护委员会投诉三国中的任一国未能执行环境法的权力(76)。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秘书处决定该投诉是否充分可信,以据此为准备“事实记录”提供正当理由。如果秘书处认定其可信,三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合称为委员会)必须投票决定是否继续(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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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400 如果这些部长投票授权备案“事实记录”,秘书处不仅能从原告和被告国家那里获得与指控相关的信息,而且能够通过从外部专家那里获取关于指控的强度和性质的信息以完善记录(78)。秘书处和委员会都不能达成关于被告国家是否未能执行其环境法的法律结论;然而,委员会必须投票表决是否接受事实记录并让公众知晓(79)。让公众知晓,可以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到执行过程中来;这个记录以及大量的支持性文献成为非政府组织动员国内公众意见以支持更为有力的国内执行的有力武器(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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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402 这个过程是新颖的,关于它的运行效果还未明确;很多非政府环境组织追求一种更为传统的拥有“有效力量”的执行模式。这种偏好认为仅限于信息提供的争端解决机制只不过是对真实事物的拙劣模仿,强制执行仍运作得最好。然而,如果官员加大运用信息管理,关键点就变成当争端产生时,将信息散播给尽可能多的相关方。随后,这些信息应当被反馈至政治进程,以改变那些不服从的各方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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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404 世界新秩序 [:1703229800]
1703232405 联合国全球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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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407 欧盟向网络管理和信息管理的转变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争端解决过程仍在静止的模型中运作。两者都假定实际上经由欧盟机构或经济合作委员会秘书处提供的信息是由无利益关系的一方在一端收集然后提供给在另外一端的利益相关者。这种模式没有考虑到被管理方自身可能是最珍贵的信息源,以及最珍贵的信息在面对不断改变的问题和试验性的解决方法时一直在变动的可能性(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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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409 欧盟委员会在确定体制安排的设计和改革中的几个要考虑的关键问题时,间接地提到了这种可能性:首先是“自我反省或者对假设的不断质疑,风险评估等的重要性。”(82)其次是“需要获得一个有关管理过程的有来龙去脉的方法。”(83)最后是“将管理过程视为集体学习过程的观念的效用。”(84)正如欧盟白皮书解释的,“结构的和开放性的信息网络应该能形成一个科学的仲裁者体系以支持欧盟的政策制定。”(85)这种信息网络对变动的环境反应灵敏、适应迅速。即使如此,也是由委员会自身公布由这些网络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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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411 正是将管理视为通过对话的高度灵活的集体学习过程的理念使联合国改善全球范围的公司行为的新努力充满活力,这种改善是通过企业与联合国机构和官员的伙伴关系实现的。全球契约将公司、联合国组织、国际劳工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各方联系在一起,以此加强伙伴关系和建立“更具包容性和公正性的全球市场”(86)。用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的话来说,它旨在“为实现赋予全球市场以人性化面貌的共同价值与原则”(87)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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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413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全球契约并不试图提出一套行为模式和监督企业的遵从行为,相反,契约本身并非是一个表示某种遵从的协议,而是提供信息的协议。根据全球契约的一个主要设计者的意思,“该变化模式的核心在于它是个学习的平台。公司提交个案研究,这些个案都是关于将其对全球契约原则的承诺转化为具体企业实践的个案研究。这引起了全球契约各个领域的参与者——联合国、劳工和公民社会组织之间的对话。”(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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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2415 继而,人们希望这个对话实现“比任何单方声明所能实现的关于什么是良好行为的更广泛和协商一致的定义”(89)。这些做法确定后,就会与那些说明性的案例研究一起,通过一个“网上知识银行”为全球契约的成员和更大范围的公众所用(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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