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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33 国际政治的社会演化:从公元前8000年到未来 [:1703234114]
1703235834 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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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36 从规则的总数以及国家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而遵守某些规则的总趋势来判断,国际系统已经变得更加基于规则(或制度)是确定无疑的(例如,Simmons 2000;Guzman 2002;2008)。这一事实导致了各种乐观的预测,即我们正在从安全共同体走向“一个世界国家”和“一个世界社会”,姑且不管(这些名词)是怎么定义的(Adler and Barnett 1998a;Wendt 2003;Buzan 2004;Suganami and Linklater 2006)。但这种乐观的想法有正当的理由吗?基于社会演化而非任何意识形态,本章对此问题展开讨论。我的核心观点是,尽管大体而言,人类社会(以及具体而言,国际系统)已经变得更加基于规则,但一个和谐的制度化的“世界国家”或“世界社会”不会存在。[1]这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往往是由权力来建立和维持的,“制度”这一概念就必然会牵涉到利益冲突、斗争(并不总是但经常是暴力的)和权力(Tang 2011a)。如此,尽管并恰恰是因为国际系统(以及更广泛的人类社会)已经变得更加基于规则,也就不会出现一个世界国家,除非这一术语变成一个空洞的外壳。我的推断建立在两个理论支柱之上:社会演化范式,以及我已在别处从社会演化视角提出的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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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38 本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回顾了作为理论支柱之一的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并导出该理论对理解(尤其是在地区层面的)和平制度化的进程的含意。为支持我的论点,第二部分考察了三个地区和平制度化的案例。在我们新的实证和理论理解的基础上,第三部分围绕现有国际关系文献中关于国际制度的几个有争议的问题展开讨论。第四部分主张重新定向研究国际政治的制度主义路径。第五部分进一步阐释了,为什么一个“世界国家”是不可能存在的,以及对这样一个乌托邦的向往也许是危险的。最后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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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40 在我进一步论述之前,有三点需要说明。首先,尽管我将国际政治中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视为一个真正的国际政治大理论——因为它的确在本体论上抓住了一个更加基于规则的世界的某些方面,但是我不会把一个更加基于规则的世界称为一个“新自由主义世界”。新自由主义仅捕捉到了一个基于规则的世界非常有限的一部分,因而它呈现出的关于我们这个世界的画面是误导性的。“新自由主义”需要从根本上转变自己,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国际政治大理论。而这样一个已从根本上转变的国际制度研究路径就不能再称之为“新自由主义”:实际上,这里所倡导的制度研究路径拒绝了“新自由主义”的一些关键命题。此外,由于比“新自由主义”更具包容性,制度主义这一术语目前已得到主流“新自由主义者”(例如Keohane and Martin 2003)的支持。比如,英国学派也是一种制度主义的路径(Evans and Wilson 1992;Suganami 2003)。其次,尽管我会讨论一些与“世界国家(社会)”概念相关的规范性议题,但是我对“世界国家”的大部分批评首先基于对国际政治演化的实证考察。最后,我主要对地区和平的制度化进程感兴趣,因此除非必要,我不讨论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制度如何反过来塑造行为体的行为以及未来的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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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42 [1]国家与社会的二分法或许是不成立的,它反映了我们逃离权力的愿望(Tang 2011a,第五章)。社会总是由权力塑造,而作为权力来源的国家在这一进程中总在扮演一个核心角色[Elias(1939)1994;Foucault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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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47 国际政治的社会演化:从公元前8000年到未来 [:1703234115]
1703235848 国际政治的社会演化:从公元前8000年到未来 一、一个新的国际制度研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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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50 制度本质上是观念的体现。因为行为体当中知识的多样性(也就是说,总是有不止一种关于未来的制度安排应该怎样的观念),制度变迁进程本质上是关于怎样将众多观念中的很有限的一部分转变为制度。如此,我们就可以将(主张某种特定的制度安排的)观念视为基因,而将制度安排视为表现型,然后将社会演化范式运用于理解制度变迁——其核心机制是人为的变异—选择—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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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52 基于这一出发点,我发展了一个基于社会演化范式的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Tang 2011a)。在这一部分,我对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做一介绍,然后着重指出,该理论对于理解国际制度具有哪些关键意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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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54 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有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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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56 第一,也是最根本的,争夺制定规则的权力是问题的核心。制度往往是由权力来建立的(或者建立在权力的阴影下),并且由公开的或隐秘的权力来维持[另参见Elias(1939)1994;Knight 1992;Solitan 1998]。大多数时候,权力与制度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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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58 第二,制度变迁的进程包含五个不同的阶段:(1)关于特定制度安排的观念的产生;(2)特定观念支持者发起的政治动员;(3)争夺权力,以设计和支配特定的制度安排(即建立特定的规则);(4)建立规则;(5)使规则合法化、稳固化,并可以复制。这五个阶段对应了演化中的变异、选择和遗传三个阶段:观念的产生对应变异;政治动员和争夺权力对应选择;而建立规则并使之合法化/稳固化对应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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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60 第三,认为制度通常是提升福利的公共产品的见解是误导性的,它起源于不正确的、关于制度研究的和谐学派,典型的如功能主义(例如Parsons 1937;1951)和受到新古典经济学启发的新制度经济学(比如Coase 1937;North 1981;1990;Williamson 1975;1985)。制度往往是为私利服务的私人物品,提升行为体集体福利的制度是持久的权力斗争的产物,而非来自理性设计的即时满足(详见Tang 2011a,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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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62 第四,“制度是重要的”,但为什么制度重要呢?简单地说,主要的(如果不是唯一的)原因在于,制度是由权力来建立和维持的(Tang 2011a,第五章)。因此,本质上,制度通常不是真正自主的、独立于权力的行为体。正如埃利亚斯[Elias 1939(1994)]与福柯(Foucault 2000)早已毫无争议地阐明的那样,由于行为体已经将规则内化,所以制度虽然看上去不受任何外在影响地作用于行为体,但这一内化的过程总是由权力支撑的。那种认为制度可以是自主性行为体的看法是极具误导性的,因而过去大部分试图证明这一点的努力只能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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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64 第五,“制度是重要的”,但制度怎样发挥影响力?一旦建立,制度就会塑造行为体的行为:(由权力支撑的)制度既有能动性又有约束力(Giddens 1979;1984)。在塑造行为体的行为的同时,制度反过来塑造了包括社会结构演化在内的社会结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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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66 从上述广义理论和社会演化范式出发,可以得出帮助我们理解国际系统中的制度的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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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68 首先且最主要的,正如国内政治中的制度变迁,国际政治中制度变迁的核心也是争夺制定规则的权力,而这个过程几乎不可避免地需要权力。在国际政治中,大多数时候是国家(而非个人)建立了国际制度,而(作为最高形式的等级组织)国家本身就象征着对权力的垄断。因此,从一开始,国际制度就是国家权术的工具和产物(Keohane 1984;Mearsheimer 1995;Jervis 1999;Schweller 2001)。国际制度也是权力政治的产物。正如大多数国内制度一样,大多数国际制度是由或明或暗的权力来维持的(Tang 20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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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70 其次,因为权力是建立和维持制度(以及秩序)的关键,所以在争夺制订规则的权力斗争中取胜的行为体或行为体联盟将对制度的确切性质具有更大的、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在国际政治中,这意味着,赢得上一次大战或争端的那个霸权国或国家联盟将对国际制度因而秩序的确切性质具有更多的、有时是决定性的影响(例如,Keohane 1984;Hurd 1999;Ikenberry 2000)。当我们讨论一场大战后的和平(Gilpin 1981;Ikenberry 2000)、主权(Spruyt 1994b)、领土完整(Zacher 2001)、非殖民化(Spruyt 2000)、贸易(Keohane 1984)、废除奴隶贸易与海盗(Clark 2007,第二章;de Nevers 2007)、种族平等(Clark 2007,第四章;Suzuki 2009)以及也许是整个国际法系统(Anghie 2004)时,情况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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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72 再次,从社会演化的视角来看,在国际政治中,只有当基于一个防御性现实主义世界的和平确立之后,更广泛的和平的制度化才会发生,而不是在这种和平确立之前就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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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74 最后,一旦建立,制度会反过来强化和平并将国际系统转变为一个更加基于规则的系统。然而,这一反馈循环也是通过权力运行的,尽管不一定是大多数国际关系文献所狭隘定义的物质权力(Foucault 1980;Digeser 1992;另见Tang 2013)。因此,大部分国际制度不可能是独立于权力的自主的行为体,正如大部分国内制度从来就不曾是独立于权力自主的行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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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76 下文将清晰地说明,这一分析框架使得我们可以超越关于国际制度的现有理解。例如,尽管许多人已经注意到,现代国际系统似乎拥有一种迈向一个更基于规则的系统的能力(例如,Wendt 1999;2003;Linklater and Suganami 2006),但是关于这样的能力是如何产生的,他们并没有做出充分的解释。类似地,许多人宣称制度是和平的基础,而我们将证明这样的阐释是不正确的:“浅和平”的到来早于制度(见下文第二部分)。最后,现有的解释宣称(或者希望)一个“世界国家”的可能性,而我们将证明这样的愿望只能是虚假和危险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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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78 [1]尽管讨论制度几乎不可避免地使我们谈论秩序,但众所周知,秩序很难定义,更难以测量。我在这里不讨论秩序,但会在别处提出一个(针对秩序的)更严密的定义和测量框架(Tang 2016a)。(作者中文版注:作者关于秩序的概念分析的文章已经发表,因此,参考文献中引用的是已发表的文章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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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35880 [2]因此,制度(以及作为整个社会制度体系的结构)和行为体具有一种二元性(duality)关系(也就是说,制度和行为体互构)。详见Tang 2011a,第五章,另见Giddens 1979;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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