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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封建社会内部的民主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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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物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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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随着明朝逐渐走向衰落,满族在东北逐渐兴起,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剧变时期。中国的封建制度到此时已经有将近两千年了,此时的君主集权达到极高的高度,土地也大多集中在地主官宦手中,而人民则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同时满族的崛起又使民族矛盾不断突出。在社会政治形势风雷激荡之时,经济上明末的工商业有了极大的发展,甚至在少数发达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在这样一个时代,必然会出现一批杰出的知识分子和思想家,针对这种情况为国家的发展探索出路,并提出真知灼见。黄宗羲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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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浙江余姚人,别号称梨洲山人、梨洲老人、蓝水渔人、古葬室史臣、双瀑院主持等,学者多尊称其为梨洲先生。黄宗羲的父亲黄尊素在黄宗羲7岁时中进士,先后任宁国府(今安徽宣城)推官、御史等官职,清正廉洁,并十分不满于明末的政治黑暗、宦官专权,多次上书皇帝,希望能改变这种情况,尤其是要铲除阉党。当时,在无锡出现了一个著名的书院“东林书院”,创办者是因议论朝政被革职回家的顾宪成,主要活动是在教学的同时评论时政,言论激烈,并逐渐形成一个派别,被称为“东林党”【7】,其中的代表人物往往名扬天下。黄尊素也是东林名士,遭到阉党的忌恨,并被阉党借机革职回家。不仅如此,在黄尊素被革职回家的第二年,阉党又诬陷他并将其从无锡抓至北京,最终冤死狱中。黄宗羲对这些都是亲眼目睹、亲身经历,因此他的思想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也为他以后反对君主专制等思想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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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尊素被迫害致死之后的第二年,崇祯帝即位,试图励精图治,挽救这个即将没落的王朝,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也被一网打尽。因此黄尊素得到了平反,并追赠三品官。19岁的黄宗羲进京要求审讯杀害其父的直接凶手,并在袖内藏大铁锥,在刑部会讯时锥刺凶手,打得奸臣遍体鳞伤,声震朝野,这一事件也成为一时佳话,崇祯帝也叹称其为“忠臣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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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冤屈得雪之后,黄宗羲扶灵柩回浙江家乡,遵照其父的嘱咐拜著名学者刘宗周为师,同时用两年时间读完其父的全部藏书,觉得不足之余又借阅其他家族的藏书,孜孜不倦地读书。这些书涉及广泛,《二十一史》、《明十三朝实录》、《十三经》,天文、地理、佛教道教、音乐数学等各个方面都有所涉猎。黄宗羲后来加入了政治色彩很浓的“复社”,并带头声讨阉党余孽阮大铖,作檄文《南都防乱揭》,迫使阮大铖几年都不敢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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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顺治二年到顺治十年,黄宗羲经历了8年的抗清斗争。在南明小朝廷存在之时,黄宗羲到南京去,希望南明能接受自己的政见,挽救国家。但是却遭到时为兵部侍郎的阮大铖的迫害,险些遇害。由于南明小朝廷很快覆亡,黄宗羲才得以逃回故乡。后来,他变卖家产,与其弟黄宗炎、黄宗会组织抗清义军“忠世营”,并为绍兴朱以海鲁王政权出谋划策,然而最终还是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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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黄宗羲潜心讲学著述,先后写了《明夷待访录》21篇,《孟子师说》7篇,《明儒学案》62卷,《明文案》,《明文海》,等等,内容涉及史学、政治、哲学、经学、数学、天文地理、历法、音乐诗文等多方面,其中《明夷待访录》是黄宗羲政治思想的代表作。《明夷待访录》这个书名是有所寄托的,“明夷”本为卦名,为六十四卦中第三十六卦,卦象为“离下坤上”。“明”即是太阳(离),“夷”是损伤之意。从卦象上看,太阳处“坤”即大地之下,是光明消失、黑暗来临的情况。这就是作者对当时黑暗社会的喻指和指责,也是对太阳再度升起光明重新来到的希盼,含有由晦而明的意思。“待访”是等待贤者来访,从而实现自己的学说。另外,“明”又暗合“大明朝”的“明”;“夷”有“诛锄”之解,暗含作者的亡国之痛。该书抨击“家天下”的专制君主制度,宣扬“天下万民”,因此在乾隆年间就被列为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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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帝画像。清宫廷画家绘,绢本,设色。故宫博物院藏。康熙即位后多次征召黄宗羲出仕,然而都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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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帝即位后,实行一系列恢复生产、安抚人心的政策,社会也逐渐安定。清廷多次征召黄宗羲,希望他能够出仕,然而都遭到拒绝。这时的黄宗羲对覆亡的明朝不像许多人那样留恋,却也坚决不愿出仕为清廷之官,但是他同意儿子黄百家和门生万斯同进京修订明史。由于黄宗羲的声名与才识,囊括天下史才的皇家修史机构每遇重大史学疑案,总要千里贻书,向一位坚辞史馆之任、远居浙江余姚的老人求教。这一方面体现了黄宗羲的气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不为哪个王朝愚忠而“以天下万民起见”的进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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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79岁时,在其父墓旁营造了生圹,并在墓穴中置一石床,不购置棺木。1695年,黄宗羲逝世,享年86岁。临终前写《末命》一篇,嘱家人在其死后第二天就安葬,仅用棕榈抬入墓中,石床上只要垫覆一褥一被,不可增加其他的东西;要穿戴角巾、深衣(明代以前的古代装束,因明朝已亡,故不穿明服,不仕满清,故不穿满服),不用棺木,以让遗体尽早腐化脱离满清世界;并要求不做佛事、不烧纸钱,不收亲友银钱,唯独若有友人愿在其坟头植梅五株,则应代他稽首道谢;以后祭扫之时也需要培土和祭祀一般的食品,不要杀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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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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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对绝对君权的政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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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权力应该有多大?君主和人民之间应该是怎样一种关系?君主和大臣之间又应该是怎样一种关系?法律应该体现谁的要求?什么样的社会是乱世,什么样的社会才是治世呢?这些都是中国政治哲学从最初开始发展就讨论和争论的几个问题,黄宗羲在这几个方面都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而且具有政治启蒙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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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反对绝对君权,认为君权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他深刻地揭露了专制君主的残暴和贪婪,指责君主在争夺天下时不惜牺牲人民的生命财产,使人民妻离子散,生活颠沛流离,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得天下,而且还美其名曰“为子孙创业”;一旦天下已定,君主坐稳了江山,就开始极尽剥削之能事,奢侈荒淫,用全天下人民的贫苦来换取他的享乐,而且还能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地说这是他的产业。全天下就只是专制君主一人的产业,这样的君主必然是天下的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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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君主和人民的关系上,黄宗羲认为“天下为主,君为客”。君主的职责就是兴天下之公利、除天下之公害,而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忘记了天下人。黄宗羲指责现在的君主,认为他们恰恰相反,是“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明夷待访录·原君》),就像我们前面所说的那样,不顾人民生死只是为了自己打江山,打下了江山又不顾人民生死只是为了享受江山。如果这样,有君主反而不如没有君主,违反了立君的初衷。要改变这种情况,黄宗羲认为应该让君主“以天下万民为事”,明确君主的职责,以“千万倍之勤劳而己又不享其利”(《明夷待访录·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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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君主和臣子的关系上,黄宗羲也有他独特的看法。臣子与君主的职责是一样的,都是为天下万民服务。他认为,臣子是“分身之君”,君臣是共同“曳木之人”(《明夷待访录·原臣》)。意思就是说,君主和臣子一前一后,共同把一块大木曳走,喻指君臣共治天下,为天下万民服务。因此,君主和臣子并没有根本性的差别,君主只是比臣子高一点点而已。臣子的设立是帮助君主为天下服务的,因此臣子的责任并不在“一姓之兴亡”。据此看来,三代以降的君臣关系都是完全荒谬的,臣子对君主只能唯唯诺诺,根本不知道大义之所在,反而认为君主把他的天下给我分享让我来治理,君主把人民分给我让我来奴役,因此我就要忠于君主,人民也只是君主的财产而已。更甚者,三代以后的臣子都奉行“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的信条,君主死了臣子也随之而亡。黄宗羲认为这样的臣子所奉行的根本不是为臣之道,而是宦官宫妾之事。真正的臣道是“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明夷待访录·原君》)。对于暴君,黄宗羲同意孟子的观点,认为臣子应该从天下大义出发诛杀暴君,而不是为了自身的一时安乐,把如同桀纣的暴君也奉承如商汤周武那样的明君,像伯夷、叔齐那样愚忠,最终的结果只是让天下苍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儒家传统思想认为对待君主就应该像对待父亲一样孝敬,对待臣民应该像对待儿子一样慈爱。黄宗羲十分反对这种思想,认为父亲和儿子骨肉相连,是为至亲,这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能改变的;君臣则只是在共同治理天下时才为君臣,这种关系并不是固定的,如果一个人不愿意以天下为己任,那么他就不是臣子,就可以视君主为路人。从这一点来看,君臣关系和父子关系是根本不同的。以往把伦理与政治紧密结合的传统只是为了更好地束缚人民的思想,为君主自己谋利行方便。由于明朝宦官专权,黄宗羲对此有亲身的经历,因此他十分反对阉党政治,对宦官深恶痛绝,认为宦官的存在是君主得以专制的基础,而且宦官大多只知道阿谀奉承,在行事时却又残暴异常,总是试图蒙蔽君主,并试图玩弄权力,整个朝政反而成了宦官的天下,君主和臣子都无法行大义。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黄宗羲认为君主应该摒弃三宫以外的所有妃嫔,这样就只需要很少的宦官服侍,他们也就形不成很大的势力,从而杜绝了宦官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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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夷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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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还从“法统”的角度对“三代”以后的君主统治予以彻底否定,指出“三代”以前的“法”都不是“为一己而立也”,是公法,公法虽然并不严密,但是因为它是公法所以天下不乱。“三代”以后的“法”都是君主为了保护自己私家的利益而设立,是为君主一家一姓所立的法,都是私法和非法,虽然规定得十分严密,社会之乱却从来没有停止过。黄宗羲认为法应该为天下而立,不应该为一姓而立;天下的治乱与法有着很紧密的联系,法不在疏密,而在于公私,公则治,私则乱。黄宗羲对公法和私法的区分表明他真正看到了封建法律的实质只是为君主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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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公法则治,实行私法则乱。那么,衡量治乱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按照传统的观点,一个朝代的统治达到了顶峰就为治,一个朝代逐渐衰落、社会不安定就为乱。黄宗羲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提出万民忧则为乱世,万民乐则为治世,把“万民”的忧乐放在朝代的兴乱之上,这体现了一定的民主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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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政治主张之外,为了适应当时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在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情况下,黄宗羲还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思想,这与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有很大不同。他认为工商都是国家富裕的根本,也是社会发展繁荣、人民生活幸福的基础。当然,这里的“工商”主要指切于民用的工商业,对于一些奢侈品、佛事等所需的工商业,黄宗羲是不提倡的。黄宗羲“工商皆本”的思想是一个突破,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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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政治经济制度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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