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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086 激情社会:亚当·弗格森的社会、政治和道德思想 [:1703309708]
1703312087 激情社会:亚当·弗格森的社会、政治和道德思想 第七章 弗格森的早期冲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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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089 [123]本章将聚焦于弗格森在冲突理论领域上具有高度原创性的工作;这项工作是为他赢得“社会学之父”的现代声誉的原因之一。[1]弗格森的理论或许是迄今为止对冲突的积极的、组织性的属性最先进的处理方式,[2]他的讨论有很多先见之明。他的冲突理论假定冲突是社会交往的真实媒介甚至形式,从而预见到了19世纪和20世纪的冲突理论,也体现了早期的辩证性的历史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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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091 弗格森在解释历史的进程和社会秩序的保障中非常重视冲突的作用。冲突产生了很多积极的未意图后果:它防止社会的僵化;导致国家、正式的防卫制度和大规模的社群的形成;它在道德人格的发展过程中起了关键的作用;它维系了政府诸权力之间的平衡,防止专制的侵犯,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凝聚性的维持。因而冲突对于人类的繁荣和文明的进展非常重要。[3]因为冲突是以自生自发的方式实现了所有这些方面,所以它在弗格森对文明社会出现的契约论解释的质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尽管他的方法具有真正的原创性,仍然应当记住,弗格森在塔西陀和马基雅维利等人那里获得了灵感。他在黑色守卫团[4]担任牧师的短暂但显然是愉快的经历,也可能塑造了他对“冲突”的积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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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093 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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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095 有人认为弗格森对于冲突的解释“使其脱离了他所处时代的主流立场”,[5]而福布斯则将其视为苏格兰启蒙运动中最为“强硬的心智”,代表了“18世纪社会实在论的最高水位”。[6]虽然弗格森与沙夫茨伯里、哈奇森和大多数苏格兰文人一样,都认为霍布斯恐怖和单一的人性观是错误的,他的观点也有些不同,[124]即他也同时支持霍布斯主义的一个关键假设,即“人的”本性是好斗的。弗格森的部分计划是要挑战契约论者所提出的错误的二分法,也就是一方面认为社会是安宁的,另一方面又认为社会是暴力、孤立和混乱的。不然,我们是具有好战倾向的社会存在。他也反对亚里士多德主义者(以及后来的霍布斯主义者)提出的关键假设,也就是社会的关键目的是稳定和和谐。不然,“人类命运中的某些环境”促使我们走向社会,而其他的则促使我们走向“战争和分裂”。[7]弗格森从未声称攻击是我们偏爱的事情或者主要的事情,[8]但他坚持认为冲突就像安宁一样自然,甚至同样可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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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097 二、冲突的内在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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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099 弗格森称,冲突的根本原因部分可以在外部条件中找到,但主要存在于人类心灵。尽管嫉妒和贪婪(冲突的其他刺激物)具有普遍性,人类本性上是不安宁和冲突的,冲突的极端形式(战争)会为其提供一种最主要的职业。我们“似乎在心中就有仇恨的种子,并且欢欣鼓舞地拥抱每一个相互敌对的机会”[9]这些驱动力既是普遍的也是先天的,存在于“每一个野蛮人”和“每一个游戏的男孩身上”。我们甚至“因威胁[我们]的警告而欣喜”。我们对“慷慨大度、刚毅和智慧”等高尚的美德的拥有确定了我们在逆境中“斗争”的命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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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01 廊下派的“联合”原则本身不能解释人类事务的每个方面。诚然,我们是社会的动物,但我们也受“冲突”原则的驱使。[11]人们在本性上既相互照看也热衷派系斗争。[12]我们“倾向于独立”,但往往“在家庭、部落或族群的名义下出现分离和区隔。”[13]弗格森反对霍布斯关于暴力乃人之本的假设,认为这一假设建立在对我们的构成的选择性感知上。他回应了当时关于人本质上是合作的、社会的还是孤独、好斗的激烈争论,将这一整个争论看作建立在错误的两分之上;反过来,这一两分又是由于假设存在一个前社会的战争和无法律约束的状态。[14]相反,我们人类一直具有社会性,并且总是受“联合和敌对”两种驱动力的刺激。不是企图将所有的驱动力都还原为单一的动机,弗格森主张,[125]“在处理人类事务时”,我们应该将我们本性的每个方面都考虑到。[15]但弗格森用“人的事务”这一短语所指的实际上是“男人的事务”。在这种对人的构成的高度男权主义的解释中,几乎完全看不到女人的身影。[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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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03 弗格森对于动机的二分法与他的下述结论相关,他认为我们人类具有使自己形成团体和效忠的单元的倾向。我们的本能推动我们形成紧密结合的单元,但它们也指定了维持这些单元的手段。本能的好战性和竞争性,不会破坏社会,反而是其真正的防腐剂。因而“联合和冲突”并非像霍布斯主张的那样二元对立,[17]而是密切联系。我们的社会性促使我们形成团体,而我们为共通的感情激发的好战本性帮助我们维护这些团体。[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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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05 为了防止谴责他对冲突和暴力的拥抱可能与其他关于社会的激情以及仁爱的上帝(为了我们的好处和持存而协调事件)的重要性的主张相矛盾,弗格森首先承认,“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似乎忽略了她的作品的安全与和睦,而采取破坏的政策”。他继而提出的基本理论,即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死亡不可避免,在本质上是廊下派的观点。[19]弗格森赞同并扩展了奥勒留的观点,后者认为宇宙处在流变和更新的永恒状态之中。[20]改变、终结、再生;所有事物都符合神圣的宏伟计划。我们天然的好斗具有目的论的方面,是被精心地放入以作为自我保存的机制的。如果同一驱动力会导致我们死亡,那么它也是不断更新的“自然”的一部分。正如弗格森所说,我们没有被造就为永生不灭。即使“寿命最长的存在”也必定死亡。[21]在我们狂暴的“消遣”中产生的伤害和死亡是完全正常的,甚至是好事。战场上的早逝也是自然的死亡,仅仅是另一种“自然之主用来安排我们退出人类生活的……瘟疫。”[22]人类的生存,而不是单独而言的个体生存是重要的,并且因为冲突导致我们相互合作,培育社会,这反过来又磨炼道德人格,让人类经受时间的考验,从而它的优势远大于缺陷。弗格森坚持认为,如果要看透我们的[126]造物主允许暴力存在的秘密,我们就应该以人类而非个人的术语思考问题。弗格森通过引入植物生命的枯荣的无情类比表明,借助自我创造的进步包含着风险,以及它的某些代理人的必然死亡。为了补偿,造物主提供了数量充足的祈求进步者,以弥补其所导致的明显浪费。这并非否认一个仁慈的,进行设计的心智,相反,纷扰、扰动和变换的表象,明显地证明了它的存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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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07 在描述其社会秩序理论时,弗格森总是强调人世的兴衰沉浮是其本质的和谐的一部分,至少从长远来看是这样。以这种方式,他能够维持一种困难的平衡,一方面是关于宇宙本质上的“恰当性”的廊下派乐观主义,以反对其主要对手霍布斯;另一方面通过承认那些更加不令人不愉快的生活事实,而仍然满足自己的经验主义雄心。人类事务的和谐与均衡可能是吊诡地通过不和谐和表面的非均衡达到的。[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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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09 三、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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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11 弗格森通过强调其积极因素而自觉地效仿塔西佗和马基雅维利对待战争的道德路径。正是塔西佗教导我们,对“危险自身”的爱而非“勇气在物质和社会方面的回报”激发了敌对的活动。[25]追寻马基雅维利,弗格森并不试图说服我们战争本身就是有德的,而是表明,“美德与必需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而必需往往涉及到战争和冲突。”[26]弗格森似乎赞同马基雅维利的观点,即我们必须生活于真实世界。其他人的恶习经常要求我们为紧急之必需而牺牲我们善良的虚伪。[27]战争有时不可避免甚至是有益的。只有傻瓜才会认为“一个国家的必要战争时期是痛苦的阶段,或者和平的时期就必然是幸福的季节”。[28]其实,战争对于那些卷入战争的方面而言是生产力和创造力高度活跃的时期,[29]而正义的战争(即为了保卫家园和领土的战争)不仅仅是有德的行动,而且对与多人而言,是一种副业,甚至是一种娱乐或游戏的形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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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13 [127]弗格森恢复了塔西佗的信念,即战争是一剂泻药,因而是有益的。[31]他也预示了抑制理论,他认为对于本能的斗争性的抑制不仅会损害“消极的承受者”,而且可能导致更强的暴力。[32]冲突,甚至暴力,都被视为在人类事务中发挥着完全自然,甚至有用和值得赞赏的功能。在战争期间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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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15 战争意味着正规的政府或者“国家各部门”存在的必要,并且通过在其成员之间维系团结而保障了其持续的存在。弗格森解释道,没有正式约定而建立脆弱的商业关系是可能的,但是离开了某种形式的政府人们便无法生活在安全之中。[33]弗格森同马基雅维利一样,都认为战争加强了社会联系;它迫使小的社会群体发展成为大的集合体,[34]而对共同危险的意识使团体进一步联合。对外部共同敌人的察觉导致了“忠诚、无私和慷慨”的共同体。[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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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17 私有财产的确立和这个这个过程密切相关,因为只有在那些以“私人利益的勾结”为标志的共同体中才能发展出政府。国家以私有财产制为特征,因而具有较高的物质财富水平,它们容易受到贪婪邻居的侵害。入侵的持续威胁导致有组织防御体系的形成,这又迫使更大的共同体的形成,最终必然形成国家。[36]正如弗格森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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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19 没有国家间的竞争,没有战争,文明社会本身就很难找到一个目标,或者一种形式。人类也许不需要任何正式的公约就可以进行商贸往来,但是,如果全国不齐心协力,安全就无从谈起。公共防务的需求衍生了许多政府部门,仁人志士也在指挥国家军队时找到了自己最为忙碌的舞台。[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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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21 民族国家因而(至少部分)是冲突的意外后果。我们需要我们的“同胞”,以及与我们最为亲近的感情,但是,矛盾的是,我们也需要他们的敌对。尽管弗格森承认,“内在的宁静”是一种“赐福”,[38]并且认为冲突并不总是积极的,但他[128]坚持战争和冲突是所有形式的政府的催化剂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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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23 四、派系冲突和宪政政府:对多元冲突理论的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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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25 根据斯特拉瑟的观点,弗格森被视为“阶级斗争理论最重要的先驱”,[39]而龚普洛维奇则将弗格森视为社会发展的“团体斗争”理论的第一位重要阐释者。[40]冲突在促成和保持自由制度方面提供了特定服务。有限宪政政府是“阶级”或派别冲突的一项后果。[41]派别在努力“抵挡主权对个人财产和权利的侵害”上发生冲突,这反过来产生了以法律限制政府的必要。规则和法律产生于这种维系个人自由免于统治者侵害的不断奋斗。[42]出于这个辩证过程,弗格森预见到了有利于“自由和公正之政府”的“明智的建制”的指数式累积。[43]在“自由的”制度建立之后,它们必须被不断地维持,并且再一次这是通过冲突做到的。冲突在不经意间维护、塑造和保护了自由的制度。自利(在这种情况下是个人保护她/他自己的自由的欲望)和阶级仇恨不经意间被用于保障公共善。由自利所激发出来的分裂保护了自由,“自由是由于多数人持续的分歧和对抗而得以维护的,而不是靠他们支持公正政府的一致热情来维护的。”[44]尽管“派别的精神”一般会对小共和国造成损害,但它是在君主国中防止堕落和“奴役”的重要保障。[45]或许弗格森的分析的最重要的方面是这一事实,即政府的形式被认为是由阶级结构决定的。他告诉我们,“政府的形式主要是根据一个国家的成员最初被划分的方式而确定的。”[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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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27 有人认为,弗格森对于党派分歧和政治和谐的风险的讨论代表了对休谟的持续的批判性评论,[47]休谟写到,派别加剧了社会冲突,削弱了法治,“颠覆了政府”。[48]休谟当然有足够的理由提防[129]派别的影响。约翰·斯图亚特·肖认为,派别冲突非常疯狂和恶毒,它不仅存在于结盟之前的苏格兰,而且在结盟之后的英格兰也存在,而后者对“苏格兰具有不成比例的重大影响”。[49]休谟的“理想的共和国”着眼于减少“派别斗争”,将财富不平等控制在最小范围内,[50]而弗格森则欢迎伴随着完全合法的财富不平等的不可避免的动乱。休谟乐观地将文明时代与政治稳定相联系。商业和制造的“通俗技艺”产生了“法律、秩序、警政、纪律”并提升了国家治理。在这些知识的影响下,统治者变得更加温和,更少严苛,因而也更不可能去激起国民/公民叛乱。“派别不那么根深蒂固,革命不那么悲惨,主权者不那么严苛,暴动不那么频繁。甚至对外战争也不那么残忍。”[51]弗格森完全赞同文明以及对暴力进行驯化,他也赞同习惯和风俗在文明的时代大为柔化,但他怀疑休谟的主张,休谟认为,这总是且必然是一件好事情。他特别反对休谟和斯密对于政治安定的可欲性的执念。弗格森将安宁视为潜在的风险,不同意派系是有害的。实际上,派系和自由的政府有因果联系因而是不可分割的。[52]离开派系所引发的争论,自由的政府就会受到专制的威胁。“当我们仅仅用统治者所赐予的安宁来衡量民族的幸福时,自由所面临的危险莫过于此。”[53]弗格森认可首次出现在波利比乌斯的《罗马帝国的崛起》中的主张,后者写到,罗马维持自由的制度“并非通过抽象的推理,而毋宁说是通过从许多斗争和磨难所获得的经验教训”,通过采纳“经验之光”所指明的改革。[54]弗格森拒绝所有乌托邦式的,整体和单一的统治方式,他认为,在任何时候,“独立自主”和“利益冲突”都应该被维持和培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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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29 远非稳定性的迹象,政治沉寂不能掩盖更为险恶的事实:“自由国家的骚乱与专制政府的表面安宁适相对应。”[56]骚乱的表象表明了法治以及自由言论权和抗议权的存在而非缺席。弗格森告诫那些试图调和“怨恨”和“人的意见”的误入歧途之人,因为“没有任何东西只有堕落能抑制正直的人之间所发生的争论”。一个政治共同体遭受动乱要远远好于拒绝其个别公民[130]在公共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57]实际上,“我们对于全体一致的极度赞同”是“对自由的危害”。[58]弗格森在给出下列忠告时,想到的可能是斯密和休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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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31 当我们想到歇息或无所事事在很大程度上是普通人的目标时;当我们想到他们频繁地塑造他们的政府,不仅仅是为了避免不公正和错误,还为了防止人们蠢蠢欲动、过于好事时,当我们想到为了阻止人们作恶而设立的障碍将使人们无所事事时,我们有理由为普通人的政治改良感到担忧。在这些政治家们看来,自由人民的每场争论都会导致动乱,都会破坏国家安定……智力超群的人有时似乎认为俗人大众没有资格有所作为,也没有资格思考。[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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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33 自由及其成就往往是一项尴尬的交易,常常会“引起抱怨”,但这不会导致专制和堕落的情况,因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不便紧随最好的政府体制”。[60]使用建筑学和机械学的类比来描述“市民社会的秩序”的通常做法是有问题的,因为建筑和机械是“无生命的,是死的”。相反,社会“是有生命和活力的”,因而使用这类类比去构建理想政体具有很大风险。弗格森认为,这种无机的类比等同于“服从、密谋”、政治奴役和寡头政治,反之,他偏爱的有机模型将“动乱和活动”看成是理想而非病态。[61]人们并非在独自沉思中,而是在竞争者、对手和同伴中,在卷入所有形式的“动乱”、战争和派系纠纷时才最具有创造性,最能取得进步。[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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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2135 弗格森与休谟在处理冲突的问题上存在分歧部分是因为他对进步的矛盾心情。休谟对商业时代的社会和政治收益更有热情。“古代民族”的生活在大多数重要方面“劣于”现代人的生活。它更快乐,因为更为安定,更可预见,更为和平。在古代秩序中,战争更残忍、更普遍也更激烈,政体更不稳定,暴政更加普遍。[63]一方面,弗格森欢迎现代社会所见证的对“冲突”更为文明化的表达,然而,他又担心太多的秩序会导致怠惰。他似乎理解了20世纪冲突理论的核心原则的重要性,即过度的一致因抑制“对改变的适应”,鼓励“不利于协调的怠惰”,助长“使团体瓦解”的趋势而具有危害性。[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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