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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75 我们为什么离正义越来越远 [:1703341131]
1703342976 我们为什么离正义越来越远 第七章 原罪的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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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78 在信仰的表达上,风雨晦暝、生老病死愈是无法把握,生活的不可控感也就愈强,祭祀和崇拜也就愈是程式化。而一旦生活的可控感变强了,祭祀和崇拜的程式化自然就会放松。所以,对于那些希望以宗教信仰来维护社会公平的主张者来说,这是一个难解的悖论。宗教信仰可以维护社会稳定,但难以追求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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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82 “有人抱着自己的婴孩来见耶稣,要他摸他们,门徒看见就责备那些人。耶稣却叫他们来,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新约·路加福音》1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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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84 这是耶稣行历中很著名的一段故事,除在《路加福音》之外,同样出现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里。这里之所以选用《路加福音》的版本,是因为在前两部福音书里,耶稣为之按手祝福的都是“小孩”,这里则指明是“婴孩”。这样咬文嚼字也许无甚必要,但为了把意思表达得更加精确一些,为了把“正义”的处境逼得更加极端一些,“婴孩”还是比“小孩子”更加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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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86 耶稣为什么说人若不像小孩子便进不了神的国呢?答案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小孩子,尤其是婴孩,刚刚降临人世,还未曾受到世俗的玷污,成年人只有自净自洁,修炼出婴孩一般的无玷的心,才有资格升入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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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88 洗礼仪式便被一些神学家赋予了如此这般的深层含义。米尔恰·伊利亚德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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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90 在与洗礼仪式相关的进一步联系中,基督被置于与亚当相并列的位置中。在圣徒保罗的神学理论里,亚当和基督的并列已经有了一个重要的位置。“借助于洗礼,”德尔图良肯定地说,“人类恢复了与上帝相同的品性。”至于西利尔,他说:“洗礼不仅仅是从原罪中的净化,是对神的皈依,而且也是耶稣受难的象征。”洗礼时的赤裸,也同时具有一种仪式的和形而上学的意义。在这种仪式中,他们抛弃了“堕落和原罪之旧外衣,在对耶稣的模仿过程中,受洗之人脱下了他们的旧外衣,抛弃了在亚当犯原罪之后所穿上的衣服”。而且这也是一种对原初的天真无邪状态的回归,是对亚当堕落之前状态的回归。“噢,多么美好!”西利尔写道,“在万物的眼中,你是赤裸的,毫无羞愧之感。在你心中,你确实拥有亚当早期的美好,他在伊甸园全身赤裸,心地坦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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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92 乍看上去,这应该是对“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这一段耶稣训诫的阐释与深化,但是,仔细琢磨之下,“对原初的天真无邪状态的回归”似乎与对婴儿状态的回归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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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94 婴孩的身上难道就没有一点罪恶吗?圣奥古斯丁写《忏悔录》检讨自己的一生,就是从婴孩时代开始检讨的。他认为任何一个哪怕仅仅出世一天的婴孩都不是纯洁无瑕的,因为他们会哭着索要有害的东西,对那些不顺从自己要求的大人们报以怨怼,还会充满忌妒地盯着一同吃奶的兄弟,“可见婴儿的纯洁不过是肢体的稚弱,而不是本心的无辜……不让一个极端需要生命粮食的弟兄靠近丰满的乳源,这是无罪的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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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96 当奥古斯丁长大一些之后,作恶的习气像所有人一样变本加厉起来。他既不是被迫作恶,也不是无意识地作恶,而是“毫无目的,为作恶而作恶”——他偷了梨,然后胡乱拿去喂了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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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98 主,你的法律惩罚偷窃,这法律刻在人心中,连罪恶也不能把它磨灭。哪一个窃贼自愿让另一个窃贼偷他的东西?哪一个富人任凭一个迫于贫困的人偷窃?我却愿意偷窃,而且真的做了,不是由于需要的胁迫,而是由于缺乏正义感,厌倦正义,恶贯满盈。因为我所偷的东西,我自己原是有的,而且更多更好。我也并不想享受所偷的东西,不过为了欣赏偷窃与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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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00 在我家葡萄园的附近有一株梨树,树上结的果实,形色香味并不可人。我们这一批年轻坏蛋习惯在街上游戏,直至深夜;一次深夜,我们把树上的果子都摇下来,带着走了。我们带走了大批赃物,不是为了大嚼,而是拿去喂猪。虽则我们也尝了几只,但我们所以如此做,是因为这勾当是不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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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02 请看我的心,我的天主啊,请看我的心,它跌在深渊的底里,你却怜悯它,让我的心现在告诉你,当我作恶毫无目的,为作恶而作恶的时候,究竟在想什么。罪恶是丑陋的,我却爱它,我爱堕落,我爱我的缺点,不是爱缺点的根源,而是爱缺点本身。我这个丑恶的灵魂,挣脱你的扶持而自趋灭亡,不是在耻辱中追求什么,而是追求耻辱本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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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04 奥古斯丁就是在这样声泪俱下的忏悔中追问自己作恶的根源,可怕的答案使他的灵魂为之颤抖:作恶并不是以恶行为手段来达到什么目的,作恶本身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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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06 偷梨一类的事情在所有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人在天性中就有追求恶的一面,这是与生俱来的,是人类“原罪”的无可抵赖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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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08 但奥古斯丁搞错了一点,他偷梨子的这种冲动,包括所有人同样性质的冲动,其实并不是偷窃或犯罪的冲动,不是“追求耻辱本身”的冲动,而是一种试图冲破禁忌的冲动。那么,渴望冲破的禁忌的冲动又是从何而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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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10 婴孩没有任何禁忌,可以赤裸裸地表达他所能够表达的一切欲望和情绪。如果让奥古斯丁真的恢复了一颗婴儿的心,便很可能不再会发生偷梨的事情,因为他不再被任何禁忌所束缚,也就自然消弭了那种试图冲破禁忌的冲动以及由之而来的“不道德的”快感。所以他不再会“毫无目的,为作恶而作恶”,也不可能再去哀叹什么“我爱堕落,我爱我的缺点,不是爱缺点的根源,而是爱缺点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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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12 但这样一来,奥古斯丁的道德难题虽然解决掉了,他身边的人却不得不面对着更大的难题:如果在商店里看到美食,如果在大街上看见美女,这位有着婴儿之心的成年人会有什么反应呢?如果一个人要抢他的奶瓶,他会不会毫不犹豫地打死这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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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14 他的行为完全是可以预期的,而这样看来,杀人、抢劫、强奸,就像婴儿吃奶一样,本身并不构成任何罪恶,是社会的道德禁忌使之成为罪恶。除非我们像奥古斯丁一样,认为罪恶已经在婴儿身上充分地表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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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18 种种难题似乎不得不使我们期待神祇,因为若不引入神祇的话,我们对正义的寻求也许永远禁不起刨根究底的追究。不过,对神祇的引入也许并不像乍看上去的那样会使问题变得简单——我们首先就会回到那个“自由意志”的两难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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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20 汉献帝建安四年,武陵郡有一位叫做李娥的妇人在60岁那年因病亡故,被葬在了城外。14天之后,李娥的邻居有个叫蔡仲的,偷偷挖开了李娥的坟墓,想要盗窃陪葬的财宝。蔡仲用斧头去劈李娥的棺材,突然听见李娥在棺材里边对自己说话:“蔡仲,小心别碰到我的头!”蔡仲惊慌失措,拔脚就跑,却偏偏被县吏看到。一番审讯之后,蔡仲供认不讳,按律当判死刑,并且陈尸示众。消息传开,李娥的儿子听说母亲死而复活,便从坟墓里接出了母亲,带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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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22 这个离奇的故事并非出自认真的史料,而是晋人干宝《搜神记》里的一篇。我们当然不必深究李娥的复活是真是假,这里值得留意的是蔡仲的罪名——在古人的观念里,盗墓的确是令人发指的恶行,对盗墓者判处死刑,乃至陈尸示众,这在古人看来确属罚当其罪,但是,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因为故事还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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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24 武陵太守听说了李娥死而复活的消息,便召她来询问详情。李娥答道:“听说是司命召错了人,于是就要把我放还阳间。我在阴间正往回走着,不想遇到了姑表兄刘伯文,彼此不禁又惊又泣。我对他讲:‘我被错召到此,现在要被放还阳间,可我既不知道回去的路,又没力气一个人走,你能不能给我找个同伴呢?再说从我被召来至今,已经十多天了,我的身体肯定已经被家里人下葬了,我就算回到阳间,又怎么出得了坟墓呢?’刘伯文便把我的苦处转达给了户曹,户曹回复说:‘现在武陵郡西边有个叫李黑的男人也该被放回去,可以叫他来做伴,再让李黑去找李娥的邻居蔡仲,让他去墓地把李娥挖出来。’就是这样,我才和李黑一起回到了阳间,还给刘伯文的儿子刘佗捎去了他父亲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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