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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65 中国货币史 [:1703699948]
1703703666 二、钱币学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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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68 在晋到隋那几百年间,著史的风气很盛,可惜大部分都已亡佚。存留下来的史书中,除了魏收(公元506—572年)的《魏书》以外,都没有食货志。一部分原因或许是这几百年间,币制很混乱,一般史家弄不清楚;但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们对货币问题不够重视。其他史书可能有作食货志的,但没有留传下来。当然也有别的原因,例如范晔写《后汉书》,没有写到志书已被刘义隆(宋文帝)杀死。这种情况使得后代研究货币史的人遇到很多困难,在中国货币的文献史料上留下了一大段空白。在这方面,魏收的《魏书》在当时的史书中可以说是特出的。《魏书·食货志》也是一种经济史的性质。它是分门别类地叙述,最后一部分专记北魏和东魏的币制史,共一千五百九十字。表面看来,似乎把货币史同其他经济问题割裂开来,实际上不然,因为关于屯田、畜牧、租赋、织造、矿冶、互市、盐政等问题已在前面叙述过,如果再结合货币史来写,就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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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70 这一期间货币史方面的空白由钱币学的产生而得到若干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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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72 希腊和中国约略同时产生铸币,但收藏和研究钱币的科学即钱币学却先在中国产生。钱币学是研究钱币的形制、制作、文字和图形。中国钱币只有文字,没有图形。《史记·平准书》中有关于钱币的部分,那不能算是钱币学,因为司马迁并不是就钱币实物进行研究。钱币学在它的经济意义上是它同货币学的联系,在它的文化意义上被认为是考古学的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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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74 其实,它不仅考古,而且也考今。所以近代人把钱币学称为古钱学,严格地讲,是不正确的。当然,随着一国历史的延长,古钱在钱币中的比重总是越来越大的,所以称为古钱学,也不算大错。在中国,它比金石学还要早,但后来却包括在金石学之内。研究货币史显然必须研究钱币学,而且应当包括钱币学,正因为此,所以货币史不完全是经济史的一部分,换言之,经济史包括不了全部货币史。货币史有它的独立性,它一只足站在经济史的领域里,另一只足踏在文化史的领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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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76 钱币学在4世纪的时候,是一门新的科学。在欧洲,到一千年后才有人认真收集和研究钱币。这一门科学日后逐渐取得重要性,因为它对于历代的财政、经济、文字、美术、神话、宗教、民俗、地理,以及计量制度等的研究,提供了有用的资料。有些国家,如古代的大夏、大月氏的贵霜王朝,由于文献的缺乏,全靠遗留下来的钱币,才能对它们的历史构成一个轮廓。对于另外一些国家,如古代的迦太基,除了钱币外,几乎没有什么东西留下来。但钱币学在中国却有不同的意义。中国的帝王世系不靠钱币来解决或提供线索,因为中国历代的统治者一向重视历史,特别是关于他们自己的历史,有丰富的文字记录。但钱币仍然纠正了不少文献记录的错误。钱币学在中国的作用在于经济方面和文化方面。它帮助我们了解各时代人民的经济生活,它也大体上反映了中国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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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78 钱币学的产生,有一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要当时的钱币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使人们对于收藏它和研究它发生兴趣。中国战国时期的钱币和古希腊的钱币应当是具备这一条件的,却没有产生钱币学;这是因为钱币学虽然包括一切时代的钱币,流通中的钱币也在内,但却以不再流通的钱币为主。中国人在战国时期和古希腊人只把钱币当作购买手段来保存,不是当作一种研究的标本来保存。中国在南北朝的时候,钱币种类非常多,三国以来的钱币还能见到,有大钱,有小钱;有公钱,有私钱;有南钱,有北钱;有古钱,有今钱;有男钱,有女钱;有流通的,有不流通的;有正用钱,有压胜钱,容易引起人的好奇心。当时统治阶级可能已有收集钱币的事,如南朝政府的台主衣库,似乎就有各种钱币的收藏,于是私人也加以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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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80 在一般史家不写食货志的时候,反而有钱币学的产生,这似乎难以理解。实际上这是容易解释的。这时期的货币流通很复杂,非一般史家所能弄得清楚,非专门研究这一问题的人,处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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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82 最早一部关于钱币的书,是《刘氏钱志》。所谓刘氏,不知是什么人,也不知是什么时代,至迟当在萧梁,因为萧梁时的顾烜已引用他的话。《隋书·经籍志》有《刘潜泉图记》,可能就是顾烜所指的《刘氏钱志》。刘潜(公元484—550年)是齐梁间人。顾烜只引用了四种钱,即两铢钱、星月钱、四五钱、八星钱。除两铢外,都不是正用品。我们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刘氏钱志》所收录的钱币都是些游戏之作或压胜钱,但我们也无从给它更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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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84 第二部关于钱币的书是《顾烜钱谱》。该书也见于《隋书·经籍志》,说是钱谱一卷,钱图一卷。都已失传。南宋洪遵很推重这著作,说古代钱币“岁益久,类多湮没无传。梁顾烜始为之书。凡历代造立之原,大小重轻之度,皆有伦序,使后乎此者可以概见”。这几句话不但把《顾烜钱谱》的主要内容勾画了出来,而且等于是把它看作中国第一部钱币学著作。洪遵既见过《刘氏钱志》和《顾烜钱谱》,两书都被引用,在《泉志》序中却只推重《顾烜钱谱》,没有只字关于《刘氏钱志》的话,这也许就说明《刘氏钱志》确无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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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86 《泉志》引用了《顾烜钱谱》三十四种钱,从賹(作宝)货到萧梁的钱币,而以萧梁的钱币或在萧梁时流通的钱币为最多,计有天监五铢、公式女钱、五铢铁钱、大吉五铢、大通五铢、大富五铢、女钱、稚钱、对文、五朱、定平一百、太平百钱、龟背钱、水波纹钱等。大部分是正用品,而且许多是当时流通的钱币。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当时大概还不知道分类,只罗列本人所见所闻;但已知道注意钱币的大小轻重,而且开始谈到板别,例如太平百钱就提到七八种之多,所附钱图也尚与实物相类〔229〕。不过大吉、大通、大富三种钱只见泥范,未见实钱。另外也有一些错误,如以汉兴为班固所指的荚钱,以传形五铢为刘备钱。这些错误影响了后代的史家和钱币学家,千多年间没有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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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88 钱币学对于研究货币史的人有特殊的重要性。它不像一些关于货币理论的片断言论,它是研究钱币的著作;它也不像一般史书的食货志只是根据原有的档案资料照抄,或稍加一点整理工作,它是研究钱币实物。它补充了一般史书的缺漏,纠正了一般史书的错误。例如关于稚钱的大小,各书的记载不一致,杜佑《通典》说是径一分半,《册府元龟》说是一寸半,而《顾烜钱谱》说是八分半,当然以顾烜之说为可靠。因为他是根据实物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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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94 中国货币史 第四节 信用和信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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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96 信用事业在两晋没有什么新的发展,至少从记录上看不出来。信用上的通融,全靠私人的贷放〔230〕。政府可能也有救济性的放款,并且还有供给耕牛的办法〔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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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698 南北朝的时候,信用事业,大有进展,无论在存款方面和放款方面,都比以前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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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700 存款在古代是一种最不发达的信用业务。所谓存款,是指供他人利用的一种储蓄。中国自古即有储蓄,但都不给人利用。因为封建时代的中国官僚豪富,对于财产十分保守秘密,不轻易告诉人,有时连自己家里人亦不知道〔232〕。所以不能叫作真正的存款,不能说是一种信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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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702 在南北朝以前,中国官僚豪富的主要储蓄方式,就是窖藏〔233〕。或埋在地下,或藏在墙壁间。《淮南子》就有“掘藏之家必有殃”〔234〕的话。此外就是用扑满的办法,这和窖藏的性质一样,而且数目太小,在信用发展史上没有多大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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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704 到了南北朝的时候,就有将钱财寄存在亲友处的事例。这种寄存或寄附〔235〕,有时是委托保管的性质,受托人不能加以利用,只是一种人情〔236〕。既没有利息问题,也没有保管费问题,所以不能说是一种业务。如果受托人能将这种款子用来营利,那就变成真正的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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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706 史书说陶渊明常将现钱送存酒家,而时常去取酒〔237〕,这就同现代的往来透支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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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708 在放款方面,民间的借贷叫作出责〔238〕或举贷〔239〕。这种借贷,同以往一样,是一种对人信用,只以券契为凭,券契一毁,债权债务便算了结。另外有信用购物的办法,即赊市,似乎相当普遍。尤其是在刘宋时期〔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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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710 南北朝的寺院,是信用的一个重要的来源。当时的统治者和士大夫阶级多是笃信佛教的,寺院不但数目多,而且富有。第一,由于统治阶级笃信佛教,他们就千方百计来优待寺庙和僧尼,以期保证自己来生的幸福。僧尼受到免税免役的待遇。这就使得一般人民无法同他们竞争,使他们容易积累财富。第二,上自帝王,下至平民,都对寺院施舍〔241〕,这种施舍,或为土地,或为钱币。如北魏孝文帝建大中兴寺,就施舍了稻田一百顷〔242〕。梁武帝几次到同泰寺舍身为奴,都由公卿们凑一万万钱赎身〔243〕。所以寺院是大地主兼大财主。寺庙积累了这许多财富,用来放债牟利,是不难理解的。古代巴比伦〔244〕和欧洲〔245〕的寺庙也是这种情形。欧洲在中世纪,宗教的势力有时比政治势力还大,不但从各方面收到施舍,而且公然向人民征收什一税,所以欧洲的教会也是大地主兼大财主。第三,寺院的财产和债权最稳妥可靠,僧尼们通过各种宣传,把寺庙说成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使得迷信的人不敢盗窃寺庙的钱财,也不敢对寺僧赖债,以为盗窃寺庙钱财或赖债的人,一天一夜长三分七厘利,第二天日夜利上生利,来世要做牛马来偿还〔246〕。做牛一天偿还八文,做马一天偿还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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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712 北魏在还没有铸造钱币的时候,就产生了实物高利贷。这是由于所谓僧祇粟的运用而产生的。在文成帝(公元452—465年)的时候,准许每年对僧曹输粟六十斛的人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歉岁用来赈济饥民,有时作为借贷,俭年出贷,丰年偿还,可是后来成为变相的高利贷,放出之后,不问水旱,都要偿还,有时利多于本,或翻改券契〔247〕,对债务人进行盘剥。北魏寺僧还有替富人保管财物的事〔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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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3714 南朝货币经济发达,寺僧放债的事一定很多。南朝寺院在中国信用史上有特殊的意义,它是典当的创办者。典当是中国最早的信用机构,对人民供给抵押信用。我们虽不能证明典质是寺庙创办的,但最早的两家典质都是寺庙,一家是南齐的招提寺,褚澄曾以一万一千钱就该寺赎取太祖赐给褚渊的白貂坐褥〔249〕。另一家是南梁的长沙寺,有人曾以一束苎就该寺库质钱,赎当时,于苎中发现黄金五两,这黄金也是人家向该库质押的〔250〕。由此可见,贵自黄金衣着,贱至苎束,都可以质钱,范围很广。也许典质的起源还在南北朝以前,或则为一种外来的制度,一种随佛教而输入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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