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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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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工作的展开,在各个历史时期是不平衡的,要看各种条件。然而学术研究工作也不会中断;追求真理的热情,好像一把永不熄灭的火炬一样,总在那里燃烧着。无论在怎样困难的条件下,总有一些不畏艰险的人物,埋头工作,并取得成就。元代就是这样一个历史时期。蒙古贵族政权只晓得要培育更好的牧场,不知提倡学术和文艺;对于汉人,多方压迫打击。中国文化遇到一股寒流。但这种恶劣的气候,并没有消灭中国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产生相反的效果:在文学方面,由士大夫阶级的诗词变成市民阶级的戏曲;在学术方面,反而使得有些不满现状而又无力改变现状的人,更加努力地投入研究工作。拿货币史的研究工作来说,元代并不比别的历史时期差,有通史、有断代史、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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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中的《钱币考》可以说是货币的通史。《钱币考》的副题是“历代钱币之制”,分为两卷,共三万多字。这个数字是空前的。《钱币考》自货币的起源一直论及南宋的各种纸币。它的体例同以前的两部通书不一样,采用纲目的形式,在纲领性的叙述之后引一段或几段他人的话。但征引的话并不总是用来说明前面的纲领性的叙述,这就弄得有点繁杂了。除钱币外,对于各种纸币也分条叙述,包括交子、会子、川引、淮交、湖会五种,作为一种参考用的资料书是便于翻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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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优点有:第一,在于说明出处,不像《通典》《通志》一样,一直抄录下来,好像是作者自己的意见一样。第二,由于征引较多,所以它的史料价值要高于以前同类的著作。第三,它的内容虽然基本上是抄袭前人著作,连前人的错误也承继下来,但作者有时是有自己的见解的,这种见解以按语的形式出现。例如在引用《周礼》关于赊贷的一段之后,有一段作者自己的按语,提出他自己对那一段的理解,以反对王安石以及后儒的解释。又如唐代元和年间禁蓄现钱,马端临加以反对。他认为政治家不能“制民之产以均贫富”,单想限豪强兼并之徒,是不适当的。他说限民名田还可说,限民蓄钱就过分了。因为买田的人目的是吞并,必须立法以限其顷亩;至于蓄钱的人则志在流通,何必立法来叫他贸迁。又如南宋绍兴二十九年限制家存现钱,他也认为是末策。他对于南宋的纸币制度也有批评。从这几点可以知道:他是反对统治阶级的苛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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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说来,《文献通考》的价值绝不在《通典》和《通志》之下。后代的史学家,固然多承认这一点,但也有些人偏要把《文献通考》置于《通典》和《通志》之下,他们说《通典》的价值在于创立一种新的体裁,而《通志》的价值在于有自己的见解,有独创性,即所谓“独断之学”,甚至暗示其所论不必确实有据〔249〕。其实这三部书都只能算是一种资料书,而作为资料书《文献通考》就有便于翻检的优点。而且作为资料书,更需要确实有据;若是把要求提得更高,要成一家之言,那就更要掌握正确的资料,如果根据的资料不可靠,如何能形成正确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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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关于货币的断代史可以《宋史·食货志》中关于货币的部分为代表。这一部分的内容分为《铜铁钱》和《会子》两项,《铜铁钱》一项共一万字多一点,《会子》一项四千多字。字数比起《文献通考》的《钱币考》没有增加,而且组织得很坏,等于一些资料的堆积,读了使人得不到一个明确的概念。关于纸币的部分,虽然名为《会子》,实际包括交子、钱引、关子、会子、现钱关子、银会子、淮交、湖会等,只是讲得眉目不清,杂乱无章。这是由于著者系奉命编修,自己并没有著述的要求,因而不负责任,草率从事,这是历代官书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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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史》和《金史》是同一批人编修的。两者都有《食货志》,但《辽史·食货志》关于货币没有什么资料。《金史·食货志》有《钱币》一卷,九千多字;这是最详细的一篇金国货币史,自初印交钞、鼓铸正隆钱一直到亡国。文字体例和《宋史·食货志》相同,但由于金人的币制比宋代币制要简单得多,所以显得清楚些。不过钱币部分只有一千多字。因此不免有许多疏略遗漏,例如关于承安宝货就交代不清楚,而铜钱只提正隆钱和大定钱,连泰和钱也不提。好在关于金人的钱制,从钱币学方面可以得到许多补充的材料。至于纸币,那就只有根据《金史·食货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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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指出:马端临的《钱币考》和《宋史》中的《铜铁钱》,正如杜佑《通典》、郑樵《通志》以及历代旧史中有关货币部分一样,只是全书中的一小节,作者不是专门研究货币史的人,他们对于货币在历史中所占的地位,也各有不同的看法,对这部分所耗费的精力也不同,所以根据这一小部分来批评全书,不是很恰当。例如在艺文或经籍方面,《通志》就比《文献通考》的资料来得多。但是我们在讨论货币史的时候,也只能根据这一小部分来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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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关于货币史还有一些专著。郑樵和《宋史》的编者不能说是货币史的专家,专著的作者应当是对货币史有特别研究的。元代有费著,他是至正年间的人,曾任汉中廉访使、重庆府总管等职〔250〕,著有《钱币谱》一卷和《楮币谱》一卷。《钱币谱》专记四川的货币史,自汉代到南宋的淳熙年间〔251〕。《楮币谱》专记四川的交子和钱引,到南宋庆元年间为止〔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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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武祺的《宝钞通考》八卷。内容不详。据说是叙述中统以后八十几年间的钞法的历史〔253〕。武祺在发行至正交钞的时候任户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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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钱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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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不大用钱,所以钱币学的不发达是容易理解的。据说至大三年有《历代钱法》一卷,这正是在诏行铜钱的第二年。但书已失传,内容不详。可能是像《文献通考》中的《钱币考》一类的著作,而不是真正的钱币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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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通行纸币,所以有几部关于纸币的书,这是元代钱币学的特点。见诸著录的有费著的《楮币谱》和武祺的《宝钞通考》。费著的《楮币谱》附有钱引的格式,可以看作钱币学方面的著作。但这格式并不是图样〔254〕,所以读者看了还是不知道钱引是什么样子。他去南宋初已有一两百年,但他既生活在四川,也许见过钱引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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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武祺的《宝钞通考》则不属于钱币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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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货币史和钱币史也没有严格的界限,真正研究货币史的人应当把文献资料和实物资料并重。实际上,优秀的钱币学家,没有不钻研史籍的。但古代研究货币史的人很少接触钱币实物,而研究钱币的人则总是将文献资料摆在次要地位。纯粹的钱币学家,即使钻研历史文献,也是为在钱币学方面获得启发。因为钱币学本身是一门独立的科学。所以货币史和钱币学的划分问题,并不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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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货币史 第四节 信用和信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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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三世纪的时候,欧洲封建制度开始崩溃,进步的速度加快了。在信用事业方面,有兑换店、放款团和典质的产生。因为商业逐渐发达,封建制度开始衰落,城市国家先后兴起;各地的钱币,流到城市来,成色重量都不划一,劣币很多,盗削也是常事,兑换店就是因此而产生的。他们不但替商民估定钱币的成色、重量和价值,而且代为保管钱财,代作债务的清算。后来并由本地的清算而发展成外地的清算,这就是汇兑。12世纪末,意大利已经使用汇票了。中国的汇兑业务,因纸币的使用,反而衰落了。另外因为欧洲城市国家兴起,彼此间常常发生战争,此时服兵役不再为人民之义务,士兵必须用钱来雇用,这需要大笔款子,多不是那些城市政府所能负担得起的,因此它们常向当地的富商借款,并由他们组织一个团体来经理放款账目并代收用作抵押的税款,有时就利用这些税款来放款。这种团体就成了另外一种金融机关。12世纪的威尼斯共和国便有这种团体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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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信用事业,在这期间,没有重大的新发展。在金人治下,信用上的通融,仍多靠私人的放债〔255〕,政府当局虽规定利率不得超过按月三分,积久只能到一倍;但实际上有时不到一个月便收息三倍〔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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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信用仍旧是靠典当,叫作质典库或解库,这是民间经营的。另外有公典,叫作流泉,这倒是中国信用史上一件重要的事情。大定十三年(公元1173年),世宗因为民间质典利息太重,高到五七分,有时并用复利计算,因此下令在中都南京(即汴京)东平真定等处设置质典库,称为流泉,设专人管理,并规定典质的时候由使副亲评价值,押款数目照估价的七成,月息一分,不到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如果满了两年再过一个月还不去赎取,就下架出卖。当票叫作帖子,上面写明质物人姓名,质物的名称和品质,或金银的等级和分两,以及质典的年月日和金额等。如果质物被遗失,照新物赔偿。大定二十八年十月添设流泉务二十八所〔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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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因为银钱纸币兼用,所以兑换业也相当发达。纸币的兑现,虽然有政府设立的交钞库,但老百姓很不容易走进衙门机关。好在商贾们也有经营兑换业务的〔258〕。这在货币流通混乱的条件下,大概是一种有利可图的业务,兑换商可以从买卖价的差额上取得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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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因为四方征伐,赋税特重,人民多借贷以输,于是放钱举债的人,便抬高其利息。最有名的是所谓羊羔息或羊羔利,一年翻一倍,经营这种放款的人似乎是西北的回鹘人,那是在蒙古入主中原以前。太宗(窝阔台)十二年(公元1240年)曾用公款七万六千锭,代为偿还这种债务〔259〕,并规定从此借贷不论时间如何长久,利息不得超过本金〔260〕。至元三年二月又下诏重申一本一利的原则〔261〕。十九年因为权豪势要之家,榨取债户,故仿金人的办法,规定民间贷钱,只能收息三分〔262〕。但一般放债人总是利用所谓“子本相侔”的原则,每次放款,偿还时总是本利对倍〔263〕。如果超过一年,往往要债务人另写借据,本利合计,这样就使复利合法化了。债务人若不能偿还,债权人往往侵占债务人的财产,甚至夺取他的子女以为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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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卢世荣奏请各路设立平准周急库,目的是平准币值,对人民供给低利放款。他认为当时虽然有平准机关,但是没有人会运用基金,使得钞价下跌,物价上涨;如果运用基金来放款生利,不但借的人多,而且本金不致损失。卢世荣的许多计划,比王安石的办法更进一步。这平准周急库,可以说就是国家银行,他主张每路设一家,等于后代的省分行。几个月后卢世荣就被劾入狱而死,这些办法当然没有实行。但至元三十年曾以钞五千锭为本设立公典,叫广惠库,放典收息〔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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