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124313e+09
1704124313 企业上市解决之道 [:1704119901]
1704124314 ■第三节 行政诉讼
1704124315
1704124316 【重要提示】
1704124317
1704124318 ★ 不要将拟上市企业的诉讼仲裁事项看做洪水猛兽,这与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的处罚不同,诉讼或仲裁对于公司来说不一定是坏事。
1704124319
1704124320 ★ 对于未完结的诉讼和仲裁,要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公司为提起诉讼或仲裁一方,那么详细介绍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以及对公司影响就可以,当然同时关注被提起反诉的可能。其二,如果公司作为被告或被仲裁方,那么需要详细估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尤其是财务数据的影响,充分足额计提或有负债并作重大风险提示;如果金额较大或者对公司影响很大,救急的措施就是大股东出具承诺,承担败诉可能带来的损失。
1704124321
1704124322 【案例情况】
1704124323
1704124324 一、天邦股份(002124)
1704124325
1704124326 公司招股资料披露,2006年6月29日,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人、张钊(原上海天邦自然人股东)、上海天邦(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为被告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向原告偿付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的往来款825万元,并承担延期付款滞纳金及诉讼费。2007年2月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06)沪高民二(商)终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终止。2007年2月14日,上海天邦与大江股份签订《支付往来款余额和往来款滞纳金的协议》,上海天邦向大江股份支付往来款82582万元,支付往来款滞纳金22884万元。至此,该往来款纠纷一案所有事宜均已处理完毕,预计减少发行人2006年度净利润22743万元。
1704124327
1704124328 2007年3月8日正式签署的天邦股份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披露公司2006年全年的业绩。截至2006年第3季度末,公司实现净利润1964万元。公司2007年4月24日公布的2006年报显示,200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041万元。前述重大诉讼导致的损失占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数的1112%。
1704124329
1704124330 二、七喜控股(002027)
1704124331
1704124332 2002年4月16日,广州市黄埔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因工程款纠纷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发行人(第一被告)和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以下简称七喜资讯),要求支付七喜电脑生产基地三号、四号厂房及动力站工程款(包括窝工损失、增加工程款)118953万元,违约金23818万元,诉讼金额合计142771万元。该诉讼在发行前仍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中,如若败诉,发行人将面临较大的赔偿金额的支付风险(该公司上市的前一年即2003年的净利润为5631万元)。
1704124333
1704124334 为此七喜资讯已承诺由其承担本次诉讼的一切诉讼风险,七喜资讯的实际控制人易贤忠(易同时也是发行人的第一控股股东)也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七喜资讯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仍不足以承担上述诉讼的赔偿金额,差额部分的赔偿金额,由本人负责补足。”
1704124335
1704124336 发行人律师认为,虽然《施工合同》由发行人签署,但该工程属于七喜资讯所有,且七喜资讯承诺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由于该案不存在较大的赔偿金额,且七喜资讯除以其全部资产担保外,还提供了600万元的现金存单担保,因而本案的最终处理结果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1704124337
1704124338 三、霞客环保(002015)
1704124339
1704124340 2003年12月19日,正当发行人上市筹备工作紧锣密鼓之际,欧盟委员会发布调查公告,对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进口的聚酯纤维展开反倾销调查。发行人被列为调查企业之一。不过幸运的是,发行人的聚酯纤维产品在欧盟成员国的销售收入仅占其2003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79%,主营业务利润仅占其主营业务利润的331%。
1704124341
1704124342 发行人披露的解释说辞和应对措施包括:(1)公司已根据调查内容做好了准备,根据尊重事实、反对歧视、公平贸易的国际贸易原则积极应诉、主动抗辩。(2)公司符合欧盟“市场经济地位”的条件: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国家干预;②符合GAAP标准的会计制度且会计报表经审计;③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在从非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没有重大扭曲;④企业适用于破产法和财产法;⑤外币兑换按市场汇率执行。(3)公司用聚酯纤维产品,其在原材料成本及生产成本方面均比较低,有比较大的利润空间。而且其环保作用符合欧盟可再生材料重新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的产业政策,受欧盟倡导和鼓励。
1704124343
1704124344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所认为:(1)反倾销案件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案件,反倾销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对公司以往的经营业绩不构成任何影响,也不会给发行人现有财产造成任何损失。(2)发行人已聘请律师积极应诉,相关应诉程序在正常进行之中。根据对欧盟本次反倾销调查的背景、理由、发行人涉案产品的特殊情况及发行人所处的市场经济地位分析,发行人的抗辩理由是充分的。(3)发行人目前聚酯短纤的出口比例逐年下降,聚酯短纤的出口量已从2002年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182%下降到了2003年的169%。2003年度,涉案产品在欧盟成员国的销售收入仅占发行人2003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79%,主营业务利润占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仅为331%。因此,我们认为,即使欧盟最终作出不利于发行人的裁决,致使发行人全面停止对欧盟的出口,对发行人的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的,不构成重大影响。
1704124345
1704124346 【案例评析】
1704124347
1704124348 1不要将拟上市企业的诉讼仲裁事项看做洪水猛兽,这与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的处罚不同,诉讼或仲裁对于公司来说不一定是坏事。
1704124349
1704124350 2对于已经完结的诉讼和仲裁来说,只需要详细说明事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即可;当然,还需要重点关注是否还存在潜在的风险。
1704124351
1704124352 3对于未完结的诉讼或仲裁,要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公司为提起诉讼或仲裁一方,那么详细介绍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以及对公司影响就可以,当然同时关注被提起反诉的可能。其二,如果公司作为被告或被仲裁方,那么需要详细估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尤其是财务数据的影响,充分足额计提或有负债并作重大风险提示;如果金额较大或者对公司影响很大,那么还有救急的措施就是大股东出具承诺,承担败诉可能带来的损失。
1704124353
1704124354 4当然,对于诉讼和仲裁的标准也需要了解,小额的稍加关注就可以了,而如果金额比较大的话,就需要审慎判断了。至于什么是标准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可参照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1704124355
1704124356 5有关诉讼或仲裁的有关事项一定要与公司充分沟通之后做全面调查,如果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到公、检、法系统或者中国法院网去查询。
1704124357
1704124358 【参考法规】
1704124359
1704124360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1704124361
1704124362 第二十五条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 上一页 ]  [ :1.70412431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