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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方言与文化 第八章 方言俗解须正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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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曾以万字长文考订“瓜娃子”一语。该文立足于“瓜”这个词根,从民俗学、心理学等角度来考订的,但始终觉得不太如意。后看《集韵》,方才知道“瓜”的本字是“”,《集韵》:“音瓜,短头也。”“短头”是什么意思呢?正如人们以“锐”和“钝”来形容人的聪明与笨拙一样,“长”“短”也可用来形容人的聪明或笨拙,故《吕氏春秋》有“智短”一词,形容智虑浅薄。近人姜亮夫先生《昭通方言疏证》也认为“瓜”是从“”字而来的,他指出“今昭人言人无智慧愚笨曰傻瓜,俗以瓜为之,当即此字,短头则智力不足,故得引申为无智愚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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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隋唐以来,随着小说、笔记文体的兴盛,方言不再只停留于阐释经典的功能。方言成了小说、笔记中的常客,记录在案,作为文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此时的方言记录,只为立此存照,缺乏谨严的语言学考证,流俗往往就字面而附会其意思,造成解释的谬误自然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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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称妓女为“老举”,诗人袁枚曾饶有兴趣地对此作了一番考证:“广东称妓为老举,人不知其义。问土人,亦无知者。偶阅唐人《北里志》,方知唐人以老妓为都知,分管诸姬……有郑举举者,为都知,状元孙偓颇惑之。……广东至今有老举之名,殆从此始。”(《随园诗话》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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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枚用长长的一段征引材料,证明“老举”是从妓女郑举举那里得名的。但是这个结论百年后受到了学者孙橒的质疑。孙橒在他的《余墨偶谈》中说:“粤中呼妓为老举,随园以为即举举、师师之意。或以为‘举’与‘妓’粤音相近,老举即老妓之讹。其说近是。”(《香艳丛书》第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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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袁枚相比,孙橒的这段论述更为合理。钱塘人袁枚不明白广东方言,而做出错误解释,这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有的学者连自己的家乡话也会解释错误。袁枚的好友蜀人李调元就是其中一个。李调元《卍斋璅录》卷1记录并解释了这样一个蜀方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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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人呼扠禾上架之丫曰“杨扠”。以杨为之,状如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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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扠物上架的工具,今日川西农村仍在使用,但却未必一定用杨树做成。杨树木质松脆,四川话叫“不经使”(不经用),并不适合做扠。这样说来,是否李调元的说法存在问题呢?就此疑问,张舜徽先生《清人笔记条辨》卷3对其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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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当作“扬”,扬者举也,谓以此举物向上也,故名扬扠。非以杨木为之而得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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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己的方言解释错误的,也并不止李调元一人。这在各地的县志中可以看出来。1741年,乾隆皇帝颁布一道命令:各省府州县六十年修一次志书。在朝廷的鼓励下,全国各地政府形成了一股编纂地方志的热潮。这一政策有利有弊,其利在于,各地的文献史料因此而得到了及时的记录与保存;其弊端在于,由于各地政府重视程度不同、参修者学养不同等原因,使得志书的编撰质量也参差不齐。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方志中什之八九,皆由地方官奉行故事,开局众修,位置冗员,钞撮陈案,殊不足以语于著作之林。”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书店,1985年版,第2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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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官修志书中,许多县志并未记录当地方言;即使有记录,也只是简单的方言词汇记音,而没有相应的考证;有的尽管作了考证,却又往往流为臆说。而这些臆说又往往来源于流俗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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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来破除“流俗”呢?即通过语音,确定方言本字,方言的意义也就不言自明了。黄侃先生曾根据扬雄自述《方言》的成书情况,而总结方言研究的次第:“一先问字,其次求字,其次求于故书雅记。”黄侃述、黄焯编:《文字声韵训诂笔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62页。黄侃先生提出的方言研究这三个步骤,简而言之即搜集词汇、考求本字和寻找文献书证汪启明:《黄侃方言学思想表微》,载于《汉语史研究集刊》2009年刊。这三者皆不能脱离语音。故曰:“解说方语,正音为难。音正而后字定,字定而后义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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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解释世俗之疑,辨照是非之理,其目的则是为了匡谬正俗,澄清流俗之见,有利于学术人心。不然,如像清人潘永因说的:“余又闻蜀人言陈子昂阆州人,州有陈拾遗庙,语讹为十姨,遂更庙貌为妇人装饰。”(《宋稗类钞》卷29)将陈拾遗叫成了陈十姨,还把他的塑像也换成了女子装束,如此一来成何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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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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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称某人发迹、致富为“翻梢”,蕴含着一种由穷变富的动态意义。“翻梢”有时也写成“翻稍”“翻烧”“翻钞”。民国《重修彭山县志·民俗篇二》记载:“翻烧,复所耗也”,并对这个词语做了如下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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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遗事》:太宗北征,咸云:“取幽蓟如热鏊翻饼。”呼延赞曰:“书生之言,未足尽信,此饼难翻。”后果无功。按俚语以田产回馈转售曰“翻烧饼”。今“翻烧”之说即此,不过无饼字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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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考证是直接借用了《通俗编·饮食》对“翻烧饼”的考证。翟灏在书中这样来考证“翻烧饼”是正确的,但是借用到这里来考证“翻梢”则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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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野获编》卷26称:“吴俗呼现钱为梢。”“翻梢”原本是一个赌场用语,意为把输出去的钱再赢回来,用通俗的话说就是翻本钱。在说一个人发家致富“翻梢”了时,“翻梢”是一个褒义词,所以四川有句安慰人的俗语叫“穷人莫要焦,勤俭忠厚就翻钞”(《蜀籁》卷4)。但是在赌场里说一个人想翻梢,那就是一个贬义词了,所以四川民间又有这样一句话:“想翻梢结果翻了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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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梢”完全是一个赌徒心态,往往本钱翻不回来,把多余的钱也搭进去了。川剧折子戏《出天行》中,那个啯噜子(赌徒)刘斗篷就是这样的情况。刘斗篷输了钱后才后悔:“西门外遇到张老三,一把手拉我进赌店,包包梢赌的四门滩,只说翻梢把劲趱,二吊八一齐都输完。”四川省川剧艺术研究所编:《川剧传统喜剧选》(下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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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毛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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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将乡间小旅店叫做“鸡毛店”。民国《云阳县志》写作“鸡茅店”,并说朱世镛、黄葆初修,刘贞安等纂:《民国云阳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第53册),巴蜀书社,1992年版,第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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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舍)小者曰鸡茅店:崔豹《古今注》:“店,置也,所以置货粥(鬻)物也。”温庭筠诗“鸡声茅店月”,范成大诗“击柝黄茅店”,陆游诗“宁堕荒寒傍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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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茅草盖成的房子,文雅的叫“茅庐”,通俗的叫“茅草棚棚”,用作旅舍,自然可以叫“茅店”了。但是《云阳县志》以温庭筠诗“鸡声茅店月”来解释“鸡茅店”,那就大错了。“鸡茅店”应写作“鸡毛店”,“毛”有“小”的意思,如小孩叫“毛孩子”、细雨叫“毛毛雨”。故“鸡毛”也有小的意思,如琐碎小事叫鸡毛蒜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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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鸡毛店也叫“幺店子”,有人误认为“幺店子”应写作“腰店子”:腰是人身体的中间部位,“腰店子”也是形象的说法,指的是半路上的旅店。其实不然,“腰店子”还是应该写作“幺店子”。《说文解字》:“幺,小也。”所以“幺店子”就是小店子、小旅馆。这样一来,“幺店子”也就和“鸡毛店”的意义对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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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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