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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说字 婚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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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篇文章,她需要有一个精彩的开头和圆满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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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hū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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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形声字,从女,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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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从“女”表示与女人有关;“昏”有昏沉、不明了之意。“女”“昏”为“婚”,可理解为女人成亲前少不更事,每天守在闺中浑然不知外界的人事变迁。《说文·女部》:“婚,妇家也。”本义为妻子的家。“昏”又为黄昏、傍晚。古代结婚都是在黄昏时迎娶,故“昏”时迎“女”为“婚”。《说文》又云:“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婚”又表示结婚,是男女成亲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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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是白天将去夜晚将来之时,有阳往阴来之变,婚姻大事顺应天时,男为阳,女为阴,男方迎娶女方是阳往,女方嫁到男方是阴来,“婚”字中暗含嫁、娶,故有结婚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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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昏”为“婚”,除含有结婚时间的意义外,另有涵义:一,男女双方一旦结成夫妇,就要学会包容,婚前睁大双眼,婚后半睁半闭,不要事事较真,“昏”一点有时反而有利于家庭和睦;二,女人结婚后常忙于生儿育女,操持家务,失去了自我的追求与理想,浑浑噩噩,聊以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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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字上为“氏”,是姓氏;“日”为阳,代表男方。“婚”字表明女从男氏,女人结婚后从夫姓,从而改变了自己的姓氏,这也是古时女人结婚的标志。古人又以“婚”为妇家(《说文》:“婚,妇家也。”),以“姻”为夫家(《说文》:“姻,婿家也。”),所以“婚”、“姻”相合为“婚姻”,就是指男女双方结为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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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社会时女子地位比男人高,当时流行走婚制,男方依附于女方,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以女方血统维系亲属关系,后来这种情况发生了彻底逆转。男人们开始采取抢妻的办法,来确立自己的权威。抢那些曾经说一不二的女人做老婆是有风险的,为避免遭到女子部落的反击,必须在傍晚天黑时偷偷行动,为防止夜长梦多还要马上成亲。所以女子黄昏成亲即为“婚”。这种做法后来演变成一种习俗流传下来,现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南方某些地区,结婚仪式、婚宴仍在黄昏举行。而在北方这种风俗却发生了一些变化,中午结婚意味着是头婚,晚上结婚则意味着是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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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一说到“婚”,总会联想到“姻”。婚姻一词,古时又称“昏因”或“昏姻”。现代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从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和社会认可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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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如轻舟,夫妻是舵手,只有二人真诚配合,患难与共,才能到达幸福的彼岸。成功的婚姻使人如沐春风,失败的婚姻却会毁了毕生的幸福。婚姻把两个人拴在一起,距离越近矛盾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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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从“昏”意味着对婚姻中的问题不能太认真,太计较,最好进行朦胧化处理,彼此留一些空间和尊严,这样的婚姻才能永恒。婚姻像是手握细沙,握得越紧越向外漏;适当放松反而能够牢牢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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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 ji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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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形声字,从女,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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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从“女”表明与女性有关;“家”为家庭。“女”“家”紧邻为“嫁”,寓意是女子离开娘家,进入婆家。“嫁”字“女”“家”不离,既指女子出嫁时留恋娘家,又指嫁后一心守好婆家。《说文·女部》认为“嫁”就是“女适人也”,故“嫁”本义指女子出嫁,与“娶”相对。“嫁”可理解为女子的家的转移,引申为把祸害、怨恨引向他人,如嫁祸于人、转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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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甲骨文字形像一个敛手跪着的人形,本义是女性、女人。《说文·女部》认为“女”就是“妇人”,事实上,古代把待嫁闺中的女儿称为“女”,而嫁人后则称为“妇”。所以,常听说有“家庭主妇”,而未闻有“家庭主女”。现在“妇女”一词则多指成年女性。“嫁”右边之“家”是会意字,本意指房屋、住所。古代女子从小禁锢闺房,结婚后从娘家到夫家,仍是深居简出,整天在厨房、卧室、厅堂里相夫教子,料理家务。“之子于归,宜室其家”,意思就是把姑娘领回家里,为老公操持家务。“嫁”与“适”在基本事实上并无本质区别,但在古代等级制度中,同为女子嫁人,“嫁”与“适”的用法却大不相同。与大夫以上等级的人结婚为“嫁”,与一般士族或普通百姓结婚只能称为“适”。《诗·大雅·大明》:“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殷国(国君的女儿)来到周国,嫁给了周王。但“嫁”远比“适”用途广泛,有时候本该用“适”,却也用“嫁”。如《国语·越语上》:“女子十七未嫁,其父母有罪。”女子到了十七岁还没有结婚,她的父母要被判罪。这里的“嫁”就是通称。唐代张籍《节妇吟》:“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把你送我的明珠还给你,两眼的泪水禁不住往下直流,恨不得与你相逢在我没有出嫁的时候。古代女子嫁给谁由不得自己,多是由父母兄长做主。男子既可以一娶再娶,妻妾成群,也可以一纸休书把老婆赶出家门;女子只能从一而终,无权提出离婚,也很少改嫁,只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稀里糊涂度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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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指女子离开娘家,来到夫家,可引申为前往,如《尔雅·释诂上》:“嫁,往也。”《战国策·中山策》:“赵自长平已来,君臣忧惧……四面出嫁,结亲燕魏,连好齐楚。”秦赵长平之战中赵国大败,四十万大军被秦将白起活埋,从此元气大伤。在这种基本国情下,君臣们都很担忧,于是“四面出嫁”,即派外交官前往各国出访,想方设法与燕、魏、齐、楚等国家搞好关系,以便减轻边防压力,争取各国的支持援助。又如《列子·天瑞》:“列子居郑圃四十年,人无识者,将嫁于卫。”列子在郑圃住了40年,没有人认识,打算到卫国去。嫁人乃是女人的终身大事,从来马虎不得,古代民谣曰:“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即表达了女子择夫而嫁的愿望。“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仕。”臣子选君王,如同女子择郎君,“嫁”因此引申为出仕。《汉书·蒯通传》:“彼东郭先生、梁石君,齐之俊士也,隐居不嫁,未尝卑节下意以求仕也。”“隐居不嫁”就是躲在家里不出来做官。古代很多名人贤士崇尚清高,宁可穷得三顿饭喝稀粥,也不愿卑躬屈膝混迹官场,他们的选择与官本位的传统价值观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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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尊女卑,女性地位不高,经常受到歧视,并被当成“祸水”,承担起莫须有的罪名。所以,“嫁”由本义又引申为转嫁祸端。如《旧唐书·哀帝纪下》:“立嗣君于南面,毙母后于中闱,黄门与禁旅皆歼,宗室共衣冠并殪。复又盗钏掩耳,嫁祸于人。”这是古代典型的弑君篡位的宫廷政变。杀了老皇帝,扶立小皇帝,怕皇后不配合或日后复仇,干脆弄死,忠于老主人的太监和警卫全部消灭,皇室宗亲格杀勿论,然后玩弄阴谋诡计,嫁祸于他人,手段之残酷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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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由前往、转移引申为出卖、售出。如《战国策·西周策》:“以嫁之齐也。”就是说把(它)卖到齐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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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接”通常是把一种果树的枝条接种到另一种果树上去,使嫁接后的果树性状发生有利的交叉变化,如苹果树与梨树嫁接后,结出的果实同时具有梨和苹果的味道。“嫁杏之期”则比喻女子的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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