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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齐命题”的当代回响:中美两国美国史研究的趋向 二、普通民众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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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的说法,诞生于革命中的美国是一个现代民主国家。现代民主的基本含义,就是普通民众通过常规的合法途径,积极进入政治领域,选择政府官员,并对政府及其决策施加影响。然而,实际掌握政府权力的精英,往往对民众的政治理性和能力表示怀疑,对他们的积极行动疑虑重重,想方设法阻挠或制止他们在政治领域发挥作用。于是,民众和精英的关系,就成为美国民主的一个核心问题。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说,精英主义和平民主义两种倾向之间的冲突,在美国社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折射在美国史学中。具体到美国革命史的写作,历来有三个问题颇受关注:美国革命是为谁的革命?谁是革命的主力?它在什么意义上是一场“民主革命”?一些带有平民主义倾向的学者,对这三个问题做出了这样的回答:美国革命是真正的“人民的革命”,是“人民”为了“人民”自己的革命;普通民众乃是革命的主角,他们的革命主动性推动和塑造了革命的历程;只有充分肯定民众在革命中的诉求和活动,才能把美国革命界定为一场“民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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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平民主义”史家看来,美国革命史从来就是一个民众和精英较量的战场,双方为争夺美国革命的历史记忆而进行着激烈的斗争。不过,在很长时期里,精英凭借其权势和话语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表述美国革命的权力。历史学家艾尔弗雷德·扬认为,从革命后期开始,掌权的精英群体就力图抹去革命的激进性和底层色彩,把它“驯化”为一场温和的精英革命。而且,此后精英一直没有停止这种努力。[22]历史学家T.H.布林也说,美国革命史长期只讲少数几个名人,而多数美国人都不知道“人民的故事”;可是,“要是没有人民,就不会有革命,也不会有独立的国家”。[23]因此,民众乃是革命的天然主角。不过,扬也意识到,是否讲述“人民”的革命史,与历史学家自身有莫大的关系,因为“一个普通人如何在历史中赢得一席之地?这与保存过去的人的政治价值有莫大的关系”;虽然民众乃是革命的主角,可是,“直到最近,职业历史学家才向普通人民打开了大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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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扬说到的最后一点并不完全准确。美国革命史学的大门,在进步主义时代就向民众打开了一条小缝,后来的“老左派”历史学家,则把这扇门开得更大。这些学者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挑战盛行的美国革命史写作传统,但注重发掘与民众有关的历史资料,强调他们对革命的贡献。左派史家赫伯特·阿普特克曾立志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撰写一部“美国人民史”,于1960年推出了其中第2卷,即《美国革命》。这本书挑战了“共识”史学的革命史观和以往关于美国革命的各种解释,强调革命的经济根源,关注革命中的阶级斗争,并重视底层劳动者、印第安人和妇女的经历,尤其是强调黑人在革命中的作用。[25]不过,这本书受到了评论者的冷遇和讥讽,被轻蔑地称作对美国历史的“马克思式的考察”,缺乏新意,存在时代倒错、误用概念和分析薄弱的毛病,其观点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26]诚然,阿普特克的著作在学术深度、资料运用和理论的有效性方面确有欠缺,但是它触及了后来美国革命史学所关注的一些核心问题,特别是妇女、黑人、底层民众和印第安人在革命时期的经历。另一位“老左派”史家菲利普·方纳,虽然不以研究美国革命史见长,但他对忽视劳工作用的美国革命史深感不满,借助于“从下向上看美国革命”的视角,综合以往的研究,对劳工在革命中的活动做了梳理和定位。他也提到了黑人和妇女的作用。他强调,虽然革命并没有给所有劳工带来同样的好处,甚至在某些方面恶化了他们的处境,但革命激发了他们的“阶级意识”,增强了他们“表达不满”的能力,使他们在此后的劳工运动中受益于革命时期的经验。[27]然而方纳的研究也没有获得好评。有评论者认为,他的结论并无争议,但其材料和故事却缺乏新意;而且过于强调劳工在政治上的独立性,而忽略了他们在文化上和行动上与其他阶层的同一性。[28]不过,如果考虑到后来美国革命史学的思想取向,就不难发现,方纳这本书的特色恰恰在于,他没有把劳工作为上层阶级的传声筒和追随者看待,这与“平民主义”史家的解释路径在思想上是高度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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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从学术的角度看,虽然进步主义史家和“老左派”史家注意到了民众在革命中的地位,但是关于民众中的特定群体在革命中的具体作用,以及革命对民众的具体影响,他们并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在五六十年代,这一工作得到了新一代历史学者的大力推进。[29]一般认为,美国学者对革命时期民众行动的研究,或者说从民众行动的角度来解释革命的起源和特征,受到了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和乔治·鲁德的影响。[30]这两位史家力图扭转以往蔑视或贬抑重大历史事变中的民众行动的倾向,强调民众暴力并非宣泄无理性的愤怒冲动,肯定民众行动对于社会变动的积极作用。实际上,在霍布斯鲍姆和鲁德写作他们的划时代著作以前,一些美国的年轻学者即已着手研究普通民众在革命中的作用。1962年,林德在哥伦比亚大学完成了博士论文《革命与普通人:1777—1788年间纽约政治中的佃农和技工》;同年,莱米什在耶鲁大学写出了博士论文《海员对约翰牛:纽约海员对促成革命的作用》。[31]显然,他们的研究工作必定开始于此前数年,与鲁德和霍布斯鲍姆的研究大致是同步的。不过,只有在后两位欧洲学者的著作问世后,美国学者从中受到了更大的刺激和启发,对于民众的研究才得以全面铺开,逐步深入。[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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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眼光从建国精英转向普通民众,并不仅仅是一种研究视角的转换,而实际上是意在重写美国革命史。在这方面,莱米什不仅身体力行,而且还把美国革命史研究的新路径概括为“从下向上看美国革命”。[33]他提出这样的主张,一方面呼应了“新史学”的研究取向,另一方面也对后来的研究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有评论者指出,纳什和其他许多学者可能都受到了莱米什论文的启发,只是他们没有明确承认这一点;而且,由于莱米什的博士论文未能及时出版,后来人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重复了他的工作,得出的结论也大同小异。[34]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种种新的尝试所造成的变化,逐渐在美国革命史学中显露出来。历史学家理查德·莫里斯在1977年观察到,美国革命史研究已经从精英转向了普通民众。[35]这是对美国革命史研究总体趋向的一个判断,大体上是准确的。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美国革命史,一种以普通民众为主角而重构的美国革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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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种以普通民众为中心的新美国革命史,到底具有一些什么特点呢?最突出的一点可以说是问题意识的转变。据扬的自述,他在60年代开始研究革命时期波士顿的普通民众时,感兴趣的主要问题是:“普通人民”在革命的兴起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们除了与革命领导者持有同样的观念外是否还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革命的进程,又在何种程度上受到了革命的影响?[36]扬提到的这几个问题,正是所有关注普通民众的美国革命史家所共同关心的,只是各家的侧重点不一样而已。这些史家提出和思考这样的问题,其潜在的意图在于发掘新的史实,以便做出正面的回答。如果这种正面回答在学理上能够成立,那就意味着美国革命史的面貌会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可以说,六七十年代以来以“平民主义”为思想取向的美国革命史研究,都在力图回答这些问题。而要回答这些问题,单纯从政治史着手是无法做到的,必须采用新社会史的视角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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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答上面提到的问题,新一代美国革命史家首先要给民众及其行动正名。在以往的美国史论著中,当提及在露天聚集并采取行动的民众时,大多用“乌合之众”(mob,或译“乱民”)这种带有贬义的称呼;民众攻击官员、冲击政府机构的活动,则被叫作“乌合之众的暴力活动”(mob violence)。但是,同情普通民众的史家对这类词汇深为反感。菲利普·方纳在叙述独立运动中的民众活动时,明确反对“mob”的提法,而主张用“crowd”(群众)。[37]长期在美国从事研究的德国学者迪尔克·霍尔德,也对这个问题做了具体的讨论。[38]他受霍布斯鲍姆和鲁德的启发,觉得用“mob”来描述历史上的民众是不妥当的,而应当用“crowd”这种中性词。他认为,民众并不是非理性的乌合之众,而是具有自己的思想意识和斗争目标的群体。历史学家长期过度关注精英人物的政治哲学,而不去考虑普通人的政治理念,误以为他们只是“无力言表”的人;其实他们是有自己的政治观念的,在具体的行动中,他们具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支点,其行动和思想相互配合,以有利于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39]此后,“群众”基本上取代“乱民”,成为历史表述中涉及积极行动的民众时的常用词。[40]另外,1786年马萨诸塞的民众造反,以往习惯称作“谢斯叛乱”;而在新美国革命史著述中,被重新命名为“1786年自订约章运动”(the Regulation of 1786)。同样,1794年宾夕法尼亚西部的民众起事,一般史书上叫做“威士忌酒叛乱”。据说,这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采用的说法,目的是让当时的美国人相信,宾夕法尼亚西部居民的不满,与民主的萎缩和政府采取有利于富人的政策无关,而仅仅是对某项具体政策的反应。现在,“平民主义”史家将它改称“1794年自订约章运动”(the Regulation of 1794)。甚至1798—1799年的“弗赖斯叛乱”(Fries Rebellion),也获得了一个类似的新名称:“1798—1799年自订约章运动”(the Regulation of 1798-1799)。[41]这显然不单是一个改换名称的问题,而含有为民众行动“去污名化”的意识形态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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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为了突出普通民众在革命中的主角地位,新美国革命史家还对革命的时段做了改造。在18世纪60年代,英属殖民地发生了若干民众起事,以往的史书通常不把它们同美国革命联系起来;在新宪法生效以后,宾夕法尼亚西部发生了几起民众抗争事件,过去的史书也不把它们纳入革命的范畴。然而,在“平民主义”的美国革命史学中,这些发生在独立战争两头的民众起事,都成了美国革命史的重要内容。这样处理的目的在于凸显普通民众对革命兴起的推动作用,以及他们对革命结果的失望。这样一来,革命的时段就大为加长,上起18世纪中期,下讫19世纪初叶。[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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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民主义”史观出发,这些史家精心设计了一个新的美国革命史框架,着力强调普通民众在革命中的自主性。对他们来说,必须首先论证普通民众具有独立的想法和诉求,并且根据这些想法和诉求来采取行动,非但没有盲目地追随精英领导人,而且在许多场合还对精英构成压力或制约,这样才能真正树立普通民众在革命中的主角形象。诚然,传统的美国革命史学并未忽视普通民众的革命活动,也不否认他们对革命的贡献;但是在这些革命史著作中,民众只是一个笼统而模糊的整体,他们在革命中的活动和贡献,不过是跟随精英领导人的结果。新美国革命史学对这种写法嗤之以鼻,他们笔下的普通民众,呈现一种完全不同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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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史家明确指出,民众并不是精英领导人的随从和傀儡,他们参加革命,是出于自己理性的判断。莱米什宣称,民众绝不是没有思想主张的愚氓,革命时期从底层发出的声音表明,“那些没有权势的人拒绝停留在某种恭顺和屈从理论指定给他们的地方”;无论是黑人的自由诉求,还是民众的政治自主意识及其独立的政治活动,都与精英的操纵毫无关系,而有其自身独立的理由。莱米什进而强调,要从“多种多样、相互冲突的人民”的角度来考察革命的起源,民众不仅在历次反英事件中扮演了积极角色,而且也是革命战争的主角。[43]在《海员对约翰牛》一书中[44],莱米什更为具体而鲜明地刻画了民众的革命自主性。他指出,纽约海员之所以反对英国,参加革命,是因为英国的政策和措施使他们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损害,让他们亲身感受到什么是暴政;他们作为“理性的人”,其行为是对一长串真实的不平之事的“理性的反应”;他们所要争取的东西也是再清楚不过的,那就是“正义”。[45]他注意到,以往的史书把民众视为“乌合之众”,正是着眼于他们没有理性,不过是受情绪和他人蛊惑的支配而行动;可是实际情况与此截然相反,普通民众拥有强烈的理性和独立性,绝非精英领导人的傀儡;他们起来造反,并不是被人操纵或受人愚弄的结果,而是出于自己对自由和权利的强烈意识。总之,他们是在有意识地捍卫自己的生命、自由和财产。[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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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言之,普通民众非但不是被动地追随精英领导人,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革命的发动者和推动者。布林明确指出,殖民地底层民众的自发造反,推动了革命的发生和高涨,在实际上先于《独立宣言》而宣告了殖民地的独立。他十分欣赏民众在革命行动中表现的“出色的首创精神”,称赞他们非但不是精英的“跟班”,而且总是在革命的关键时刻走在精英的前头。早在大陆会议发布《独立宣言》以前,民众就公开鄙弃英国当局的权威,互通声气,相互支援,形成了一个共同抵抗英国的网络;当真正的交战尚未发生时,民众就发出了誓死捍卫自由的呼声。在普通民众率先开始抵抗英国后,精英们还在犹豫观望。即使在共和政体的建设上,民众也走在精英的前头;当精英还在就抽象的理论问题进行辩论时,民众则通过各种委员会的运作,实际上开始了共和制的实验。民众虽然与精英持有同样的权利和自由的观念,但是他们的思想与精英小册子中的理念并不完全一样,也不是来自于这些作品。民众有自己的关注点,并且把抽象的观念转化成了具体的行动。在谋求独立的过程中,1775年4月19日这个日子,比1776年7月4日更为关键。也就是说,在反抗英国和独立建国的运动中,民众始终走在精英的前头。[47]雷·拉斐尔这位通俗美国革命史的作者也谈到,在列克星顿之前,马萨诸塞乡村的普通民众就积极行动,让英国的王家官员无法行使权力,也使波士顿的英国权威无法辐射到乡间;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面对乡村民众反英运动的高涨,波士顿的精英领导人却表现得谨慎和退缩。这些因推动革命发展而长期备受称颂的“辉格派领导人”,一旦民众的行动超出了他们的期望,就不免首鼠两端,畏葸不前。于是,他们实际上就失去了对革命的领导,而民众则成了真正的革命先锋。[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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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民主义”史家的描述,在革命的各个阶段,普通民众的革命主动性有不同的表现和作用。纳什对民众在革命各个阶段的活动做了通盘考察,声称民众从来就没有待在精英的影子下,而始终保持着独立和主动的姿态。早在独立战争爆发前的政治辩论中,民众就不仅仅是精英声音的聆听者,而具有相当的政治知识和政治自觉,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了辩论。对于洛克等人的理论,普通人也能灵活运用,以服务于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战争爆发后,革命领导人为是否宣布独立而陷于僵局,正是民众的积极推动和施加压力,才促成了独立决定的宣布。在宾夕法尼亚、佛蒙特等州的制宪运动中,民众也是主要的推动力量。此外,在革命的各个层面,民众与精英的分歧和斗争都表现得相当充分。[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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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调普通民众的革命主动性的同时,“平民主义”史家怀疑甚至否认精英人物的领导作用。他们声称,在宣布独立、开放政治领域、承认平等原则等许多问题上,精英领导人往往瞻前顾后,举棋不定,只是在来自下层民众和边缘群体的强大压力下,才勉强采取了一些行动。历史学家爱德华·康特里曼运用“政治社会”(political society)作为“核心的组织性概念”,来研究纽约革命中的民众、委员会和激进观念。他提出,民众起事是革命前纽约生活的一部分,那些“有权威的、富裕的和有权势的人”,对不同的民众起事的态度并不一样;而且,起事者的目标和意图不同,他们后来的政治走向也有明显的分化,有的成了爱国者,有的则成了效忠派。但是,群众的行动对于推动辉格派领导人做出独立的决定,对于纽约政治社会的转变,却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50]历史学家伍迪·霍尔顿通过对弗吉尼亚革命的研究发现,这里的精英人物并非像以往的历史著作所述,是一些充满信心、带领各种下层人一起促使弗吉尼亚脱离英国控制的革命领袖;而印第安人、债务人、小商人、奴隶和小财产持有者等下层群体也不是精英人物的傀儡,他们具有自主的政治意识和独立的利益诉求,正是他们给精英施加了强大的压力,并用自己争取自由和权利的斗争来推动绅士群体的反英活动,促使后者走向了与英国对立的阵营。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往所说的“建国者”,实际上不过是“被迫的建国者”。[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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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民众主动而精英被动、民众激进而精英保守的格局中,两者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过去关于殖民地居民同心同德争取独立和自由的“辉格主义”史学神话,便告不攻自破。举例来说,在以往的史书中,反《印花税法》斗争一直被看成是殖民地居民齐心协力反对英国的运动,而新美国革命史学则从殖民地社会内部着眼,把它解释为“普通人”反对本地权贵集团的斗争。而且,普通民众在斗争中有着很强的主动性,并不是因为有反《印花税法》大会的指引才行动的;“自由之子”只是中等阶级的组织,并未控制在街头行动的民众。虽然无论是支持英国的官员,还是反英运动的上层领导人,都极力贬低普通民众的斗争主动性,但在这次运动中,在街头行动的普通民众却让那些“社会优越分子”感到“震惊、沮丧和恐惧”。[52]这就是说,精英和民众的对立,早在反英运动的初始阶段就显露出来了。随着革命的进展,精英不仅对民众的诉求表示冷漠,而且对民众的积极行动心怀恐惧,并极力加以控制、驯化和打压。[53]弗吉尼亚的情况便是如此。那里的精英致力于赢得对英国的战争,却不希望因此而改变当时的等级结构和秩序。民众无论愿意还是不愿参与对英国作战,都有自己的理由;他们是为争取自己的利益而战,也希望自己的牺牲得到应有的补偿。也就是说,他们不愿按照精英提出的条件参战,而且对于如何组织社会有着不同于精英的想法。正是这种对战争目标和意义的不同理解,在弗吉尼亚白人社会引发了严重的分歧和冲突。另外,黑人争取自由的活动也对革命动员产生了重要影响,使得白人中的奴隶主和非奴隶主之间出现分歧。于是,革命期间的弗吉尼亚形成了下层、中层、精英、奴隶等众多群体之间相互斗争的复杂局面,使独立战争变成了一场真正的革命战争。[54]对弗吉尼亚革命形势的这样一种描述,进一步凸显了民众与精英的对立和冲突,也进一步颠覆了殖民地居民万众一心追求独立和自由的神话。革命不过是一场众多社会群体表达和争取相互冲突的目标的运动,其内涵是十分复杂的。到了革命结束之际,民众和精英的斗争也没有停息。精英取得了对民众的胜利,而民众不肯被动接受精英对社会格局的安排,于是通过各式各样的言说和反抗,继续表达自身的诉求,从而对新宪法的制定发挥作用,并影响了革命的结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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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书写普通民众的革命经历时,“平民主义”史家难以回避这样一些问题:到底谁是普通民众?如何将他们与精英区分开来?能否把“人民”看成一个同质的整体?雷·拉斐尔在他的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真实的人民,而不是纸上的英雄,造成和延续了美国革命。”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这个“人民”是很难作为整体来看待的,其实际成分复杂多样,利益诉求也相互冲突。[56]一项关于革命期间费城工匠活动的研究,可以作为拉斐尔看法的佐证。这位学者发现,城市工匠对许多问题的态度与乡村居民并不一样,尤其是在批准新宪法的运动中,前者持积极支持的立场。但是,他们这样做并不是追随联邦主义者的政治理念,而是在表达自己的政治和经济诉求:希望新宪法实施以后,他们能够获得更大的政治权力和更多的经济利益,盼望新宪法能给城市带来经济繁荣。相反,乡村居民对新宪法大多持怀疑和反对的立场。[57]由于“人民”在构成和诉求方面的复杂性,也由于资料稀少而分散,“平民主义”的美国革命史叙事通常只能涉及一个地区或某些群体,由此得出的历史画面,难免显得零碎和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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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齐命题”的当代回响:中美两国美国史研究的趋向 三、边缘群体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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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中期以前的美国革命史写作中,如果说普通民众的身影还不时闪现的话,那么妇女、黑人和印第安人等边缘群体的踪迹可谓更加模糊和渺茫。经过黑人、妇女和青年学生等众多群体的激烈抗争,60年代以来美国的社会风气发生了显著变化,多元文化主义和女性主义的影响趋于扩大,并逐渐成为影响许多美国人的思考、言说和行动的意识形态。与此同时,“新史学”关于底层和边缘群体的研究范式也不断成熟。所有这些变化都在美国革命史写作中得到体现,以往长期受到忽略的边缘群体,进入了美国革命的重要角色之列;他们争取自由和平等的活动,不管是否同反抗英国、独立建国的目标一致,都被当作“革命”的内涵。与对普通民众革命经历的阐释一样,这些关于边缘群体的研究,不仅充分肯定他(她)们在革命中的作用,关注他(她)们的诉求和活动,而且把他(她)们置于革命史的中心位置,大力强调他(她)们的自主意识以及革命对他(她)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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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说来,关于革命时期的黑人及奴隶制问题的研究,近期问世的论著在数量上更为可观。这与以往的美国革命史研究状况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纳什曾对美国学者关于黑人与美国革命的讨论做过简明扼要的评述。他尖锐地批评了20世纪中期以前的美国革命史写作,称那些作者“受到辉格史学的束缚”,一味关注白人殖民地居民建立共和制的努力,而忽视占人口五分之一的黑人的利益诉求。一般历史教科书也很少提及黑人在美国革命中的经历,即使偶有涉及,也仅限于参加美国一方的黑人,而没有包括逃往英国一方的奴隶;即使零星谈到支持英国的黑人,也未能充分理解其意义。1940年,赫伯特·阿普特克推出《美国革命中的黑人》一书,充分揭示了黑人奴隶投奔英军的事实,并把这种举动说成是和参加美国一方具有同样的意义,都是为了“获取自由”。这样就为重新看待黑人与美国革命的关系找到了新的角度。可是,约翰·霍普·富兰克林在1947年出版的《从奴役到自由》一书中,当论及革命时期的黑人时又回到了原来的范式。直到1961年,本杰明·夸尔斯才彻底扭转了这种局面。他对黑人奴隶投奔英军的现象做出了全新的解释,这一点构成其著作“最为持久的贡献”。[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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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如此推崇本杰明·夸尔斯的学术贡献,当然是有充分根据的。夸尔斯最富于启发意义的地方,在于提出了一个理解黑人在美国革命中的经历的新思路。他的看法基于这样一个前提:黑人并非忠诚于某个地方或某个群体,而是忠诚于一个原则,即自由;只要能迅速给黑人奴隶提供自由,无论是美国人还是英国人,都值得黑人的积极响应。黑人之奔向弗吉尼亚总督邓莫尔的麾下,跟力争脱离母国的白人居民一样,也是出于对自由的同一种热爱。黑人没有大规模进入美方阵营,是因为革命领导人迟迟不愿武装黑人。稍后,一些州先后采取了征募黑人参加民兵和军队的措施,事实证明黑人也十分愿意拿起武器,而且很快就接受了“1776年精神”。参战使一部分黑人获得了自由,同时也激发了美国社会的废奴情绪。然则更多的黑人是通过参加英军而获得自由的。1779年,英军总司令亨利·克林顿发布公告,赋予所有加入英军的黑人自由。战争结束时,许多黑人随英军一起撤离。同时,革命时期的经历也给黑人指明了一条通向自由的道路。[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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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夸尔斯又发展了他在《美国革命中的黑人》中提出的思想,对黑人在革命中的诉求和活动做了更透彻的解释。他提出,黑人奴隶长期怀有“对自由的渴望”,独立战争的爆发则进一步激发了他们对自由的向往。虽然黑人内部也存在地域和身份的差别,但他们追求自由和平等的目标却是共同的。对于白人来说,他们反对英国只是为了维护已经享有的自由和权利,这种意图使得独立战争具有保守性,抑制了其中潜在的革命性;但是对于黑人奴隶来说,独立战争则是一场争取自由和平等的真正的革命,“不自由毋宁死”这样的口号,对黑人奴隶具有更为特殊的含义。也就是说,正是黑人的激进意识和自由诉求,才使独立战争成为一场真正的革命。虽然黑人争取平等的希望没有实现,变成了一个“延迟的梦想”,但是革命增强了黑人的自由精神和团结意识,推动了他们争取自由的斗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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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夸尔斯提出的是一个解释美国革命史的新框架。在这一框架中,不仅黑人参与对英作战的贡献得到了充分肯定,而且他们投奔英军的行动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这一框架挑战了长期通行的美国革命史写作,也意味着思考美国革命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不能用是否站在独立阵营作为判断革命者的标准。此后关于黑人、奴隶制与美国革命的研究,基本上都在这一框架中展开,由此引起了对美国革命的内涵和性质的深刻反思。根据夸尔斯的逻辑,对自由的向往,而不是对独立的支持,成为理解黑人在美国革命期间的诉求和活动的关键。英国当局和英军采取武装黑人、解放奴隶的措施,旨在打击美国的革命力量,原本是一种“反革命”的手段,但是在夸尔斯的框架中却被称作黑人的“革命”。在这一点上纳什说得更明确:“弗吉尼亚许多主要白人革命者”的奴隶,纷纷逃往英军阵营以“寻求自由”,因而变成了“黑人革命者”。[61]这种说法中所包含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但在新美国革命史学的思想取向和学术理路中,这种矛盾却获得了貌似自圆其说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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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研究黑人的美国革命史家来说,仅仅承认黑人在独立战争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还不足以凸显黑人在革命中的经历及其意义。他们极力强调黑人的活动对革命的全局性影响。历史学家西尔维亚·弗雷指出,对“南部的革命斗争”而言,“黑人解放运动”具有中心地位;虽然这场运动最终失败,但是黑人的“革命潜力”却并未消失,他们在独立战争以后的时期开展了争取“文化权力”的斗争。他还特别提到,仅仅是黑人奴隶随时准备参加公开反叛这一点,就给南部的革命提供了动力。[62]在有的学者看来,独立战争期间和共和国初期的少数黑人活动家,可以叫做“革命的黑人建国者”(Revolutionary Black Founders),他们的历史地位可与亚当斯、富兰克林、汉密尔顿、杰斐逊、麦迪逊和华盛顿等“白人建国者”相提并论。这些“黑人建国者”的目标,在于为黑人建立一种“指导其超越奴役生活的基础结构”,并发动“一场反对种族不公的道德革命”。[63]纳什更是提出了“黑人革命”的概念。他写道,在美国革命期间,费城的自由黑人急剧增加,成百的奴隶主释放了自己的奴隶,还有黑人奴隶自行摆脱了原来主人的束缚,同时宾夕法尼亚的革命政府也制定了逐步废奴的法令,因而可以说,“在战争年代所有各种事件的复杂交互作用中,费城黑人发起了他们自己的美国革命,并在这个过程中,为新国家最大、最活跃的自由黑人社会奠定了基础”。[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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