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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289 一个大国的崛起与崩溃:苏联历史专题研究(1917~1991) [:1706460288]
1706467290 一个大国的崛起与崩溃:苏联历史专题研究(1917~1991) 一 战争期间集体农庄中个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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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292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苏联推行了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确立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在苏联农村的主导地位,从此大大小小的集体农庄遍布苏联农村。[3]二战前夕,全苏大约有23.69万个集体农庄,有1870万农户生活其中,而在当时个体农户只有134.67万户。[4]集体农庄的庄员需要参加社会生产并获得一定的工资,此外,每户还会分得一块供自己支配的份地,但同时也要为这块份地承担一定的纳税义务。个人经济(亦称为宅旁地经济)是集体农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而成为农民生活的支柱,同时也因为其“私有”性质而受到苏联政府的格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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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294 在集体农庄体制下,个人经济的规模受到严格的限制。《农业劳动组合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规定,集体农户可以拥有面积为四分之一公顷到二分之一公顷的宅旁园地。在农业地区,每个集体农户可以自养:1头奶牛,2头以下仔牛,1口带仔猪的母猪或集体农庄管理委员会认为必要时2口带仔猪的母猪,总数10只以下的山羊和绵羊,数目不限的家禽和家兔,20箱以下的蜂群。在畜牧业发达而农业落后的地区,个人经济被允许养殖牲口的数量相应增加。《章程》中同时还规定了农民所要负担的各项缴纳义务。[5]尽管个人经济的规模受到限制,并需要承担沉重的赋税压力,但在30年代,农村地区的个人经济的规模仍然自发地扩大了。30年代末苏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土地清查,共清查出了面积达254.22万公顷的私占土地。为限制个人经济的发展,在这次普查中,严格按照《章程》限定农民的宅旁地面积,凡是超出标准的都划归集体农庄所有。1939年苏联政府改革了农业税的征收标准,由原来的固定税额改为按收入标准征收累进税;1940年改革了义务粮收购标准,以往是按照农户播种面积以及饲养牲畜数量来决定,现更改为统一按照农户耕地面积的多少来计算,也就是说义务粮的征收完全不考虑农户个人经济的收成情况。税收制度的变化既满足了政府增加农业税收的需要,也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个人经济的发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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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296 30年代苏联农业获得了较大发展,特别是在1940年,借助良好的气候条件,无论是播种面积、粮食收获量以及粮食采购量,都达到了苏联建国以来的最高水平。但和平发展的时间并不久长,突如其来的战争使苏联农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同时其内部结构也受到了冲击。战争引起的特殊形势为农村个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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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298 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在战争的头两年,与军事溃败的同时,苏联农业也遭受着越来越严重的破坏。德军占领了乌克兰、北高加索、中斯拉夫等重要产粮区,被占领区共包括9.8万个集体农庄(战前总数的41.7%)、1876个联合农庄(44.9%)和2890个机器拖拉机站(41.3%)。这些地区在战前拥有苏联差不多一半的农业机械设备,出产的谷类占全苏产量的38%,甜菜占87%,养殖的牛占45%,猪占60%。[7]同时,出于战争的需要,很大一部分农业机械被转交给红军,大量的农民也应征入伍。机械设备以及劳动力的损失,也使苏联农业生产水平大幅度下降。以谷类作物为例,1940年全苏谷类作物总产量为9550万吨,1943年降至战时最低水平,仅收获了2940万吨,1945年恢复到4720万吨。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也在战时大大下降了。1940年谷类作物每公顷收获8.6公担(1公担=100公斤),1943年下降到每公顷4.2公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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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00 伴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压在农民肩头的负担却变得更加沉重。战争伊始,苏联政府就颁布法令,增加了农业税(针对农民)和个人所得税(针对工人和职员)的税额,1942年1月,政府增设战争税,而取消了增收的农业税和所得税。战争税是人头税,其覆盖面超过了战前的任何一个税种,所有有收入的居民以及被赡养者都需要交纳该税,包括在后方的军事人员也要缴纳战争税。1944年在370亿卢布的征收自居民的直接税中,战争税占了210亿。战争期间,仅战争税一项,苏联的预算收入就达721亿卢布。[9]战争结束后,战争税被取消。总的来说,战争年代农村居民如果家里没有优待,那么平均每户所缴纳的税增加了5倍。除农业税和战争税之外,战争公债是农民的另一项货币支出,在1942~1945年间国家发行了四次战争公债,以此从居民手中征集了897亿卢布的资金。[10]认购国债是苏联人民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表现,按规定是以自愿为原则,但在“一切为了前线”的社会舆论氛围中,在具体实施中难免带有强制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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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02 和战前一样,农民不仅要缴纳货币税,还要缴纳实物税。根据《劳动组合章程》集体农庄农户每年要向国家义务交售一定份额的粮食,以实物形式支付机械拖拉机站的报酬,偿还贷款,之后的剩余才能供农民自己支配。战争开始后,苏联政府立刻加强了粮食动员工作,联共(布)中央和苏联人民委员会不断发布关于加强粮食收获和粮食收购工作的决议,更派遣沃兹涅辛斯基、加里宁、柯西金等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对粮食收购工作进行监督。1942年2~4月间联共(布)中央和苏联人民委员会相继发布决议,提高土豆、蔬菜、肉和其他农产品的义务交售额。[11]1942年11月24日,苏联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集体农庄庄员及个体经营者未完成义务交售任务的责任》,根据这一决议,国家粮食采购部的特派员在追讨农民所欠义务粮时,可以不经由法庭直接没收农民财产。这一法令的颁布,改变了1937年确定的以司法手段处理没收农民财产问题的规定,战争的特殊形势下,恢复了对农村经济事务的行政管理方式。此外,在粮食义务交售工作方面,1942年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发布决议,禁止搜集实际资料,而以中央统计局预估资料为标准来评估粮食收成,从而制定该年粮食收购计划。这使得国家在制定收购标准时,根本不考虑各地农业的实际播种收获情况,由于中央统计局编制的预估收成资料远高于农业地区的实际收获量,所以农民所承担的义务交售任务更加沉重了。[12]从具体数字上看,战争时期农民的实物交售义务比之战前大大增加了,以谷类作物为例,1940年国家从农民手中收购的谷类作物占全国收获量的38%,而1941年增加到43.5%,1944年达到战争时期的最高水平——43.9%。[13]虽然由于大量农业机械转交到红军作军事使用,农民给机械拖拉机站的粮食支付比之战前有所减少,但由于新增加了军事粮食捐助,所以总体来看,农民的实物缴纳的任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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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04 战争爆发一个月后,苏联实行了票证配给制度,以尽可能有效地分配国家所掌握的粮食资源,在农业地区只有机械拖拉机站和联合农场的工人和职工享有国家统一的粮食配给,而占农村人口大多数的集体农庄庄员却不在其中。所以,和战前一样,农民获得收入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参加集体农庄社会劳动获得工资,另一个就是从事宅旁园地的生产。[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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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06 如前文所述,战前苏联的农业政策的方向是“引导”农民更加关心社会生产,尽量限制农户个人经济的发展。战争爆发之初,苏联政府的政策指导仍然没有改变。1941年11月在机械拖拉机站和集体农庄建立了政治科,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集体农庄的政治工作,在拖拉机站、联合农场和集体农庄中强化纪律和秩序,以保障及时完成农业工作计划。”[15]为了加强集体农庄的生产工作,1942年4月13日,苏联人民委员会和联共(布)中央通过了“关于提高集体农户最低义务劳动日的决议”,并且首次将这一规定在12~16岁的青年中推行。根据这一决议,庄员的义务劳动时间增加了一倍半,劳动组合的每个成员必须每年工作不少于100~150个工作日,而1939年是60~80个工作日。12~16岁的成员每年的义务劳动最低时限不少于50天。没有完成最低劳动任务的庄员,将被开除出劳动组合并剥夺宅旁地,还要将他们交付法庭,并处以6个月以下的劳动改造。决议简化了驱逐不满劳动任务、不积极参加社会劳动的懒惰庄员的手续。没有将上述庄员交付法庭的集体农庄管理委员会主席和工作队长,自己将受到法律审判。[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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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08 尽管战争开始后集体农庄农户参加社会生产的义务劳动时间增加了,但农民来自集体农庄社会生产的工资却大大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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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10 表1 1940~1945年苏联集体农庄劳动日平均实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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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15 表2 1940~1945年集体农庄劳动日货币工资的分类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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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20 从表1、表2两组数据可以看出,战争时期,农民从集体农庄社会生产所获得的实物收入骤减,1943年时实物工资水平不足战前水平的一半,而且这种下降的趋势并没有因为战时农业经济形势的好转而停止,1945年的实物工资水平更加低了。与实物工资的变化趋势有所不同,庄员从社会劳动中所获得的货币收入的平均值则略有增加。但需要注意的是,表2中显示,战争期间日工资在0.6卢布以下的人群比重大幅度减少了,其他各等级的人数均有所上升,甚至与1940年相比,日工资在4卢布以上的人群比重在1943年增加了一倍,但同样显著的是,未能从集体农庄获得劳动工资的人群比重增加得更多,战争爆发后这一人群的比重始终保持在四分之一弱至三分之一弱之间。这说明集体农庄发展表现出地区间的不平衡性特征。同时也需要指出的是,在战争时期,商品零售价格急剧升高,货币的购买力大大降低。因此,货币工资的些微增长对于改善农民生活来说作用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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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22 在农民负担空前加重,但又无法从集体农庄社会生产中获得足够的实物和货币收入的情况下,个人经济就成为农民赖以维持生计的唯一依靠。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苏联农村的个人经济在战争时期获得了相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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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24 表3 1940~1945年集体农庄个人经济农业种植面积占全国种植面积比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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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29 从表3可以看出战争爆发后,集体农庄个人经济农业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不断扩大,在谷类作物种植方面表现尤为明显,1945年全国农业种植总面积与1940年相比减少了24%,而同期个人经济播种总面积却增长了10%,而谷类作物的播种面积更是提高了77%。个人经济的发展还体现在单个农户所持有宅旁地的平均面积略有增加,同30年代的情况一样,农民出于生计考虑想方设法地扩大宅旁地的面积,尽管政府几乎每年都要核查集体农庄的土地,可是违法私占的行为却无法遏制。农庄家庭的多余土地虽然不断地被没收、充公并停止耕种,但1944年仍有7.7%的集体农庄家庭有多余土地。[17]1940年全苏平均每个集体农户宅旁地播种面积为0.24公顷,而在1945年为0.28公顷。此外,农民的家庭养殖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在1940年每100个集体农户有95头牛,而到1945年则增加至104头。[18]从绝对数字上看,个人经济的发展幅度并不是很大,但考虑到当时苏联的农业状况,这种发展足以体现出个人经济所具有的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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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31 个人经济的发展首先体现的是满足农民家庭生活的基本需求。根据统计数据,1943年农民个人消费的谷类同1939年相比下降了35%,肉类下降了66%。而土豆的消费量增长了100%,蔬菜增长了24%。只有奶的消费还停留在战前水平。[19]土豆、蔬菜是农民宅旁园地里的主要作物,而牛奶、鸡蛋则是家庭养殖业的主要产品。粮食消费结构的变化从一个侧面表明,战争时期个人经济越来越成为农民家庭食物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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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33 如前文所述,战争时期农村居民的缴税负担十分沉重,为此农民不得不努力增加货币收入。在劳动力稀缺的情况下,农民外出务工的现象同战前相比明显减少了,1941年农民外出务工所得收入占所有货币收入的11%,而在1942年只有3.3%,1944年为4.5%。[20]农民从义务交售中只能获得象征性的微薄收入,因此在集体农庄市场上出售农产品成为农民货币收入的主要来源。集体农庄市场是30年代全盘集体化之后出现的,集体农庄、庄员和个体农民可以通过市场出售农产品,它是国营和合作社贸易的重要补充形式。集体农庄市场在战前得到了一定发展,商品流通总量1932年为7.5亿卢布,到1940年增长到了29.1亿卢布。[21]但是苏联政府一直推行降低商品零售价格的政策,农民从市场贸易中获利不断减少,这大大限制了集体农庄市场的发展。1932年集体农庄市场的商品流通量占全国流通总量的17%,1940年则下降到14%,而同期国营零售贸易的份额则从30%增长到63%(见表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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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67335 表4 零售贸易中各经济成分的比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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