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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十五讲 第五讲 中世纪在欧洲历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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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讲到中世纪,走马观花,有一个用处,就是形成了一个轮廓,大体上知道中世纪是怎么回事;但是也有一个问题,就是不得要领。所以今天我们还是继续讲中世纪,讲欧洲的中世纪在欧洲历史当中起着什么作用。换一句话说,也就是它的历史地位。因为过去把欧洲的公元500年到1500年这大体上一千年笼统地叫做中世纪,这就给人们一个印象,就在于这个“中”字。中世纪,为什么是中?那是说,上面接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下面接着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进入近代了。所以中间这段就叫做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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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中世纪这个概念,不管它多么的不科学,多么地不说明时代的本质,都已经叫开了。所以我也用这个词,中世纪。它实际上是什么呢?中世纪的本质,是北方的日耳曼人取代了罗马帝国的地位,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同西欧的大部分人民融合起来,接受了被他们征服的罗马帝国的文化,皈依了基督教,把基督教变成了西欧的宗教,同时也接纳了希腊在哲学、文艺等方面的遗产。所以确切点说,所谓的中世纪,就是日耳曼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就是中世纪的概念。它的实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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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世纪,或者叫做欧洲的封建时代,对欧洲历史有一个大的贡献,这个贡献就是促使欧洲,特别是欧洲西部,在近代时期成为民族国家的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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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原来就是一大片,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日耳曼人就进来了。日耳曼人进来以后,你们回想一下我讲的,慢慢地就发生了变化。本来看样子是统一的,实际上已经是各个地方在发生分裂的这个趋势,在查理曼大帝以后就开始形成了。查理曼大帝好像是把西欧统一了,但是他的孙子一分为三,上次讲过的,一部分变成了后来的法国,一部分变成了后来的德国,一部分变成了后来的意大利。在这个时候,民族国家还没有形成,但是民族国家的方向在这个时期已经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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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最早变成了国家形态的,在大陆就是法国,在海外就是英国。这两个国家是最早从一个比较笼统的西欧分化出来的民族国家。日耳曼民族在西欧散见各地,有的地方日耳曼的因素多一些,有的地方日耳曼的因素少一些,但是它统一不起来。建立了日耳曼的神圣罗马帝国,也只是维持一个形式,下面分很多小的政治实体。因此日耳曼人,即德国人,有一个历史上的情结,就是说,我们都是日耳曼人,同一个种族的,为什么不能形成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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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民族形成了自己的所谓民族国家,是在19世纪。你们念国际关系史,三十年战争,打成那个样子,日耳曼民族是越打越分裂。这是日耳曼民族的命运。但是他们有个情结,就是他们得成为一个国家,得成为一个民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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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家这个观念、这个方向,在欧洲中世纪的时候形成,而且固定下来。当时的人们意识到自己民族的前途必须是一个有主权的、独立的民族国家,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语言。日耳曼是如此,意大利也是如此。但是他们都没有能够像法国、英国那样形成一个民族的国家,没有在当时、近代的时候就形成民族国家。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到19世纪后半叶,意大利才统一,德国才在俾斯麦的统治下变成统一的德意志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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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民族国家还有一个语言问题。在基督教统治西欧的时候,各个国家都皈依了基督教,法定的语言是拉丁文。现在我们看到的很多经典著作,甚至一直到十六七世纪,还是用拉丁文在写文章、写书。英国的Francis Ba-con,差不多是第一个用英语写作的思想家,但他的名著《新工具》还是用拉丁文写的。所以这个拉丁语的统治,在中世纪是一个特点。但是与拉丁语同时存在的,还有各个民族的方言。拉丁语成为基督教神学的语言,也就是知识分子的语言。对于民族国家来说,语言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都讲同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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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法国,它也是拉丁语系,但是在法国分出去以后,古高卢的那块地方变成了法兰西,——法兰西和法兰克不完全是一回事,法兰克是一个族称,法兰西是一个国族之称。国族,nation,咱们现在把nation都翻译成民族,这个翻译不十分确切。有国家形态的民族才叫nation,所以我感觉应该翻译成“国族”比较好。那么法兰西当地的语言,最早要推到上古去就不用说了,最早在西欧普遍使用的一种土语就是克尔特语Celte,这个C念“K”。然后各个地方的民族语言在克尔特语下面有很多各种各样的本地语言。像法国,它就属于拉丁语系中的罗曼语系统,也有条顿族的语言,就是日耳曼的语言在里头。它形成了一个国家之后,慢慢地,它的语言就发生了变化,变成了法兰西所独有的语言,那就是后来的法语。当然这里面要经过一段古法语,像十五六世纪,甚至于17世纪,有些哲学著作是用法语写的,但是是用古法语写的,其中还有罗马语的成分。这是讲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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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比较简单,它就是条顿族下来的日耳曼人,但是因为种种缘故,统一不起来。意大利也简单,是拉丁语系的,而且教皇就设在罗马。这也是他们产生民族国家比较困难的一个因素,就是教皇在罗马,但是世俗的统治者是日耳曼帝国的皇帝。所以教权和王权之争在中世纪后期是非常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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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是另外一种情况,大体在公元前55年、54年,罗马的恺撒打到不列颠,因此不列颠受罗马的统治,在罗马的占领下有400年左右。但是罗马人在不列颠留下的文化遗迹比较少,相当少。鞭长莫及,隔着一条英吉利海峡,而且罗马的重镇毕竟是在大陆。这样就使得不列颠这块地方,——我觉得这是一个因素,——由于它受罗马的控制比较小,罗马的遗迹比较少,它的自由度就比较大。后来诺曼底人潜入到不列颠,又把法国的文明和一部分德国的文明带到了英国。英国就在这种条件之下,根据自己的语言文化条件,10世纪以后,发展成为自己独特的,现在我们大家都在学习的英语。英语的老祖宗也是克尔特语。这样子,英国就成为一个比较早的民族国家,建立起来自己的王权,而且从1066年以后,它的领土上再没有外国人去侵入,这是英国的独特性。老是它到大陆去,比如说,它就占领了法国的相当一大部分。为什么有英法百年战争?就是法国人要把这块地方收回来,就要打仗,把英国人赶出去。在法国出了一个女英雄,烈女贞德。那么其他的一些国家就是很小的了,像荷兰、比利时这些,都是很小的,不足道。比较大的就是这几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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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边的情况不一样,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东罗马帝国继续存在,就是拜占庭帝国,还是很繁荣的,文化等各方面都是很繁荣的。这样东罗马帝国反而能够保存希腊文化的主要内容。因为拜占庭帝国就在希腊,它的首都在君士坦丁堡,就是现在的伊斯坦布尔,所以希腊语在当时,在东罗马,占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甚至是统治地位。一直到15世纪,奥斯曼帝国起来,把东罗马帝国灭亡,整个的罗马帝国才不存在了。东边的这块地方就变成了土耳其的势力。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土耳其统治了一大批斯拉夫族的民族国家,也就是现在巴尔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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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和西欧是不一样的。在中世纪相当长的时期,很难说是到什么时候为止,东边一直是比西边发达的,东罗马比西罗马要发达。拜占庭帝国文化非常辉煌,原因之一,是它拥有希腊的文化传统,几乎是完整地保存了希腊的文化传统。而西欧反而没有。罗马帝国接受的希腊文化非常零碎。后来日耳曼来统治的时候,也没有能够大规模地引进希腊的文明,特别是在进入中世纪后期的时候,战争太多,比如像最大的十字军东征。十字军东征,我讲过了,是有东西交流的意义,但是文化的意义比较小,商业的意义比较大。这就是说,发展到了十三四世纪的时候,欧洲,特别是西欧,——东边的欧洲还是奥斯曼帝国在统治的,——要走民族国家这条路是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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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的时候,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家马基亚维利,大家都知道他写了《君主论》,但是同样重要的一本著作是《佛罗伦萨史》。他在这里边讲了意大利的各个邦国的情况。而马基亚维利自己真正的思想,是认为整个意大利民族应该统一起来,但是当时的条件不允许,这是不可能的。日耳曼就更不用说了。一直到近代,慢慢地这些国家的因素都出来了。歌德曾经有一句慨叹的话,他说:“德意志啊,你的祖国在哪里?”想想看,都19世纪初了,日耳曼还没有一个自己的民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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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想到现在,冷战以后,两个德国统一,除了一些偶然的因素以外,还有什么东西使得德国人那么激动呢?就是那么一股冲劲一下就把柏林墙推倒了,就从东边往西边跑。还有很多偶然的因素,你们念国际关系史都知道,这个民族的情绪,民族的感情,一个民族要使自己的民族变成国家的这个情结在欧洲是无所不在的。为什么巴尔干老在打?民族关系不好,宗教情况比较复杂,但是很根本的一个原因就是,在巴尔干,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形成名符其实的民族国家的巴尔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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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家,这是欧洲文明史的一个特点,在其他地方没有。作为一个欧洲大陆,这是一个普遍的愿望,或者是说不出来的愿望。民族国家的意思,就是大体上一种统一的语言,一种基本的文化,一种大体上的领土,然后一个国家主权。这是欧洲民族国家的概念。当然里边会有小的区别。比如说法国,就并不都是法兰西,布列塔尼那地方是另外一个族。像西班牙也是,有些地方是小的民族。但是从大体上的趋向来讲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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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些文章,现在看起来还有没有这样写的我不知道,把我们自己,中国,也叫做“民族国家”。我觉得这不对。“民族国家”的概念产生自欧洲,在欧洲的概念当中就是刚才我说的那种,说得简单化一点就是一种语言,一种民族,一个国家。当然在欧洲还有一个条件,宗教。中国不是这个情况,你要讲中国是“民族国家”的话,实行起来就会产生一些政治上的后果,也不是中国的国情。所以费孝通先生有一句话说,中国是“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单纯地讲是“民族国家”就不太合适,不恰当。但是现在,我还经常看到这类的文章,讲我们中国作为一个主权独立的“民族国家”如何如何,这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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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恩格斯讲的那句话了,说中世纪对近代欧洲的一大贡献就是产生了“民族国家”。你们念17世纪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要是没有民族国家的话产生不了这个和约。这个应该说是中世纪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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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族国家的产生结合在一起的是什么呢?是产生了“市民社会”的萌芽。罗马帝国的初期,在它最辉煌的时候,也是从共和国时期开始,一直到罗马帝国的初期,它做了一件大工程,就是道路的建设。咱们现在叫公路。在古罗马所统治、覆盖的地区,道路条条畅通,“条条大路通罗马”。欧洲的路当然现在也不稀奇了,是在中世纪时期、罗马帝国以后,慢慢形成了所谓公路网。道路纵横交错,再加上水路,这就利于一些独立的政治实体存在和发展。日耳曼神圣罗马帝国下面又有很多诸侯国,实际上日耳曼罗马帝国是一个“虚”的东西,下面都是些小的国家。上面是,我过去讲过了,叫Em-peror——皇帝,下面小一点的国家,是king,kingdom,下面再小一点的是prince,亲王,反正是都有个小头子管着这些地方。这些地方小,容易产生“自治”的思想。这个在欧洲也相当的普遍。我有一次在伦敦,去参观他们的community,community到处都有,就带我去了一个,实际上咱们现在叫“社区”。我到那儿去,问过他们,我想这种制度、这种自治力,当时是20世纪80年代,已很发达了。社区里边,什么都有。他们说这里边的一个精神就是“自治”,自己管理自己。我们的社区到现在也还没有做到这一点。如果居委会的老大妈不出来的话没人出来扫地。我问他们像这样的一种精神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很肯定地说就是从中世纪开始的。这形成了一个历史的习惯。社区这个组织就是市民社会的具体而微。黑格尔专有一章讲“市民社会”。他那当然是讲理论,我建议你们看一看。看看就是丰富一下理论上的知识吧,就在《法哲学原理》里。《法哲学原理》这本书已经翻成中文了,汉译名著里面有。它里面讲了很多比如自然法等等这些历史上的、很难懂的问题。对于我们搞国际关系的同学来讲,我建议你们就看最后一章,或是最后两章。一个是讲“市民社会”,还一个是讲“国家的产生”。他讲的国家的产生,我觉得没有我现在讲的这么通俗。黑格尔总是想把简单的东西说成很复杂。比如说国家的形成,国家的形成有一种特性,我觉得他说得非常准确——国家的存在就是“排他性”的存在。我觉得懂得了这个道理之后,对于国家之间有摩擦、有斗争、有冲突就不奇怪了。国家的本性就是“排他性”的,当然他有很多论证。这本书,特别是最后的两章,学国际关系的同学是应该好好读一读的。比较难读,但是值得硬着头皮把它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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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族国家的成立和观念的形成、市民社会的形成相伴随的是工商业的发达、发展。如果没有工商业的发展,很难谈上市民社会。欧洲的商业发展得比较早,中国其实也是比较早的。当然欧洲有欧洲不同的情况,比如很早它就有很多“联盟”,完全是商业联盟。河道又比较多,又靠大西洋、地中海、北海这些地方,很早它就同阿拉伯世界、同北非等等都有些贸易往来。很早它就有。欧洲到了近代它的眼光、它的视野,更有一个很大的转变,就是从向内转向向外。这是中世纪和近代世界一个很大的分界线、分野,是观念上的分野。这就是15世纪末由哥伦布开始的发现“新大陆”。我曾经说过这中世纪的终结线划在哪儿,是一个模糊的界限。你不能指定说是哪一天,哪一年,甚至是哪一世纪变成了近代史、变成了近代社会,它是一个模糊的、一个渐进的。但是一定要举出一个年代来作为标志,便于我们思考历史上的问题。那么我说是1492年,就是哥伦布发现美洲。哥伦布发现美洲,历经千辛万苦,到了美洲之后打印第安人,杀了不少印第安人,反过来印第安人也杀了不少欧洲人。这要算细账的话,那就很难说了。但是我们历史地看问题,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接着他以后,大家都知道的,就是出现了欧洲的这股航海潮流。麦哲伦绕地球一周,葡萄牙的达·伽玛到了亚洲。达·伽玛到亚洲的时候不能从陆路上走,因为如果从西欧到亚洲从陆路上走,是可以通过去的。要碰上土耳其人拦路。黑海这个地方,用汤因比的话讲,已经变成土耳其的“内湖”了,属于土耳其的势力范围,你过不去。所以必须绕一个大弯子,绕过好望角,然后往东走,风浪非常之大,然后一直到印度、到印度洋。好望角这个地方不叫“好望角”,那个地方风浪非常之大,没法靠岸。再加上暴风雨,条件非常艰难,你想象看吧,15世纪、十五六世纪那时候的条件,所以船上的人就给这个“角”起了个名字叫“暴风雨角”。绕过了这个暴风雨角,沿路上跟回族人、阿拉伯人发生了很多冲突,牺牲也不少。但是他终于到了印度洋了。回程的时候又绕过“暴风雨角”。回来的时候葡萄牙国王说,这个暴风雨角得改名字,改成“好望角”,改成“希望之角”——the Cape of Hope。“好望角”的来源就是这么来的。这些事情、这些冒险说明两个问题。一个说明欧洲内部它的工商业的发展,特别是商业的发展已经使得欧洲人的眼界要向外看了,不满足于把商品从地中海卖到北海、卖到波罗的海或是卖到什么地方去,它要再出去,出得远一点。那时候他们不是有意识的。传说哥伦布是要到印度、到中国的,走错了方向了,往西去了,跑到大西洋里面去了。我觉得这是传说。当时是怎么回事呢,谁也不知道。这是可能的,风向一变把他吹那边去了。这都是很偶然性的。但是有一件事情不是偶然的,就是当时的教皇有一道御令,这个御令是给葡萄牙、西班牙规定了一个分工——西班牙往西发展,葡萄牙往东发展。而且他给葡萄牙的手谕是这样说的:“凡是葡萄牙所经过的地方,所占领的地方,今后永生永世属于葡萄牙。”这个教皇气派挺大的,当然“永生永世属于葡萄牙”是不可能的,但是反映了一种欧洲人的眼光。这眼光你可以批判它为“扩张主义”。你为什么到别处去横行霸道啊?但是这就是我要说明的第二个道理,就是这种航行、这种冒险,当然不止他们这两个了,麦哲伦不是航行了一圈嘛,说明什么呢?说明了地球是圆的,东边和西边是可以连成一片的。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波罗地海都是可以连起来的。这对人们的历史地理观点确实起了了不起的作用。我记得有一次,美国的一个历史学家叫Boorstin,很有名的一个历史学家,已经七八十岁了,就是在纪念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五百周年的时候到中国来,那是个由头,主要是来参观访问。开了一个座谈会,我也参加了。有一个参加者,我们的一个中国朋友,就问他:“哥伦布到美洲去,杀了多少印第安人?你对这个事情怎么看?”老实说,我当时脸上有点发烧,提历史问题能这样提的啊?Boorstin一句话没回答。那他怎么回答呢,他说我应该替哥伦布道歉,还是怎么的?我们现在做这门学问,要的是一个头脑、一个思想、一个视野。杀了一百多万印第安人不是小事情,但我们现在讲的是历史,是讲历史对未来的意义。我看过一个电影,也是美国人拍的,就拍哥伦布到了美洲。电影写实地描写了哥伦布怎样带着人杀印第安人,当然印第安人也杀他们的人,两边打,印第安人打不过他们。西方人并不讳言这个东西,这是事实,问题是我们现在所要探讨研究的是一种历史观。维也纳大学有一位历史学家写了一本《欧洲思想史》(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Europe)。我有一位在美国的朋友把它翻译出来了,据说写得非常好。在里边他提到一个12世纪的标题是“历史的诞生”。我这位朋友给我写信,他有点不明白,为什么12世纪是历史的诞生呢?这本书我没看过,他在信里就随便一提,我感觉这个“历史的诞生”就是一个历史观的诞生,就是不再局限于一个地方,眼睛放到全球去了。从12世纪开始就有这个东西了,就有这个苗头了,我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到哥伦布的时候实现了。因为从哥伦布以前就开始了试探,好几次没有成功,半路回来了。西班牙有一个叫亨利的王子,他的绰号就叫“航海家亨利”,他提倡去航海、去探险,但他自己没去过。他的提倡反映一种眼光。接下来可能就是你们所熟悉的了,东印度公司、葡萄牙占领澳门、西班牙打到拉丁美洲去等等,所谓殖民时期。中世纪的意义我就讲这些,讲城市、国家、民族国家,这个观念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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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来讲中世纪对欧洲的第二大贡献——基督教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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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将基督教当作一种文明来对待。马克斯·韦伯写过一本书,叫做《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里的新教当然是宗教革命之后的新教了)。说明基督教对西方文明的影响巨大。例如,撒切尔夫人经常说“我们基督教文明如何如何……”然后下面完全是讲其保守党主张。基督教文明的影响无处不在,能说明西方人真相信上帝吗?我看未必,因为在许多西方影视中经常可看到嘲笑上帝的镜头。但是基督教文明为什么就有这么大的作用呢?因为作为一种文明,基督教是人心的凝聚力,在西方历史上曾经是理性的代表,直到理性回归于个人的文艺复兴时期。那么,基督教文明何以有这么大的力量和魅力呢?我想是在中世纪期间,基督教表现出的两个方面使得它成为中世纪的支柱。即基督教的政治化和基督教的理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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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基督教的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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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产生的恶果是非常之多的,一个恶果就是基督教会的机构、组织、人员设置等完全按照罗马帝国模式而设。教皇好像是皇帝,其下又设主教,并且教会有自己的财产,从而使得教会既是一个宣传教义机构又是一个镇压权力机构。大家都知道历史上常讲的教会里黑暗的一幕。文艺复兴时期的薄伽丘所著的《十日谈》中就主要揭露了教会的黑暗。稍后一点的还有,如伊拉斯谟的《愚人颂》,现在已有了中译本,对教会是嬉笑怒骂。但是伊拉斯谟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什么事都不能够非黑即白,所以他要求改革基督教会而不是基督教义。他和马丁·路德是殊途同归。马丁·路德是主张用激烈的手法,发动群众;而伊拉斯谟是认为根据理性就可以改造教会。他们都是宗教改革的提倡者,但是走的路子不一样。伊拉斯谟更具人文主义色彩,建议大家看看他写的那本《愚人颂》,很好玩的,也有翻成《愚神颂》的,我看都可以,大概来说还是“愚神颂”更好一点,因为出面说话的是一位神,然后就把基督教里面各种各样的神讽刺一通,以及教会中那些黑暗,腐败的东西,这时已经接近近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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