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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世与西法:晚清中国的旧邦新命和社会脱榫(增订版) 中国、日本与朝鲜:从“壬午事变”到“甲申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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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台事之后日本既已着手灭琉球,同时又在岌岌乎谋朝鲜。因此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向朝鲜再派使节再被拒绝之后,次年的春天、夏天和秋天遂有日本军舰直入朝鲜近海并径入釜山港,接着又以示威为目的测量朝鲜的东海岸和西海岸。其中的云扬号且驶近韩京汉城附近的江华岛,因之而遭戍兵炮击,随后日舰还击,毁其炮台并登陆烧杀。日本的示威演为日韩炮战。而由此造成的时势,又拽着中国卷入了其间的冲突和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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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九年(1870)日本遣使与中国议“修好条规”,其动因之一便是借此进入朝鲜。然而此后数年日本的使节依然进不了朝鲜。彼时韩王生父李昰应以大院君名义执国政,由于其先人之墓曾遭教民引来寻金宝的西洋兵挖掘,而致心中留有一段切骨的痛史,因此大院君极恨天主教而深恶西洋人,以至于执政十年,已杀教民二十万。当日本变法效西洋之后,又因之而憎日本,曾布告八道与之绝交。对于日本来说,则其屡次叩门面对这种一意绝交,遂不能不一挫再挫。江华岛炮战之时大院君刚刚罢政,而日本一方在遣使的同时动用军舰,正是屡挫之后引武力作震慑,以期在亲政未久的韩王手里压出一个不同于过去的局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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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之前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柏利(Perry,M.C)强制日本开国,用的也是领四艘军舰入江户湾内作示威性测量的办法。当初日本屈服于武力,遂使此后的日本极相信武力。因此江华岛的示威变为炮战之后三个月,日本已指派陆军中将黑田清隆为“特命全权办理大臣”专程赴朝鲜,并由三舰军舰和三艘轮船组成舰队一路随行。在“全权办理”这个名目之下,日本向朝鲜追究江华岛炮击的责任,是同日韩之间的“修好谈判”连为一体的,然则借助于这个题目,“修好”也因之而能够与强制连为了一体。当时美国驻日公使平安以《柏利提督日本远征记》一书赠黑田一行,[2]显见得是取21年前的旧事作类比,而启其效法之心。当黑田动身之前,日本驻华公使森有礼曾奉命向总署递节略,又与李鸿章作长谈,皆以一面之词陈述江华岛炮击,而旨在说动中国出面“令高丽接待日本使臣”。[3]但自总署言之,则“朝鲜虽隶中国藩服,其本处一切政教禁令向由该国自行专主,中国从不与闻”。这是一种由明代继承下来的旧轨,至清代又执守了二百三十多年。因此,此日“日本国欲与朝鲜修好,亦当由朝鲜自行主持”。[4]在东亚的历史秩序和文化秩序里,“外藩”不同于“内属”的区别便在于“政教禁令”的“自行专主”。就这个意义说,总署表达的是一种古已有之的事实和当下仍然在延续的事实。然而日使引“中国曾无干预内政”为词,而截去其形成于历史过程之中的来路和含义,之后悬空论断,说是“由是观之,朝鲜是一独立之国,而贵国谓之属国者,徒空名耳”。并径直由中国与朝鲜的关系推演到中国、朝鲜与日本之间:“因此,凡事起于朝鲜、日本间者,于清国与日本国条约上无所关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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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虽出自对于总署的一时回应,而以日本政界和军界中翻腾起伏并经久不息的征韩论为背景,则显然是蓄积多时之后的一为显露。由此曾引发总署与之照会往来作相互论辩,但牛头不对马嘴,最终都成了一种不能沟通的对话。而日本公使与中国人的争执尚未了结,“全权办理大臣”黑田清隆和他所统带的舰队已经起航,并很快地到达了朝鲜的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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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的朝鲜因韩王亲政而致闵妃干政,又因闵妃与大院君为敌而尽反旧政。是以当此日本军舰停泊海岸之际,已不能久持往日的执着排外与深闭固拒。随后,自日本军舰到达釜山算起,不过一个月的功夫,朝鲜便与日本立《江华条约》(“修好条规”)12款。日本借助于这个条约获得了通商口岸、领事裁判权以及使节驻留朝鲜京城等等利权。在那个时候的日本和朝鲜之间,这些利权只能是单方面的,因此这个条约只能是不平等的。而同这些从西方人那里学来的东西相比,则12款中首列“朝鲜国自主之邦”[6]一节尤其旨深意远,其着力处全在于用条约的方式切断朝鲜与中国之间久有的宗藩关系。虽说这一节文字以朝鲜与日本共认“自主”和互认“自主”为直观的表象,但引森有礼与总署围绕同一个题目的争执为《江华条约》作衬映,则显见得两者前后穿连而一以贯之,其旨深意远皆出自日本一方筹划东亚大陆的国策。对于日本来说,这是积久之后得以一逞,而由此搅动中国和东亚,却使本来以朝贡制度和宗藩关系相维持的国家之间的古老秩序因之而承受深度冲击,并在朝鲜被戳开了一个窟窿。随之是戮开的窟窿便会成为一种样式。6年后美国继日本与朝鲜立约通商,虽然这个过程始终都是在中国政府的主持下实现的,而议约的美国使节薛斐尔(Shufeldt,Robert Wilson,Commodore)却力拒将“朝鲜为中国属邦”一款列入条约。[7]同年,英国和德国依美国样式与朝鲜立约,后数年间意大利与俄国又先后继之。而朝鲜同中国的关系则都成了被各国约议置之度外的东西。因此,每一个条约都像是在同日本作呼应。曾经深闭固拒的朝鲜沿着这些条约开始与列国交往,而后进入了朝鲜的外国人又会直接和间接地牵动这个国度里的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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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日《江华条约》签订之后,中国对于朝鲜仍然以“政教禁令”一任其“自行专主”为立场。而日本则一旦进入便步步伸展,数年之间已能影响宫廷,在用事的大臣中形成一群亲日派。而后有派遣学生留学日本,聘请日本军官训练新军等等以日本法度变朝鲜“政教禁令”的事。但更多的朝鲜人历经大院君十年排外之后犹在历史惯性之中,他们并不喜欢日本法度。同时是亲近日本的大臣大半因用事而贪渎,因贪渎而聚怨。所以当这些人亲近日本的时候,又在把聚集于他们身上的怨恨带到日本一面。于是日本伸展影响的过程一定又会成为伸展矛盾的过程,而影响和矛盾都始终同朝鲜的社会动荡纠结在一起。至壬午年(1882),军队因长期积欠军饷已久蓄不满,又因别立新军并厚此薄彼激生普遍的愤怒。这种自下而上的不满和愤怒经罢政的大院君作自上而下的撺煽动员,遂使驻京城的旧军一触即发而群起兵变,从守军变成了叛军。之后,乱兵攻入王宫,袭击日本使馆,杀执政大臣并杀新军里的日本教官、日本翻译等等,驻朝日本公使花房义质仓惶出逃,仅以身免。另一个易服潜逃的是大院君痛恶的闵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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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其因果属连,显然是这一场兵变在放手犯上作乱的同时,又在以凌厉的排拒回应锲入的日本。但已经锲入的日本是不肯接受排拒的,因此“壬午事变”发生之后,日本立即遣兵会同花房重入汉城与朝鲜政府交涉,并在国内下达召集令以准备战争。迨中国得报,朝旨以日本动兵为“其情尚难测度”,令署直隶总督张树声筹划提调,“派水陆两军迅赴事机”。[8]随后丁汝昌统带的三艘军舰和吴长庆督率的6营淮军奉命以平乱为名义到达朝鲜,并在很短的时间里逮捕大院君而且镇压了变乱。同一个时间里,已经开始的朝日交涉也在兵变平息之后以《济物浦条约》和朝日《修好条规续约》作了结。其要目是朝鲜惩凶、赔款、道歉、允日本驻兵保卫使馆等等。于是在日本的使节进入朝鲜之后,日本的武装也进入了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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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事变”从开始至结束不到两个月,但中国因日本出兵而深深地卷入了其间,这个过程不待韩王吁请,因此这个过程从一开始也打破了“一切政教禁令向由该国自主,中国从不与闻”的旧轨。就其起因和来路而言,这是中国人对日本搅动东亚的一种被动回应,然而旧轨一经打破便已另成一派格局,中国变,朝鲜亦变,遂使中国和朝鲜都无法再回到以“事大字小”维持长久相安的那种传统的宗藩关系里了。因此,在朝鲜与日本签订《济物浦条约》之后两个月,中国同朝鲜立“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以明定朝鲜“久列藩封”,并定中国派总办朝鲜各口商务委员[9]等等。这一“章程”为维护宗藩关系而不得不把近代条约关系引入了原本的朝贡制度之中,与此相表里的,则是中国由“曾无干预内政”变作不得不干预内政。这个过程曾使平乱的三千淮军为朝鲜与日本之间的《济物浦条约》所牵,就此长驻朝鲜,意在以自己的存在来平衡和制约已经进入了汉城的日本军队;并在同一个目的下拨赠枪炮,由主持淮军营务的袁世凯为朝鲜练兵,随后是日本化的新军之外又出现了数量更多的中国化的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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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相类似的,还有北洋大臣为朝鲜指聘曾在中国海关作雇员,并曾任德国驻天津副领事的穆麟德(Mollendorff,Paul Geory von)管理海关,兼办外交。彼虽西人,但以渊源而论则显然属于中国一面。在朝鲜“久列藩封”的历史里,像这样由中国人直接地深入到其军政和内政之中的事是从来没有过的。而时当日本已在朝鲜着力经营之日,中国人的这种为堵挡日本而作的直接深入,又注定会同日本的伸展之势正面相撞于壬午之后的朝鲜。当“征韩论”初起之际,日本军界和政界的意中已是把朝鲜当成了“防备强俄之屏藩”。[10]然则日本经营朝鲜,要的是朝鲜的日本化。但时逢中国的直接深入成为一种直接的堵挡,遂使其不能不为营造日本的“屏藩”而先断中国的“藩封”,从而使力倡“征韩”的日本奇异地成了向韩人鼓煽“独立”的出格热心者。这个过程曾使受鼓煽的韩人自成一群,立“开化党”为名目;并因得到日本政府的财力接济而富有活力。[11]于是原本形成于中日之间的颉颃,因之而引入了这些进出宫廷的朝鲜官员。而后是“独立”和亲日在那个时候的朝鲜成了难分难解的东西,同时是“独立”和亲日在那个时候的朝鲜都成了与中国对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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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光绪十年(1884)中法战争起,而亚洲局势为之一变。中国苦于为战争所牵制,日本则在鼓煽多时之后等来了一个可以动手的机会。其时位居参议的伊藤博文,以及继花房义质之后任驻朝鲜公使的竹添进一郎尤着意于“煽动亲日派发动内乱”,并发纵指使,调度韩人中的“开化党”趁时举事。[12]由于这种来自日本官界的强力推动,并有“日本打手和(朝鲜)留日学生为骨干”,[13]从日本贩入的“独立”和“开化”遂横决而出,演为当年冬季借朝鲜政府庆祝开办邮政的宴会而突起放火杀人的一场政变,随后导致两天之内京城中和宫廷里的天翻地覆。其间的高潮,是身为公使的竹添进一郎领日军占据王宫而控驭韩王,助成了朝鲜政府中的亲日派肆无忌惮地屠戮本属同僚的亲华一派。这种由日本人主导的“独立”太过名实相悖,在其所到的地方不见“开化”只见血污。而后暴力召来暴力。作为直接的回应和回击,是中国驻军应朝鲜大臣的请求进宫靖难,并在袁世凯的指挥下把日军逼出了宫门。随后,由血腥激生的愤怒化为民间骚乱,致日使出逃,使馆被焚。三天之内,卷入其中的中国人、朝鲜人和日本人皆既死且伤。这一场动荡距壬午两年,以干支系史事,遂称作“甲申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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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使主导了朝鲜的政变,从而主导了牵动东亚三国的祸乱。在这个过程里,中国、朝鲜和日本已是重重纠结而相互缠绕。但随后日本政府收拾这场祸乱留下的一摊残局,却立意要把中国排除在外。因此,当外务卿井上馨自任主持交涉的全权大臣,在竹添公使出逃之后十五天到达朝鲜的时候,便以“无全权字样”为理由,拒绝同奉旨赴韩查办的中国大臣吴大澂“商议”,致使不肯“坐视不问”的吴大澂无从置问。[14]由于把中国排除在外,井上馨与朝鲜的交涉便能够“于此事原委概置不论”,而径行“要约三端”:“令遣使赴日谢过”,并索“被害商民恤款”和“使馆修筑费”。[15]不论“原委”,要害在于不论因果,不论因果,要害在于不论责任。于是“要约”下签订的朝日《汉城条约》遂成了无分曲直而专门以强弱定是非的东西。而当《汉城条约》使本为祸首的日本在“概置不论”中抹掉了责任之后,从长远着眼和根本着眼,曾被有心排除在外的中国便成了交涉的对象。因此,次年年初伊藤博文以全权大臣名义来中国,在天津与李鸿章接连会谈六次。伊藤要的是惩治中国统将,抚恤日本难民,以及中国撤回驻韩军队。虽说前两项因其涉及“甲申事变”里的是非之辨而致双方龂龂相争,并为李鸿章一拒再拒。但日本意中的重心所归则尤其在撤兵,[16]而对于中国一方来说,“撤兵一节”既是“两国同撤”,比之惩治统将和抚恤日民于理犹少窒碍。[17]且淮军戍韩三年,已致“将士苦累嗟怨”,加上“朝城各国官商毕集,口舌繁多,日人又从中播弄,统将刚柔操纵,难尽合宜”,这个环境太过复杂,要找胜任的带兵官已“得人实属不易”。[18]以事实而论,中国之孤军远驻本非得已。在由此形成的判断里,显然是日军若能“尽撤”,则防日的戍军自可同时撤返。日本要求撤兵,而中国本来意不在长驻久戍。因此,折冲十五天之后产生的中日《天津会议专约》明定:一、两国“尽数撤回”驻扎朝鲜之兵;二、两国“均无派员”教练朝鲜军队;三、将来朝鲜若有变乱,两国如须派兵,应先互相“行文知照”,事定撤回。[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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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李鸿章与伊藤博文议撤兵的时候,已明白地看到了其间内伏的远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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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久认朝鲜为自主之国,不欲中国干预。其所注意不在暂时之撤防,而在永久之辍戍。若彼此永不派兵驻韩,无事时固可相安,万一倭人嗾朝叛华,或朝人内乱,或俄邻有侵夺土地之事,中国即不复能过问。此又不可不熟思审处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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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磋磨约章之际,他曾力为护持由宗藩关系派生的中国对朝鲜“过问”兵事的义务和权力,主张“于第二条内添注若他国与朝鲜或有战争,或朝鲜有叛乱情事不在前条之例”。而伊藤峻拒之,并以中日对等的立场“亦另拟一条云:中日两国如经朝鲜请平内乱,各有派兵赴朝之权,惟彼此均应请示”。而李鸿章峻拒之。[20]双方都不肯退让,随后相持遂成僵持。三天后朝旨到天津,说是“撤兵可允,永不派兵不可允”。若“万不得已”可添叙:“两国遇有朝鲜重大事变,各可派兵互相知照等语”。[21]朝廷为了保留中国的出兵权同时也给予了日本出兵权,从而给了日本李鸿章所不肯给的东西。由此约定的“互相知照”,其实已使中国保留的出兵权成了一种受限制的权力和不完整的权力。而原本为中国人所固守的中韩关系不同于日韩关系的界线,则因之而被中国政府自己用条约的形式打破了。这些都会成为来日的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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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外交史》上册,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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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本外交史》上册,第158—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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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四,《论日本派使入朝鲜》(光绪元年十二月十三日);《日本使臣森有礼署使郑永宁来署晤谈节略》(光绪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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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清季外交史料》一,第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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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一,第4页,转引自《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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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转引自《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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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十三,《论美使议朝约不认中国属邦》(光绪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后来以“画押后由朝鲜另备照会美国外部,声明朝鲜久为中国藩属”为折衷办法。而于条约本身固不相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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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清季外交史料》一,第5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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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404—4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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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日本外交史》上册,第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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