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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中国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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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营救胡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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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革命军在占领华北地区之后,提出了一个要求,他们要检查进出中国的有线和无线电报的内容,各个外国驻中国政府机构竟然马上就答应了这个要求,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错误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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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从理论上讲,南京政府的确应该拥有这个权力。中国政府指出,虽然大部分电报都是发往上海公共租界或是法国租界的,但这些地方毫无疑问都是中国的领土,所以,检查进出那里的电报应该属于中国政府的基本权力之一。反过来说,如果中国长时间得不到这个权力,那就意味着中国的主权已经不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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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在出现的问题是,执行检查的人员大多不能胜任他们的工作,还有一些是和高级官员有姻亲关系的人。他们大部分都不懂得新闻和宣传的真正意义,许多人对外语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新闻稿必须要经过翻译之后,才能交给他们查阅,这些都会浪费掉很多时间,真是让人难以忍受。这些人很多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虽然南京政府的领导们能力非凡,但他们很少给这些人下达什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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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中有很多小头目都在忙于享受权力带来的优越感,那种目空一切的样子简直十分可笑。中国实行的国民党一党专制,造成社会上偏执和狭隘之风广泛盛行。在一党统治下,很多人犯下了种种罪行却仍然逍遥法外,他们甚至为了不让人发现这些罪行而使出多种不正当的手段。很多小官员都渐渐变得消极,他们有的明目张胆地说谎,想通过谎话向中国人民和国外的各个政府证明。这些新上任的官员个个能力非凡,其言行准则和规范已经达到很高的境地,在政治上廉洁公正,刚直不阿。如果哪个人揭发了他们的真正面目,哪怕只是一点的责备之意,这个人就会被认为是“危险人物”,或者被说成“背叛国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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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财政部长,宋子文当时曾经竭尽全力地和这种审查制度作过争斗,可是效果总是保持不了太长时间。我经常会向他秘密报告那些人的恶劣行径,一部分内容还被转告给了蒋介石和他的夫人。他们虽然明白是审查员的不对,但是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惩罚或者是开除他们。所以,审查制度方面的问题,基本上一直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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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有一次因为宋子文的坚决果断,才避免了一场灾难。事情发生在1932年1月,当时日本人轰炸了上海的闸北地区。战争开始的当天晚上,我从电报局的几个领导那里得到消息:中国政府的新闻检查人员从半夜时分开始,将赶到电报局开展检查工作。我马上给宋子文打了电话报告此事,大致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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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一定要阻止他们的行动。日本人对中国的进攻是目前最大的新闻热点,全世界都在关注,电报线路已经非常繁忙。所有外国记者在报道的时候,都不会对中国有任何语言上的冒犯。政府现在要做的就是让新闻畅通无阻地发出去,如果检查员到场,肯定会拖慢新闻发送的速度。在拖延的时间中,日本人不知道已经往外发了多少,你要清楚,他们的新闻是不用经过中国人检查的。他们日夜不停,一直在发,如果其他外国记者的新闻发不出去,那么美国和欧洲的报纸就只有采用日本发出的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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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虹口有一条电报线是直接通往长崎的,它归日本人所有,而且一直保持了很多年。按照规定,这条线路上只能发送日文电报,可实际情况是,不管什么文字它都发。这里自然是拒绝中国检察人员审阅的,只是来往的各种电文都要经过驻扎在这里的日本陆军和海军人员的仔细审查。如果有中国新闻检察人员对我的电报过分苛责,没有办法通过检查的时候,我会把稿件拿到虹口,通过日本控制的那条电报线路把新闻发往东京,由《纽约时报》驻东京记者休·拜尔斯转发到纽约。我曾经多次到过那里,但在1932年战事不断的时候,再也没有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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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来,上海地区的中国新闻检查人员,工作方法都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言。这里时常会发生一些让人无法解释的事情,比如,美国记者发给纽约的无线电讯刚通过检查,英国记者拿着同样的稿件要发到伦敦的时候就被截留了。电报人员从来不会考虑,如果这条消息在纽约再次拍发,跨过大西洋,照样可以发给伦敦的报纸。他们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愚蠢之举是,很多军方电检人员已经通过,并且允许从北平或者是天津直接发到纽约的稿件,如果发往纽约之前先发到上海记者站,就有可能被他们截留,就像我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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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一些文人更是不择手段:不允许文人们有独立的思想,最严重的案件当属对胡适博士的迫害。胡适先生后来被派往美国任中国驻美大使。他经常说的话是,他能够继续活在世上,都是《纽约时报》给了他第二次生命,其实这话一点儿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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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士1929年时正在一所大学教书,学校的规模不大,位于上海黄浦江口吴淞,就是当时的中国公学,胡博士是学校的校长。学校的位置属华界,胡博士的家位于公共租界,相对来说比较安全。胡博士在课上所讲的内容以及他发表在《新月》杂志上的文章,都是惹怒南京众多官员的根源,这一点大家都知道。他的很多朋友,包括中国的和外国的,都劝他离开学校,那样就可以安全地待在外国人的地盘上,不用每天长时间地处于危险之中,随时有被南京政府逮捕的可能。可他仍然在继续教书,恪尽职守,一点都不害怕,对那些危险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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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士是当时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他称得上是全世界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一直没有加入过国民党,虽然接受了驻美大使的职务,可他连党员都不是。到1942年年终的时候,他才结束驻美大使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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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正式公文的发布,预示着胡博士即将处于危险之中。公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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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奉国民政府训令,内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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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准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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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启者:顷奉中央常会交下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来呈一件,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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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据职会属第三区党部呈称:“查属区第三次全区代表大会决议案呈称市执行委员会转呈中央,咨请国民政府令饬教育部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案,附具理由:胡适借五四运动倡导新学之名,博得一般青年随声附和,迄今十余年来,非惟思想没有进境,抑且以头脑之顽旧,迷惑青年。新近充任中国公学校长,对于学生社会政治运动多所阻挠,实属行为反动,应将该胡适撤职惩处,以利青运。等因,合亟缮呈钧会,祈查核转呈”,等情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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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胡适近年以来刊发言论,每多悖谬,如刊载《新月》杂志之《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等等,大都陈腐荒怪,而往往语侵个人,任情指谪,足以引起人民对于政府恶感或轻视之影响。夫以胡适如是之悖谬,乃任之为国立学校之校长,其训育所被,尤多陷于腐旧荒怪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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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计,为学校计,胡适殊不能使之再掌中国公学。而为纠绳学者发言计,又不能不予以相当之惩处。该会所请,不为无见。兹经职会第四十七次常会议决,准予转呈在案,理合备文呈称钧会,祈鉴核施行。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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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胡适近年来言论确有不合,如最近《新月》杂志发表之《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及《知难行亦不易》等篇,不谙国内社会实际情况,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讨论范围,放言空论。按本党党义博大精深,自不厌党内外人士反复研究探讨以期有所引申发明。惟胡适深居大学校长,不但误解党义,且逾越学术研究范围,任意攻击,其影响所及,既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易使社会缺乏定见之人民,对党政生不良印象自不能不加以纠正,以诏警戒。为此拟请贵府转饬教育部对于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言论不合之处加以警告,并通饬全国各大学校长切实督率教职员详细精研本党党义,以免再有与此类似之谬误见解发生。事关党义,至希查核办理为荷。等由,准此,自应照办,除函复外,合行令仰该院转饬教育部分别遵照办理。”等因,奉此,合行令仰该部即便分别遵照办理,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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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发布之后,政府把胡适也召集过去听取训诫。对朋友们提出的善意警告,胡适仍然不放在心上,最后终于被捕,他的处境极其危险。我全心全意地关注着他的案件进展,一直到听说他已经被政府秘密地判定为死刑,而且行刑的日期也已拟定,我立即就这件事写了一篇报道,然后请人帮忙带到香港地区,之后发到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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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报道的同时,我还跟《纽约时报》说,如果想救出胡博士,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强烈谴责国民政府对胡博士的迫害行为,发表社论刊登在《纽约时报》上,然后将社论通过电报的形式发给我,允许我不惜任何代价,将社论刊登在远东地区的所有报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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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8月3日,《纽约时报》上刊登了社论,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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