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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46 秩序的沦陷:抗战初期的江南五城 [:1706759117]
1706761647 秩序的沦陷:抗战初期的江南五城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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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49 如果日本占领者能提供“一种可供选择的财富和权力的资源,这种财富和权力的资源如果不可忽略,就必须加以开发,以便保持传统的秩序或改善地方精英的社会地位”10,那么形势会朝有利于日本人的方向发展。这是罗纳德·鲁滨逊(Ronald Robinson)在描述英国如何将地方精英纳入其殖民事业时得出的结论。日本人受西方殖民征服的诱惑而入侵中国,但开战不久便在太平洋战场上迅速败退,这使中国地方头面人物转而优先选择稳定而不是剧烈的变革。从这个观点出发,“宣抚”人员几乎无法将地方头面人物中潜在的同盟军拉到自己一边,通过他们的策划,来完成从入侵向“占领政府”的转变。“宣抚”人员只能利用有限的军事和经济资源,来整合合作者,无论他们在上海或南京起草的计划有多么宏大,却不能得到充足的“可供选择的财富和权力的资源”,使大多数有可能变为合作者的人坚信,要抓住日本人提供的机会,将其转化成可以利用的资本。而这正是鲁滨逊解释英国人如何能达到其目标的原因:利用较低的成本来达到殖民的目的。英国人在支付最初的军事费用(大多数转嫁给私人工商业者)后,只花费极低的成本,便创建了英国殖民统治,而且后来仅仅选择投资的方式。英帝国投资和提供的是永久性的、独占的、有利可图的全球性贸易路线。这条循环路线开始于英国,结束于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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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51 无论“宣抚”人员的国家建设蓝图有多么宏伟庞大,他们现在所面临的形势都无法与一个世纪前的英国殖民官员相比。在贸易方面,日本人带给中国地方头面人物的机会比占领前更少。既然完成占领的成本很低,日本首要的兴趣就是强迫中国商业进入自己的垄断性贸易圈,而不是将中国经济纳入到更大的经济贸易网络。毕竟日本计划将中国、“满洲”、日本建成一个统一的流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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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53 考虑到合作者经常面临“经费”不足的问题,“宣抚班”不得不求助于另一要素——权力,即鲁滨逊两大要素的另外一个。日本人能提供给合作者最好的东西是打开领导职位之门,在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这扇门不向这些合作者开放。日本人在建立南京“中央政府”和长江三角洲“县政权”时,都采用这一招。鲁滨逊指出“保持或改善地方精英的社会地位”是最好的方针,但日本人做得并不成功。只要新给予的权力有可能中途作废,那么大多数精英不会将合作看作是保持社会地位的明智选择。那些选择不合作的人有可能保住了政治资本,有希望在战争结束后重新进场,获得政治权力。在国民政府时期职位不高的人选择稳住,希望改善他们的条件,积聚政治资本,如果日本一旦失败,就可以投资其他领域。最热心的,是那些在1937年前完全被拒之门外之人。他们从日本手里获得权力,改善而不仅仅是保持了他们原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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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55 那些将自己的命运与“占领政府”绑在一起的人,所面临的最大麻烦是日本人无力给他们提供生存下去的最起码的资源和安全保障。1938年7月,当丹阳“宣抚班”班长将本县“自治分会”会长召集到一起时,便遭到后者强硬的抵制。其中一个会长进行了反驳,以实际行动给班长施加了压力。他说,他和其他会长前来和日本人合作,不料竟发现,“宣抚班”根本不给他们任何实质性的支持。会长们质疑:为什么乡村集镇没有驻军?为什么不建立盐务办事处来对付走私盐贩?(对游击队来说这是有利可图的生意,地方行政机构因此却遭到了巨大的损失。)“自治分会”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更多的资金来支付他们工作的费用?为什么得不到丝毫的帮助来复兴乡村集镇的小学?为什么不给“分会”配置最起码的医疗设备来救治病人和伤者?为什么“宣抚班”不将贫困的人组织起来,修复被游击队毁坏的交通要道(这样也可以缓解失业的压力)?一个“占领政府”基层官员认为,这六个合情合理的具体建议能够改善基层行政机构的生存能力。而一个日军基层“特务机关”的官员所能做的只是指出,这是“目前形势”使然,只能以有限的资源应对众多的需求,并向会长们表示,这些建议将会在以后讨论。11日本人是不会为“占领政府”支付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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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57 于是地方合作者经常发现,他们不得不将自己想方设法获得的一切资源,来满足日本人的需求,但是,指望获得合作者支持的日本人,却不能给他们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报。讨价还价的另一方(“宣抚”职员),只能从其主观信念上后退一步,强调日本人的历史使命是将文明和启蒙带给亚洲人民,将他们从民族主义、共产主义以及白种人的殖民主义统治下解放出来。这种说辞对他们来说,一样也很难办到。当时担任“满铁”上海事务所主任的伊藤武熊对他们所承受的重压有所暗示。如在第二章提及,伊藤在招募这些人时曾在汇中饭店主持开幕式。在回忆录中,伊藤在“宣抚”工作简短概述的开始部分很奇怪地承认,实地工作的“宣抚”人员“总体而言,对中国人做了不道德的事情”。然而伊藤的机构当时编写的各种报告中,找不到一丝一毫这种不道德之事。第四章提到的人员调动也许能说明一些职员没按照规定行事,尽管现有的资料认为他们是能力不够,而不是行为不当。或许伊藤有意利用小道消息,便于将自己与由其主导的、在上海实施的帝国计划拉开距离。在“宣抚”工作概述的最后,他又自相矛盾地肯定起“宣抚”人员来:“他们大多数人为其管理区域的居民服务,与军队协商,分配食品,且尽可能地认真负责各项任务,做到了一个好政府所能做到的一切。”然而他又一次试图与“宣抚”工作拉开距离,他以漫不经心的态度来结束评论:“他们也是在军队庇护下,到处耀武扬威。”12这种现象有时确实会发生,尤其是那些野心勃勃、突然被派去当一个县的老板的下层小职员;而另外一些人的水平和能力可能远远落后于人们对他们的期望。另一方面,伊藤轻松地为自己开脱罪责,将“宣抚”职员犯下的错误推脱给军队,这样就为“满铁”和他自己套上了一层无罪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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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59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宣抚”工作概述的结尾处,伊藤对“宣抚”人员做了另一番评价:“一些有良心的‘宣抚’人员不能忍受这样的工作,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岗位,结果,在‘清乡’时期,他们一个也没有留下。”他认为“宣抚”人员为工作付出了代价,那些必须从事“宣抚”工作的人好像不能容忍这项任务。这非常令人惊讶,出人意料!那些志愿从事“宣抚”工作的人,为完成分派给他们的任务,遭受了事业上甚至情感上的伤害。他们发现自己与一群腐败、自私自利、令他们鄙视的家伙一起工作(一个“宣抚”人员在工作日志中这样描述地方“自治会”会长:“完全缺乏管理才能,完全没有任何能力和才干”13);他们意识到,从基层社会建立完美政权的梦想破灭了,这项工作变成了拙劣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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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61 然而,八年沦陷时期对这一政权的合法性造成的损害远不止于此。更重要的是,这八年,败坏了传统地方精英的声誉,且质疑了他们作为现代国家基层行政人员的能力。县一级的精英在民国时期已经历了一次转化,迫切渴望控制新市政机关(这是共和主义者所引进的)的实业家和商人排挤了旧乡绅。杜赞奇在研究战前华北精英时指出,在县和乡村,政府赢利型经纪人“开始追逐实利,经常不惜牺牲村庄的利益”。保护“社区”的说法常常误导读者,因为中国社会的精英,与其他任何地方的精英一样,常常装腔作势服务于地方社会(涂尔干所称的团结社会——即使这种社会根本不存在)。但民国时期国家政权建设的新压力,社会汲取率的迅速增长,这就要求有能力的、负责任的政治精英来应对向现代国家政权的转型。然而这一切几乎还未准备就绪。这就导致了杜赞奇所说的国家政权内卷化,即“与政权正式结构相伴随的是非正式结构的出现,比如赢利型经纪人”。依赖于非正式结构,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因为“尽管正式结构依赖于非正式结构行使众多的职能,但是却并不能控制它。因为国家政权是以内卷化的方式发展,在基层社会,非正式群体变成了无法控制的力量,并代替了传统地方政府的管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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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63 在华中地区,国民党与地方政治精英的联系比北方更为紧密,且比较成功地将他们带入现代国家政权。但是日本人的入侵中断了国民政府成功吸纳地方精英实现国家政权目标的进程。“占领政府”更是自上而下建立与县、乡村的关系,较少与基层领袖联系,且很少为基层领导人物提供资源。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占领政府”比国民政府统治时期更进一步推动了内卷化的过程,依赖于临时性的机制来填补甚至完全取代正式的行政机构。“维持会”就是这种替代的活生生的例子。对此,杜赞奇研究中国北方得出的结论,同样也很好地适用于华中地区: “尽管日本占领者采取一些合理化措施,但这些强制性的措施只有通过那些赢利型经纪人才能付诸实施。”15然而这还没有完全反映沦陷时期所发生的事情,因为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卷入到政治的赢利型经纪人是“临时性的和无能力的人”,一个“宣抚”职员在报告中很沮丧地指出。16这些人恰恰是年轻的“宣抚”职员不愿意与之共事却又无法逃避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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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65 “宣抚”人员将政权“内卷化”看作是一个不幸的权宜之计,一个要迅速过渡到新秩序的临时阶段。占领初期日军所依赖的各种各样内卷化应急措施被“自治会”所代替,接着“县公署”又取代了“自治会”。我研究的这些案例表明,“宣抚”职员所在的各个县,几乎从未逃脱内卷化的引力。虽然新的“县知事”比“维持会”或“自治会”会长强,可他们的能力一般均落后于其前辈——国民政府时期的县长。1943年,一位被遣返回国的美国人,如此刻画他所认识的、为“占领政府”工作的人:他们“不是某个特定的阶层,而是机会主义者、保守分子,以及那些因这样那样缘故失意于蒋介石政权的人”。17特务部官员们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形势及他们的可靠性问题。一个被派到山东做“宣抚”工作的官员抱怨道:“如果我们仅仅在征服区找个清朝遗老,将县政权交给70岁以上的‘县知事’,那么我认为我们所从事的政治,与蒋介石时期的政治相比,至少落后50年。”使“占领政府”生存下去的唯一希望是“比国民党再向前迈一步,用新的精神作为政治的思想基础”。“宣抚”工作正是在这个方面失败了。具有创新意识的国民党党员没来合作。那些被“特务部”安排出任领导的人,要么是品质极差的旧领袖,要么是没有创新思想的新来者,“占领政府”没有社会和文化网络使老一辈起作用,或使新一代合法化。那位山东“宣抚”职员毫不留情地批评试图前来获取权力的人。他说,在107个县,“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县知事’,绝对没有”,“行政权力没能跟上”军事力量,但是如果一场征服要变成一个政府,这些都是必须的。然而,“据说,人们还是成群结队前来,且不惜一切代价,争夺职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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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67 日本人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占领政府”会累积一些权威。然而,它在基层社会普遍执行的高压政治,且无力与在野地方头面人物结盟,侵蚀了这种权威。这种侵蚀作用大大帮助了共产党,使其在战后获得了基层社会的统治权。19当比外国军事占领更长远的政治力量走上舞台时,地方遗老的合法性和政治活力无论如何都会走向消亡。军事占领确实加快了这一进程,它消除了那些留下来的甚至没有参与合作的地方头面人物的合法性权威,这导致战后归来的国民党政府失去了与地方权力的联系。最终取得胜利的是共产党政府,共产党没有借助于地方头面人物的威信,而是依靠严密的纪律、自上而下绝对服从的政策,以及足够的力量。一旦内战的应急措施让位于常规化的政治控制,共产党便能取而代之。合作者为这一结局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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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73 秩序的沦陷:抗战初期的江南五城 结论:消失的四类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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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75 在本书第一章,我希望读者想象,日本占领中国的历史也是一部“合作”的历史,尽管迄今为止人们只讲述抵抗的故事,但历史确实是这样的。当日军向长江三角洲地区进犯时,一些中国人在抵抗,更多的人逃离,大多数人留在原地,设法应付所处的环境。一些人愿意积极与新政权合作——不是很多,但足够了,即使他们感到很恐惧。“特务部”职员在接下来的七年半时间里,总能找到充足的人员前来合作,支撑行政机构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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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77 我也希望读者有心理准备接受这样的事实,在通常情况下,留下来的人在通敌和抵抗的选择上,界限并不是那么清晰。我建议,如果我们向下看那些模糊不清的灌木丛,而不是向上看熟悉的通敌或抵抗的大树,我们更有可能理解与日本人一起工作的中国人。我使用“模糊不清”一词,并不是怀疑一些人通敌和一些人抵抗的事实,而是质疑对历史已有的、曾一度似乎是真相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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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79 让我们从最严格意义上的通敌行为开始,来观察通敌行为距离大多数人长期持有的中间位置有多远。例如,在南京,一些中国人帮助日本军官识别试图隐藏于难民队伍里的战败的中国士兵。这看起来确实是通敌行为中最坏的那种。虽然这种行为的结果很明确,但是,那些结果之外的意图是什么?还有没有其他结果呢?这或许出乎我们的意料。例如,如果这样做的目的是限制不分青红皂白地乱杀普通的百姓,这难道不能看作是保护非战斗人员免遭肆意的袭击,以及迫使占领者回归到有矩可循的秩序中,从而保证被占领者的安全吗?我们可以将这种逻辑转移到另一部分人,他们也没有努力保护战败士兵。建立南京安全区看起来是明确的抵抗行为,然而,你难道不认为,将大量人口组织安置到一起,受到日本人的密切监视,会暴露战败士兵,使他们容易被发现而遭枪决吗?国际委员会的德国人和美国人,他们没有一个打算通敌,其中大多数人因为代表南京市民作了非凡的努力,而自身却遭受了极大的痛苦,他们有罪吗?吉米·王,那位南京本地人,给难民提供食物,帮日本人征募妓女,我们又如何评论他模棱两可的行为呢?提供食物是抵抗行为还是帮助占领者建立秩序?征募妓女是与日本人合作还是保护大多数妇女免遭日本兵的性侵犯?如果吉米·王的动机不是帮助或阻止日本人,而是利用这些意想不到的机会来发财致富,那将改变我们对他的评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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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81 意图的模糊性仅仅是问题的一半。还有一半是不可知的结局,这也非常模糊不清。一个行动在执行时可能是十足地道的通敌或抵抗行为,但当我们放宽历史的视界,将故事放到此行为的杂乱无章、不一而足的结局中,于是,矛盾浮出,使画面布满泥泞。引爆地雷炸毁满满一火车的日本兵,正如1940年崇明岛上的游击队所做的那样,固然是一种抵抗行为。但当这种抵抗行为导致了附近村庄的100多个村民惨遭日本人的屠杀,这个报复行为对游击队袭击的评价会不会产生影响?抵抗的正义性是否如此的伟大,以致报复性的暴力行为无足轻重(这本来应由抵抗行为来负责的),只将它当作在军事行动中,民众不可避免要遭到生命财产的损失吗?或者,这种结果会不会将这种形式的抵抗转变成与残暴的占领政权的合作?因为,它给日军提供了借口,不需要辩解或遮遮掩掩,就可以进行大规模的暴力行为,民众在无法抗拒的暴力面前往往会屈服的。将崇明的袭击行动(这是一个恐怖行为,它成功地牵制了日军,并揭露了日本占领者声称的一切都在掌控中的谎言)阐释为爱国主义行为,这种阐释在大多数民众的心中根深蒂固,以至于从抵抗的结果中颠倒了事件本身的意义。然而民众的这种态度是以100多个村民的生命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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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83 我们如何解释这场战争或所有战争中的每一桩事件,都取决于我们对“通敌”和“抵抗”两词的理解。由于“通敌”这个概念远远早于对真人行为(或预期行为)的了解,在还没有研究“通敌”行为之前,研究者脑子里已经有了“通敌者”的形象,很少有其他历史问题面临着这样一个困境。在这本书里,我的目标有二,其一,“合作”本应该成为20世纪中国历史研究的主要课题,但一些评判阻止了对它的研究,本文将提供继续研究下去的理由;其二,当我们在做历史研究时,应该追问这些被悬置起来的评判,本文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尝试。让我们来关注在书写战时中国历史时不被重视、受到阻止的四种评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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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85 第一种评判是民族主义层面的。大多数中国人由于爱国,在战争期间不与日本人合作,而那些为数极少的通敌者就是怯懦、有罪和堕落。这种想法一点也不难理解。抵制日本人是被塑造的神话之一。它标志着当时中国被打败之外的某种上升的力量。它使中国人能摆脱软弱的名声,这是一个世纪以来,中国遭遇国际势力时得到的评价。它能达到赞美中国人举国团结一致的目的,这种团结是自从1911年辛亥革命和1919年“五四”运动昙花一现的统一以来绝无仅有的。鉴于抵抗所承载的国家尊严是如此有分量,那么大多数中国人自然发现通敌是难以接受的,除了勉强承认少数几个被诱惑的罪恶分子外。然而,战后其他民族都不得不接受在抵抗的同时确实存在着合作,而且努力关注这个悖论。中国人仍继续面临着这个挑战。当你代表国家言说时,历史总是站在你的一边。当你让话语决定叙述时,“真相随着历史消失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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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87 第二种干扰合作史研究的评判是政治层面的,通常是作为第一个层面的后果。通敌和抵抗不是由外部力量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内部政治派别之间的斗争,取决于某人对国家的忠诚,其他因素都不起作用。战时法国占领区的历史,这种斗争被称为“法国人对法国人的战争”(la guerre franco-francaise)2。这种解释通敌的方式,将对勾结德国外部入侵者的维希政府及其支持者的指责,转向了促进本国人民反民主者的权利。将占领解释为内战便是接受了通敌的存在,但这种解释使原因和结果都本土化了——在一些情况下,这种解释挽救了维希政府,在另一些情况使其坠入深渊,因为它的政治反响。我们也可以类似的方法来思考沦陷时期的中国,将此看作中国人之间在外国势力占领的背景下进行的一场战争。类似思考最重要的结果是中国政治的未来完全是国内的事。但这种类比可能有问题。至少到1942年,维希政权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国人的政权,它既不是德国建立的,也不是德国的傀儡。它从事的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政治,有意识地致力于回归第三共和国时期的政策和理想,恢复早期的想象中的民族精神:抵抗是左的,合作是右的。战时中国却大不相同,国民党和共产党都有抗日政权。他们既不屈服于日本人,也将与日本的战斗作为主要任务,而把他们之间的内战放在一边。他们指责日本支持的北京和南京等地的各种各样的通敌政权极端保守、落后,没有一个是自己建立起来的,也没有一个像政府一样有自主权。当然中日战争期间只能勉强称得上是中国的本土战争,尽管前者一结束,中国内战就如火如荼地爆发了。后来,国共两党的政权都相互指控对方“发起内战”,比抗日战争花费了更多的精力,而且每个政权都丑化对方的抗战经历是肮脏、妥协、自私自利的,美化自己的抗日事迹是为民族、为国家、为人民而战。3这种互相非难会分散我们研究合作史中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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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89 这些民族主义和派系斗争的评判深深嵌入到中国历史的书写中,我现在加入第三种评判,这在中外战争史的编写中已稳稳站住了脚跟。我称之为人道主义评判。这种评判认为战争是浪费资源、毫无意义的暴力行为,批评通敌者是助纣为虐,助长了战争规模的扩大。民族主义和派系政治的评判,激发人们对战争的记忆,目的是巩固民族认同,强化政治效忠。而人道主义评判提醒人们,从1945年到今天,在这几十年的多事之秋中,有无数的革命、战争、屠杀,我们已允许自己忘却了这场战争。战后的众多灾难激励很多人去讨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暴力是一种信号事件,之后的各种灾难不是与其毫无关系的。“二战”的历史不是结束于1945年,我们仍然在偿还这一高昂的道德债务。因此,伴随着现代化、民主化、权利意识(这是现代史的主要特点)等标准化的叙述,连续不断的暴行史总在拙劣地上演着。通敌者必须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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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91 南京大屠杀是这些标志事件之一。有人这样解释大屠杀发生的原因:试图降低南京的地位、战争神经质在作怪或者日军的供给不足。而我的研究表明,松井石根的军队在更东边的战场上已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日本兵在南京的掠夺只不过是延续了早期的行为。从这个方面来说,合作者是暴行的共谋者,而且其无法树立较好的屏障来抵制这种指控。人道主义评判对法国维希政权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合作者并未庇护本国民众,而是放弃犹太人任由纳粹屠杀。将大屠杀与合作者连接起来,促进了1980年代对维希政府的研究,正如1990年代对南京大屠杀的政治鼓动给这一事件带来了新的知识和认识一样。然而,将暴行与合作之间随意地连接起来,还不如让它来承载道德责任更可靠。4暴行委员会对合作者来说确实意义非同寻常,它提高了那些将与占领者一起工作看作是有利的、有用的或者必要的人的赌注,它还通过制造占领者和不情愿附和其计划的人之间的普遍矛盾,来影响合作者的生存能力。但这些反应是在特殊时刻、极端行为中得出的,不能作为衡量在何种实际情况中合作行为可能发生的标准,亦不能衡量合作在其他时间里(较少暴力行为的时刻)所付出的代价。人道主义评判的出现是对战争的非正义性的自然反应,但它无法提供合作者的历史,而是只提供一次机会,让我们再次想象并认可我们已有的谁对谁错的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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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93 下面介绍第四种评判通敌的方式,以解释合作为幌子,我宽泛地称之为道德评判。其他三种方式也从未远离过道德指控,所有这些方式都声称道德是他们反对合作行为的基础。我选择将道德评判标记为一个截然不同的解释类别,是因为与其他三种方式易于解构的特点相比,它具有较强的弹力。民族主义、政治派性和人道主义可以被降低为代表某些特殊的利益,正如我刚才所做的那样,这三种方式可能会作为评估合作的不充分理由而被肢解。虽然如此,在那些远离这些主张和利益的人的思想中,不考虑合作道德因素的价值观仍然很活跃,表现为将坚定置于投降之上、荣誉置于权宜之上、忠诚置于私利之上。在第一章里,我略微谈到我们承认通敌者可能天生具有不道德的品质。在那一章里,逖慕·罗斯考拉(Teemu Ruskola)的著作对东方风俗习惯的分析影响了我们对中国法律的理解,我注意到借用“通敌”一词就卷入到了道德领域,既然这样,反之亦成立:某人坚持道德义务,在战争期间,就不会与占领者勾结。就任何一个国家或共同体而言,这种主观主义都是普遍存在的。然而制造这种东西不是历史工作者的任务,而是宣传家的事。宣传的目的是建立和验证罗斯考拉描述的“规范化的社会制度已预设了道德准则,并事无巨细地规定了在此准则指导下的正确的行为”。历史研究者不能塑造道德准则,也不能制造道德知识。历史研究者的任务不是提出错误的观点来抨击过去的历史参与者或现在的读者,而是调查在某时某地产生道德准则的标准和条件以便进行研究。追问为什么一些中国人选择与日本人一起工作是历史研究的课题,但是探寻那时的合作为什么对人们具有意义可能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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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61695 1937至1938年冬季,人们做出了各种各样的选择,合作只是其中的一种,对其价值的评判不在于争辩它比其他选择好还是坏。我们要认识到,当时的人们必须做出一种选择,他们也做出了选择,而且是个人通过深思熟虑、精心权衡他们当时的利益得失后而做出的选择,在其行为意义被充分认识之前就做出了选择。毫无疑问, 其中许多人的选择具有贪财的心理,也具有较坏的影响,史学工作者不是没有资格记载这些贪财的行为或追踪这些选择所导致的损失,并断言这些损失是他们带来的。我发现自己不可能不讨厌书中出现的一些人物的性格,建议读者完全抛开个人的好恶是滑稽可笑的,也是不现实的,尤其是当合作的结果与其在南京所发生的一样时。但是史学工作者也有责任记载所有无贪财动机以及没带来破坏性后果的合作行为。换言之,史学工作者有责任去挖掘浅层次阅读中一些由于文化所确立的道德准则(这些准则可能是当时的,也可能是现在的)而可能被忽略的模棱两可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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