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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严妆:解读道学阴影下的南宋史学 注1 孔学《〈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注文辨析》,《史学史研究》1998年第1期,页46-55;梁太济《〈要录〉自注的内容范围及其所揭示的修纂体例》,原载《文史》第50辑,后收入《唐宋历史文献研究丛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页206-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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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 王云海的研究显示《宋会要辑稿》源于1180年赵汝愚发起并在1236年由李心传完成的《总类国朝会要》。見《〈永乐大典〉所收〈宋会要〉的底本问题》(原刊《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3月)和《宋朝〈总类国朝会要〉考》(原刊《河南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后收入《王云海文集》(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98-106页、134-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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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裴汝诚《略评〈宋史〉“崇道德而黜功利” 的修撰原则》,《半粟集》(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页1-12;何忠礼《宋代政治史》(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页19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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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 邓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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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 这种联系在戏剧和小说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参见Jochen Degkwitz.Yue Fei und sein Mythos: die Entwicklung der Yue-Fei Saga bis zum “Shuo Yue quan zhuan”(Bochum
:Studienverlag Brockmeyer,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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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 参见Helmut Wilhelm,“From Myth to Myth
:The Case of Yueh Fei’s Biography”,载于芮沃寿(Arthur F.Wright)和杜希德(Denis Twitchett)主编的Confucian Personalities(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页146-461;Herbert Franke,“Chiao Ssu-tao
:A‘Bad Last Minister’”,见同书页217-234;Franke关于韩侂胄(1151-1207)的传记,收载于Herbert Franke主编的Sung Biographies(Wiesbaden
:Franz Steiner Verlag,1976),页376-384以及Rolf Trauzettel,Ts’ai Ching(1046-1126)als Typus des illegitimen minister(Bamberg
:K.Urlaub.1964)。这个问题与12世纪上半叶忠君思想的转变以及汉民族主义的出现紧密地相联。参见刘子健(James T.C.Liu)“Yueh Fei(1103-1141)and China’s Heritage of Loyalty”,Journal of Asian Studies31.2(1972年2月)页291-297以及Rolf Trauzettel,“Sung Patriotism as a First Step Toward Chinese Nationalism,见于John Winthrop Haeger主编Crisis and Prosperity in Sung China(Tucson
:The University of Arizona Press,1975),页19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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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 参见衣川强《秦桧的议和政策》,《东方学报》45(1973年9月),页245-294和寺地遵的《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广岛:溪水社,1988),页287-515。同时参见山内正博对秦桧的关注,见Franke编Sung Biographies,页241-247。到目前为止,寺地遵的著作是关于秦桧的最具理解力的研究。中国绝大多数关于秦桧的学术研究仍然坚持传统的陈词旧说。第一部有关秦桧的传记著作的标题便是一个例子:曾琼碧《千古罪人秦桧》(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在此以后参见韩酉山于1999年出版的《秦桧传》及重新修订的《秦桧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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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8 刘子健相信,材料的状况使有关秦桧“这个人本身”的研究已经变得不太可能,因此他专注于秦桧亲友的研究。参见《秦桧的亲友》,收入刘子健《两宋史研究汇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页143-171,特别是页14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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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9 刘子健,China Turning Inward
:Intellectual-Political Changes in the Early Twelfth Century(Cambridge
:Council on East Asian Studies,Harvard University,1988),页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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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0 专门研究秦桧文字狱的两部个现代学者的研究是黄宽重的《秦桧与文字狱》,载于《宋史丛论》(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3),页41-72及王曾瑜,《绍兴文字狱》,《大陆杂志》88卷第4期(1994),页18-31。据我所知,关于传统中国的审查制度的第一部综合史是胡奇光的《中国文祸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其中有很大的篇幅谈及秦桧,称他为“中国监察史上专兴文字狱的第一人”(第75页)。英文“inquisition”一词在这里是对汉语“文字狱”的一种不能尽如人意的转译。然而,“文字狱”是清代的术语,在宋代并没有相应的表达。由于它与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的欧洲的关系,“inquisition”一词是否可以用于宋代的中国仍有在细节上探究的必要。我在这里用这个词描述朝廷压制书面和口头表达的努力,有可能会受到指责。有关此问题的更进一步分析,参见蔡涵墨“Poetry and Politics in 1079
:the Crow Terrace Poetry Case of Su Shih”,Chinese Literature
:Essays,Articles,Reviews12(1990),页15-44和“The Inquisition against Su Shih:His Sentence as an Example of Sung Lega1 Practice”,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113.2(1993),页22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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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 “道学群体”(fellowship of the tao)这个用语源自田浩的《朱熹的思维世界》(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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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 由于本文认为关于秦桧生活的许多细节已经无法恢复,这一简要的传记当然不可能是明确的。我试图用中性的术语来描述秦桧生平的事件,并指明因材料的相互抵触而无法确定的地方。这一部分只是打算提供南宋早期历史的背景,并引出对于下文而言十分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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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3 对于这一系统的经典阐述,参见杨联陞“The Organization of Chinese Official Historiography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the Stanford Histories from the T’ang through the Ming Dynasty”,载于G.Beasley和蒲立本(E.G.Pulleyblank)编Histories of China and Japan(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页44-59。Denis Twitchet,The Writing of Official History Under the T’ang(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该书在细节上描述了唐代历史的撰写,强调即使是在唐代,这一系统在实际上也经常偏离它的理想模式。对于宋代,蔡崇榜的《宋代修史制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1)收集并组织了许多原始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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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4 参见黄汉超《宋神宗实录前后改修之分析》,《新亚学报》7卷第1期(1965年2月),367-409页以及7卷第2期(1966年8月),页15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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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 参见蔡崇榜《绍兴〈神宗实录〉两修考》,《文史》37辑(1993),页13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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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 熊克(1111-1190),《中兴小历》,1984年福建人民出版社以《中兴小纪》为书名重印(下文简称《小历》),卷28,页326;李心传(1166-1243),《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下文简称《要录》),成书于1208年,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重印,卷134,页2152;徐松(1781-1848)编《宋会要辑稿》(下文简称《宋会要》),1936初版,1966年北京中华书局重印,《职官》卷18,页53、60。根据熊克和《宋会要》,《运历》卷1,页22,这一行动之后,紧接着便是礼部为响应秦桧关于解散史馆的政策建议而拟定的奏章。但李心传将史馆的解散视为一次匿名的政府行为,并没有特别地提到秦桧。史馆这一用语在整个南宋仍是用来指代秘书省管理下的历史纂作的正式用语,例如,赵升于1234年编的《朝野类要》(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卷2,页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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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以下简称为《朝野杂记》),1202年甲集,1216年乙集,(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甲卷10,页20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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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8 张复华,《北宋中期以后之官制改革》,(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1),页19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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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 《要录》卷172,页2830;《宋会要》,《职官》卷2,页18。1158年9月,洪迈(1123-1202)提出利用留存于其他官署的资料重修和建构1138-1155年间的日历;参见《宋会要》,《职官》卷2,页18以及收录在黄淮(1367-1449)和杨士奇(1365-1444)编辑的《历代名臣奏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重印),卷277,页3中洪迈奏议的全文。淳熙二年七月,起居舍人汤邦产(1172年进士)上疏奏告修撰工作没有完成,并要求另外搜寻记录的资料(《宋会要》,《职官》卷2,页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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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 许多学者注意到了这一时期的主要编年史——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不同章节间长度上的比例失衡。马伯良(Brian McKnight)在介绍此书的1956年中华书局版时写道:“描述1126-1140年间事件的篇幅共有133卷,平均每年占156页;然而在更为安定的1140-1163年间却只占67卷,平均每年约占52页”;参见白乐日(Etienne Balazs)和Yves Hervouet,A Sung Bibliography(香港中文大学,1978)(以下简称Sung bibliography),页81。无疑,秦桧时代的原始文献数量的减少也可以解释《要录》中关于这一时期的文字篇幅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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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1 陈骙(1128-1203),《南宋馆阁录》(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卷7,页81、93;《要录》卷145,页2320、2334,卷146,页2356。相同的经历也发生在秦桧的孙子秦埙(1137-?)身上,他在1154年进士及第后,立即被任命为实录院修撰。参见《南宋馆阁录》卷8,页135;《要录》卷166,页2715。1141年8月,由于他在秘书省的职位的关系,秦熺写了一篇题为《史论》的文章,该文保留在《要录》卷146,页2347-2350。这一文本提供了秦氏家族对于1142年与女真议和原因的看法,其中包括在岳飞的被害事件中高宗本人的责任。《史论》是仅存的几篇出自秦桧及其家人手笔的文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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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2 《南宋馆阁录》卷7,页81;《要录》卷152,页2444;《朝野杂记》甲卷10,页208。新秘书省的布局反映了1140年对以前史馆的职责的恢复:载于John H.Winkelman著The Imperial Library in Southern Sung China
:1127-1279(Philadelphia: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1974,页16)的秘书省格局图表明,有相当大的空间留给了历史编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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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3 《要录》卷148,页2381-2382;《宋会要》,《运历》卷1,页22-23。这些材料指出王扬英(1124年进士)和周执羔(1094-1170)以及秦熺是《建炎以来日历》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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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4 王明清,《挥麈录》(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本),《后录》卷1,页69。徐度从1135-1138年间在秘书省供职,他是尹焞的弟子,尹是程颐的学生,也是其后的道学谱系中的主要人物,参见《南宋馆阁录》卷8,页111、119;黄宗羲(1610-1695)和全祖望(1705-1755),《宋元学案》(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27,页1015,以及Sung Bibliography,页105-106。《尹焞传》在四卷《宋史·道学传》中很突出;参见脱脱(1314-1355)等编,《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345,1977年重印)卷428,页12734-1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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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5 《要录》卷148,页2381-2382;及《要录》卷57,页1000页。参见寺地遵《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页301;王曾瑜编校,岳珂(1183-1240)《鄂国金陀粹编续编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9)序,页2;以及赵效宣《秦桧传表微》,《新亚书院学术年刊》13(1971),页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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