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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纹就是用一种颜色(通常是研细的炭粉)渗入皮下,等到发炎过后嵌入而成型的花纹,经此处理的花纹永不褪落。布须曼人和明科彼人的刺纹图样都很简单,大都是短而直的线或平行成列的线。爱斯基摩人也施行刺纹,不过为女性所专用,而在其他民族却是男性的特权。爱斯基摩的女孩到了8岁就施刺纹,他们使用锋利的刀具,以烟煤或火药为颜料,将刺纹绣在脸上、臂上、手上、股上和胸上。刺纹的图样是曲线、平行线或成行的点。究其功能,或许是等级的标记,但同时具有装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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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强调这两种方式的装饰功能,他指出:“那些标记有时候用作部落的标记,也许有时候会有所谓宗教意义,虽则连一个简单的证明也没有得到。但是在大多数情形下,劙痕和刺纹都为了装饰。”[61]相比部落标记,格罗塞认为装饰意义更为原始:“喜欢装饰,是人类最早也最强烈的欲求,也许在结成部落的这意思产生之前,它已流行很久了。”[62]这里有将人类的审美追求视为原始本能的意味,与达尔文等人的观点具有相承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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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栓塞和穿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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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托库多人和翡及安人不知道劙痕和刺纹,菩托库人使用另一种永久性的装饰,他们在嘴唇和耳朵上嵌入栓塞(botoque),其部落名称就由此而来。这一部族的孩子七八岁就开始接受这种装饰。首先在下唇和耳轮上穿个纽扣模样的窟窿,将一种很轻的木制栓塞装进去。不久之后再用较大一点的栓塞去代替那些较小的栓塞,直到栓塞直径在四英寸时为止。菩托库人的唇栓和耳栓成了他们部族的标记。除了作为标记之用,格罗塞认为,它们能表示佩戴者的勇敢,同时还有装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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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美洲的一些部落也佩戴唇栓,这种装饰少见于其他部族,布须曼人在耳朵上悬挂铜制或铁制的耳环;部分澳大利亚人穿通鼻子的中隔,戴上一根木条或骨片,在节日则换上两支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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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认为,原始人通过固定装饰,能够战胜自己的怯弱,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此外,佩戴这些繁复的装饰需要悉心收集与制作饰物,还能显示他们的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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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饰、头饰、项饰与腰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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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饰是从活动装饰到固定装饰的过渡形态,它并不常见于原始狩猎民族。翡及安人常常让他们的头发任意生长,他们有时也修剪头发,却不是出于审美的需要,而是因为迫切的实际理由。菩托库人有时会用发饰作为他们的部落标记,但也没有多大的装饰价值。剃发在女人间比较普遍,这不是为了装饰,而是表明妇女的从属地位。布须曼人的发饰相对发达,他们的男女两性都用红色的矿土和着很厚的脂油涂在头发上,再将头发盖在头上,就像一顶帽子。澳大利亚人的发饰样式更为多样而新奇,男子们劳心费力地装饰自己的头发,尤其在节日期间。他们用红色的土粉涂抹头发,有时用红土脂油将头发涂得厚如坚硬的饼子。昆斯兰德人用蜡涂在头发上,在日光下能像油漆般发光。在胶粘的头发上再插上羽毛、蟹爪等饰物,在胡须尖上也挂上白贝壳或野狗尾,这些装饰很具审美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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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饰相比,头部装饰属于活动装饰。最重要也最常用的原始头饰是头巾,除爱斯基摩人外其他狩猎民族都通用。头巾的材料不一,如安达曼人用一张卷拢的露兜树的叶子,形式粗拙。大多数澳大利亚人用袋鼠筋或植物纤维制成头巾,涂上红白泥土,很是美观。格罗塞指出,头巾的主要功能是作为装饰品或作为装饰品的支撑物。他们主要以鸟类羽毛装饰头部,格罗塞指出:“鸟类差不多做了一切地方的原始头饰的主要材料。”[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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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饰是应用最丰富的一种装饰,因为项颈是人体最适宜安置装饰的部位。各个原始民族都有项饰。翡及安人很少穿外套,却用两根带子或绳子装饰项颈。布须曼人总是戴着由一堆颜色庞杂的小珠子穿成的项链。裸体的菩托库人把编成的美丽链条绕在头上和颈上。澳大利亚人常用袋鼠毛做的绳子做项饰,绳子里掺杂着芦苇。他们还把袋鼠的牙齿做成小巧的项饰。昆斯兰德人喜欢绳子,绳上挂着一大堆白色的鹦鹉螺的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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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民族的腰部装饰最值得研究,因为它是关于羞耻感的起源研究最需要的例证。有人认为原始的人体遮掩是天生的羞耻感的表现,另有人的观点完全与此对立,认为人的羞耻感是由于将某些部位遮掩起来而滋生的。格罗塞通过人类学的材料指出,在许多狩猎民族那里根本找不到腰饰,翡及安人在腰间一丝不挂,菩托库人过着赤身裸体的生活。那些使用腰饰的部族,他们的饰物也没有遮住性器官,实际上是装饰之用,起到吸引注意的目的。“所以遮羞的衣服的起源不能归之于羞耻的感情,而羞耻感情的起源倒可以说是穿衣服的这个习惯的结果。”[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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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了几种原始的人体装饰以后,格罗塞将之与文明民族的装饰进行了比较,他认为这二者之间没有什么不同,文明社会的各种装饰形式都可以见于原始民族,这种观点与泰勒的“文化遗留”的观念很是类似。格罗塞再次回答了原始民族为什么会有如此丰富的人体装饰这一问题,他说:“在原始民族间,身体装饰,是真含有实际意义的——第一,是作吸引的工具,第二,是作叫人惧怕的工具。无论哪一种,都不是无足轻重的赘物,而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和最有效的生存竞争的武器。”[65]前者是为了性的吸引繁衍后代,后者是为了恐吓敌人保存生命,这二者都攸关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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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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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即在用具上加以饰物,但格罗塞考虑到这种情况在原始民族中很少见,便将对用具的磨光修整也视为装潢,这种装潢在每个原始民族比较普遍,能够满足实用和审美的双重需要。对于前者,就格罗塞所接触到的材料而言,只有澳大利亚人、明科彼人和北极人之间才有,相关研究非常少,因此格罗塞对原始装潢的研究属于开山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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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主要研究了原始装潢的图样。那些图样多呈几何形,他认为,装潢上的图形不是原始人的凭空臆造,而是源于自然物和工艺品。“原始民族的装潢,大多数都是取材于自然界;它们是自然形态的摹拟。”[66]格罗塞指出文明时期的装潢艺术很多也是取材于自然界,所不同的是,文明民族的装潢艺术喜欢取材于植物,而原始的装潢艺术却专门取材于人类和动物的形态,根本没有植物图形的装潢。[67]尽管它们很难辨认,格罗塞还是列举了前人所研究的大量例子予以证明。如巴卡伊利(Bakairi)人的图形中,波浪形的曲线上加上交错的点子代表了巨蟒身上的粗大黑点,在四角上涂黑了的菱形代表了咸水湖里的鱼;印第安人陶器上的几何图形是短吻鳄鱼的简单形象,新不列颠人的完全不象形的图形,被考据出是一幅人像的作品;如澳大利亚人把整个的人类和动物轮廓用在装潢艺术上,袋鼠、蜥蜴、蛇和鱼的轮廓时常刻在棍子和飞去来器上;爱斯基摩人的用具上刻着鱼、鹿等动物形象。以上所分析的人与动物的形象是装潢艺术的第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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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艺术的第二来源是工艺,并且基本是从编织艺术上临摹下来的。这类图形相比自然界的图形要单调而稀少得多。这类艺术在北极民族中应用得相对多些,不过没有什么发展,差不多全是简单的编织摹拟。明科彼人的装潢艺术是否同样模仿工艺还难以确认,不过他们制造的陶器上的花纹大体可以确定是来自编织物。在澳大利亚人的装潢艺术中,工艺性质的图画很明显地出现在草编的筐篮上、枪矛的柄上、盾牌和棍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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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简单地分析了原始装潢艺术所用的色彩问题。澳大利亚人在用具上用的颜色和他们涂在身上的一样,红色和白色最为流行,黑色和黄色比较少见。他假定澳大利亚装潢品中用的颜色是受自然界中的物象所启发的,但也提到他们对色彩的选用具有任意性。安达曼人的颜色和澳大利亚人的很相像,明科彼人也多用红色和白色;北极民族所用色彩最为简单,他们用黑色或红色,但装潢时只用一种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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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刻字形、产业标记和部落徽章重在实用,不具有纯粹的审美意义,格罗塞将其与装潢艺术进行了区分,他列举了几个原始部族的文字、产业标记和部落徽章,并将其与装潢艺术进行了比较。表意记事的象形文字和装潢不易区分,标记为个人或部落所有物的产业标记与装潢艺术比较容易区别,至于部落徽章情形同样复杂,澳大利亚人武器上的装潢大多是部落标志,北极人的用具上没有部落徽章,明科彼人的装潢不以部落为别,而是因用具种类不同而异。格罗塞指出,将它们与真正的装潢区分开来并不容易,也没有必要,因为它们除了实用价值之外,都具有审美的意义,因此可以视为次要的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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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接下来探讨了原始装潢中节奏与对称这两种审美原则的起源。他认为装潢图案中的节奏来源于工艺,“我们反而确信那些原始的艺术家并没有发明这种原则,而是和我们一样,也是从那非有节奏排列不可的编篮子的工作发见出来的”[68]。对称则是出于对自然界的模拟,因为原始的装潢艺术采用人和动物的形象,而它们都是呈对称结构的。格罗塞承认对称原则的应用,可能还有其他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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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还分析了原始装潢与原始文化之间的关系,他指出原始装潢的粗陋是由原始部族以狩猎为生的生产方式决定的,“题材和形式上的贫乏和简陋,是他们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精神及物质的贫乏的结果和反映”[69]。这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为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而原始装潢对于文化的影响却不易鉴定,格罗塞认为装潢在原始民族的生活中最重要最有益的影响,是给予工艺的发展一种刺激。装饰需要纯熟的手艺,而纯熟的手艺又带来了更大的实际利益。格罗塞的结论是,对于原始部族来说,原始装潢的实用意义要大于其审美意义:“总之,原始装潢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在审美的意义以外的,它在记号和标识的发展,比在艺术形式上要复杂和深邃得多。”[70]而文明时期的装潢则纯是审美的了,因此原始人和文明人的装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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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型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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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当时的人类学材料,格罗塞重点探讨了澳大利亚人、布须曼人和北极人的造型艺术。其主要观点可以归结如下:第一,他们都具有创作造型艺术的才能。在澳大利亚、南非洲和北极,都发现了大量岩石上的绘画和雕刻,说明“这种造型艺术的才能,在各种狩猎民族中很是普及”[71]。第二,绘画以素描为主,多色画只占少数。所用颜色与装潢艺术所用一致,如澳大利亚人用的是红、白、黄三色。第三,风格写实,模仿自然,“这些艺术家们竭力想把实物的形式和动作用最肖妙的方法重现在画上”[72]。第四,题材取自日常生活,基本是描绘日常生活场景,以动物和人最多。如爱斯基摩人的海象牙雕刻上,刻有圆形的小雪屋和皮制的夏季帐棚等等。第五,不懂配景,在布须曼绘画中偶有例外。第六,表现生命的真实。“原始造型艺术的主要特征,就是在这种对生命的真实和粗率中合于一体。”[73]格罗塞批评了将原始民族的图画和儿童的绘画比较的做法[74],他认为儿童的绘画没有原始狩猎民族绘画所体现出来的敏锐的观察能力,儿童画的象征性多于写实性,它们唯一的相似之处是不知道配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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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造型艺术会广泛地出现于原始狩猎民族之中?格罗塞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创作造型艺术需要两个条件:“第一,对于原物的敏锐和获得正确印象的能力;第二,在造型工作中应用的运动器官和感觉器官的适宜发展。”[75]而狩猎民族为了生存需要,很好地发展了这两种能力。“观察的能力和手艺的巧妙是原始写实艺术所要求的素质,同时也是原始狩猎民族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两件技能”[76]。正因此故,“原始绘画乃是原始民族生存竞争发达进步后两种力量所造成的美术工作”[77]。在原始民族中,一个高明的猎人和手艺人,也会是一个画家和雕刻家。而在低级的农耕和游牧民族中,具备这种写实能力的人却很是稀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退化现象呢?格罗塞就此指出:“文化和艺术的关系,并不是如有些艺术哲学家所说的那样简单。这种反常的现象,我们是完全可以了解的。因为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在生活上都不需要如此完满的观察能力和工艺技术;于是这两种力量当然就衰退不堪,造型的才能,也就十分落伍。”[78]这种解释很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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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造型艺术的功能,格罗塞反对将其视为宗教的附庸的观点,他指出绘画和雕刻在文化的初期和宗教无关。“原始民族的造型艺术非但不能证明是宗教的,而且也不足以显示是审美的。”[79]格罗塞倾向于认为它们是原始民族游戏的产物,是原始人类出于纯粹的乐趣而创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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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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