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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10 法兰克王国由日耳曼区和罗马区组成。当克洛维将这些不同的地域结合成一个王国时,它们的社会结构可谓天差地别:一边是由平等、自由、完全不愿务农的战士组成的氏族,一边是一小撮大地主和广大农奴和市民。只过了短短几代人,两地的社会结构就变成一个样了,这难道不令人惊讶?学者们早就应该问一问:为什么生活在罗马区和日耳曼区的法兰克人之间看不到任何重大的区别?我们现在提出了这个问题,其实答案在前面就给出了。在内战期间,奥斯特拉西亚(Austrasia)被证明是最强的一方。人们容易认为它占据优势是因为它以日耳曼气质为主导,但如果这就是全部答案的话,那么它的优势必然要大得多。那样一来,我们就必须好好问一问,纽斯特里亚(Neustria)、阿奎塔尼亚(Aquitania)或勃艮第(Burgundy)怎么能与奥斯特拉西亚对抗呢?但是,以内战的规模之大、时间之长,各国的实力差距肯定是相当小的。原因在于,一旦法兰克人成了庞大王国的一分子,他们很快就放下刀剑,拿起了锄头,包括留在故地的人。新军制必然与普遍征兵无关,而必然要有一个划分和筛选的过程。如果一个战士阶层骑到了早已不习兵事的凯尔特-罗马农民和市民头上,而这个阶层主要是从迁来的法兰克人中招募来的话,那么同样的变化也发生在了法兰克人的故地。国王和伯爵不能再忍受过去那种乌合之众边抢劫边迁徙的情况了,他们会从各个百户中召集人员作战,人数以能够维持秩序为限,而这个人数肯定是很少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日耳曼人还过得去,但保留了战士身份的前同胞们最终为他们套上了枷锁,而且束缚得可能比另一边的罗马佃农还要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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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12 法兰克王国是作为一个部族政权建立的,出于现实因素,普遍的兵役其实仅限于战士阶层。这个战士阶层只有作为大地主阶层的附庸才能存在。大地主阶层通过封地制度让战士和自己绑在一起,掌握了武装力量,以至于接管了地方政区伯爵领,不久后又占据了中央朝廷的官职(seneschal),相当于今天的阁部。墨洛温王国继续存在,但要受到新型贵族领袖的监管。这些在王国的3个分支——奥斯特拉西亚、纽斯特里亚和勃艮第——掌权的大家族彼此攻伐,最后有一个家族用征服加联姻的方式统合了其他家族,重新树立王国主要分支一统大权,尽管地处边陲的巴伐利亚和阿奎塔尼亚依然保住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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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14 法兰克王国军事体系的封建化是一个极其缓慢的渐进演变过程,因此很难确定分界点或起始点。早在王国形成后不久,普遍兵役制的原则和招募家丁或附庸的实践就是并存的。尽管实践的一面一直占据主导,稳固而永久地扎根于封地制度之中,最终也得到了政治和法律的确认,但国王有权征召全民从军的基本原则却绝没有被抛弃。很长一段时间里,两者是并立的。下一卷会讨论两者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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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16 新的军事附庸阶层是从旧的兵士阶层转化而来的,区别在于后者是由国王征召的,前者则是由领主,也就是地主的臣下和仆从组成的。兵士是转变为战士阶层的法兰克部民,但并不排斥罗马化民族;同样地,附庸阶层主要由日耳曼人组成,但并非清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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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18 毫无疑问,定居在罗马化民族中间的法兰克人很快就学会了拉丁语,不是古典拉丁文,而是通俗拉丁语,后来的法语就是从中发展而来的。但他们仍然在长时间内保留了日耳曼语。据记载,晚至698年,圣安思伯(St.Ansbert)在鲁昂举行的葬礼游行上,悼念者表达哀思时还是杂用各种语言。12第一个表明法兰克人不再懂得日耳曼语的确切证据来自842年,当时日耳曼人路易对弟弟查理盟誓时讲的是罗曼语,以便弟弟的将士们听得懂。第一位不懂日耳曼语的西法兰克国王是雨果·卡佩(Hugh Capet)。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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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20 在情况基本类似的意大利,伦巴底语直到10世纪下半叶才在南方被意大利语取代,在北方更是到1000年前后才消亡。14因此,日耳曼语在罗马化地区坚持了300年到400年的时间,其之所以可能,是因为战士们构成了一个长期保持紧密关系,于是以内部通婚为主的群体。被该阶层接纳的罗马化民族成员则日耳曼化了。我们能发现许多这样的例子:法兰西地区的罗马化显贵不仅取了日耳曼人的名字,更接受了日耳曼人的习俗服饰,身上总是带着武器,冤冤相报,还喝起了啤酒。15宫廷和贵族延续了日耳曼特色,对罗马文教兴趣很小。想学读书的人要去教会,不能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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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22 现在的世界与三四个世纪前的面貌是何其天差地别。过去,全体公民在一统江山的文明世界中和平地生活,缴纳税金供养纪律严明、守卫帝国边疆、抵御四境蛮夷的军团。罗马人本身不再能产生兵士(leudes)和附庸(vassals)这样的战士阶层,文明的社会和世界中没有多少尚武精神。罗马军队只有靠纪律才能维持。天性尚武的日耳曼军人被嫁接到垂死的罗马制度上,产出了一个独特、自立自足、凭借尚武精神而延续的战士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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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24 普罗柯比(4.30)笔下的罗马统帅在塔吉纳会战前对手下将士说道:“你们是作为国家法度的守卫者踏入战场的,而对面的那些人徒知践踏,他们的事业根本没有传于后世的希望,但在他们眼中,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前途只是明日复明日而已。”多么有力的表述!这段发言肯定是虚构的,但哪怕是对纳尔西斯军中的伦巴底人、赫鲁利人和格皮德人来说,其中的思想大概也并非不可理解。他们以踏碎文明为乐并从中取利,但同样有一种强烈的、属于蛮族自己的意识,要亲手创造出新的文化。盖塞里克和狄奥多里克的造物后来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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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26 面对一场接一场的危机,就连古老的罗马帝国及其蛮族士兵都没有自保的能力,最后从罗马与日耳曼元素的混合体中生发出一种独特的新政治秩序。古典文明在教会中存续;政权和军事体系则主要源自日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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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28 如今,已经推翻西哥特王国的阿拉伯人越过比利牛斯山,想要也征服法兰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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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30 伊斯兰教徒还压向君士坦丁堡并在近处围攻了这座都市。意大利受到严重威胁。先知的骑手们现身卢瓦尔河畔,莱茵河外的异教徒再起波澜。基督教和日耳曼-古罗马世界险些命丧此劫。世界史上没有一场战斗比查理·马特(Charles Martel)挡住阿拉伯人,并将其逐回的图尔会战更重要。对于此战的细节,我们基本上一无所知,但有一件事是可以说的:在这里,挽救了日耳曼-古罗马与基督教世界的是加罗林王朝的封臣,这些战士在法兰克王国得到发展,在西哥特王国却受到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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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35 战争艺术史 [:1700085796]
1700091336 战争艺术史 附注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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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38 战争艺术史 [:1700085797]
1700091339 1 日耳曼人政治-社会结构[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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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41 我对日耳曼人政治-社会结构的观念与主流观点有很大区别。我首次提出自己的看法是在《普鲁士年鉴》(Preussische Jahrbücher)第81卷(1895年),并做了详尽的论证。接下来,我会择其要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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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43 最关键的一点是:宗族与百户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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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45 在我看来,魏茨(Waitz)已经很好地证明了百户等于宗域。后来的学者——西贝尔、西克尔、埃尔哈特、布伦纳、施罗德——不认同这种看法,而是认为每个宗域至少有2000名战士。但这种看法是没有依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paǵus”这个词。它在罗马人那里的意义相当宽泛,指的是一片土地、国家的一部分、一块不限大小的区域。恺撒曾分配给赫尔维蒂人4个paǵus;此处的paǵus显然不是百户,甚至肯定比千户还要大得多。我们必须这样理解:赫尔维蒂人口众多,已经不能全体聚在一处开大会了,于是分为4个通过盟誓结合的共同体。由于4个共同体仍然一致对外,所以罗马人将一个共同体称为赫尔维蒂部的一个paǵus。针对我们研究的特殊问题,可以不考虑这种paǵus,就像也不需要考虑大体相当于古代的部落(tribe)的中世纪paǵus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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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47 在日耳曼早期,可视为“paǵus”的最大单位是千户。假如我们对日耳曼部落的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没有确切认识的话,这种可能性也是能够考虑的。然而,如果按照古代日耳曼人的文化和农业条件,平均每平方千米最多不超过11人或12人的话,那我们就必须抛弃千户论。对于一个有三四名酋长(prince)的部落,我们无疑可以设想每名酋长会分到一片约有1200名至2000名战士的区域,负责区内的裁决断案,而这片区域有时可能就被称作“paǵus”。但是,如果我们预先对百户的性质和百户聚落的形态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那么,罗马人口中的日耳曼paǵus基本就是百户,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既然萨克森人直到中世纪晚期——甚至包括日耳曼早期——都有用“Go”指代百户的用法,我们将它用作百户的专门术语也是合理的,同时并没有否认日耳曼人也可能将“Go”用作区域的泛称;今天德语中的“Bezirk”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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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49 因此,“paǵus”就是百户。布伦纳最近提出了一种假说,理查德·施罗德(Richard Schröder)也表示赞同。他认为百户是一个因人而异的单位,是由一名长官统领的军队一部,人数当然不总是恰好100人,因为一个宗族应该全体生活在一个地方,但不时地会根据军事目标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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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51 下面要讲的几个因素不利于该假说。日耳曼人是以宗族为单位出战的,这是确认无疑的。将宗族人为地结合为百户(假设宗族不满百人)毫无道理。为了维持秩序,罗马这样的城邦不得不将战士任意编组为“百人队”,因为他们没有适合作战的天然单元。然而,宗族——说到底,宗族肯定不会那么小,即便宗族太小,起码还有村庄——为日耳曼人提供了极好的军队单位,实在看不出来人为编组的单位百户为何会产生,又为何能维持,而且是延绵数百年不断,普遍实行于所有日耳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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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53 还有一点更降低了该假说成立的可能性。百户的首脑百户长是管事的,而且我们一再发现,百户长明显是基层的真领导,是一个源远流长的职位。试问,这怎么可能发生呢,如果百户长只是一个成员不断变动的单位的长官,如果百户本身不是一个极其稳定持久的单元,如果这个单元真正的团体驱动力不在百户这一层,而在百户之下的小家庭,这怎么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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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55 最后是一锤定音的一点:多个宗族拼成一个百户绝无可能,因为宗族太大了。迪奥·卡西乌斯(Dio Cassius,71.11)告诉我们,日耳曼人与马可·奥勒留议和时,有的是以部落为单位,有的是以宗族为单位。这些“宗族”(Geschlechter)不可能是10家、20家组成的小团体。前文引述过的保罗执事(2.9)的记载能得出同样的结论。不过,如果我们一定要将宗族设想为由一百名战士,乃至常有数百名战士组成的单位,那么自然就可以推论出百户不可能是宗族的下属单位,所以宗族和百户就是一回事。正是凭借上述认识,而且只有凭借上述认识,我们才能明白百户长在所有日耳曼部落中占据的广泛而持久的地位;换言之,他是宗族的首领,是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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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91357 从经济状况出发也会得出同样的结果。土地由宗族共有,宗族将份地分给个人,个人并无所有权,这是很明确的。就算不看迪奥·卡西乌斯和保罗执事的证词,多个宗族分占一个村庄也是不可能的事。那样一来,宗族就成了夹在村庄和小家庭中间的一层,不仅多余,而且不可容忍。在古代日耳曼文献中,直到相当晚的时候仍然有将村庄称为“宗族”(ǵenealoǵiae)的情况。在古高地德语中,拉丁语里的“tribus”(部落)被翻译为“chuni”(百户),“contribules”(部落成员)被翻译为“chunilinǵa”(亲属)。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语言中,“maeǵd”(相当于“ǵens”)与“territorium”“provincia”“patria”(地域、地方、本土)的意义完全相同。因此,宗族和村庄是一回事,这并没有排除一个宗族有时会散居多处、彼此有相当距离的可能性。出于现实原因,散居的情况大概是很少的,因为从相互支援着眼,每处定居点的规模不能太小。无论如何,从政治角度看只存在一个政治单元,它以地方的主宰自居,然后将土地分配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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