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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08 【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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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10 “將”字,關於前説,主將之去留,從史實看,某將領自由選擇所報效之君主,多見於戰國。如孫臏先後在魏、齊兩國任職;吴起先後在魯、魏、楚三國任職。此例在春秋時尚屬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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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12 關於後説,劉寅本云:“前將字指大將而言,此將字指偏裨之將而言也。人君與大將定計於廟堂之上,大將便當選偏裨之將而節制之。故言偏裨之將聽信吾計,用之而戰必能取勝,則留而用之;偏裨之將不聽吾計,用之而戰必然取敗,則除而去之不任也。昔馬謖違諸葛亮節度,亮斬之,是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也。”經察,趙注本中亦有類似之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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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14 計利以聽[25],乃爲之勢[26],以佐其外[27]。勢者,因利而制權[28]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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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16 兵者,詭道也[29]。故能而示之不能[30],用而示之不用[31],近而示之遠[32],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33],實而備之[34],强而避之[35],怒而撓之[36],卑而驕之[37],佚而勞之[38],親而離之[39]。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40],不可先傳[41]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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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18 【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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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20 “不可先傳”之“傳”,曹操注:“傳,猶洩也。”接着又説:“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臨敵變化,不可先傳。”這裏似含兩義:一是已定計策,不可事先洩露於敵。據此,李筌注爲:“無備不意,攻之必勝,此兵之要,秘而不傳也。”二是用兵之計策,須隨情況變化而變化,不可事先認定。據此,梅堯臣注曰:“臨敵應變制宜,豈可預前言之。”雖兩説均通,但相較之下,後一説似更合乎作者原意。因爲,戰爭實行的過程是以所定之計爲“本”,在實行中善於利用優勢,製造機變,捕捉有利時機,才可取勝於對方。换言之,“運用之妙”的功夫是難以事先規定和刻板傳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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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22 夫未戰而廟算[42]勝者,得算多[43]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44],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45]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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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24 【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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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26 在《孫子》中,“數”、“計”、“算”幾個概念密切相關。孫子曾言:“多算勝,少算不勝。”算,本意指計算所用之籌碼,既包含算,也包含數。“計”的一項特殊功能是計量(另有計劃、籌碼等),而計量必須有1、2、3等精確的資料顯示,假如將各種資料顯示進一步做有規則之運算,即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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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28 在研究兵學理論時,引進“數”的概念,是《孫子》之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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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30 《孫子》中,直接引用“數”之概念有兩處:一爲《形篇》“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數、四曰稱、五曰勝”一句,句中不僅出現了“數”,還有“一”、“二”、“三”、“四”、“五”這五個具體數字;另一處在《火攻篇》中云“凡兵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表明作者已確認:火攻這一軍事行動必須有“數”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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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32 《孫子》兩處用“數”,無論指兵員數量還是星宿位置(即度數),都表明他對具體事物之認識,已昇華至一定高度,即用脱離具體事物的抽象概念——“數”——來界定事物量的規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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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34 至於書中對具體數字的運用,更俯拾即是。《孫子》儘管對數的認識和使用,仍停留於一種簡單而樸素之形態,遠未像後來的數學演算那樣精細和規範,但在研究戰爭這一現象時,能引入數的概念,在同時代人中並不多見。這是《孫子》提供給後人的一份珍貴文化遺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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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36 意大利學者克里斯托夫·高利科夫斯基評論説:“孫子的一項十分偉大的成就是他對現實的科學態度。……書中提出的對社會現象要以科學的態度來看待與分析,包含着某些定量分析概念。”又讚賞説:“就重視科學和科學方法而言,在中國古代思想的整個領域裏,他是一位孤獨的先驅者。”(見《〈孫子〉新論集粹——第二届孫子兵法國際研討會論文選》,長征出版社1992年版,第3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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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38 [1] 曰:《廣雅·釋詁》:“曰,言也。”又,本書凡用“曰”字處,乃古代論兵的一種文體,即問答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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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40 [2] 兵:本義爲兵器、軍械;引申爲兵士、戰鬥、戰爭等。《説文》:“兵,械也……從廾持斤,併力之貌。”此處“兵”指戰爭。如《孫臏兵法·見威王》:“舉兵繩之。”《尉繚子·兵談第二》:“兵勝於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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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42 [3] 國之大事:言在國家中位列榜首之事。《左傳》成公十三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戎,戰爭)《管子·參患》:“兵者,尊主安國之經也。”“事”,《竹簡》本於其下有“也”字,孫校本、《武經》本皆無。如果有“也”字,似爲斷句,語句不連貫,故未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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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44 [4] 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言戰爭係於民衆之生死和國家之存亡。地,地方,此處指戰場。《吴子·治兵第三》:“凡兵戰之場,立屍之地。”杜牧注:“國之存亡,人之死生,皆由於兵,故須審察也。”道,本義是路,此處指途徑、通道。如《詩經·秦風·蒹葭》:“蒹葭蒼蒼,白露爲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洄從之,道阻且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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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46 [5] 察:審慎地、深入地考察。《爾雅·釋詁》:“察,審也。”即明察、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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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48 [6] 經之以五事:經,本義爲織物縱線。古語云,織物以經爲主,而後緯加之。此處之經是指貫穿整個戰爭的綱,即醒示人們在觀察戰爭時需從道、天、地、將、法、五個大的方面加以量度。“五”,孫校本、《武經》本於其下均有“事”字,有注者疑爲後人臆增,並以《竹簡》本無“事”字加以佐證。筆者認爲,有“事”與無“事”均通,或爲傳抄之誤。故從《十家本》。《竹簡》本“經”作“輕”,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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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50 [7] 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比較敵對雙方的各種條件,從中探求戰爭勝負之情狀。曹操注:“索其情者,勝負之情。”校(jiào),通“較”,比較,杜牧注:“校者,校量也。”計,算,引申爲條件、因素。索,本義爲大繩,此處爲求索,探索。情,實情。《竹簡》本“校”作“效”,“情”作“請”,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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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52 [8] 道:原指道路、規律等,此處指一國重大决策之導引。《管子·君臣上》:“順理而不失,之謂道。”又説:“道也者,上之所以導民也。”還説:“君道不明,則受令者疑。”我國從周代起,便有君主行“德政”之傳統。如我國最早兵學著作《軍志》有名言云“有德不可敵”。《左傳·僖公二十五年》云:“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銀雀山漢墓竹簡【貳】》也説:“不信于賞,百姓弗德。”這些表述,歸爲一點,是:當權者應注重行德政,亦即舉凡大的政策、措施均合乎常理並走上軌道,下屬與民衆方能有認同感。故《孫子》此處的“道”宜解爲“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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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54 [9] 令民與上同意:使下級官員及民衆對君主與權臣們之决策全力贊同和支持。《荀子·議兵》“故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亦指此。上,指君主及决策大臣。意,意願、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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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156 [10] 不畏危:畏:畏懼、害怕。一解爲不害怕危險。《竹簡》本此句爲:“民弗詭也。”指民衆對君主德政有認同感,故而對上級指示不懷疑,不違反。詭,違反。另一解爲“使民不敢違抗”(見郭化若《孫子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79頁)。此説亦可備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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