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029725e+09
1700297250 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冲倒了千多年的道统,个人意识开始抬头。到了17世纪,经验主义(Empiricism)出现。它的宇宙观跟千多年前的享乐派差不多完全一样,相信宇宙是由原子组成,原子不断发出“发射物”(lamina)刺激人的官能,构成经验。此派开山祖师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把人的道德观看成“一张白纸”,由经验把它塑造。经验告诉我们,人是趋吉(享乐)避凶(痛楚)的,因此享乐是道德的基础,人实在没有自由意志。当人考虑两件事的利弊后,他一定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事。这个“经验之谈”把人性的“道德”演绎转移到“科学”演绎。他更说“意志自由”是个没有意思的辩论。他认为“行为自由”才是有意思的讨论。这样,现今西方主流的经验主义就把自由聚焦在行为与行动的层面了。也就是说,自由不再是个人的道德问题,而是众人的政治问题。
1700297251
1700297252 经验主义的另一大师休谟(David Hume,1711—1776)更把伦理观建立在“人的科学”基础上。对他来说,“人”只不过是一堆由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相互联系起来的感知体,也可称是一堆“有内容的感知”(sense-contents)。因此,休谟对人的道德观和推动力有这样的形容:“理性(reason)是,也应该是欲望(passion)的奴隶,除了服从欲望和替欲望服务之外,并无别的任务。”相应地,欲望是人改变世界、改造环境的推动力。他坚持人类行为是由人性支配,任何控制人类行为的意图必被人性冲破。最基本的人性是自我保存。但经验主义之下,每个人对自我保存的道德意义有不同的判断。为此,道德是相对的。
1700297253
1700297254 休谟更认为善行和恶行是没有理性原则的。理性使我们知道正或误(true and false),不是对或错(right and wrong)。道德不是一种正或误的东西。它受感知(perception,官能的察觉)和爱恶(appetite,欲念的倾向)支配。因此,会因人、地、时而异,是主观性的。善、恶之别是看它给人的“印象”(impression)如何。如果印象使人满意(agreeable),它是善;如果不满意,它就是恶。因此,休谟的道德观里没有永恒和不变的标准,一切要看人的需要和处境。
1700297255
1700297256 到了斯密(Adam Smith,1723—1790),人性非但是无善无恶,传统的“性恶”(自私)甚至还是公益的基础呢!斯密对他的《道德情操论》(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比对他的名著《国富论》(Wealth of Nations)更为重视。他的道德观完全受休谟影响。斯密认为人性驱使人们追求财富(虽然他同时认为富人不比穷人快乐),而在这追求中,分工和交易增加人类快乐的总和。由此,可见斯密非但继承了经验主义的传统,而且把它发扬在经济领域中,成为自由经济的理论支撑,稍后更被用作资本累积和资本垄断的辩白。从思想史层面去看,经验主义是享乐派的复活,它们的宇宙观(物质宇宙、人死灯灭)与伦理观(追求现世的官能享受)都是一致的。
1700297257
1700297258 经验主义延伸出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也是自然不过的事。每个人的经验不同,不同经验产生不同的道德观,因此不同的道德观应有同等地位;不同的道德观既有同等地位,人人就应享有自由按自己的道德观去生活。最基本的道德观是自我保存与追求享乐。资本主义附生在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身上也是自然不过的事。资本主义建立在财产私有、自由竞争的原则上。财产私有是自我保存的最佳保证;自由竞争是追求享乐的不二途径。
1700297259
1700297260 当然,常识与历史告诉我们过分的自我保存和过度的追求享乐会损及他人,不容于世。因此,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发明“不损害别人自由的个人自由”的原则。但这是不可能的。
1700297261
1700297262 首先,个人自由是“按自己所想去做”。但是在个人主义的定义下,每个人想的都不同。而且,我想的只有我自己知道,别人不会知道,我也不知道别人想做什么(无论他说什么)。因此,我永远不会知道我做的事情有没有损害别人。“不损害别人自由的个人自由”是不可知的。就算把这认知的问题撇开,仍有以下的逻辑问题。每个人都有他的别人;每个人也是别人的别人。因此,个人自由有两条界线:上限、下限。如果我不能损害任何别人的自由,我的自由范围肯定最小,这是下限。如果我不用考虑别人,我的个人自由范围肯定最大,这是上限。但是,如果我是真正的个人主义者,我必须承认真正的界线不是我能够定的,道理如下。(1)我知道我的上限肯定会损害某些人(这来自个人主义的定义),这我不该做;(2)我也知道如果我的自由界限是由那些可能被我损害的人去决定,我肯定损失自己的自由,这我不会干。这是逻辑上的死结。在实际里,个人自由的上下限都是社会定的。个人自由的上限一般是从天赋权利演绎出来,属人权的讨论;个人自由的下限一般是约定俗成定下的最大容忍度,属民主(正式与非正式)的决定。约定俗成,或民主,就是大多数人的决定。从被限制者的个人观点去看,这就是“大多数人的独裁”(在个人主义的定义下,不可以有别的演绎),而“大多数人的独裁”正是自由主义最抗拒的。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在个人主义下,“不损害别人的个人自由”的界限是不能实践(实践就是大多数人对个人的独裁),但是又不能不实践(不实践就是个人自由损害别人自由)。这是个人自由主义者的死门。
1700297263
1700297264 这两百年,盎格鲁·撒克逊文化是西方主流,“性恶”意识支配西方文明。要说明,“性恶”的意思是“人类天性是追求肉欲享受”。这跟西方现代前的宗教与哲学传统有很大的差异。在宗教上这代表把肉身的地位放在灵魂之上。肉身和灵魂都是神创造的,而灵魂更是神按自己的肖像而造的。因此,重欲轻灵就是离弃神,而离弃神就是“恶”(evil)。因此,“性恶”就是自甘堕落(depraved)。在柏拉图哲学里,追求肉欲代表轻视理性;在柏拉图宇宙观里,理性使人趋近至善,肉欲是人的羁禁,使人堕入虚无。柏拉图的哲学重知,认为理性知道了什么是真的、对的,肉身定会跟着去做。因此,“性恶”就是不知长进(ignorant)。
1700297265
1700297266 当然,“性恶”文化并不代表西方人自甘堕落或不知长进。它只是使西方人不会以“不长进”而内疚,不会以“堕落”而羞耻。这文化的主题是追求肉身享受乃人的天性(姑勿论为何有此“天性”),与人的情绪与知识无关。再往前推一步,道德观是个人的、主观的。这文化不关心人的意志自由与否,只强调人的行为必须有自由。
1700297267
1700297268 事实上,西方是好人多于坏人(按“传统”的标准),但西方“性恶”文化是对恶人、恶事(特别是离经背道)特别包容,宁纵勿枉。他们的宗教强调爱罪人;他们的社会强调尊重个人自由;他们的法制强调未证明有罪前是无罪。(他们深厚的社会传统和丰富的经济资源使他们能够承受这套文化的社会与经济成本。)相对地,对善人、善事则特具戒心,特别是反感“伪善”;对利他、大我则缺乏信任,特别是怀疑“无私”。且看他们的小说、电影,都是突出十恶不赦的会得成正果,仁人君子则不保晚节。
1700297269
1700297270 总结一下。柏拉图主义聚焦于物质世界之上的本质世界,也就是天道。由此而生的伦理观是以天法人;重理性、轻肉欲。奥古斯丁原本也就是走这条路,但他的个人经历使他不敢依赖理性的能力去约束肉欲的冲动。他的宗教信仰使他找到另一方向。肉欲的失控(“性恶”)是“原罪效应”,不是人力(善心、善行)可以解救,必须依赖“神恩”[8]。“神恩”非但是解救,更是提升,使人真正懂得与神同行才是真正的自由。因此,奥古斯丁的思路是个奇妙的组合。他的“性恶”来自对人性悲观,但他的“神恩”使人乐观,两者都带有浓厚的感性。从他开始,人性的不能自拔深植在西方文化的泥土里。17世纪的经验主义重新演绎“性恶”:肯定了“性”,否定了“恶”。开山祖师洛克摒弃寻求官能不可达的本质世界,也就是摒弃了基督宗教的真神和希腊哲学的真理,聚焦于官能可达的物质世界。也就是以现代“科学”取代古典“理性”。他以“一张白纸”去形容人性——道德是经验塑成,而经验是绝对的、个人的、主观的。休谟进而以此“科学”去证明人性无分善、恶,只有爱、憎,而爱与憎是以能否满足肉欲追求来决定。扩大到社会层面,就是大多数人觉得满意(爱)的就被认为是善;大多数人觉得不满意(憎)的就是恶。从此,善恶之别就成为“政治”的东西。当然,洛克、休谟之流都认为追求肉欲享受,也就是奥古斯丁的“性恶”,是天经地义之事,只要不损害他人。从此,“性恶”被正常化,变成“性本”。再加上斯密的“私利可达公益”,“性恶”(性本)更变成值得表彰(最高的表彰是自由竞争,起码在经济层面上如此)。现看看“性恶”在城市规划上的一些演绎。
1700297271
1700297272 现代城市规划的最基本原则是功能分区。这其实是“性恶”文化的一个具体表现。性恶文化对人性不信任,对人如此,对己也如此,认为人性易陷私欲偏情,不能自拔。现代之前,西方人信仰一统,有神的慈悲可以依靠,有基督的博爱可以效法。性虽恶,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仍有教义为准则,教会为裁判,可以说是种社会性的约束制度。这制度有三个层面:信徒“自我约束”(道德力量)、信众“互相约束”(社会力量)、教会“强制约束”(法律力量)。宗教改革把这套以教会为中心的社会约束推倒,继之经验主义抬头,引发出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在这套现代文化意识中,人的行为是自主的,只可以通过道德“自我约束”,或是由合法政权施行的“强制约束”。“互相约束”是不可能的,因为互相约束就是社会制裁,主要是通过羞耻。这需要两个条件:辱人者有公认的道德准绳;被辱者有自发的羞耻之心。但在经验主义下,道德是相对的,哪有公认的准绳,辱人者凭什么去辱人?在个人主义下,道德是自主的,只要自己觉得对就好,被辱者哪会自发地羞耻?加上自由主义使西方人把“性恶”演绎为“性本”,非但无须内疚,甚至认为“性恶”可以发挥竞争潜力,提升大众福利。至此,羞耻没了,内疚也不必。人类行为只可以经法律强制去约束,也就是靠阻吓。
1700297273
1700297274 现代城市功能分区的假设是人人自私(传统的“性恶”;现代的“性本”),每个空间(土地)使用者都在追求最高享受、最高效率,不会自觉地考虑别人,自动地容忍别人。因此,真正的混合用途是不可能的。在个人与自由的社会里,公说公理,婆说婆理,既没有公认的准绳,更没有自发的忍让。所以最后还是把功能进行分区,形成楚河汉界,以免麻烦。
1700297275
1700297276 功能分区还是种法律约束。人与人之间没有,也不必互相理解、体谅,更不可以矫正别人,只须各自守法。当然,这只是把活生生的人际关系硬套在死板板的法律条文上。但法律怎样制定、怎样执行,仍是非人不行;“性恶”问题并未处理,仍是隐藏在每一条法则的演绎和实施之中。不同的是,由人产生的问题不再由产生问题的人去解决,改由专家们(包括规划师、律师、工程师、建筑师,等等)用专业术语,以专业逻辑去分析、辩证、判决。西方规划法是出名的修改最繁、舞弊最多的法。
1700297277
1700297278 欧洲的古城风貌反映当年西方人的“大我意识”。住所与工场、商店与学堂、衙门与妓坊虽是混在一起,但谁可以干什么、应该干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不会越轨。在真神的护佑、真教会的指引下分工而无须分区。这些中古城市活力十足,看上去杂乱无章,但给人一种有机、和谐的感受。现代城市规划是工业革命之后,随着资本的需要和条件(包括维持和延续资本社会)而出现的。现代资本把“性恶”看成“性本”,当然没有大我,甚至不能接受大我。我行我素、自我膨胀是资本社会的活力所在,功能分区更能增加资本效率(起码初期是如此)。功能分区[9]遂成为现代城市规划的金科玉律。后现代规划是对现代规划的批判,但并没有改变,也无法改变“性恶”文化。后现代规划的“新城市主义”也许会美化一下功能分区的呆滞,点缀一下功利社会的冷漠,但只会是精英(包括规划师)的一种自我满足、自我陶醉,不会成为主流。
1700297279
1700297280 我认为最能反映“性恶”文化的是西方规划界常用的三个相连的名词。“多样化”(pluralism)、“包容”(inclusiveness)和“意见一致”(consensus)。
1700297281
1700297282 (1)“多样化”一词来自生态学。它的意思是多样化的生态有最强的生存持续力,因为它的应变能力比“单样化”(homogeneity)强。这一概念用在社会学上便是“多元化”。它的意思是,一个尊重不同文化、价值观或生活方式的社会比一个歧视某些文化、价值观或生活方式的社会好。但是,把这个生态学的隐喻用在规划上很有问题。生态多样化也许是件好事,但生态学上的概念是否通用于人际关系?从整个社会或整个城市的角度去看,是否每一种价值观或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有助这个社会或城市的持续生存?实际上,“多元化”社会往往被“性恶”利用。这里,“性恶”是指超乎常规的肉欲追求,或超乎常理的功利自私。这些“少数”或“边缘”分子是“性恶”文化的尖兵。他们想正常化、想被尊重、想更多取。吸毒者要别人当他是受苦的病人,鸡奸者自称是“骄傲的快乐人”,卖淫者叫作性工作者。功利自私是因为人人都是同样自私,自己不吃就是白不吃、不拿就是白不拿。现代西方城市规划整天强调城市多元化是好事,而多元化的衡量是离经叛道的多寡,甚至有专家认为同性恋者最多的城市是最具活力和创意的城市!凡有任何规划决定,都唯恐不及地鼓励这些“少数”或“边缘”分子参与。道理是,假如社会承认“多元化”是件好事,就得承认这些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与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有同等地位,不可以厚此薄彼。荒唐怪诞的虽属少数,但仍应该跟循规蹈矩的大多数享有同样的权益。规划参与者良莠不齐,但谁也没有资格去判决谁良谁莠。良与莠只是反映价值取向不同而已,没有真正的好坏之别。人人都应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同样的参与权利。“多元化”岂不就是给“性恶”一个夺权的契机?
1700297283
1700297284 (2)“包容”是美德。要发挥社会多元化的力量,第一步就要社会主流去包容少数分子的不同文化、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当然,包容的意思远超越“忍受”:包括大方和尊重。尊重就是让人家参与政策讨论(policy discourse)。因此,真正的包容就要接受包容性的争论(inclusionary argumentation),让少数分子有机会向政策(包括决策的程序)挑战。这也使我想起“阿拉伯人和他的骆驼”的故事。阿拉伯人在沙漠中骑着骆驼赶了一整天的路,晚上他搭了个小帐篷,在里面睡觉。半夜,骆驼轻轻地推醒了他:“老板,发发慈悲。外面实在很冷,可不可以让我把鼻子伸入帐里,取取暖。”阿拉伯人很爱护他的牲口,见它也实在可怜,就说:“好吧,你就把鼻子伸进来吧。”他睡了一会儿,骆驼又吵醒了他:“老板,外面冷得要命,你帐篷这么大,请让我把头放进来,可以吗?”阿拉伯人好梦方浓,就说:“好吧,但不要再吵我了。”隔了一阵子,骆驼用蹄踢醒了阿拉伯人:“我看你睡得真舒服,你知不知道我在外面快冻僵了。你替我想想,这公平不公平。我要和你一样,睡在帐篷里。”阿拉伯人说:“怎么成?这帐篷这么小。”骆驼说:“有什么不成?你把帐篷让给我不就成啦。”于是,他们就争起来。你推我拉,哗啦一声,帐篷倒了。“包容”岂不就是“性恶”夺权的包装?
1700297285
1700297286 (3)谁会说“意见一致的决定”不是件好事?意见一致就是没人反对。多元社会怎有意见一致?事实上,“意见不同”正是多元社会的特征。在“民主”政治中,处理意见不同的一般办法是少数服从多数,但如果意见一致变成决定的标准,少数派(甚至一个人)就有绝对否决权,这岂不就是多数服从少数,少数的独裁?“性恶”者往往就是非主流的少数分子或反对分子。“意见一致”岂不就是他们夺权的部署?
1700297287
1700297288 把以上的三个概念(名词)串联起来就产生以下的逻辑:生态多样化是好事,因此社会多元化也是好事;多元化社会有多元文化、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要相互包容,因此主流一定要包容少数;在决策时,主流非但要包容少数,主流和少数还应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因此意见一致的决策方式才是多元化社会唯一合理的决策模式。这个逻辑的开始是多数接受少数,继而是多数迁就少数,最后是多数服从少数。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文化底下,“多元”往往就是表彰“性恶”;“包容”往往就是让“性恶”入侵;“一致”往往就是对“性恶”投降。
1700297289
1700297290 这个“性恶”文化支配西方几百年,尤其是最近两百年的英语世界。我在《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10]一书中探讨了现代西方人在经验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支配下为人类带来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空前的人为灾难。这个个人至上的文明使人类丧失了道德行为的准绳。对离经叛道的人来说这是种解放;对只求安定与温饱的大多数来说,这是种失落,容易导致失措。单看自杀与战死的数字,无论是绝对或相对(与人口比例),人类自毁是史无前例。这套“性恶”文化使西方人堕入无是无非的虚幻世界:所有价值观都有同等地位,所有生活方式都有同等权利。试想这需要多少经济与社会资源?西方拥有世界人口的20%,占用世界资源的80%,还可勉强应付,但越来越捉襟见肘;西方两千年的宗教信仰和由此而生的社会结构仍可勉强支撑,但越来越力不从心。中国当然没有这样的条件,但更关键的是我们有没有这样的需要?人家已经不能自拔,我们为何要自投罗网!
1700297291
1700297292 中国没有“性恶”文化,只有点“性善”的传统。这应否发扬光大?可否发扬光大?孟子的智慧是他聚焦于“善之端”。[11]他提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这些都是“善之端”。真正成善,仍需要培养。西方认为“性恶”不能改,是硬道理,因此而生的“性恶”文化是种悲观、霸道文化。孟子非但对人性比较乐观,更认为通过教育,人人可以成善。因此,“成善”是一个过程。在这过程中,有教无类,谁都有成善的潜质。因此,“性善”文化会是慷慨的,可以包容“性恶”;会是慈悲的,可以感化“性恶”。“性恶”文化底下,城市功能分区是楚河汉界,哪来活力;规划参与是犬儒功利,哪有双赢。“性善”文化的城市是怎样子的?“性善”文化的规划是怎样子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有恻隐、知羞耻、尚辞让、明是非的城市吗?这需要有志气、有实力的规划者,有勇气、有魄力的政治家。中国之大,会有的。
1700297293
1700297294 [1]吉本(Edward Gibbon,1737—1794),英国史学家,作《罗马帝国衰亡史》。
1700297295
1700297296 [2]Manichaenism,相信宇宙中善、恶相争,势均力敌,永不休止。
1700297297
1700297298 [3]相信是普罗提诺(Plotinus,204—270年),新柏拉图派创始人。
1700297299
[ 上一页 ]  [ :1.7002972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