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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王士雄:《王孟英医案》,卷1,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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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民国《定海县志·方俗志二·风俗》,第2册,5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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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参见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816~8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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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参见周作人:《知堂回想录》,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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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比如马伯英说:“中国人口何以在清代剧增,目前也没有可靠的答案。个人意见是与人痘接种术推广有较大关系。”(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566页)虽然他没有明说,但从其措辞上可以看出他实际上认为人痘接种术的推广是清代人口剧增的主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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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参见李伯重:《清代前中期江南人口的低速增长及其原因》,载《清史研究》,1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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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据姜涛的研究,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在人口中比重大约为三分之—(参见姜涛:《人口与历史——中国传统人口结构研究》,235~2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据此大致估算5岁以下小孩约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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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叶桂:《临证指南医案》,卷10,见刘更生主编:《医案医论医话名著集成》,2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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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邱熹:《引痘略·序》,见《续修四库全书》,第1012册,4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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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参见梁其姿:《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见《国史释论》,2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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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杜家骥:《清代天花病之流行、防治及其对皇族人口的影响》,见李中清、郭松义编:《清代皇族的人口行为与社会环境》,161~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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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修订版) 第二节 各界救疗瘟疫之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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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般的疾病基本只与病人及其亲属直接相关不同,瘟疫一旦发生,就关乎整个社会。尽管不是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次瘟疫都会引起上至朝廷、下达病家的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救疗,但总体上来说,社会各界都对瘟疫的发生做出了各自不同的对策。探讨这些对策,无疑有利于更好地了解当时的社会反应机制和朝廷、官府和社会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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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廷和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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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廷对瘟疫救疗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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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特别是宋元时期,国家曾对瘟疫的救疗采取过较为积极的政策,比如,朝廷要求各地设立救济贫病的惠民药局,在大疫之年设置病坊收治病人等。[1]不过,到了明代,国家政策开始逐渐转向消极,只有惠民药局的政策仍予以继承,而且,明中期以后,也普遍没落,渐由原本的经常性药政机构演变成在灾难时才开启的公共卫生机构。[2]进入清代后,这一趋势也未随着新王朝的朝纲重整而得到扭转。清朝的统治者连在各地设立惠民药局的指令都没下达,所以,江南地区大多数明初建成的惠民药局到清代多已废弛[3],仅少数仍在瘟疫之年作为临时施药之所偶尔发挥作用。[4]而仍在发挥日常施药功能的就笔者所见,惟康熙时德清县的药局,据康熙《德清县志》记载:“拯疾,本县惠民药局,每年动支,无碍官钱,责令医生收买药材,修制药饵,遇人及禁囚有疾,诊视治疗。”[5]这自属于官方对瘟疫的救疗,不过它只是官员个人的行为,与当时国家的政策无关。清代国家对地方医疗资源的制度性建设,大概只有对地方“医学”的设置,清官制规定,“府正科,州典科,县训科,各一人(俱未入流——原注),由所辖有司遴谙医理者,咨部给札”[6]。仅凭一介不入流的小吏欲对一个州县的医药和救疗起到切实的管理作用,显然不切实际。因此这种设置至多也只有象征意义,而且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比如,在德清,“医学,署缺建,但寄治药局而已”[7]。而清中后期的一些方志则往往标明“今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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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可知,清代国家对疾疫制度性的救疗基本阙如。不过,制度之外,朝廷有时也会临时性采取一些救疫措施。比如,康熙十九年(1680年)六月,饥民大量滞留京城,圣祖除命粥厂施粥外,还“遣太医官三十员分治饥民疾疫”[9]。在道光元年(1821年)的大疫中,道光帝就曾对京城的瘟疫救疗发出过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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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闻京城内外,时疫传染,贫民不能自备药剂,多有仓猝病毙者,其或无力买棺殓埋,情殊可悯。着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五城,俱选良方,修和药饵,分局施散,广为救治……俟疫气全消之日停止,分别报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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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清任的记载,在这次救疗中,“国家发帑施棺,月余之间,费数十万金”[11]。救疗力度可谓不小。不过,这样的举措非但不常见,似乎也主要限于京城。在江南,笔者未曾发现朝廷就救疗瘟疫而对地方官府提出过具体的要求,而且从康熙在李煦奏折上的朱批来看,也很难说得上关心。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五月,李煦奏闻苏州“民间颇有疫气,地方官现在设立药局,选医调理”,玄烨批道:“知道了。皆因一念等作反,民间无知,叫他哄了,所以有此一难,亦未可知。”六月,李煦再奏“民间疫气已消,间有一二患病未愈,地方官现在选医调治”,康熙再批道:“览此奏折,深慰朕怀。以后收成若好,民命得苏矣。”[12]康熙在这两则主要奏报疫情的奏折上的批语竟只字未提疫气,表明其关心的主要是民间“作反”和“收成”,至于瘟疫这样相对并不“紧要”的事,既已采取措施,也就毋庸多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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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是我国历史上对荒政最为重视、制度也相对最为完备的朝代[13],然而何以对瘟疫救疗态度却如此消极?究其缘由大概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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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瘟疫虽有碍民生,但毕竟不像水旱蝗等自然灾害会对王朝的统治产生直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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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正如梁其姿所指出的,因为官办医疗机构和事业效率低下以及明中期以后地方社会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充足,社会力量在这方面的活跃不仅弥补了政府的消极,而且比官办事业更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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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还应该考虑到,在技术上,瘟疫的救疗要比饥寒的赈济复杂得多。首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医疗水平和资源不尽一致,当时当地的医疗水平和资源并不能保证有效地治疗瘟疫;其次,中医治疗讲究阴阳、寒热、虚实、表里,若不能对症施药,可能会适得其反;最后,疫情千变万化,病人遍处各地,延医治疗也复杂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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