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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13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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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15 [校勘] 《玉函经》、《千金翼方》“病”字上均有“夫”字,两“热”字下都有“而”字,“无热”作“不热”,“阳”字下都有“者”字。成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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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17 [语译] 病有发热与恶寒同时并见的,是发于阳经,性质是阳性的;不发热而只恶寒的,是发于阴经,性质是阴性的。阳性证候的愈期,往往在第七日,阴性证候的愈期,往往在第六日,这是因为七属阳数,六属阴数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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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19 [提要] 根据恶寒发热的不同情况,来判断外感病的阴阳属性和愈期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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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21 [浅释] 阴阳是两种不同属性相对的机动代名词,任何疾病或者仅是一个症状都有相对的两种情况,把疾病区分为阴阳两种类型,是提纲挈领,执简驭繁的最科学的方法,因而也是辨证论治的主要纲领。例如表与里相对,则表为阳,里为阴,动与静相对,则动为阳,静为阴,强与弱相对,则强为阳,弱为阴,热与寒相对,则热为阳,寒为阴……这是从大体上区分,如进一步分析,表里虚实之中,又各有阴阳,所谓阳中之阳,阳中之阴,阴中之阳,阴中之阴,因此对阴阳的理解,决不应孤立、机械、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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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23 本条所谓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其阴阳的区分,就是以热之有无为主要标志,也就是说有发热的属阳,没有发热的属阴,由于病的属性不同,因而愈期也有差异。所谓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就是对愈期的推断;这个预测可能是古人经验的记载。至于说阳数七、阴数六,其理论根据仍不出阴阳的范畴。在数字来说,奇数为阳,偶数为阴,七日为奇数,六日为偶数,所以阳证的愈期是病程经过逢单的日数——七日,阴证的愈期是病程经过逢双的日数——六日。然而这仅是推理的一种方法,证候的愈期,绝不会如此固定,临床上还应根据具体的脉证与疾病的趋势,以及正气的强弱来分析判断,日数不必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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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25 [选注] 程郊倩:“病”字作一句读,所赅者广,而特借伤寒以例之也。伤寒部署分明,则据证即可识病,诚为第一义矣。顾六经环列其间,有证异而病实同,亦有证同而病实异者,毫厘千里,未探穷夫病之来路,则据证可区别乎病者,正恐据证可混淆于病也。奈何不知经虽有六,阴阳定之矣,阴阳之理虽深,寒热见之矣。试举前条恶寒之一证例之,前条虽未言发热,而恶寒内便包有发热证,岂但太阳,即推之阳明少阳,虽恶寒或有微甚,而发热必相兼而见,凡此皆恶寒属表,而为阳证者。若阴证在里,亦有恶寒者,恶寒虽同,发热无热则异,在发热恶寒者,阳神被郁之病,寒在表而里无寒,是从三阳经为来路也。在无热恶寒者,阴邪独治之病,寒入里而表无热,是从三阴脏为来路也。同一证而所发之源自异,则凡病之来,莫不有根有蒂,所贵于见证处察及根蒂,辨证无差,方能处治合法,阴阳二病虽不同,七与六获愈不难有定日也。阳数阴数,或以水火之成数言,或以生杀之进退言,仲景之意,总不重此。见得阴阳有一定之理,合于一定之数,于其所发与所愈者观之,则凡发之后愈之前变动不居,莫非阴阳进退消长于其间,一或失宜两乖其所治,岂惟当愈者不能如日愈,而轻病变重,重病变危,往往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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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27 又:万病参差,难于识认,只认定阴阳二字,便有根源,根源在发字上寻。发热无热,俱指六七日之始证言,乃起因之萌芽也。到得后来寒热便有模糊,俱作枝叶上看去,不以枝叶紊根本,方得阴阳真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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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29 钱天来:此一节提挈纲领,统论阴阳,当冠于六经之首,自叔和、无己诸家错简于太阳脉证之后,致喻氏以未热注无热,悖于立言之旨矣。盖仲景以外邪之感,受本难知,发则可辨,因发知受,有阴经阳经之不同,故分发热无热之各异,以定阳奇阴偶之愈期也。发于阳者,邪入阳经而发也,发于阴者,邪入阴经而发也。即“阴阳应象大论”所谓“阳胜则身热,阴胜则身寒”,阴阳更胜之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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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31 尤在泾:此特举阳经阴经受邪之异,而辨其病状及其愈期。发于阳者,病在阳之经也,以寒加阳,阳气被郁,故发热而恶寒。发于阴者,病在阴之经也,以阴加阴,无阳可郁,故无热但恶寒耳。夫阳受邪,必阳气充而邪乃解,阴受病者,必阴气盛而病始退,七日为阳气来复之日,六日为阴气盛满之候,故其病当愈耳。然六日七日,亦是概言阴阳病愈之法大都如此,学者勿泥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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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33 张隐庵:此言太阳少阴之标阳标阴为病也。以寒邪而病太阳之标阳,故发热恶寒而发于太阳也;以寒邪而病少阴之标阴,故无热恶寒而发于少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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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35 方中行:此原中风伤寒之所以始,以要其所以终之意。凡在太阳,皆恶寒也,发热恶寒者,中风即发热,以太阳中风言也,发于阳之发,起也,言风为阳,卫中之,卫亦阳,其病是起于阳也。无热恶寒者,伤寒或未发热,故曰无热,以太阳伤寒言也,发于阴者,言寒为阴,荣伤之,荣亦阴,其病是起于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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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37 喻嘉言:风为阳,卫亦阳,故病起于阳,寒为阴,营亦阴,故病起于阴。无热恶寒,指寒邪初受,未郁为热而言也,少顷,郁勃于营间,则仍发热矣。太阳中篇第一条云:或已发热,或未发热,正互明其义也。病发于阳,其愈宜速,乃六日传经已尽,必至七日方愈者,阳数七主进故也。病发于阴,其愈宜迟,乃至六日经尽即愈者,阴数六主退故也。得病之始各从阴阳之类而起,得病之终,各从阴阳之类而愈,此道之所以本乎自然,而人身与天地同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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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39 柯韵伯:无热指初得病时,不是到底无热,发阴指阳证之阴,非指直中于阴,阴阳指寒热,勿凿分营卫经络。按本论云: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已发热即是发热恶寒,未发热即是无热恶寒,斯时头项强痛已见,第阳气闭郁,尚未宣发,其恶寒体痛,呕逆脉紧,纯是阴寒为病,故称发于阴,此太阳病发于阴也。又“阳明篇”云:病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斯时寒邪凝敛,身热恶热全然未露,但不头项强痛,是知阳明之病发于阴也。推此则少阳往来寒热,但恶寒而脉弦细者,亦病发于阴;而三阴之反发热者,便是发于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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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41 [按语] 历来注家对本条发于阴发于阳的看法极不一致,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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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43 (1)认为发于阳是发于阳经,发于阴是发于阴经,也有认为发于阳是发于太阳,发于阴是发于少阴,如程氏、钱氏、尤氏、张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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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45 (2)认为发于阳发于阴都是病在太阳,阴阳是指风寒之邪和营阴卫阳,如方氏、喻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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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47 (3)认为阴阳是指寒热而言,不必凿分营卫经络,阳证不发热就是病发于阴,阴证发热就是病发于阳,如柯氏、沈芊绿亦宗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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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49 我们认为这些看法,都有一定的理由,虽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是其是,但都不能绝对看待,因为阴阳本身就是相对的统一体,假使绝对看待,就会失之牵强而难以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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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51 从“因发知受”发病学的精神来看,发于阳是发于阳经,发于阴是发于阴经的理由比较充分,阳指发于太阳,阴指发于少阴,也于理可通,早在北宋的伤寒名家就有这种看法,而且补充了治法和方剂。如庞安常说:“发于阳者,随证用汗药攻其外,发于阴者,用四逆辈温其内。”朱肱说:“均是恶寒,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阳也,麻黄桂枝小柴胡主之;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附子四逆汤主之。”可资佐证。但是对于愈期的日数,却存在无法索解的矛盾,难怪要受到柯氏“若直中三阴,无一阳之生气,安得合六成之数而愈耶?”的指摘。其实愈期不必拘泥,是大多数医家的意见。程郊倩对此曾作过专题研讨论证,颇有助于深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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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53 发于阳为风邪伤卫阳,发于阴为寒邪伤营阴,这一说法倡自方有执,宏扬于喻嘉言,曾得到许多医家的赞同,如影响极广的《医宗金鉴·伤寒论注》即采此说。乍看起来,并无什么不对,但是把风寒营卫完全割裂开来,未免脱离实际,事实上风与寒,营与卫,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不应当再盲从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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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55 以寒热分阴阳,不必凿分营卫经络,这一说法直截了当,易于接受。然而进一步推敲,仍然矛盾很多,首先是混淆了概念,把或未发热与不发热等同了起来,或未发热,是指暂时还未发热,并非绝对不发热,果如柯氏所说,则今天或未发热,是病发于阴;明天发热,又是病发于阳。这样能够说得通吗?再则把发热与反发热等同了起来,少阴病本应无热,现在却见到发热,不应见而见,故谓之反,这说明不是少阴病本身的症状,怎么能根据反发热就断为病发于阳呢?如果仅据寒热表象,那么,少阴病阴盛格阳的发热,也能断为病发于阳吗。这不仅是概念混淆,而且是现象与本质不分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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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57 总之,寒热症状仅是表象,阴阳是对病证本质属性的概括,寒热与阴阳有密切联系,但不是等同,通过寒热症状来推断病证的阴阳属性,这只是诊断方法一个方面,而不是惟一的依据,要确诊病在阴经、阳经,在太阳还是在少阴,还应结合全部病情并进行综合分析,才有可能得出比较确切的诊断。否则,仅据一点就下结论,都不免是片面的、机械的、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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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59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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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561 [校勘] 《玉函经》无“以行”二字,“尽”作“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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