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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34 [校勘] “后日脉之”《玉函经》作“后三日脉之”。自“所以然者”句以下至“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句止,共三十八字,《玉函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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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36 [语译] 伤寒初起发热六日,四肢厥冷反有九日,而且大便泄泻。凡四肢厥冷而腹泻的,按理当不能饮食,现在反而能饮食的,可能是中气消除的反常现象。这时可给病人吃些面条一类的食品,以作试验。如果吃了以后,不甚发热的,证明其胃气尚存,病必容易痊愈。最怕的是吃了以后猝然发热,忽然而来,又忽然而去。后一日诊察,如微热仍继续存在,可预料其明天夜半即将痊愈。这是什么道理呢?因为本来发热六日,厥冷反有九日,今又发热三日,加上以前六日,也是九日,和厥冷的日数相等,所以预知在明天夜半当愈。假如又过三日,复诊时,脉搏很快,而发热不退的,这是阳热太过,那就可能发生痈疮脓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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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38 [提要] 疑似除中的辨别方法与厥热胜复可能发生几种不同情况的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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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40 [浅释] 本条文长义繁,拟分五节来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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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42 第一节:“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二句。说明厥热胜复,阴盛阳衰的厥利证。由于热少厥多,是阴寒盛而阳气衰,阳虚则气陷,所以不但肢厥,并且同时发生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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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44 第二节:自“凡厥利者”至“恐为除中”。指出厥利能食有除中证的可疑。大凡厥利多是阴寒的证候。由于阴寒气胜,脾胃阳气受伤,故下利;四肢得不到阳气温煦,故发生厥冷。下利厥冷是脾胃虚寒,所以说“厥利者,当不能食”,现在反而能食,因此有除中证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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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46 第三节:自“食以索饼”至“期之旦日夜半愈”。指出除中证的诊断方法。上文的反而能食,是否属除中证,还不能决定,故用食以索饼的试探方法。如食后安然而不发热,或仅有微热,则是胃气来复,食欲已苏的现象,故断其必愈。如食后忽然暴热,则是真阳尽露,如同回光返照,随即阳气外脱,热必复去,这就是除中的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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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48 第四节:自“所以然者”至“故期之旦日夜半愈”。补充说明其自愈的机制及愈期的推测。阴阳宜乎平衡,不可偏胜。今病发热六日,厥反九日,为阳微阴盛,但厥后又复热三日,并以前的发热六日,亦为九日,则热与厥的时间相等,阴阳达到平衡,故知为可愈。至于所举的日数,仅是用来说明厥热的时间是否相等,作为阴阳是否平衡的标志,不可看作固定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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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50 第五节:自“后三日脉之”至“必发痈脓也”。说明阳复太过的变证。热与厥的时间相等,而热即自止,才是阴阳平衡,病愈的正常现象。如果数日后,依然脉数发热,则是阳复太过,阳热偏胜,必伤营阴。营血被热所灼,可能发生痈脓的变证。与下文334条的喉痹便脓血,以及335条口伤烂赤等变证的病理大致相同。现将本条内容列表51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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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52 表51 疑似除中的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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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57 [选注] 《金鉴》:热而不厥为阳,厥而不热为阴。伤寒始发热六日,厥亦六日,至七日仍发热而不厥者,是阳来复,当自愈也。今厥九日,较热多三日,是阴胜阳,故下利也。凡厥利者,中必寒,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恐是阴邪除去胃中阳气,而为除中之病也。恐者,疑而未定之辞也,故以索饼试之。食后不发热则为除中;若发热,知胃气尚在,则非除中,可必愈也。若食后虽暴发热,恐热暂出而复去,仍是除中,故必俟之三日,其热续在不去,与厥相应,始可期之旦日夜半愈也。若俟之三日后,虽热不罢而亦不愈,且脉犹数者,此为热气有余,留连营卫,必发痈脓也。又,不发热之“不”字,当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之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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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59 钱天来:自“始发热”至“夜半愈”,是上半截原文。“所以然者”,至“必发痈脓”止,乃仲景自为注脚也。但“厥反九日而利”句下,疑脱“复发热三日利止”七字,不然,如何下文有“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二句。且“所以然”句下,云“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是明明说出,其为脱落无疑矣。然何以知其为复发热利止乎?上条云,先厥后发热,利必自止,况自食索饼后,并不言利,是以知其复发热而利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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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61 魏念庭:食索饼以试之,若发热者,何以知其胃气亡,则此热乃暴来出而复去之热也,即如脉暴出者,知其必死之义也。阴已盛极于内,孤阳外走,出而离阴,忽得暴热,此顷刻不救之证也。凡仲景言日,皆约略之辞,如此九日之说,亦未可拘,总以热与厥较其均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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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63 [按语] 本条整个精神,说明了三方面的问题:①说明当厥多于热的时候,反而能食,可能是胃阳垂绝的除中证。②说明用食以索饼的试探方法和观察发热的情况,以鉴别是否为除中证,并借以测知预后的吉凶。③说明厥热胜复的向愈机制是厥热相等,阴阳平衡,假如阳复太过,热气偏亢,亦能发生变证。《金鉴》认为食索饼以后不发热的“不”字,当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此说未免过于武断。应知“不发热”是与暴热相对而言,含有不发暴热,食后安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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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65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①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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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67 词解 ①彻:通撤,除也。即治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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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69 [校勘] “今与”《玉函经》作“而与”。“此名”《玉函经》、《千金翼方》作“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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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71 [语译] 伤寒,脉迟,病经六七日,而反用黄芩汤除其热。脉迟本属寒证,现在用黄芩汤再除其热,腹中会更加寒冷,按理应当不能饮食,现在反而能食的,这种证候名为除中,预后必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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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73 [提要] 寒证误用寒药,致成除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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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75 [浅释] 伤寒脉迟,证属里寒,在治疗上自当用扶阳抑阴的一类方剂,然而医者反用苦寒清热的黄芩汤,这是以寒药治疗寒证,必然大伤阳气而里寒更甚。腹中应冷,应当不能食。今反而能食者,这决不是胃和,而是胃气将竭的反常现象,乃除中危候,预后不良,故曰“必死”。脉迟为寒,不难认识,为什么会误用黄芩汤呢?可能因六七日阳气初回,利尚未止,已见微热而渴,医者误认为热利而用黄芩汤,以致成为除中死候。上条疑似除中,尚须食以索饼法,以进一步辨证,本条证情明显,所以断为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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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77 [选注] 成无己:伤寒脉迟六七日,为寒气已深,反与黄芩汤寒药,两寒相搏,腹中当冷,冷不消谷,则不能食;反能食者,除中也。四时皆以胃气为本,胃气已绝,故云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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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79 汪苓友:脉迟为寒,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六七日反与黄芩汤者,必其病初起,便发厥而利,至六七日阳气回复,乃乍发热而利未止之时,粗工不知,但见其发热下利,误认以为太少合病,因与黄芩汤彻其热。彻即除也。又脉迟云云者,是申明除其热之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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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81 刘守真:除者,除去也,与除夕之除同意。夫脉迟为寒,胃中真阳已薄,不可更与凉药。盖胃暖乃能纳食,今胃冷而反能食,则是胃之真气发露无余,而胃阳亦必渐去而不能久存,故必死。腹中即胃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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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1883 [按语] 成氏顺文释义,未涉及误用黄芩汤的原因,汪氏却能注意及此,通过推理分析,指出误治之因,很有参考价值;刘氏对除中病机的分析,亦颇允当。除中之证,并不限于外感病,久病正虚之人常有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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