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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51 生命伦理学是医学伦理学的扩展。在传统意义上的医德,它包括范围广泛的职业戒条,这些戒条随不同的历史时期、文化和医学类型而有异。例如“要谦逊”、“尊敬师长”等一般准则以及“同行不要相争”、“不要登广告招徕顾客”等行会或职业戒条已不包括在现代医学伦理学领域内。现代的医学伦理学在两部分内容上是与医德重叠的。[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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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53 (1)关于美德的理论。即有道德的医生是什么样的人?医生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他应该具备哪些美德或品格?例如要求医生仁慈、正直、庄重、值得信任等等。[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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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55 (2)关于义务的理论。即规定借以判断医生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医生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他的责任是什么?并对医生的意向和后果、动机和条件的关系进行分析,以保证医生的行为在道德上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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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57 《希波克拉底誓词》[168]和孙思邈的《大医精诚》[15]就包括这两部分的内容。前者要求医生对病人应尽力而为、公正、不伤害、不堕胎、不做手术、不与之发生性关系、保密,要像对待父母一样对待师傅。后者要求医生“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等等。[171,17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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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59 但现代医学伦理学的第三部分内容是传统的医德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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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61 (3)关于公益的理论。即医学这种社会性事业如何才能做到公正?因为现代医学已从一种医生与病人之间私人进行的技术上的相互作用,变成一种由各层次医院和诊所、医学院校、生物医学研究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社会性事业了。作为一种社会性事业,就有一个收益和负担的分配和分配是否公正的问题。如日益复杂的治疗设备增加非受治者的负担;某些垂死病人可以延长临终时间,加重活人的感情和经济负担;稀有医疗资源如何合理分配?医学资源的宏观分配如何才能合理?现代医学与传统医学的关系如何处理?医疗制度如何完善?这部分内容实际上已涉及卫生政策、卫生发展战略以及医疗卫生体制和制度等问题了。这是传统的医德所没有的内容。[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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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63 生命伦理学(又称生物医学伦理学,biomedical ethics)的内容则比现代意义的医学伦理学更广泛。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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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65 (1)所有卫生专业提出的伦理学问题。这一方面相当于医学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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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67 (2)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不管这种研究是否与治疗直接有关,如人体实验的伦理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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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69 (3)广泛的社会问题。如环境伦理学和人口伦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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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71 (4)动物和植物的生命问题。如动物实验和生态学中植物保护的伦理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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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73 1981年,美国出版的《生物医学伦理学》[149]一书有这样一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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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75 生物医学伦理学和伦理学理论;医患关系:干涉权、说真话和知情同意;病人的权利和医生的义务;人体实验中的伦理学问题;健康、疾病和价值;非自愿的民事关押和行为控制;自杀和拒绝抢救;安乐死;成人和有缺陷新生儿;人工流产和胎儿研究;遗传学、人类生殖和科学研究的界限;社会公正和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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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77 生命伦理学 [:1700864567]
1700864978 2.2 义务论与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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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80 但生命伦理学和医学伦理学与传统的医德的差别不仅仅是在内容上。医德,不论是希波克拉底传统,还是我国医学传统,都是义务论的(deontological),即或用法典的形式,或用判例的形式,把医生的义务作为绝对的要求提出,把道德的价值理所当然地作为适用于一切人的预设前提,而不引用任何价值理论。而现代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则是价值论的(axiological),即基于更自觉的价值理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行为所依据的价值有很大的个人和社会的后果,我们涉及各种价值的交叉:病人、医生和社会的价值,当这些价值发生冲突时,哪一个应占优先地位?我们如何作出决定?可以说,生命伦理学的兴起就是由于原来作为绝对要求的道德本身成了问题,或者相对立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发生了冲突需要解决。这样就要求系统地批判、审查传统的和现今的道德观念,不仅要承认价值在作出决定中的重要作用,而且要证明作为决定基础的价值的正确性。如希波克拉底和中国传统的医德都不许堕胎,但是随着人口爆炸问题的提出和女权运动的兴起,产生了医生的社会责任和尊重妇女的自主权问题。医生在作出有关人工流产的决定时,涉及胎儿、母亲、社会诸方面的利益。这就是生命伦理学和现代医学伦理学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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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82 生命伦理学 [:1700864568]
1700864983 2.3 不可通约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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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85 现在让我们更深入一些探讨这个问题。设有三个问题,每一个问题都有相对立的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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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87 (1)人工流产是否合法?它在道德上是否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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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89 (1)a.当母亲怀我时,我可不让母亲人工流产,除非是死胎或有严重损伤。对我是这样,我如何能前后不一致地否认这种我自己要求有的生命权利呢?如果我承认母亲一般有权进行人工流产,我就破坏了推己及人的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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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91 (1)b.每个人对她或她自己的身体拥有某些权利。任何别的人都没有权利干扰我们实现对自己身体的愿望。因此,当胚胎基本上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时,母亲有权作出自己是否要人工流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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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93 (2)一个医生是否应该告诉病人他快要死了?一个医生是否应该把对病人病情的真实诊断告诉给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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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95 (2)a.一个医生应该根据在特定情况下告诉或不告诉病人病情会产生的后果来决定是否把真情告诉给重病或垂死的病人。如果病人的健康和幸福因知道了真情而增加,那么就应该讲真情;反之,就不应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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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97 (2)b.合乎道德地对待一个人是要注意他的尊严,而不是他的幸福。剥夺一个人了解有关他自己的疾病或死亡的真相,就是剥夺他的尊严,也就损害了他作为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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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4999 (3)医疗保健的供应是否应该服从自由市场经济的要求?得到方便的医疗保健是否应该是唯一的标准?资源应该如何在不同的需要之间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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